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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长承认有部分慈善组织没有达到公开透明2012年01月04日 09:34
来源:凤凰卫视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接受凤凰卫视《问答神州》专访,表示大多数公益慈善组织是规范化运作,资金的接受分配使用是公开透明的,但是也确有一部分公益慈善组织没有达到规范管理和公开透明,因此产生了社会的疑虑和关注。
慈善信任危机
2011年,对于中国慈善来说,是一个颇多回味的年份。
这一年的4月26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了2011中国慈善蓝皮书,介绍中国慈善业在过去一年取得的显着进步和提高,并且预测中国慈善捐赠2011年度规模将会超越500亿元人民币,向800亿元至1000亿元人民币挺进。
然而,仅仅一个多月之后,中国的慈善业遭受重大的振荡。此后的两个月中,中国的慈善捐赠总额较前两个月急剧下降八成,并自此陷入持续低迷。
这个振荡的促发点,就是郭美美事件。而就在郭美美事件尚未尘埃落定之时,卢美美事件、河南宋庆龄基金会“灰色慈善”等事件又接连的曝出。有评论称:2011,中国慈善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寒冬。
2011年6月20日,一个名叫郭美美的女孩将中国红十字会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后,北京市红十字会个人捐赠额,由6月份的4.6万元人民币骤降到了7月份的不足八千元。2011年11月5日,中国红十字会新任常务副会长赵白鸽首度回应了这个事件时称:“一个有着107年历史的红十字会,怎么会在一个小姑娘的冲击之下产生这么大的问题?我很震撼,也在深思。”
事实上,由郭美美事件所引发的慈善信任危机波及的远非中国红十字会一家。
吴小莉:您怎么看这个事件对于慈善事业的影响?
李立国:郭美美这个舆论反应,对慈善事业和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也产生了一种这个提醒和促进作用,正视和解决问题也是前提,但同时我要说呢,慈善精神、慈善事业贯穿着整个五千年中华文明史,但是以社会组织活动为主要标志的现代慈善事业,在中国内地呢,也只有30多年的历史。
李立国说,目前,中国的社会慈善组织已经达到了44.5万个,其中基金会2200多个。公众捐助的慈善资金近年来稳步快速增长。2005年之前,只有100亿元人民币左右;2007年达到了300多亿;2008年,由汶川地震等灾难激发出的慈善热情,令2008成为“中国慈善新纪元”,公众捐助额首次突破了一千亿元人民币;并在2010年度,再度突破一千亿。
吴小莉:这样子的广泛跟巨大是因为人们的爱心跟慈善心,但是这些捐助要放到哪里,现在大家都在打问号,我们有一份调查说,现在大概有九成的民众不信任这些慈善机构,如果是这样子我们慈善事业怎么样如以为继呢?
李立国:我们大多数的公益慈善组织是规范化运作,资金的这个接受分配使用是公开透明的,但是也确有一部分公益慈善组织没有达到规范管理和公开透明,因此呢也就产生了社会的疑虑和关注。
2011年8月16日,有媒体报道了北京多所农民工子弟学校遭拆迁,涉及近3万名的学生去向的消息,引发公众关注。就在这个时候,“中非希望工程”项目进入了公众视野,这个工程计划在10年之内为非洲捐建1000所希望小学,耗资约为20亿元人民币。而这个项目的执行主席兼秘书长,是一位年仅24岁的女孩卢星宇。经网友查询,这个项目由世界杰出华商协会负责动员捐款,由中国青少年基金会负责资金管理。24岁的卢星宇是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执行主席卢俊卿之女。网友质疑,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不在内地登记,是否具有慈善资质?
吴小莉:有些人就开始去查,在香港的这种注册的公司,在内地其实是没有登记的,但是他就在内地开始工作了,是不是这里还是出现了一个(管理)缺位,有没有像管理的部分,可以进行去监督的,或者是可以进行改善的?
李立国:境外登记的非政府组织,既有香港的也有些那个外国的非政府组织,但是由于我们现在法律法规是若干年前制定的,还没有对这种情况规范进来,所以我们要通过修订社会组织三个条例,以及以后具备条件时候,上升到社会组织这个法律立法的高度来规范解决。那么在法律法规规范之前,我想也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做出努力,一个方面就是社会公众在捐赠款物和参与活动上要了解情况,客观评价,作出合适的选择,另一方面呢,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如果有违法的行为和社会反应强烈的行为,也要依法办事,积极介入。
吴小莉:也有人查出了它(河南宋庆龄基金会)在下面有很多投资的基金,它为什么每一年的捐款会最高,但是它投入到慈善的救助又是比例比较低的,捐款这么高的原因很多人说是因为他们的下面的投资公司是用一个贷款的方式,贷款给企业,但他们没有贷款的权利,所以请企业做捐款作为利息偿还,以这种方式来营运,您怎么看这种基金会下属单位,采取的一些这种措施?
