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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7-11-17 0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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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诈病
“诈病”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为取得赔偿或劳保待遇假装精神病或其他疾病的行为。
96年初,来势汹汹的第一次躁郁症发病在我住院三个多月后基本上被控制了。我回到梦寐以求的家,真温暖啊!
可是一个月后我要去上班。
我有点发愁,当时我对上班很抵触,很惧怕,觉得一定不能适应工作。我想,要是能够在家休息该有多好!可是怎样才能在家休息?看来只有继续抑郁了
于是我就按照抑郁的病态在家摆POSE。我父母也没有办法,只有看着我发愁。半个多月过去了,终于一天晚上我吃了一瓶安眠药。。。。。。
幸好发现的早,我被救活了,随即住院。又是三个月。这次住院换药了,用百忧解,恢复得比较好,出院的时候情绪平静稍高,快快乐乐上班去了,想都没想三个月前的念头。
可是后来我每次反复处于抑郁态的时候,总要自责这次“诈病”,反复自省当时我的每一个念头。我体验到强烈的负罪感。想了三、四年,我终于想明白了。我自杀前明确知道这瓶药吃下去我会死!所以当时我确确实实处于抑郁状态。可是是什么原因把我逼到自杀的境地?仅仅是我没有能力上班,而我认为只有上班才是正确的,又不好意思向单位提,更没有和父母沟通!这真是老实人的不老实!我只是重演了小时候装感冒在家逃学,可是小感冒变成了肺炎!
这是我走的一段弯路。一个恶念,几天恶行,毁了我好几年。
[ 本帖最后由 charles_1812 于 07-11-17 13:1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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