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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集体主义的年代,爱心也被有效地整合进了政府行政,“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成为计划体制威力在爱心上最为有力的展现
★本刊记者/何忠洲
在民间慈善举步维艰之际,由地方政府推动的慈善活动迎风而上。
今年6月,山东威海市委市政府发起“慈善月”活动,以行政方式层层推进募捐行动,各单位募捐成绩被纳入绩效考核。
今年3月,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贵州黔西县在全县展开了一场“捐资助困、奉献爱心”的公益活动,为全县贫困人口捐款。
2006年11月,河南项城政府宣称,要投资6500万元对袁世凯旧居进行维修保护,为此,市里动员各单位职工捐款。
之前媒体更有连篇累牍的报道:江苏省赣榆县政府办和县财政局以县财政紧张为由,决定停发在职干部职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借款;山西平遥县为了实现村村通油路,向所有吃财政饭的干部征收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修路资金……
这一幕幕,对每个中国人来说也许都不陌生:读书时,老师宣布,“为xx捐款,每个人请交上xx元,班长收后统一交上来。”工作时,单位要统一收xx以向灾区人民献爱心;回家时,居委会找上门来,要……
在一个集体主义的年代,爱心也被有效的整合进了政府行政,“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成为计划体制威力在爱心上最为有力的展现。
就是在市场经济已经弥散于人们生活的今天,政府的爱心推动仍然具有不可小觑的力量:
威海“慈善月”,短短10天,募捐现金近2000万元,企业认捐基金超过10亿。威海市民政局说,该市募捐工作出现“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
贵州黔西县,短短2个月时间,活动共接到捐款1100万元,捐款人数达到15199人。
惟一不同之处在于,今日,他们遭到前所未有的抵制与非议。
就在威海“慈善月”收盘之际,媒体评论聚焦,直指“强制捐款背后的家长制作风”。甚至捐款的当事人,也有着相当的抵制。《新京报》的报道说,月收入1500元的威海市财政局大厦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水电维修工人张树森,在回家向老婆讨要500元的捐款时,老婆说:“什么时候要捐老婆,把我也捐了吧。”
而河南项城袁世凯旧居的修复,甚至遭到袁氏后人的抵制:“政府让我们这些袁氏后人尽量多捐,超过1万元者可以在碑上刻上名字。我们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不是很有钱。可从当地政府传出来的说法是,这是为我们袁家老祖宗修的,全市人民都捐了,如果我们这些后人不捐,政府的意思是以后回来不接待……”
对于慈善,更为现实的问题是:政府的“爱心推手”直接扼杀了爱心的慈善本意。
政府的爱心悖论
但是,在针对地方政府的种种指责中,很难说他们到底应该有着怎样的承担。
一些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
威海“慈善月”的理由正当而明确,市民政局局长赵香春掌握的数据是,在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等第三次分配的总量约占GDP的3%~5%,我国目前只有0.1%,威海市为0.03%;
项城的袁世凯故居,事关当地旅游与文化建设,更明摆着6500万的资金缺口。
而诸如下岗职工帮困基金 、工会基金、希望工程捐款、残疾人基金、血防基金等等,每一项都迫切需要,名正言顺。
这正是中国当前所面临的一个挑战。官方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约3000万,城镇失业下岗者中的贫困人口约3000万,加上残疾人、受灾人口等其他生活困难者,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13亿总人口的10%以上。
尽管中国政府表态,将加大对基础教育、公共医疗投入,“政策更多地向农村倾斜,把投资更多地向农村转移”,但是,毫无疑问,对那些突发事件中不幸遇难者、对先天残疾急需帮助者,政府的力量很多时候仍然是鞭长莫及。
而当这些问题摆在面前时,无论是出于脸面、政绩还是人道,地方政府都处于聚焦的目光下。
而且,我们甚至很难说,在地方政府“爱心推手”中,他们到底有多大的获利。
在捐款时,地方政府的官员们也往往要起带头作用。政府“指标”的层层分解,首先将落实到组织内易被掌握的公务员身上。
5月28日,在威海市“慈善月”活动动员大会上,参加会议的市五套班子领导及出差在外、委托他人捐款的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培廷率先捐款5.3万元;市委办公室全体机关干部捐款4.44万元。5月29日,市民政系统捐款6.54 万元……
河南项城,记者从当地一名政府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普通工作人员要求捐100元,副科级200元,正科级50 0元,副处级1000元。
