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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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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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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
 楼主| 发表于 14-1-12 07:40:07 | 只看该作者
“奇迹对于其他帖子里关于自闭症理论的探讨也没有什么兴趣,也基本上没怎么参与……”一一黑眼睛说得对,这里面有几方面的原因:一来是先天就决定了的性格特点,我历来都不喜欢与人交流、互动,似乎还有些事不关己懒得说;二来我还有一个特点:我历来都是最怕麻烦,最怕所谓的惹事生非。就因为我有这样的特点,无形中也就自然形成了一套维护它的防御措施:我说话必须要有一定的真实性、确定性,不说没有把握,不负责任的话;没有最大把握的话我绝对不说;我宁愿受一点委屈,也不愿冒一点所谓的惹事生非的险。在互动方面,没有把握的话我不说;我把它解释不清楚的问题我不说;可说可不说,我干脆不说。还有一点,我(语言规范只允许这样表达自己)似乎已经完全与外界脱离了关系,而只存在于一个漆黑的、紧凑的、无物无人的、伸手不见五指的世界里,对外界的问题一概不知;再一个是因为我不懂。就像以往有“如梦”在的时候,或讨论在广西大山里支教的德国大学生卢安克,或讨论陈毅雄的问题的时候,这些都是我很容易表达的问题,我不也在参加讨论。因为以后在自闭症版块里讨论的基本全是AS,虽然大家都同在一个谱系,但我们属于是两个世界的人,没有调查也就没有发言权。即便是这样,我还是未能幸免。不过,只要是我认定的了东西,我也绝不会善罢甘休。

我不了解AS的问题,就如你们对自闭症不是太了解一样。如果能够了解,在我谈到“分裂的自我”、“精神分裂性个体”、“分裂样人格障碍”的时候,你们就能够从中领会,而不会是把“分裂”作为讽刺、挖苦、调侃的调料。如果黑眼睛真正的能够了解自闭症,就不会连高功能自闭症身上存在着的,那么显而易见的神经症共病问题都搞不清楚。
黑眼睛说:“我对这段话的理解是,奇迹还是认为自闭症是神经症和人格障碍的儿童阶段,小时候是自闭症,长大了就变成神经症和人格障碍。这个问题我们以前已经争论过了,我的观点就不重复了。”

不知道黑眼睛的“还是认为”中的“还是”两个字意味着什么?我对你的这种“如实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些不太接受,听起来也觉得别扭。小时候是……长大了就变成……按这种意思理解,可不可以理解为:小时候是猫,长大了就变成狗。

你说“我的观点就不重复了”,我怎么就不知道你有什么观点,我没有听你说过,基本都是以不了了之结束。只是在争论我认为三个高功能自闭症人士身上存在着神经症的共病问题的时候,由于三个高功能自闭症人士的自述中都提到强迫症、恐惧症、焦虑症,这也可以说是名人现身说法。还有我最后贴的那一篇比较详细的“自闭症的概述”的文章资料,以及文章最后一栏的“常见的共病”里,就有强迫症、恐惧症、焦虑症,而且文章中还特别提到:“不管如何,共病现象在ASD族群都应该被关注。”这只是在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的情况下,你有说过你的观点。

至于“奇迹还是认为自闭症是神经症和人格障碍的儿童阶段,小时候是自闭症,长大了就变成神经症和人格障碍”一一你对这个问题的观点我没听说过。我从《【论稿】自闭症的意识及人格分析》文章中摘录的一部分,你也从网上搜看了这篇文章,我们也有争议。你只是说:“虽然文章里用了一些医学上对自闭症的说法和定义,我认为作者实际上说的是神经症。他把神经症患者儿童时期的表现定义为“自闭症”,长大了就是“神经症”。这和医学上所说的自闭症不是一回事,这是作者自己定义的“自闭症””。

这也许就是你的观点。可是你却把它说成是:“小时候是自闭症,长大了就变成神经症”,而且你把它说成是我的“认为”。虽然确实是这么一回事,但是你这种说法让人听起来很别扭。最终,这个问题也是不了了之。因为我不同意你后面的,“这是作者自己定义的“自闭症”这个观点。你说“这是作者自己定义的“自闭症”,同时还意味着,即使是奇迹认为的“小时候是自闭症,长大了就变成神经症”,这也是作者自己定义的。这也是你对这篇文章中的说法的否定,也是对我的观点的否定。这也就是你这一次所说的,“奇迹还是认为……”中,“还是”的来历。

