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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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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专帖】真实世界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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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发表于 12-1-24 19:00:37 | 只看该作者

RE: 【转贴专帖】继续欺骗孩子:“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案毁教育

http://select.yeeyan.org/view/139650/245506

这是一个典型的以道德标准制定的法律,由于它的“政治正确”而没人敢反对,可是通过以后其害无穷。欧美国家现在有越来越多这样的法律,使国家干涉人民的自由“合法”化,而且是以人民的名义(“我这是为了你们好”)。本人对此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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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楼主| 发表于 12-1-25 09:48:2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法律是很烦人,不过各个学校执行起来还是比较灵活的。

比如三年级开始偷着按照孩子程度分班,差班的老师就专心辅导孩子过统考,好班的孩子做的事情就不围绕统考,那个统考毕竟太简单了,和中国的考试不一样。

家庭经济条件好的,或者孩子特别有创业天分的,上大学不是他们的必须。非要上大学的,应当是社会底层家庭和移民家庭,通过上大学来改变命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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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
 楼主| 发表于 12-1-25 09:54:2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燕原 于 12-1-25 09:56 编辑

NT中本质上喜欢被权威和被同化的,我认为占绝大多数,特别向往自由灵魂的不多。

欧美社会现在主要是通过商业和时尚来同化消费者,保证经济运作;通过宗教和爱国主义同化顺服的公民,保证国家稳定。如果有涉及自由权益的法律,肯定会遭受自由派的反击,但是如果不是通过法律,而是通过商业和传媒渠道的同化大多数人,自由派也没有办法。

或者说,天生追求自由也是一个谱系,中间派是大多数人,如果经济不好,感觉不安全,面临恐怖袭击,中间派就会滑向同化派,坚持自由的一方就显得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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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发表于 12-1-25 19:41:14 | 只看该作者
个人可以是魔鬼,商业机构可以是魔鬼,但是政府是最大的魔鬼,我宁愿放任个人和商业机构的魔鬼行为,也不能放任政府以各种借口扩大政府的权力,限制人民的自由,不论这些借口多么诱人多么冠冕堂皇,因为比较而言,政府不作为比政府滥用权力要好得多。在扫黄和打击盗版的名义下制定的法律,实际限制的是互联网的自由,是言论自由。我宁愿让盗版行为存在,也不愿意要这个法律(SO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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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楼主| 发表于 12-1-25 19:50: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燕原 于 12-1-25 19:55 编辑

SOPA肯定通不过,这个我不担心,背后推手是各大公司,特别是好莱坞和唱片业,他们现在没人支持,没有民意。(背后推手倒不是政府想遏制言论自由)

除了电影,现在书籍和歌曲出版,都倾向于走小商业的道路,比如亚马逊给个人出版电子图书,小软件公司给苹果写小软件之类的,大唱片公司和大出版商的日子会越来越不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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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发表于 12-1-25 20:39:53 | 只看该作者
背后推手倒不是政府想遏制言论自由
燕原 发表于 12-1-25 11:50


推手是大公司,但是效果是限制了自由。小布什的“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案背后应该没有大公司,但是立法的后果照样恶劣。不是说政府本意是限制自由,而是政府的自然职能就是如此,所以需要严密监督政府,不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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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楼主| 发表于 12-1-25 21:52: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燕原 于 12-1-25 21:53 编辑

政府可能的确倾向于集权,但是我认为有一部分人性也倾向于集权和被集权。

自由是否是全部人的天性,还是一部分人的天性,我现在说不清。真正自由的人是不会迷恋权力的,但是世界上大多数人是迷恋权力的,哪怕是革命者,换个位置就是独裁者。

美国宪法超出美国大众的理解力二百年,我特别佩服当年那一批立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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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发表于 12-1-26 02:05: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blackeye 于 12-1-25 19:53 编辑
政府可能的确倾向于集权,但是我认为有一部分人性也倾向于集权和被集权。

自由是否是全部人的天性,还是一部分人的天性,我现在说不清。真正自由的人是不会迷恋权力的,但是世界上大多数人是迷恋权力的,哪怕是革 ...
燕原 发表于 12-1-25 13:52


这是一个政治问题,不是道德问题。

摘一段:http://www.mianfeilunwen.com/Zhengzhi/Zhexue/31909.html

“政治学说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国家的制度安排,而这个问题又取决于立国的基本原则,即根据什么最高原则来进行制度安排,以便建立一个正当的国家。就近代以来的政治学说而言,国家的制度安排问题涉及两个基本方面:即国家权力(Staatsgewalt)与公民权利(Bürgerrecht)。对于近代政治学理论来说,一个国家的正当性不仅与国家权力的来源问题相关,而且更与国家权力同公民权利的关系相关:一个正当的国家——即便它不能够是最好的,至少也能够是最不坏的——不仅它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是来自于组成这个共同体的全体公民让渡和委托出去的权利,即“强制权力”(Befugnis zu zwingen) ,而且这个来自于公民委托的权力除了必须担当起维护与保障每个公民没有让渡出去的权利外,还不能反过来损害乃至剥夺每个公民不可让渡的权利。近代政治学有关国家权力的分权理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探讨如何防止来自公民委托的国家权力反过来损害公民的权利。在这个意义上,对于近代政治学来说,国家的制度安排问题在根本上就是如何保障与维护属于每个公民个人的普遍权利。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个人的权利法则,即个人不可让渡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实际上构成了近代主流政治学的一条立国原则。不管是主张民主政体还是共和政体,个人的权利法则都是人们所主张的政体的唯一合法性源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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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楼主| 发表于 12-1-26 09:59:3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还有利益问题。