李立国:我们为了避免这个基金会的这个营利倾向,因为它是非营利性组织,是禁止基金会办企业的,这些我得首先予以说明,因此有些社会组织发生的舆论反应,由于我没有足够的调查,但我可以说呢,可能有些就不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
未来慈善规划
2011年10月11日,在中国内地举办的一个慈善成果展上,有一样东西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它由两面透明的玻璃合在一起,中间夹着中华慈善总会2010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用这样一个“玻璃口袋”来“晒”账本的创意,正契合了美国卡耐基基金会前主席卢塞尔说的: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事后有评论认为,这是中华慈善总会巧妙的“行为艺术”,也是一次“危机公关”.然而要把慈善真正做成令人信服的玻璃口袋还需要有更多的制度保障。
2010年9月29日,巴菲特,比尔盖茨慈善晚宴在北京举行。从全球首富转身为全球首善的比尔·盖茨,在谈及美国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时说:所有的项目和捐款都可以让公众随时查阅,令每一位在场的中方人士钦慕不已。
两个月之后,民政部下属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了《2010年全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现状报告》,其中,“中国内地75%的慈善组织的善款流向不透明”引起了广泛关注。
而在2011年引爆的这场中国慈善信任危机当中,慈善机构信息公开制度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郭美美事件发生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民政部就发布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十二五”纲要。
小莉:当然这个纲要绝对不是一天就完成的,但是这个发出的时机,就让人家觉得是不是有特别需要尽快去发布?是不是说到这个事件也有一些反思,把它放到这个指导意见当中了?
李立国:我们对这种疑虑关注是正视的,是积极对待的,因此呢从这个有相对有新一轮相对集中的舆论反应后,民政部又采取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如你所知道的,已经公布了十二五规划,也就是新一轮的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
一个多月之后,2011年的8月23日,民政部又发布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对慈善机构如何公开、如何透明提供了操作性指引和参考标准。但是,有专家指出,“指引”没有法律效力,不具备约束力,难以实现问责。
李立国:下一步在倡导性的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的基础上,我们依据有关的上位法还准备制定慈善捐助资金管理办法,属于有约束力的部门规章。当然从根本上来规范和解决要推动慈善法的立法。
民政部关于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启动于2005年。2006年,慈善法草案进入了国务院立法计划。当时,有专家学者预测慈善法的出台时间是2009年,之后,外界关于加快慈善立法的速度的呼吁也一直是此起彼伏。2011年,《慈善事业法》被列入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当年立法计划。
李立国:慈善法的立法工作已经进行了五年,这个现在也在做进一步论证的工作,还有些立法程序,也引起了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这个法律如果能够达成共识得以出台,将对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范募捐和使用捐款行为有系列的规定和管理上的进步。
“郭美美事件”发生一个多月之后,2011年的7月30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正式上线,首先发布了中国红十字会接收的数十万笔青海玉树地震捐款的情况。然而有网友查询发现,捐款的信息并不完整准确。同时有评论指出,这些目前公布的捐赠信息,是否经过审计?这样的信息发布平台是慈善机构的“自说自话”式的公开?还是接受过监督后的公开?直指缺乏第三方监管的问题。
事实上,在民政部2011年7月15日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十二五”纲要当中,已经将“完善公益慈善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制度”列入重点任务。
吴小莉:我记得在这个十二五的慈善规划当中,还提到了一个第三方评估监督的这个机制?