你对在前的《【论稿】自闭症的意识及人格分析》这篇文章中的说法予以否定,却又对自闭症的共病神经症表示认同,是不是有些自相矛盾。你说“他把神经症患者儿童时期的表现定义为“自闭症”,长大了就是“神经症”……这是作者自己定义的“自闭症””。那么你认为,三个高功能自闭症人士既是自闭症,现在又是神经症,这又是哪个定义的?这一次你又说:“奇迹还是认为自闭症是神经症和人格障碍的儿童阶段,小时候是自闭症,长大了就变成神经症和人格障碍。”

在上一次的《【论稿】自闭症的意识及人格分析》中明明说的是自闭症,你却说“我认为作者实际上说的是神经症”;这一次又出现了一篇《【论稿】神经症的意识及人格分析》,那你又认为作者实际上说的是什么?不知道你对《【论稿】神经症的意识及人格分析》中的以下这两段话如何理解,是否认同:

“人在儿童时期,有一个自本我中分化自我的过程;而在青少年时期,或者青春期,有一个自自我中分化超我的过程。前者,因为本我的不完善,或者自我分化不完全,会造成自闭症;而后者,因为自我的不完善,或者超我分化的不完全,是否会造成神经症?这不是基于实验数据的分析,而是基于意识及人格的分析。”

“神经症,相比于儿童自闭症,不是没有进入人有意识的自我世界,而是穿越自我世界,进入了超我世界……”

对于后面的“神经症,相比于儿童自闭症……”这一段话,从“心脑共主神明”中可以找到解释。我用我的经验对这段话的理解是:儿童自闭症是本我不完善,没有完成由本我向自我的演进,而造成的自闭症。而神经症,不是由于没有完成由本我向自我的演进,人就没有进入有意识的自我世界。而是即便是造成了自闭症,人还是进入了有意识的自我世界,只是意识没有“能动性”,起不了程,没有穿越自我世界,而进入超我世界而造成的神经症。这就是心气没有上入于脑,心与脑没有息息相通,意识自我没有穿越脑到达“心”,意识仍旧“藏于脑”而没有到心,没有达到“心中识神用也”的作用。

“元神在脑,识神在心,心脑息息相通”,神明往来于心脑之路,脑为统帅,心气上入于脑,心脑神明贯通,主宰人体生命活动,产生意识思维并支配其相应行为。” 一一摘自“心脑共主神明”。

“如果奇迹想把理论搞清楚,我也会如实发表自己的看法”。请黑眼睛“如实发表自己的看法”,我到底把问题搞清楚没有?你认为自闭症和神经症有没有关系?自闭症是什么阶段?神经症又是什么阶段?是不是也符合你说的“小时候是自闭症,长大了就变成神经症”。是不是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只是让人听起来很别扭?

不知道你对我从《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中摘录的这段话又是否认同:“人格障碍可表现出大量的神经症性反应,许多神经症病人也具有人格障碍。在人格障碍与神经症之间没有一个截然分明的界线。”

还有是我们曾经争议过的,我认为三个高功能自闭症人士身上存在着“人格障碍”的问题,以及我们曾经争论过的“分裂”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认可,都是以不了了之为结束。现在有名人现身把自闭症与人格障碍联系在一起;有名人现身有“分裂型人格障碍”,如果黑眼睛能够“如实发表自己的看法”,不知黑眼睛怎么认为?