这种捐款指标的层级划分,虽然在很多民众眼里,更多地被收入差距冲淡,但是对于很多收入并不高的公务员,仍然是一个极大的压力。
更何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第四条:“捐赠应是自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这使得被曝光“ 爱心”地方政府,无一不对外解释:政府只是动员,并没有强迫,捐款都是自愿。
但是,相关的调查证明,“领导重视”是一切地方行政力量“爱心”得以成功的关键。这在对上不对下负责的行政体制下并不是一件难解的事。
而且,从根本上,政府不具备从事慈善的资格。
清华大学教授李说,福利和慈善是两回事,福利是政府的,慈善是民间的。政府福利和民间慈善一定要分清。
这使得地方政府的爱心慈善之举“左右都是错”。
发动、依靠民间的慈善机构成为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问题在于:中国社会的慈善组织、机构没有能够真正的发展起来。就是在2004年中国政府放开非公募基金会的注册登记空间后,成立的民间组织仍然屈指可数,“完全不成气候,”对中国NGO了如指掌的自然之友前总干事薛野说。
而更多的挂着“中国”、公益慈善等字头的社团组织,则更多地被人们当作是政府的一部分。其本身性质也令人疑惑。
可能的机遇
民间草根的慈善组织起不来,中国慈善事业进展缓慢。人们呼唤慈善立法的声音始终未曾稍断:
2005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朱树豪曾表示,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庞大系统工程中,发达而又完备的公益慈善业不可或缺。未来应以发展民间性、职业化公益慈善业为总体目标,让公益慈善机构摆脱官办色彩,通过完善社会捐赠的体制、机制和法制,提高善款的管理和使用效率。
民盟中央在向全国政协会议提交的发言中分析说,中国的慈善机构维持垄断格局,成了制度缺陷的“瓶颈”,结果必然使慈善事业依附于政府,无法变成真正的社会公益活动,也就无法吸引更多富人的财富流向公益事业,造福社会。
2007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杨澜的提案中再次抛出公益慈善立法问题,并呼吁设立全国性“公益慈善日”,并提出,《慈善事业促进法》颁布之日,可以作为全国性的公益慈善日。
2006年年初,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曾表示,《慈善事业促进法》列入国务院的立法工作和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已处于起草阶段。但是,从2007年全国两会传出来的消息说,由于对慈善事业立法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因此在全国人大的立法日程上,这部法律仍不在考虑之列。
不过,从2008年1月1日起,一个新的机遇出现在人们的面前:按照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为公益事业捐款,在应纳税所得额的13%以内,企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这是一件了不得的事!”万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冯仑如此告诉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专家杨鹏,“倘能真正落实的话,那将不再是慈善组织找不到愿意出钱的企业家,而是我们这些企业家找不到合适的慈善组织。”
正在美国考察的杨鹏告诉记者:在美国,拥有免税资格的民间组织就有12万家。“在中国,恐怕也就不到20家。 ”
13%免税政策的放开,目前尚无具体的实施办法,但是危险在于,这一办法面临着具体落实的问题。
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出台之前,老税法也规定,企业为公益事业捐款,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企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而这并没有刺激中国企业家的慈善行为。就在连续几年的“中国慈善排行榜”制定之后,人们发现,企业家慈善,连同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样,始终处于一种低迷的状态。
现在的区别在于,3%的免税标准被提高到13%。会在多大程度上撑开慈善的空间呢?
中国的一些社团组织,诸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等,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免税的待遇,但是,具体的手续办理仍然是一件极为繁琐的事。
国家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曾在接受媒体采访现身说法:身为民政部的司长,王振耀通过中华慈善总会为慈善事业捐款500元,按照规定可以享受税收抵扣款50元整,但是为了拿回这50元税款,王司长通过财务,办理了足足10 道手续,历时两个月。
王振耀感叹道:我是一个负责全国捐赠事物的司长,办理这些手续还用了这么长时间,社会上一般的百姓又会怎样呢?
