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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叙述的虽然零碎,基本也看懂了,个人觉得没啥事,不需要象您那样烦的,我简要的为您分析下:
1、如果合同上约定了付二押一,那么在她们入住前,你完全有理由坚持她履行这个义务后(包括您为她购买的柜子100元)才放行。相信她也不会赖帐的,因为一是你们有订立合同,二是她已经花钱装修了下,不会返悔的。
2、关于入住时间的问题,一般租房合同都会约定入住时间的,相信你的合同应该有,她支付租金起始时间应该是你们合同约定的时间,至于她延迟入住时间,哪怕不来住,都视为已经入住。理由是:既然您和她订立了租房合同,就是说这房子的使用权视为她的了,您不能将该房再租给别人使用,她的早住迟住或不住与你无关,您拿该您拿的房租。
3、关于租期的问题,一般租房合同应该有的,我不知道您和她约定的是一年还是两年,如果是一年更好,这样她的装修费4000元用了12个月摊销,您的损失也小些,您可以直接告之她:房子装修是她在享受,本来这房子估价1600,一年给你便宜了6000元,她只花了4000元,她还赚了2000元,如果第二年续租,得按市场估价而另外订立合同,在同等条件下,她优先。
4、至于更换的家具不可以拿走、水电煤、电视费等,如果如您所述确是如此,可以继续约定,其办法有两种:一个增加个补充协议,二是你们重新订立协议,让原协议废止。无论是补充还是重新,您可以自己先起草、打印出来再和她商议,这样做的好处是,一来只要您的要求不过份,她认可了,就能很快订下来。二来您和她商议起来有条理、全面,且你先提出解决的方案,会得到尽快的解决。从您在贴子里说她的态度,我推测您可能也有不当之处:可能今天提这个,明天提那个,大家都忙,实在没精力来应付您,可能让她觉得您是一位扯不清的人。所以建议您一次性的、干脆的解决。解决后,就是吃亏了,您也得认了,只当总结了经验,因为以后可能还会再一次的租房。
5、和为贵,既然住在一起,也是缘份,搞好之间关系,个人觉得很重要,以后几乎每天都可能相处,如果关系弄得不好,会影响心情的,人活着应该向着快乐和向上的方向努力。关系好了,大家可以互相谦让,互相帮助,让房子里笑声多一些,人气自然足一些,您的好运上门的时间就会更早。怎样与人和谐相处,这是另一个话题,聪明的您动动脑子,会明白该怎么做的。
以上是仅凭本贴内容进行推断,代表我的个人看法,可能有很多地方与实际有出入,所以谈不上给楼主建议,仅作为宽慰楼主焦虑心情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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