黑眼睛总是一直都在说是“我的认为”,这明明都有科学依据。就算是我自己的认为,但是我的“认为”这两个字对我来说,不是轻易随便就能说出口。在我的“认为”两个字未说出口之前,我必须要为我的“认为”找到有说服力的依据,或找到相关的合理的科学依据,这是我对待问题的基本原则。因为我害怕惹麻烦,我害怕由于自己的失误给自己惹来麻烦,而带给自己下不了台的尴尬与窘迫,也就是自己对自己造成伤害。所以,我必须要为我的“认为”负责。

“据我的观察,奇迹对于其他帖子里关于自闭症理论的探讨也没有什么兴趣,也基本上没怎么参与……”一一不知道黑眼睛这段话话里,还存在有没有别的意思?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我一个过了花甲的人,按照过去的说法,已经是过了“人生70古来稀”的年龄段。所以,是不是自闭症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既不想出名,也没有什么利益可求。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只是真理我是绝对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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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
发表于 14-1-12 18:09:23 | 只看该作者
奇迹可以回想一下上一次我们在你地里的争论,在604楼里,我是这么说的:

“如果神经症属于功能性“心理障碍”,那么自闭症就不应该被说成是神经症者幼年的情况,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根据医学目前的定义,自闭症是伴随一生的一种特定的障碍,不会在成年后从自闭症“转为”神经症。

自闭症者是有神经症的特征的,比如焦虑,强迫,也许会有人格解体的体验,也许会发展出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所以说,自闭症和神经症以及其他精神障碍是有联系的,但它并不等同于其他的障碍,它有自己独特的特征。

我认为我这段话已经说清楚了,所以我没想重复。奇迹认为哪里不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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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
发表于 14-1-12 18:39: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lackeye 于 14-1-12 17:55 编辑

奇迹676的最后一段里说“他们也同样过了儿童“自闭症”阶段,而进入了神经症和人格障碍阶段。”——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这不是“共病”(共病的意思是“并发症”),不是在说他们既有自闭症,又有神经症和人格障碍,而说的是从一个病转为另一个病。否则的话,就应该说,“他们除了自闭症,还开始出现了神经症和人格障碍的特征”,这才是“共病”的意思。我这个理解对不对?

一个人如果从小有自闭症,他一辈子都有自闭症,这是目前的认识,自闭症就是这个人的一部分,是先天脑发育异常对社会交流功能造成了质的损害,这个损害本身并不会因为后天影响加重或者消失,只能通过训练和经验的积累弥补。神经症和人格障碍与后天成长的环境有更大的关系,这个关系是弗洛伊德发现的,他发明了精神分析法就是为了解释这个关系,为了帮助这些人。

奇迹认为自闭症是因为“本我没有完善”,这也许能解释奇迹自己,但这一点也不解决家长的问题,它不能告诉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孩子,怎样帮助孩子。所以,我们讨论的都是心理理论,中央统合理论,执行能力,感官过载,注意力问题,等等。如果奇迹在这些方面有心得,那对我们会很有帮助的。但是,奇迹似乎对这些不感兴趣,那么,我也没意见。

【注】我特意加粗了中间这段,因为这是我的核心观点,我认为是和奇迹的分歧所在。如果奇迹认为这个观点不对,或者这个观点和你的是一致的,我都愿意听你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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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9#
发表于 14-1-12 18:47:39 | 只看该作者
“我对你的这种“如实发表自己的看法”有些不太接受,听起来也觉得别扭。”——我知道我说话冲,请奇迹原谅。奇迹如果愿意把事情说个水落石出,我就不怕在这里打搅奇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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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
发表于 14-1-12 18:50:55 | 只看该作者
“人格障碍可表现出大量的神经症性反应,许多神经症病人也具有人格障碍。在人格障碍与神经症之间没有一个截然分明的界线。”——请奇迹参考675楼,我说:“这句话说得很对。实际上,所有的精神障碍都是依靠行为来诊断的,没有查血查尿这一说。所以,各种精神障碍的界限是很模糊的。”

我觉得奇迹没有好好看我的贴,搞得我不得不重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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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
发表于 14-1-12 18:52:27 | 只看该作者
“还有是我们曾经争议过的,我认为三个高功能自闭症人士身上存在着“人格障碍”的问题,以及我们曾经争论过的“分裂”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认可,都是以不了了之为结束。现在有名人现身把自闭症与人格障碍联系在一起;有名人现身有“分裂型人格障碍”,如果黑眼睛能够“如实发表自己的看法”,不知黑眼睛怎么认为?”