中国慈善:漫长民间路
中国慈善事业再度兴起,并开始显现回归民间的迹象
★本刊记者/罗雪挥
“民间慈善在民国时期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准。”《中国慈善简史》的作者、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周秋光告诉记者,他同时还是中国慈善研究国家重点课题的承担者。
周秋光介绍,中国民间慈善传统悠久,自汉唐以来,就活跃着民间慈善,而到清末民初,除了教会慈善机构的发展,当时独立的民间慈善团体无论在数量上,在所拥有的慈善资源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都已大大超过官办的慈善机构,成为近代中国慈善事业的主力。甚至出现了民间的慈善协调机构,比如中华慈善团和国际统一救灾总会,负责协调募款和施赈,进行慈善资源的优化组合。
民国时战乱频仍,天灾人祸不断,政府救济不力,但民间慈善团体起到了巨大的弥补作用,舒缓了民众的困境。除了赈灾救荒、恤贫济困、慈善医疗,慈善教育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民国大慈善家熊希龄于1920年,在香山宜园旧址创办了北京香山慈幼院,美国记者参观后谓其“较之美国所办幼稚学校有过之无不及”,被当时的舆论界称做是一个奇迹。该慈幼院在近30年的时间里,把6000多名孤贫儿童培养成为有用之才,比奥地利的世界第一所国际SOS儿童村还早了15 年。1949年,毛泽东从西柏坡来到北京,就住在熊希龄的故宅,位于香山的双清别墅。毛泽东说,一个人为人民做了好事,人民是不会忘记的,熊希龄先生是做过好事的。
而新中国的慈善事业,就此进入了另一个时代。新中国建立后,政府将原有慈善机构逐步纳入到国家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的轨道中。1950年4月,时任政务院副总理的董必武做了《新中国的救济福利事业》的报告,明确阐述了新政府对于民间慈善事业的态度,“中国人民成立了自己的政府,把中国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救济福利事业才不再是统治阶级欺骗与麻醉人民的装饰品,也不再是少数热心人士的孤军苦斗。”结果,原有的慈善组织、机构或自行停顿、或停办,或被政府接管、改组,变成附属于政府部门的官方或半官方机构,比如香山慈幼院在建国前已经停办,建国后则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接管其财产,改为公办的“立新学校”。而包括外国教会慈善机构在内,甚至是接受过美国救济的慈善团体财产都一律充公,纷纷被接管,因为这是“殖民主义的警探和麻药”。民间慈善事业则遭到持续批判。
周秋光的《中国慈善简史》一书里记载了当时的流行看法:“人们深信,共产主义是人间天堂,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解除一切苦难,彻底摆脱贫穷,过上富裕的幸福生活。既然如此,就无需也无必要发展慈善事业。”上个世纪70年代初,上海的一位工人向安徽、贵州两地灾区的政府部门汇出了200元赈灾款。几个月后,这张汇款单落到了他所在工厂的革委会手中。于是他被批判为“居心叵测,动机不良”“往社会主义脸上抹黑。”
从1954年到1980年,中国大陆已经不再存在有真正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组织,没有出现过有组织、有规模、经常性的慈善活动。虽然社会上的灾情与弱势群体仍然客观地存在,20世纪50至70年代,每逢发生大的自然灾害,中央都要责成各级地方政府负起高度责任,甚至提出不许饿死一个人。
政府动员了一切政治或行政的力量进行救济,也由此形成了一切由政府包揽的救助格局。周秋光介绍,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原本可以成为中国民间慈善恢复的一个契机,但是当时一切慈善行为都受到排斥,包括国际救助。当时的外电报道,美国、英国、日本,以及联合国当时的秘书长瓦尔德海姆等,都明确表示要向中国提供援助,尤其是最有抗震和救援经验的日本,在内阁会议中提出紧急援助中国方案通过后,立即准备了药物、衣物、帐篷等。但一律遭到了我国政府的拒绝。
民间慈善组织的“优胜”与“劣汰”
“纯民间的草根慈善组织处于最弱势的地位,政府救助处于强势地位,公募基金会处于中等水平。”谈及目前中国慈善救助的实际分布状况,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王汝鹏表示。
作为有中国特色的慈善组织,公募基金会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公益组织,成为了改革开放后中国慈善事业复兴的起点。1989年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希望工程”的建立,首次大规模在全社会做了“慈善总动员”,而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则标志着中国政府开始正视慈善的社会调节力量。