李立国:在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上我们一直在力推第三方评估,理想的状态就是随着我们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和那个作用的增强,公信力的增强,将来有这个单独的权威性的评估组织,那样的话呢,我们对公益慈善组织的评估呢,就不仅是会更客观,而且更形成一种社会自治范畴的状态。
提及2011年的中国慈善,并非全部“灰色”,带有时代特点和民间特征的“微公益”,在这一年,显现出她非比寻常的生机活力。
2011年4月,由民间发起的“免费午餐”公益行动正式启动,截至12月24日,募集的捐款已经达到了2600万元人民币,惠及贫困地区2万多名的孩子。就在免费午餐受到了社会广泛响应的过程当中,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决定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消息一出,引发了社会强烈的热议。评论将其称作是:这是民间与政府良性互动的范例。
李立国:就民政部承担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责,凡是有利于社会公众的慈善行为,慈善组织,都是我们支持的,都是我们关注的,社会组织和慈善人士发起一些慈善行为,包括免费午餐的这个计划都是很好的,他们跟政府的社会救助政策社会福利政策相联系,共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民生保障水平的提高。
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改制
李立国:这个图画呢,是黑龙江密山县一个17岁的姑娘,当时17岁画的。
吴小莉:她画给您的?
李立国:不是她本人赠送给我的,是瓷娃娃关爱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也是一个脆骨症的患者跟我对话,这个当时他们面临着一些发展中的困难和从事慈善事业的困难,所以相隔一段时间后,我带着民政部和北京市民政局的有关同志,到这个瓷娃娃关爱服务中心去看望他们,结束之即他们赠送了我这张图画。
吴小莉:对,我们来解释一下这张图画,你看这个孩子被父亲抱着,但母亲是拿着一个轮椅的,她其实是记录她在从三岁以后,就有脆骨症了,她现在已经17岁了这个孩子,但是她从小就是被父母这样子呵护长大,但是像这样的孩子很需要帮助?
李立国:是的,我把这个图画放在办公桌的对面,就是要提醒和砥砺自己,多为有困难的人更好的履行民政职责。
受到中国国家民政部长的直接关注,顺利解决独立法人登记问题,有评论将“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称作是“一个幸运儿”.因为除了试点之外,按照现行的体制,成立社会组织,不仅是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还需要找到一个党政部门做主管单位,这个举动被业界形象地称为是“找婆婆”.然而,对于中国众多的民间组织,“婆家”并不好找。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曾经估计,在中国内地至少有300万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
在2011年民政工作会议上,李立国作了题为“改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讲话,其中强调:“要避免把什么权力都抓在手里,把什么事情都搂在怀里,自己做不过来,又不肯放权、放手让社会力量做,结果是什么都做不了、做不好。”这个“放权”说,被视为是改革的重要信号。
就在2010年,壹基金也同样因为“登记注册难”无法取得合法身份而一度面临中断。直到2010年底的12月3日,壹基金在深圳市民政局成功注册为公募基金会,这才拥有了独立从事公募活动的法律资格。
吴小莉:壹基金它非转公的过程当中,引起社会很大的关注,最终它是在深圳成为一个公募基金了,那是深圳的一个先行先试的一个做法,您知道这中间的过程,无论是壹基金或者深圳的民政部门有没有跟民政部做过沟通?
李立国:它之所以能在深圳登记注册,也是因为呢这个前年(2009年)民政部和深圳市政府在贯彻国家一个战略规划上签署了一个合作协议把这个一些先行、先试的职责下放给,职责和权力下放给深圳市民政局,其中包括呢,对这个基金会的登记注册。
2004年,深圳率先开始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进行分步改革,2008年开始将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成立改为直接由民政部门登记。深圳的探索和试验就获得了国家民政部的认可和支持。2009年7月,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放权深圳全面探索直接登记的管理体制。
吴小莉:那它如果这样子,在深圳市公募基金只不过在深圳对深圳市民进行公募?
李立国:是这样,在哪里登记注册就在哪里活动,不能跨地域,但是作为基金会,他这个劝募行为跨地域不行,受赠行为是可以跨地域的。
吴小莉:那也就是说比如说河南的朋友他想要捐给壹基金是可以的?
李立国:是可以的,受赠行为跨地域是不受限制的。
吴小莉:那它如果宣传呢,到全国性的这些平台去宣传?
李立国:那也超出了它登记活动的范围。
2011年12月23日,李立国在2012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表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将作为2012年民政部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而其首项重要的举措就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的“广东经验”.目前,涉及民政组织管理的三个条例都在加紧修订的过程中,届时,“找婆婆”难的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李立国:中央已经确定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今后这个方向呢,将是统一登记分级负责,部门协调配合,这样一种新的体制,就意味着呢,这个公益慈善组织呢,没有特定的业务需要征求意见的,就可以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
小莉:也就是说不用双部门来主管核准了,是会全面铺开吗?
李立国:这个只是提出了工作方向,还需要,新的法规,也就是修订那个社会组织三个条例后,才能够成立,才能够按照新体制运行,这个还有一个工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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