我的认为都在上面,不知道奇迹认为我说清楚了没有。如果还没有,我可以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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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发表于 14-1-12 18:56:18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我害怕惹麻烦,我害怕由于自己的失误给自己惹来麻烦,而带给自己下不了台的尴尬与窘迫,也就是自己对自己造成伤害。所以,我必须要为我的“认为”负责。”

我很佩服奇迹的这个态度。我希望我们能够达到一个共识,如果不能,那么我的态度就是,让我们各自保留观点,奇迹是否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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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
发表于 14-1-12 20:35:1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黑眼睛真正的能够了解自闭症,就不会连高功能自闭症身上存在着的,那么显而易见的神经症共病问题都搞不清楚。”

奇迹这里说的“自闭症”“高功能自闭症”,我认为奇迹所说的都不是自闭症,而是神经症或者人格障碍。奇迹想把“自闭症”和AS分开,认为这个版块里讨论的都是AS,只有自己讨论的是“自闭症”,而奇迹对自闭症的认识,就是精神分析里的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如果我们在“自闭症”这个概念上都不能达成共识,我们就没法继续讨论了。医学对自闭症有很具体的定义,这个版块里也有很多关于自闭症和自闭症儿童的视频,我不知道奇迹看了没有,如果看了,是否认同。目前的诊断标准里,“自闭症”和AS都属于“自闭症谱系障碍”,从交流障碍的角度看,只有程度的不同。奇迹对此是否认同呢?

精神分析是一种理论,但它不是用来解释“自闭症”的理论,奇迹是否同意这一点呢?它从来就没有被任何人用来解释自闭症,当然,奇迹除外。我们在这个版块里所讨论的那些理论,是目前科学上用于解释自闭症的理论,但奇迹又没有兴趣。

如果你一定要知道我对《自闭症的意识及人格分析》这篇文章的看法,那么我也只能如实相告,我认为它是个大杂烩,是伪科学,是个根本不懂自闭症的人写的。写这篇文章的人搞了个什么“一图一表”,把星相,血型,性格,意识全都扯到一起,又把自闭症和一图一表扯上,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关于自闭症的好文章很多,我想,奇迹之所以青睐这一篇,是因为它符合你自己的解释。这就是我们的分歧所在——究竟什么才是“自闭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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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
发表于 14-1-13 01:49: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lackeye 于 14-1-12 17:50 编辑
我认为三个高功能自闭症人士身上存在着“人格障碍”的问题,以及我们曾经争论过的“分裂”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认可,都是以不了了之为结束。现在有名人现身把自闭症与人格障碍联系在一起;有名人现身有“分裂型人格障碍”,如果黑眼睛能够“如实发表自己的看法”,不知黑眼睛怎么认为?
奇迹 发表于 14-1-11 23:40

三个自闭人士,唐娜,天宝,陈毅雄,只有唐娜有多重人格的诊断(而不是分裂型人格),另外两个只有自闭症的诊断。我想我们不能给天宝和陈毅雄强加人格障碍的标签。

我的看法从来是如实的,从一开始和你讨论人格障碍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变过,你可以查看前面的帖子,从585楼开始:http://www.sunofus.org/bbs/viewthread.php?tid=50308&page=39#pid929209

看来奇迹对于自己首先提出自闭症与人格障碍的关系问题,却没有得到“认可”,而唐娜将自闭症与人格障碍联系在一起,却被“认可”感到很不公平。

我觉得这一点我已经解释过了。在第一次的讨论之后,我还发了贴“自闭症与其他精神障碍的关系”,总结了自己的认识,这个认识现在也没有变。自闭症是自闭症,人格障碍是人格障碍,二者不等同,自闭症也不是人格障碍的幼年表现。这与唐娜的认识也是吻合的,但与你的认识是不同的,对不对?奇迹认为我的认识和你的是相同的?所以我应该“认可”你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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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
 楼主| 发表于 14-1-13 11:44:44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你说的这些,心情确实难以平静,这才真正的算是“风马牛不相及”!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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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
发表于 14-1-13 17:38:55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你说的这些,心情确实难以平静,这才真正的算是“风马牛不相及”!无语!!!!!
奇迹 发表于 14-1-13 03:44