在社会处于剧烈转型的年代,改革一方面造就了大量新富阶层,另一方面又使得一些沦于传统保障体系外的人成为弱势群体,社会产生了大量需救助的群体,仅靠政府有限的力量来解决自然灾害、老龄化、下岗、贫困乃至医疗救助等社会问题,已无法满足需求。发动民间力量开展慈善事业被提上了日程。社会经济发展在客观上也提供了民间的财源。
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的慈善组织和机构纷纷组建,一些纯草根的民间慈善组织和个人也逐步开始活跃,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民间慈善就此复苏,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田凯长期关注着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他认为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成立实行了非常严格的进入限制政策,比如社会团体的登记要经过相当严格而复杂的审批程序。因此,现阶段全国性的福利团体大多数是从原有的政府部门中分化出来的,例如中华慈善总会主要是依托于民政部建立的,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是从团中央分化出来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脱胎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等,真正来自民间的大规模福利团体极少,而且资源有限,规模不大,只起到了补充作用。
“中国现有的大部分民间慈善组织可以说是‘官办’,也可以说是‘半官方’。”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周秋光表示。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有的慈善组织和政府部门干脆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而部分慈善协会的负责人也往往由退休的领导担任。由于中国很大一部分慈善资源是由政府控制的,其慈善事业也就与政府组织的绩效息息相关。这和真正的民间慈善组织出于爱心实施救助还有一定差别。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出现了个别机构把善款“运作”成坏账等现象,给慈善事业蒙上了阴影。同时,由于各慈善组织都分别隶属于各政府机构,其管理主要是纵向管理,彼此协同能力较差,出现了“多头募捐”,加重了捐赠者负担,而慈善组织之间,甚至在慈善组织与地方政府间,有时还会出现抢夺慈善资源现象。比如SAR S期间,所有的捐款捐物只能向规定的几家慈善组织捐赠,而在税收优惠上,我国目前实行的也是差别待遇,企业只有向少数几个公募基金会捐赠,才能够享受税收减免的政策。慈善资源配备的不均衡,妨碍了中国慈善事业的整体进步。
“慈善事业不应该是‘政治运动’的模式,慈善事业不应该是‘摊派活动’的要求,慈善事业不应该是‘腐败行动’ 的温床,慈善事业不应该是‘官位移动’的中转。”2004年中华慈善文化论坛上,针对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隐患,上海基督教青年会总干事吴建荣总结。
尽管存在先天不足,由政府自上而下发起的慈善社团组织,还是以积极的行动成为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拥有令草根组织艳羡的社团身份、公共筹资许可,可以自由地寻求商业资助。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王汝鹏坦言,从慈善资源的角度来看,有官方背景,募集捐款时更容易获得公众信任,而真正的民间组织募款能力相对较弱,后者数量也极其有限,王汝鹏介绍,如今有资金实力可以申请成立基金会的企业和个人很多,但是真正申请下来的很少。
不过,虽然“准生证”难拿,一旦成立,无论经营状况如何,基金会就如同铁饭碗,迄今还没有被关闭的先例,虽然有的基金会常年没有活动,没有人捐款,没有钱做救助,但还是挂名生存下来。王汝鹏认为,从中国慈善事业的长期发展考虑,基金会的管理也应该参照上市公司,制订“劣汰”的退出机制,经营不好,运作不规范,没有实力也没有作为的基金会应该退出。
政府扶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放手
“将慈善交与民间,更符合我国历史上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律。”《中国慈善简史》作者,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周秋光告诉记者。他认为经历过了长期的停滞后,中国慈善事业的恢复必然要有官方的出面和扶持,只有政府才有这样的能力,这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但是政府扶持起来后,就应该让慈善事业回归民间。正如同帮孩子学走路,扶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放手。
