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charles_18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Charles_1812的随笔

[复制链接]
46#
发表于 07-11-26 14:03: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5 阳光正好 的帖子

We can't afford to abondon ourselves, not even a single physical part unless out of any other choice.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47#
 楼主| 发表于 07-11-27 14:12:31 | 只看该作者

我爸爸的“阳光工程”

今年我反复的时候,和父母闹得挺不愉快。我父亲对我要求挺高,最主要反感我什么话都不说,他说我是“打死我也不说!”他认为这不仅是我的病态,也是我行为上的缺陷。我们因此狠狠吵了几架。为此,他给我制定一个康复训练计划,你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他的愤怒,和深深的父爱。制定计划后,我全盘接受了他的想法,并积极执行,他很快看到了我的转变。他用了“阳光心理”这个词,和我们的网站简直不谋而合。


一,你的最终目标,是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坦诚的人,一个别人可以看得明白的人。这一点对于你今后的生活伴侣,以及你的亲朋好友尤为重要。对于一个“看不明白”的人,任何人都难以伸出援手。如遇危困,那你就死定了。
    因此,首先要把自己的“阴暗心理”逐渐转变为“阳光心理”:


1
主动做“speak out directly”(简称SOD)练习,即,不要让一个想法在脑子里转三圈之后才说出来,而是怎么想就马上怎么说出来,即脱口而出。恰如你在和我们争吵时所做的那样。只有说出来了,我们才能知道你哪些地方想得不对,再告诉你。

     实际上,你用缄口不言(“打死我也不说”)掩盖不了你的内心活动。我们通过你的表情和肢体语言,以及处事行为可以大致分析出你的心理和思想意识,但也可能出现误解,同时反映了你对心理治疗的不积极态度。
     治疗养病期间,你至少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做SOD练习:
    1)在你和父母之间的互动中;
    2)在你和女朋友之间的互动中;
    3)当你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和动机(包括“性” )时;
    4)感情活动的大致进展;
    5)当感情活动出现变故或情绪变化时。
不要以“隐私”为借口拒绝SOD练习,只有在医生(我爸自称)确认你的心理转变已经完成之后,你才有权保有自己的隐私。
每天将自己所做的SOD练习记录在案。
该项活动是“打造阳光心理”工程和保证你今后能有一个健康心理的基础性环节,要认真对待,尽量去做。
2每周至少有三次和医生之间的坦诚的谈话活动。内容包括:
  1)对过去的反思和分析;
  2)谈近日的思想意识和情绪;
  3)坦诚回答医生提出的任何问题。
该项活动是“打造阳光心理”工程的中间环节。
3主动进行psychological self-supervision(简称PSS),即,“心理自我监控”。一天之中,你的大部分时间将是独处,不能任自己的不良情绪“海阔天空”,漫无边际不受约束,然后恶性循环。既然养病,“最好的大夫是你自己”。有医生治疗而自己作践自己,则毫无用处。具体做法:记心理日记,作为自留资料和医生检查之用。记录的内容包括:
1)不良情绪的出现;
2)自己的伦理道德意识(与父母相处的体会、心情);
3)对照医生所写的戒言箴语,自己有哪些不好的念头;
4)出现的良好的情绪、愉悦经历,及心得体会(包括SOD)。
5)用药量及服后感觉,睡眠的时间及质量。
记录方法:提示性的三言两语,自己和医生均能看懂即可,可多可少,
实事求是,实实在在。
记录时间:(1)随时随记,以防忘记;(2)晚睡之前。
该项活动是“打造阳光心理”工程的带有根本性的一个环节。
从根本上说,应该自己对自己负责,总不能自己欺骗自己,总不能离了监护人就不行吧。自己长期坚持积累下去,自己也就摸到自己的心理规律,才能具备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不然,自己对自己茫然无知,听任情绪失控,那就只是一个超低级的情感动物,如果没有医生在,那你就死定了。对心因性病情反复的自我监控,是你今后人生顺利的根本。
以上三项活动做起来都不复杂,不能偷懒,尤其是第三项。医生将根据你的主动性和具体表现作出评价。

二,在治疗修养期间,应服从并主动配合我们的指导和劝告。对于用药可参与讨论,但应服从我们的决定。在我们认为条件成熟时可转为自行数药和服药。

三,在治疗修养期间,在我们同你一起用餐时,采购和作饭由我们负责。在你自己单独吃饭时,则自行解决或去食堂。收拾家务,可按你自己说的,尽量自己完成,我们不主动代替你去做。需要帮助可以提出。
四,经济问题:

1
,如实报告你的经济状况及使用情况;


2
,如需要经济支持,须由你正式提出,我们认为合理并经过协商后可给予帮助。今后我们不再主动给予经济支持。


五,逐渐减少吸烟量并最终戒掉。

六,用积极进取的态度使用公司给予的疗养期,在我们三人都认可的情况下,可考虑提前恢复工作。

被监护人接受上述治疗方案及对自己行为的要求。如有违反,并经劝说无效,监护人将被迫放弃监护。


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48#
发表于 07-11-27 14:34:40 | 只看该作者
Charles's update has become a must for me when entering the in Bipolar Forum. Up!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49#
发表于 07-11-27 15:23:04 | 只看该作者
有用的好方法,大家可以试试看的。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0#
发表于 07-11-27 21:37:36 | 只看该作者

加油!