如果我们在什么是自闭症的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我觉得我们也不必争论了,各自保留意见。你找到了你的真理就好,但它只是“你的”真理。正是因为我没想说服你,所以过去也没有“如实”表达我的很多看法,因为我觉得你有权利用任何理论解释自己。只是,当你想把你的解释当成普遍的解释时,我们才有了矛盾。

上一次争论时,你说:“我只认准事实,而不管这个“孤独症”和“自闭症”是不是医学上所说的“自闭症谱系”的概念。不管这些现实的例子是否符合医学上的规定,我只需要读懂他们就行。

自闭症不是我可以定义的,也不是你可以定义的,即使我们定义它,别人也不会接受,对吧?它也不是随便什么人写篇文章就可以定义的。自闭症的医学定义是目前全世界公用的,你当然有不承认它的自由,但是如果我们不根据医学定义来讨论自闭症,那我就不知道我们讨论的究竟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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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
 楼主| 发表于 14-1-15 10:32:5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奇迹 于 14-1-18 02:40 编辑

上一次争论时,你说:“我只认准事实,而不管这个“孤独症”和“自闭症”是不是医学上所说的“自闭症谱系”的概念。不管这些现实的例子是否符合医学上的规定,我只需要读懂他们就行。”

这话我确实说过,只是我的是一段完整的话,你为什么只摘前半截?还有剩下的后半截是:“至于符不符合医学上的规定那是他们的事,和我没有关系。即使算是我说错了,那也是他们的有错在先,错,起源于医学上对他们鉴定。”

你把我说过的话翻出来,也许你忘了这段话的来历,我之所以说这段话与你有着密切关系。这就是我们曾经争论过的,我说三个成人高功能自闭症人士身上存在着共病神经症的问题,因为你不知道也看不见,所以一直你都是予以否认。我觉得只要是在不违反道德法律的前提下,我想说什么怎么说是我的自由,谁也无权干涉。

我们自始至终都是鸡同鸭讲。我是想从他们三个人的身上来认识了解髙功能自闭症,是从内在从潜意识深处来进行认识了解,同样也是认识了解我自己。你偏要把自闭症诊断标准和我所说的问题放在一起并论,是不是牛头不对马嘴,是不是鸡同鸭讲。

我是以精神分析,我说的是来自冰山底下潜意识世界里的情况,而你说的是现实世界里,医学诊断的条条框框在,你说我们能说到一起吗?你说我对自闭症以精神分析解读不合适,我是在解读不包括AS在内的自闭症版块里的三个成人高功能自闭症人士,也就是曾经的“孤独症”,而不是解读儿童自闭症。因为三个成人高功能自闭症人士身上,都存在有明显的自闭症的共病“神经症”。因为神经症符合做精神分析,我想这也是我的自由,谁也无权干涉。至于自闭症版块里讨论的问题,我想参与我就参与,我不想参与这是我的事,谁也无权干涉。

你对不包括AS在内的成人高功能自闭症到底能了解多少?因为是解读,我只认准事实,我在他们身上读出什么我就说什么,这是不是合理的?难道我如实的解读自闭症,还要去考虑这个 “自闭症”是不是符合医学上所说的“自闭症谱系”的概念,这是不是正确的。我不管这些现实的例子是否符合医学上的规定,我只需要读懂他们就行。这是不是合理的?
  
因为我解读的是自闭症,所以我也就认准他们就是自闭症,至于我从他身上另外在读出一些其它什么内容,我也会一并把它们归为自闭症的范围,这是不是合理的?前提是,我必须要如实报道我从他们身上读出的结果,这是不是合理的?但是我从他们身上读出了些不符合自闭症诊断标准范围的其它内容,而你非得要我把这部分不符合自闭症诊断标准的内容往医学诊断标准上靠,非得要我往交流障碍上靠,你说这合理吗?如果不符合你所说的医学诊断标准、交流障碍,就不属于是自闭症。这点我无权干涉,你想怎么说是你的事。问题是,属不属于自闭症这点,你应该要指向他们才合理,因为我是从他们身上读出的结果。而你却自始至终都没有牵涉他们,你似乎觉得和他们没有关系,却一直把矛头对准我,这合理吗?我之所以要说这段话,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有理说不清。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说出的也算是发恕的话。虽然是发恕的话,但它仍然包含着充分的道理。