周秋光表示,未来要持续发展,首先就要允许民间能够广泛地设立慈善机构。政府可以通过慈善立法,通过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规范和制约,周秋光认为,“非政府化、法制化、系统化、专业化、普及化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然走向。”网民萧巾则强调,应该“让政府的归政府,让慈善的归慈善”,政府更需要建立的是最低工资限定,全民医疗保障,而除了这些最低保障之外的救助,则完全可以由民间自发进行,因为慈善关爱,富有同情心,乃是人类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在回归民间的呼声下,中国的“官办”民间慈善组织内部也逐步发生着变革,开始与“民间”日益接近,加强与国际民间组织和草根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并充分吸收民间运营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作为近年来迅速崛起的有影响力的慈善机构,在“民间化”的非营利组织发展道路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其秘书长王汝鹏表示,该基金会的定位是“具有独立法人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除人员聘用面向社会招聘专才外,所有的善款都努力按照公开、透明的非营利组织原则运行。比如每建立一个基金,都要先进行制度设计,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则。该基金会联合李亚鹏、王菲夫妇设立的嫣然天使基金就制定了二十二条管理规则,获得了社会热烈响应,筹款目前已经达到了1500万元,当有人报料说嫣然基金有黑幕时,一张《嫣然天使基金财务收支报告》即时公布于媒体之上。如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正在筹划“博客基金”,希望救助网络媒体关注的个案,王汝鹏再三表示,“一定要做成非常透明”。他希望政府能够进一步放宽准入政策,能够有更多的民间慈善组织加入。王汝鹏认为,一个机构做得再好也是孤立的,中国的慈善事业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联,只有当所有的民间慈善机构都很规范,都很有实力,很有公信力的时候,才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慈善大环境改善。“尽管我们有很多的优惠,有很多的资源,但我们还是期待整体的发展。”
而在现阶段,公募基金会的发展尽管发展迅速,仍然受到募款能力的制约,造成公募基金会的救助能力相对有限。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田凯表示,“在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普遍不足。非营利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分化出来以获取民间资源的一个途径,而不是接受政府资助、受政府的委托去实施项目的工具。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几乎没有给予直接资助,间接资助也才开始进入起步阶段。”
在获得最初的官方扶持后,更多的中国“官办”民间慈善组织不得不自行发展,自我完善以获得立足根本。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王汝鹏介绍,与欧美发达国家基金会有充足本金,仅靠基金的增值收入进行慈善资助不同,包括红十字基金会在内,中国绝大部分公募基金会只能够叫做“公共筹款机构”,王汝鹏将之形容为“过路财神”,左手接过捐款,右手就要拨出去。“假设我们有一个稳定的筹资渠道,有一个安全有效的增值渠道,那我们的压力要减小很多。”为了持续获得捐赠,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短期内策划了密集的各项活动,比如万人“大型公益健走活动”,比如联络了几乎所有的强势媒体运作慈善项目,包括吸收李宇春歌迷的力量,建立“玉米爱心基金”。
王汝鹏表示,“始终处在疲于奔命的状态,每年大家都是忙得魂不守舍。”在这样的超强度努力下,2006年,包括捐赠物资在内,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募集到创纪录的1.2亿元。虽然在基金会中已然处于前列,但针对中国民间的广大的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来说,这仍然是杯水车薪。
王汝鹏告诉记者,患儿家长常常是一进门便长跪不起,“未语泪先流”。而能够获得资助的孩子必须由评审委员会整体投票,病情太严重的孩子则很难获得救助,因为有限的资源要用于更容易被救治的孩子。王汝鹏对此心情复杂:“这样的取舍标准从理性的角度是对的,从人道主义,从情感的角度却是不合理的,但在资源很少的情况下,你先帮助谁呢?”