很感动,阳光疗法字里行间中充满了深沉的父爱。感觉Charles老爸和我老爸有得一拼哦。我老爸也有记下厚厚的笔记记录我情绪及药量变化,老爸也自称是我的心理咨询师......
祝福Charles拥有幸福健康的阳光人生!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1#
 楼主| 发表于 07-11-28 14:49: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alnu 于 07-11-27 14:34 发表
Charles's update has become a must for me when entering the in Bipolar Forum. Up!



谢谢各位朋友支持!

[ 本帖最后由 charles_1812 于 07-11-28 14:50 编辑 ]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2#
发表于 07-11-28 18:22: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1 charles_1812 的帖子

说得不错,有家人的关爱和帮助,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慢慢好起来的。我们大家一起也可以互相帮助啊。现在我每天除了上班,就是来论坛逛逛,看看大家。祝愿大家每天都有阳光般的心情。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3#
 楼主| 发表于 07-12-3 11:20:09 | 只看该作者

论唯物

得了十几年病,我明白的最重要的道理是,唯物论是真理。
    我们的病,在大脑,因为和思维紧密相关,所以经常让人迷惑,以为是因为思想出了问题,才导致得病。因此,容易发展成相信唯心论。然而,思维其实也是“物质”的。
    我为了了解发病机理,查阅了大量神经生理学的书籍。从单个神经元通过电脉冲传导刺激,两个神经元之间通过化学递质传导刺激,到大脑皮质的分区功能,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的交互作用,以及激素对神经系统的影响,这些由科学实验证实的事实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基础神经活动完全是物质的,因此由此推论,高级的神经活动即思维肯定是物质的。人能够深入了解到如此玄妙的现象,足以证明人类的智慧;虽然人类对大脑其实还是一知半解。从本质上讲,人是地球上最复杂,最精密的“物”。
    因为有这个病理学基础,所以任何精神类疾病实际是“器质性”病变。医生认为病人还处于“病态”中,他不会给病人做心理咨询,而是直接给药。只有等病人脱离病态,才谈得到“心理咨询”。这是科学的。
    然而心理咨询就只是“思想”层面吗?心理咨询也是物质的。咨询师会教给来访者一些训练方法,克服病态思维,建立积极思维。可是从没听说过由咨询师一席话,来访者就马上改变的,总要经过一个过程,健康思维是通过训练建立起来的。这个过程其实是大脑的改变。一个想法或许是几千万个神经元相互联络、互相传导、盘根错节的结构,改变一个想法、建立新的概念或许就是打破原有的神经元结构,建立新传递方式而已。当我们接受了健康的思维,会觉得自己焕然一新,其实,大脑真的改变了。
    认识到这一点,使我减少了大部分自卑和不安。我意识到自己的病态思维和情绪其实是“长成那样的”,不是我刻意“想要那样的”。对此我有亲身感受。原来我在街上走路,因为十分紧张,双手总是不自觉地紧攥着。我意识到这一点后,就有意识地放松双手。久而久之,有一天我走在路上,突然全身一震,好像有一股电流从腰间流到脚底,上身好像向下挫了一下。当时没在意,又走了几步,突然发现双手的紧张感没有了,不再攥拳了。这是非常明显的一个例子。
    这个道理不仅对认识自己有用,对认识他人也有意义。比如对于恶人恶行,我常常产生巨大的疑问,因为他们的行为完全不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如果是我做此恶行,我的良心会给自己强烈的谴责而不安。然而看他们却欣欣然毫无羞惭之色。比如我的邻居是一家公司,他们晚上吵得我睡不着觉,我找过保安和警察之后,他们不但不收敛,反而报复我。听他们日常对话还有人情味。我思来想去,只好认为他们是“长成这样”了,套用弗洛伊德的理论他们“超我”太弱,完全由“本我”控制“自我”。对这样的人不能用道德谴责劝他向善,只能强制。最近我就准备将他们告上法庭。
    因此,病友们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由着性“长”。试想我们刚出生的时候恐怕还没有精神疾患。是由于我们的性格、经历、学识、以及生活习惯导致了“长成这样”,我们还是要下大力气去“长好”。

[ 本帖最后由 charles_1812 于 07-12-3 14:22 编辑 ]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4#
 楼主| 发表于 07-12-3 12:32:25 | 只看该作者