我是以事实说话,读出什么我就说什么,这是不是合理的?比如说,如果医学上的鉴定他们属于是自闭症,而从我的解读中读出他们身上还存在着一些其它不符合自闭症诊断标准的内容,这是不是符合我说的:“符不符合医学上的规定是他们的事,和我没有关系。即使算是我说错了,那也是他们的有错在先,错,起源于医学上对他们鉴定。”这是不是合理的?
你还说:“《自闭症的意识及人格分析》这篇文章的看法,那么我也只能如实相告,我认为它是个大杂烩,是伪科学,是个根本不懂自闭症的人写的……我想,奇迹之所以青睐这一篇,是因为它符合你自己的解释。”

你不觉得能够说出你这样话的人,也是个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人格分化、演进,不懂得本我是什么概念,它在人格的形成和发展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起着什么样的重要影响作用。你认为这篇文章只适合我一个人,那你就完全说错了!

“奇迹认为自闭症是因为“本我没有完善”,这也许能解释奇迹自己。”一一你不觉得你说出这样的话有些可笑吗?你说,“这也许能解释奇迹自己”,你却不知道霍妮的“回避人”这种神经症就属于“本我没有完善”造成的,他们也就是属于弗洛伊德的本我缺失或不足,包括三个高功能自闭症人士在内。这就是卡夫卡说的:“在一个通行"肉搏"法则的世界上,完全一边倒的能量对比足以导致一个人的不幸”。“回避人”的“完全一边倒的能量”,是倒向超我一边的。而另一边的是霍妮的“对抗人”这种神经症,属于本我过强。这里的“完全一边倒的能量”,是倒向本我一边。这“回避人”和“对抗人”这两种神经症,是本我过强与本我过弱两个极端,人格障碍一般就出在这两个极端。

三个高功能自闭症人士身上存在着那么明显的人格障碍,可你就是不知道,也看不见。通过我的解读,我认为唐娜属于分裂样人格障碍,她的共病有分裂型人格障碍、回避型人格障碍、强迫型人格障碍,你偏偏要说唐娜只有多重人格的诊断。直到最近两天,你仍然还是说着“只有唐娜有多重人格的诊断(而不是分裂型人格)”。按你的意思是要以有诊断为准。这也就是说,一个人即使真正的存在有人格障碍,但是他如果不去做诊断 ,那么这个人有人格障碍的说法就不能成立。是不是这个意思?你在我帖子里说的话就是证明。

你说唐娜喜欢给自己贴标签。然后就是唐娜说……后面写的是什么语言我不认识。接着就是:“这里面提到的有回避型人格,分裂型人格,强迫人格,抑郁人格,妄想人格,循环型人格。你认为她应该去做诊断吗?问题是,她要是不去,谁也没辙,你说是不是?”一一是不是证明说,唐娜虽然存在有“回避型人格,分裂型人格,强迫人格,抑郁人格,妄想人格,循环型人格”,但是“她要是不去,谁也没辙”,这也就是说,唐娜有人格障碍的说法不能成立。这同时也能不能证明,唐娜实际上确实存在这些人格障碍,只是她不想去做诊断。

你还说:“三个自闭人士,唐娜,天宝,陈毅雄,只有唐娜有多重人格的诊断(而不是分裂型人格),另外两个只有自闭症的诊断。我想我们不能给天宝和陈毅雄强加人格障碍的标签。”一一同样的三个髙功能自闭症人士,同样属于霍妮的三种神经症类型之一的“回避人(自我孤立型)”这种神经症,也就是曾经的“孤独症,只有一个存在有人格障碍,而另外两个就不存在,这是什么理论,什么逻辑?