王汝鹏说,在目前的条件下,只能救一个算一个。
中华慈善总会的民间尝试
从理念上说,是有进有退。进的是全民慈善意识普及,退的是慈善的民间性
★本刊记者/何忠洲
1998年,这年被杨团视为中华慈善总会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那一年,南方发生大洪灾,中华慈善总会第一次全方位地展现在国人面前,光彩耀人;同样在那一年,中国开始了政府机构改革,大量的人员分流进入中华慈善总会。拖延已久的杨团,也是在那一年,离开“当孩子养一样”的中华慈善总会,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
独立与自治基础
1994年,当刚从民政部部长职位上退休的崔乃夫和时任民政部副部长的阎明复商定要在中国成立第一个综合性的慈善机构时,全国尚有7000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有60岁以上的老人1.17亿,其中7%约819万多人过着独居的生活;全国有近20万流浪儿童,其中近10万是孤儿;还有5000多万残疾人。
但在当时,慈善却是一个带有强烈贬义色彩的词。经过长时期阶级斗争的洗礼,一说起慈善,人们马上联想到的是外国神父,帝国主义走狗在中国办育婴堂、残害中国儿童。当时编纂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如此定义“慈善事业”:“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慈善者通常把慈善事业看作是一种施舍……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它的社会效果存有争议。”
熟知慈善古今中外情况的崔乃夫开始挖掘慈善的意义。
杨团当时正是中国儿童基金会的秘书长,正在代理制定慈善总会创始基金方案的她被崔乃夫看中。
从一开始,关于慈善总会的发展方向就非常清楚:要办的是一个迥别于政府、立足于民间的独立的慈善机构。在那里,杨团任常务副秘书长,负责实际的操作。
慈善的概念就是那时逐渐推广开来的。一开始是研讨会,通过研讨慈善的话题,逐渐为慈善正名,然后便是在大众传媒的宣传。著名报人丁望当时正是中华慈善总会宣传委员会主席。
慈善的概念开始日益为大众接受并开始影响到高层。
从一开始,中华慈善总会就建立了一套不同于政府的运作机制。
创始基金是一个创举。按照设计,创始基金是慈善总会存在的永久的基石。不动本取息,利息用于总会自身的运转费,这样就能保证将所有的捐款百分之百的用于慈善和社会公益事业。而且预计,无论总会将来遇到什么困难,都可以凭借这个创始基金东山再起。当时规定,资助50万创始基金者成为总会创始人,永久理事;资助5万元者,成为创始会员,这些人构成了总会的创始人群体,和总会共进退。
到2005年11月底,总会就成功的筹到1419万元的创始基金和1260多万元的社会捐款。这是慈善总会在财政上独立的第一步。
在此基础上,总会开始制定独立的财务体系。传统的事业单位,当时都还是政府拨款,与社会没有什么往来,财务科目也相对简单,也都是事业单位的一套财务体系。而总会成天都在捐款和资助项目与社会有广泛的经济联系,事业单位的科目并不能符合总会的需要。在崔乃夫的要求下,总会在一位高级会计师的帮助下,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科目。
这是一个确定受赠资产性质的举措。
当时国有资产管理局曾给各部下达清查国有资产的指令,民政部要总会填报国有资产,指定捐款也要填报,这遭到崔乃夫的拒绝,他斩钉截铁,“我们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人事上,总会也开始在往独立的方向走。开始独立招聘,并且人员待遇开始与市场挂钩。
当时,杨团向崔乃夫力荐她在中国儿童基金会的部下常寒婴。崔于是便问她:没有他行不行?
不行!
于是此时已经从中国儿童基金会出来在一家公司工作的常寒婴被招进中华慈善总会。结果,他在公司的工资标准成了杨团等人的参照系。按照公司工资稍降的标准,常寒婴的工资被定到1300元/月,而作为更高一级的杨团,则依照被定为 1600元/月,这在当时远远高于政府同级别人员的工资。当时,政府人员工资也才三四百元。
高工资相对应的是高效率与低成本。“当时一人顶几个人用,而且大家热情很高。”
也就在组织机构建立的同时,本着高效、廉洁的原则逐步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修订了《中华慈善总会章程》;制定了《中华慈善总会创始基金章程》《中华慈善总会创始会员办法》;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和其他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这一切,杨团回忆说,都是一个目标:就是慈善是民间自主、自办、自创的事业,不是政府的福利。
当时之所以能够做到,杨团担?獾靡嬗诹礁龇矫妫阂皇堑绷耸?嗄昝裾?砍さ拇弈朔虮旧淼淖世??桓鼍褪堑笔闭??怨?娲壬谱橹?艿没购芩伞?/p>
“九八”大展示
九八年的大洪水,对中华慈善总会来说,是一次大展示也是一次大练兵。
在这之前,中华慈善总会发生了一件大事:创始基金没了。
创始基金是用来保值增值,用增值与利息来保证总会的日常开支的。但是,就在把创始基金交与一位商人进行增值的时候,在倒手过程中,这笔钱被损失掉了。直到后来才又通过其他方式慢慢补平。
崔乃夫为此辞去会长职务。退休的阎明复走马上任担任第二任会长。
还在洪水的消息刚刚传来时,当时任代会长的阎明复听闻消息,就开始着手准备。6月30日,中华慈善总会发出致全国团体会员“关于积极支援当前抗洪赈灾”的建议函。
最开始定的是和中央电视台合作。一个副会长前去和当时中央电视台台长杨伟光商谈。当时,大家的期望值都很低。
杨伟光提出:中华慈善总会能否预计募捐到2000万?