佛教的两个观点

佛教的根本教义是轮回,因此佛教从本质上讲是唯心的。
    世人不管相信唯心还是相信唯物,或多或少会感觉到思维是“有质”的。还有科学家煞有介事的做实验,证明人在死亡的一刹那体重会减轻多少微克,以此证明“灵魂出窍”。实际上人一呼一吸之间排出的碳原子和水蒸气的质量已经超过这几微克了。然而世人总是想要知道,人死了思维哪里去了?其实思维是“运动”,肌体死亡了,脑运动当然停止了,思维就消失了,没有转世,没有来生,也许组成我们身体一部分的原子分子移动到另一个人的身体,那也只是“物质不灭”,没有一点神秘。
    即使如此,我仍然相信佛教,因佛教教义太精深博大,其教人向善已到极致,而且佛教对人性的剖析几近唯物论。佛教里两个思想给我支持尤为巨大。
    其一,佛教认为,人对外界的刺激产生的生理反应有两次。打个比方说,你和别人吵架,别人骂你一句难听的,你回骂一次,还觉得不解恨,隔几秒钟又回骂一句,才泄愤。这不是你心眼小,是人的神经系统原本就这样应激。与佛教教义惊人相似的是,儒教也有这个判断。孟子在论述“仁”“义”关系的时候,提出“羞恶”概念,大体说人由“仁”的思想体会“羞恶”,而后转化为“义”,就是“行”。这个“羞恶”过程大约可以理解为对应激的第二次反应。由此可见,不管西方东方,古人今人,对人的心理都有相同的见解。
    其二,教众以沙子、金子譬喻人性,问佛陀:“沙子变成金子以后还会变回来吗?”佛陀斩钉截铁地回答:“沙子变成金子后就是金子,不会再变回来!”。这一条对我简直有活命之恩,因为根据佛陀的说法,我每一点进步都会积累起来,最终我会变成金子,并保持下去。不过这里有个前提条件,我们要心存善念,只要这个根本不动摇,就不怕。如果放任自流,任由病态思维控制自己,恐怕大罗金仙也没办法。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5#
 楼主| 发表于 07-12-3 14:17:41 | 只看该作者

大哭和大笑

哭和笑好像人人都会,其实未必。
    躁郁症又称情感障碍,在发病的时候某些情感是缺失的,比如不会哭也不会笑了。
    因此在国外,有心理医生组织躁郁症高发人群——比如白领职员——在工余时间集体练习大笑。开始的时候真是各式各样,千奇百怪,大约是受压抑的、扭曲的笑容。不过人家不在乎。经过一段时间,大家都拥有了会心的、自然的微笑和大笑。每天大笑三分钟,保证不得抑郁症!中国有极少的人群开始做相似的事情,真是一件大好事!
    哭就没这么容易了。哭不能练习,不可模仿。然而没有任何一种情感可以和大哭相比,具有相同强度的宣泄情感的能力。当委屈、悲愤、高贵、神圣感以及对他人感同身受的情感排山倒海似的粹然而至,除了嚎啕大哭一场之外别无任何选择,强行压制对人,尤其是男人很不好,会伤身。
    我从小就不爱哭,长大之后由于受“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影响,更加不哭了。我母亲就没见我掉过几滴泪。等到住进精神病院,我发现我根本不会哭了!那时候多苦,我心里想哭可是哭不出来。有一次我跟父亲诉苦,说到难受的地方想哭,可是没有眼泪,只是趴在桌子上干抽噎。父亲理解我,恐怕也体会不到我的痛苦。
    直到去年,因为爱人离去,又感受亲情友情,我的情感世界渐渐丰富起来。有几次开车回家,不知是什么触动了我的神经,蓦的里一阵巨大的悲恸从心底涌来,立时眼泪狂涌,悲声大作,毫不顾忌路人是否听到,是否看到我泪流满面。从此我会哭了。
    不过大喜大悲确实伤身。有几次我哭得昏天黑地,到家了停下车坐了好半天,下车之后走路还走不了直线呢。

[ 本帖最后由 charles_1812 于 07-12-3 20:00 编辑 ]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6#
 楼主| 发表于 07-12-13 10:25:03 | 只看该作者
不在乎是否有好人缘的时候,就有了好人缘。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7#
 楼主| 发表于 08-1-23 17:08: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x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发表于 08-1-24 08:22:27 | 只看该作者
查尔斯加了麦兜的浑名?这张照片不会是麦兜本人吧 偶喜欢这种设计,把盖子翻开就更好了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59#
 楼主| 发表于 08-1-24 09:34:38 | 只看该作者
俺朋友几年前滴。。。翻开盖子会漏下去,但是盖上又硌屁股。。。建议以后马桶盖都做成向下凹滴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60#
发表于 08-10-19 09:16:57 | 只看该作者
我来顶一下!





麦兜,加油!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15 05:09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