黑眼睛说:“你找到了你的真理就好,但它只是“你的”真理”一一你怎么可以这样歪曲事实,可能有不少人知道我一直解读的是不包括AS在内的成人高功能自闭症,我的真理是从他们那里读出来的,我的真理在他们身上。

我的真理就是:他们身上存在着共病,神经症。他们属于霍妮的三种类型的神经症之一的“回避人(自我孤立型)”这种神经症,也就是曾经的“孤独症”。他们身上存在着人格障碍。

说到“人格障碍”,有必摘录一部分我帖子中转载过的资料:

《人格障碍教案》中说:

人格障碍“一共是3大组,10个类型——A古怪组,包括偏执型、分裂样、分裂型三个;B戏剧化组,也称为情绪化组、不稳定组,顾名思义就是情绪行为缺乏稳定的模式,很难预测,包括反社会型、边缘型、表演型、自恋型四个;最后一组患者经常伴有焦虑、担心,以及抑制情感的倾向,跟B组的倾向于情感表达相反,包括回避型、依赖型、强迫型三个。”
  
“提到这10个类型,不得不提到人格障碍的共病现象——所谓的“共病现象”就是人格障碍患者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往往符合不止一种类型的人格障碍,也就是说一个人格障碍患者在表现出一个亚类人格障碍的同时,可能还会有一个或多个其他亚类的人格障碍。”

《美国人格障碍共病问题研究介评》中说:
“研究表明如此形成的各诊断类别间的界限仍不分明。如Soldz等(1993)考察了回避型、分裂样型、分裂型和强迫型在IPC中的定位,发现彼此间很类似,尤其前两者最难区分;其它研究也有相似结论。”

按照上面的资料我认为,唐娜和天宝属于这包括偏执型、分裂样、分裂型三个的这一组,也就是10个类型3大组中的A古怪组。她们两个属于分裂样人格障碍。她们的共病有:分裂型人格障碍、回避型人格障碍、强迫型人格障碍。只是我这里和唐娜所说的多少有一点点差异,按照唐娜说的“分裂型、回避型、强迫型”来说,我只是把她的分裂型人格障碍说成是分裂样人格障碍。但是这也不算失误,因为分裂样型和分裂型彼此间很类似。

而陈毅雄属于最后一组,也就是“经常伴有焦虑、担心,以及抑制情感的倾向,跟B组的倾向于情感表达相反,包括回避型、依赖型、强迫型三个”的这一组。陈毅雄属于回避型人格障碍。他的共病有:分裂样人格障碍、分裂型人格障碍、强迫型人格障碍。

以下就是我的真理:
他们身上存在着共病,神经症。他们属于霍妮的三种类型的神经症之一的“回避人(自我孤立型)”这种神经症,也就是曾经的“孤独症”。

他们身上存在着人格障碍:唐娜和天宝属于分裂样人格障碍(分裂样型和分裂型彼此间很类似)。她们两个的共病是:分裂型人格障碍、回避型人格障碍、强迫型人格障碍。陈毅雄属于回避型人格障碍。他的共病是:分裂样人格障碍、分裂型人格障碍、强迫型人格障碍。

还有是被你们曾经调侃、讽刺、挖苦过的“分裂”。唐娜和天宝不管是属于分裂型人格障碍,还是分裂样型人格障碍,都存在有“分裂”。陈毅雄虽然属于回避型人格障碍,但他的共病里仍然存在有“分裂”。


还有是《分裂的自我》中的“精神分裂性个体”,与霍妮的三种神经症类型之一的“回避人”这种神经症,两者同时属于曾经的孤独症,也同时属于现在自闭症谱系中,不包括AS在内的髙功能自闭症。

这里的“分裂”不是说的精神上的分裂,而指的是心与身的分离、幻想与现实的分裂,潜能和实现之间的脱节。

还有是大家都知道,我解读的是曾经的“孤独症”,也就是霍妮的“回避人”这种神经症。因为“孤独症”归于自闭症谱系,也可以称为自闭症。所以,即使我平时把它说成是自闭症,这也并不代表我就包括所有自闭症。所以,如果你对“不包括AS在内的成人高功能自闭症”没有深入的认识、调查、了解,也请你不要在我的帖子中随便的说出你的“认为”,以免给别人带来麻烦,而影响别人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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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
发表于 14-1-15 16:54:42 | 只看该作者
奇迹如果认为我“如实”说了我的观点,就给你带来了麻烦,影响了你的心情,那意思是不是说,我本来就不该“如实”呢?奇迹想一想,自从你开贴以来,我都没有“如实”,从来没有对你的帖子说三道四,指责你说的不对,是不是?那并不是因为我认同你的说法,而是我尊重你对自己的分析,包括你对其他自闭人士的分析。对于“我的理想”贴,我已经解释了,你还是说“你们讽刺挖苦分裂”,为什么呢?这里没有“们”,讽刺挖苦分裂的只有一个人,我的帖子是针对那个人的,但是因为当事者当时还在,我总不能指名道姓地说吧?如果由于我的含糊造成了你的误解,那么我可以道歉,但是我已经做了解释,你为什么还是揪住不放呢?在这件事上,我根本就是维护你的,正是因为我维护你,还被人发帖攻击,你以为那些帖子都是针对你的,其实都是针对我的。我希望你现在能够明白,在那件事上,没有“们”。