“1000万我们都不能保证。”那个副会长说。杨伟光一下子就急了,“我们合作,连这点钱都募捐不到,那还怎么办啊?做一台晚会,如果真的达不到目标的话,怎么下台呀?”
阎明复于是赶紧去找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三家联合。
那几天,杨团整日整夜地泡在电话机旁打电话:第一轮什么情况,第二轮谁有什么意向,第三轮谁谁谁定下来了。“ 做慈善工作最重要的,是你要让公众——慈善参与者和捐助者清晰地知道信息,以及他们能做什么。”
事态的发展很快让人大吃一惊。
1998年8月16日,中华慈善总会、中央电视台、中国红十字会联手,举办了中国第一个电视募捐专场晚会。一下子就筹到3亿多元的捐赠资金和物资。
慈善总会在西单二龙路新龙大厦7层办公,电波一传出,大厦门前的广场、大厦所有的楼层都被人流堵塞了,昼夜川流不息。捐款的、捐物的、捐赠救灾海报的、请求分配救援工作的、贡献点子的,许多家庭扶老携幼地赶来,还有不少外地人坐飞机火车赶来,许多学校的大学生们赶来后自发地按学校组成志愿队帮助工作,许多餐饮公司为大家免费供饭、送餐,每天都开出上百号人的流水席……
一天早上,因为还没到上班时间,警卫不许捐款者进入,等了一晚上的捐助者竟然和警卫发生了冲突。
“那是一次完全的出自于自己同情心的捐助,巨大的灾难激起了人们的同情心。”杨团说。
这一次全民族大动员的集体英雄主义,极大的改变了人们对慈善的观念,中华慈善总会的形象也空前突出。
两个转折点
1998年,仅“8·16”晚会那一次,中华慈善总会就募集到资金3.6亿。这极大地鼓舞了中国慈善事业。政府也开始重视起慈善组织在救灾过程中的作用来了。
1999年,《公益事业捐赠法》颁布实施。
2001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出关于发布《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001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许多地方政府也制订了一些支持当地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
但就在1998年抗洪前后,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民政部将45岁以上的干部都作为内退分配给部属的社团,总会的工作人员一下子从8个人增长到二三十人,而且几乎人人都带头衔,还有正、副司长。这一下子,不仅人事安排成了问题,而且运作成本也陡然抬高。总会之前已有近两千万的创始基金,每年的利息除了支付运作费外还可支持项目,但是这一下子运作经费不够了。而且新干部一来,大换班,原来的很多制度都被否定。
一个到此上班的原财政部官员翻检财务报表后说,这一套全是违反规定的。于是废除了这一套,财务科目又改回事业单位的了。
在杨团看来,中华慈善总会很快进入另一个转折点。
到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慈善正式进入中央文件。在社会保障一栏里,慈善事业赫然和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并列。
杨团说,最初,慈善事业的定位还只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补充”,在这个文件之后,慈善则被正式地纳入了政府工作范畴。
慈善开始变成政府非常乐于挂在嘴边的一个词,新闻界相关的报道也铺天盖地了。慈善成为一个好词、一件好事,完全正面。
但相应的问题是,杨团说,在社会普遍接受了慈善这个概念之后,由此也发生了一个大问题:慈善的属性和做事的方式越来越官方化,成为政府主导的社会公益事业,这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这也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拐点。”
回顾历史,杨团总结这十几年的慈善之路,说,“从理念上说,是有进有退。进的是全民慈善意识普及,退的是慈善的民间性。” ★
慈善企业家多多益善
慈善活动是需要动员、需要组织的,由此就出现了“慈善企业家”
★本刊评论员/秋风