如果不是反侵权法,也不会有那么多小民附和,毕竟免费看电影谁不乐意啊。其中真正向往道德的人大概很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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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楼主| 发表于 12-1-26 10:00:46 | 只看该作者
黑眼睛你如果真的道德感这么高,我开始怀疑是AS特征了。

大众的道德感通常很容易让位于利益和权力诱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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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6#
发表于 12-1-26 21:34:46 | 只看该作者
黑眼睛你如果真的道德感这么高,我开始怀疑是AS特征了。

大众的道德感通常很容易让位于利益和权力诱惑的。
燕原 发表于 12-1-26 02:00


你把我搞糊涂了,我怎么道德了?你是不是说我比较一根筋?我的AS特征多了去了,但是我觉得如果我把自己楞划到AS里有点不道德,因为我没法说这些特征给我的生活造成了什么困难,也没法说我需要别人的特殊理解。所以我还是认为我在很靠近谱系的位置,但是不能说在谱系里面。

我的看法是,AS和NT不能和道德不道德相提并论。另外,我认为讲利益不等于不道德,讲自由不等于道德,政治不等于肮脏,这些都要区分开来,一码是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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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楼主| 发表于 12-1-27 10:59: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燕原 于 12-1-27 11:03 编辑

道德感我认为是一种信仰,比如你特别坚持自由,让人感觉就很有道德感。

既然是信仰,那么特征就是一根筋,高于一切,不为其他因素而动摇,特别是在大多数人都会动摇的利益和权力面前。

能坚持自由和公正精神,拒绝权力和利益的,美国开国的那批人算是,而且他们也认为大众是不可能的,只有一些受一定教育的精英才可能有这样高尚的价值观,所以他们并没有努力去培养大众道德观,也没有等大众素质提高,而是相对独裁地设立了精英意识的美国宪法,保证了无论大众道德感如何,美国都是一个相对比较好的民主体制。

AS因为很容易一根筋,所以很容易道德感高于普通人,这是A博书上说的,老V很不满意,昨天还和我辩论来着。我感觉也可以修正一下,中国的AS因为从小没有接触自由公正的概念,先接触的是竞争和利益,也就一根筋了,所以可能道德感没有西方的AS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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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
 楼主| 发表于 12-1-27 11:06: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燕原 于 12-1-27 11:17 编辑

道德感高,定义应当是坚持普世价值观,而不是熟习世俗道德,特别是礼教,人际关系中的态度等等。(因为教育儿童道德的书上,普世价值观是最根本的,人际关系是次要的一部分)

普世价值观不多,比如自由,诚实,公正。这些对于一般人来说,我认为是不太容易成为信仰的,因为不太容易和社会性愿望相妥协,特别是涉及朋友情感和利益的时候。
把利益和权力放在普世价值观之上,我认为才是大众人性。
而最初的精英教育,是把普世价值观和科学素质放在很高地位的,西方人大概从柏拉图开始就认为,只有精英才能做出最理性的选择,而大众,特别是集体智慧是靠不住的。

如果你认为大众心目中就向往民主自由,而政府是被大众监督的,我认为有点理想主义了,大众没有那么高尚,他们心中先打的肯定是自私的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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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楼主| 发表于 12-1-27 16:28: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燕原 于 12-1-27 16:31 编辑

豪斯医生第三季第四集是一个十岁无语言的典型自闭孩子住院,豪斯能和他沟通。一开始孩子父亲的ABA看着比较僵硬,对家长来说我认为是难免的,心急,不像豪斯那样理解ASD。

豪斯朋友说,豪斯因为有AS特征,所以理解那个孩子,我认为这个片子作为声誉较高的医学电视剧,能表达这个观点挺好的。我也认同完全没有AS特征的成年人,理解自闭孩子相对要困难得多,更容易刻板执行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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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发表于 12-1-27 22:32:53 | 只看该作者
我只能说我的看法不同,我不认为自由和道德有任何关系,我也不认为道德和信仰有什么关系。“自由”是一个中性词,是个抽象概念,在哲学政治学里有意义,在实际生活里,绝对的自由是找不到的。我关心SOPA只是关心政治,关心那些掌握了我们让渡出去的权利的人是不是用他们手里的大权反过来侵犯了我们那些不可让渡的基本权利。

我也不认为可以把人分为精英和大众,这是不符合美国宪法精神的。人生来是平等的,不论一个人有没有文化,有没有钱,有没有残疾,都应该有宪法所规定的自由和权利。宪法规定的就是这么一个底线,任何法律都必须遵循这样一个底线。这是从政治的角度而言的。当然在实际生活里,人是不平等的,但那是另一个问题。

我也认为有AS特征的人更容易理解ASD孩子,阿斯伯格医生也这么说过,而且他自己据说就有不少AS特征。不过,我还是不认为豪斯医生是AS,他在某些方面比我可NT多了。这样的人如果被冠以AS的称号,我估计大多数谱系内的人都要抗议了。

我最近才看到关于Amanda Baggs的一些争议,她拍了“以我的语言”的视频之后,很多人说她是假自闭症,不应当为低功能自闭人士代言。她以前说她是低功能,不说话,只通过打字来交流。实际上她原来是说话的,15岁才有了自闭症的诊断,二十多岁才停止说话的。我猜她是高功能自闭症,后来停止说话是因为其他方面的问题。很多低功能孩子的家长非常气愤,而且他们也不喜欢唐娜,说她也不是自闭症。看到这些,我想也许谱系太扩大了确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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