我以前总是说:奇迹请继续,我就不打搅了。这就是因为我不想再争论下去了,不想影响你的心情。这次是你让我说的,你说一定要找到真理,但是我说的东西虽然我认为正确,你却认为影响你心情。那么,对上面这楼我就不争论了吧,免得继续影响你的心情。其实,我要说的都已经说过了,再说也是重复,没有任何意义。还是那句话,我就不打搅了,我们各自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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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
发表于 14-1-15 19:56:56 | 只看该作者
我还想补充一点,我一直都说我很佩服奇迹查资料的能力和学习能力,这也是“如实”的,如果我不佩服,我是不会说“佩服”的。在自闭症与神经症、人格障碍关系的问题上,我们有分歧,这并不是说,我是在否定奇迹的能力。讨论是为了达成共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也没关系,至少对我自己来说,这个讨论让我对人格障碍有了更多的了解,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感谢奇迹的讨论。

奇迹对我的不满始于我说分裂人格障碍不是自闭症,是不是这样?你说你都“蒙了”。对于这个问题,我就不打算争论了,该说的已经都说过了。我认识到,“对”和“错”在这里并不重要,心情才是最重要的。奇迹可以随便批判、否定我的观点。既然我没有本事让奇迹搞清楚我的观点,我也就不再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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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4-1-19 13:21:07 | 只看该作者
做一下最后的陈述:
我认为,现在自闭症谱系中的髙功能自闭症(不包括AS在内),就是《分裂的自我》中的“精神分裂性个体”,和霍妮的三种神经症类型之一的“回避人”。两者同时属于是过去的“孤独症”,两者同时属于现在自闭症谱系中的髙功能自闭症(不包括AS在内)。

两者所不同的是,《分裂的自我》中的“精神分裂性个体”的“分裂”,是先天与生俱来,属于是精神分裂的“性格”。就如《爱与意志》罗洛.梅文集中所说:“一开始面对的世界就是处于精神分裂状态”;而霍妮的“回避人”这种神经症患者的“分裂”,属于是后天,是基本冲突造成的自身分裂。

前者是“分裂”导致的神经症;后者是神经症导致的“分裂”。两者的神经症都属于霍妮的 “回避人”类型的神经症。两者都是本我向自我的演进没有完成,自我没有完善,没有由一个“自然人”演进为一个“社会人”。而导致人在进入社会时,自我在伦理道德规范的流变中无法运作,自我权力驾驭失控造成的自身主客体分裂或神经症的发生。

神经症是以强迫、焦虑、恐惧,它导致人的痛苦。犹如霍妮所说:“这就是神经症的发展及其产生的性格结构的一幅令人颤栗的图画”。但是这种痛苦只是内在,而神经症患者还要在这种内在“痛苦”的基础上,结出人格障碍的“果实”从外在体现出来,那就是“给人以与众不同的特异感觉”。

“性格结构的一幅令人颤栗的图画”:而奇特的性格,决定了奇特的心态,冥冥中也决定了奇特的选择。无论是《分裂的自我》中的“精神分裂性个体”,还是霍妮的“回避人”神经症患者,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都是以独善其身,逃避众人。单凭这一点,就已经算是“给人以与众不同的特异感觉”?

两者各自存在着的人格障碍是:“精神分裂性个体”,属于分裂样型人格障碍,或分裂型人格障碍;霍妮的的“回避人”,属于回避型人格障碍。它们的共病现象除了相互之间都有交叉外,两者同时还存在着一个共同的共病,那就是强迫型人格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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