现在的一些人似乎已经把国家当成了神。看到某个人或某群人在生活中陷入困境,学者及普通民众的第一反应是:为什么政府不来帮助?于是,一谈社会保障,话题就全部集中于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
这样的人把自己当成了国家的孩子,向国家撒娇。相反,一个由心智成熟的人所组成的社会,则面对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的困境,首先会问:邻居们、社区、乃至社会可以做些什么,怎么帮助他或他们。
一个健全的社会,本来有一种内生的财富再分配机制和自我救助机制,它可以对人们所创造出来的财富进行再分配。比如,富人从事慈善活动,富人捐款资助教育、艺术、学术,救助穷人和陷入生活困境中的人,从而实现社会均富、公平。
这种机制是内生的,因为,就像孟子所说,人皆有恻隐之心,或者如亚当·斯密所说,人皆有同情、即感受他人的痛苦的能力,这差不多就是一种本能。更不要说,人们也追求荣誉、追求他人的尊敬,而帮助他人、用自己的财富、精力和创造性向公众免费供应公共品,乃是获得荣誉、尊敬的基本途径。
不过,这些心理动机未必强大到足以促成人们去做慈善活动。人人都很忙碌,要照顾自己的事业、家庭,而无暇全力投入到慈善活动中;普通人也未必知道究竟谁需要帮助;另外,单个人的一点点贡献,也许对需要帮助的人没有多大用处。因此,慈善活动是需要动员、需要组织的。由此就出现了“慈善企业家”。
应当说,他们就是人们所说的“社会企业家”(socialentrepreneur)中的一部分。社会企业家就是以前人们常说的“社会活动家”,之所以用“企业家”二字来刻画他们,乃是因为,在他们身上,可以看到企业家的一种重要品性:创造地把各种资源组合在一起,向公众提供一些慈善产品。
企业家活动的本质就是通过产品的创新、组织方式的创新,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当然,其目的是为了自己获得收益。慈善企业家的收益是个人的社会声望,及帮助他人所获得的快乐。而他的工作,就是用一种设计优良的慈善产品感动民众,唤醒民众心底的同情之心,让民众知道,哪些人需要帮助,自己也可以向他提供帮助。这样,慈善企业家就沟通了需要帮助者及愿意帮助者。当然,慈善企业家也通过财务、工程等等管理活动,有效地使用资金,使民众提供的慈善资源得到较高效率的利用。
没有企业家,就不可能存在令所有人财富大量增加的市场经济;同样,没有慈善企业家,慈善事业终究不可能具有规模。慈善企业家自己当然享有了荣誉,甚至享有某些收入,但是,他们的活动确实大幅度地深化、扩展了慈善事业,提高了慈善资源的配置效率。
在中国,以前还有“社会活动家”一说,但后来,似乎没有这样一个行当了,需要救助的人只能等着政府。如果政府没有注意到,或者拒绝,他就难以得到救助。而当权力收缩,政府本来有限的救助体系难以发挥作用,同时,内在的自我救助机制又没有恢复运转。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空档期,很多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
近些年来,出现了一个可喜的迹象,即社会逐渐发育,社会内在的财富再分配机制和自我救助机制渐渐地浮出水面。尤其是网络,为分散的人们提供了一种快捷的联络、组织渠道。
不过,大体说来,包括慈善企业家在内的社会企业家的成长发育,仍然相对迟滞。个中缘由,固然因为过分严厉的管制,但也因为,长期生活在每个人直接面对政府的体制中,又经历过道德伦理的缺失,人们之间缺乏足够的相互信任,而没有信任,慈善企业家是不可能正常地发挥作用的。因为,没有人愿意把资源交给他们,甚至接受帮助的人也会怀疑慈善企业家的动机。
这个时候,把希望寄托于国家,可以理解,但不算明智。如果一个社会不能够自我救助,那国家的救助体系再庞大,也将是杯水车薪。
此时,重要的是社会企业家、慈善企业家严于自律,通过诚信而高效率地服务社会,而获得民众的信赖,这将为社会自发的再分配机制和自我救助体系的发育拓展出广阔空间。
(责任编辑:于俊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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