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6401|回复: 5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昨晚写遗书。我对自杀的“叛逆”看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08-4-8 14:0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晚上写遗书。头痛得厉害,难受,活着累,太累了。
     
       来阳光有些时候了,经常看见求救,劝人的帖子,那会儿自己也跟别人屁股后边说两

句”不要自杀”  真到自己了,才发现说得容易,做起来难。旁人眼光里看不出多少东

西,痛苦的时候都无法感觉。所以我不再劝人“别自杀”什么的。如果真的活着比死了还

难受,那走掉也算是解脱。有人说,“那样你身边的人很难受,你父母更难受”  那就继

续活,为他们活。找不到活的理由,又不能走,这对谁都是伤害,自身,家人。说实话这

几年我就是为他人而活,为了不让他们痛苦。但我自己活的很痛苦。我想如果身边的人都

能体谅,那走了他们也应该能理解。也有人说,你现在是情绪低落,意志消沉,看什么都

带悲观,等好了你就不这么说了。这我也知道,但问题就在于此。想走不容易,想好更难

办。好了当然皆大欢喜,但怕就怕一直沉浸其中好不了,那种上不去下不来的滋味,相信

来这里的人都经历过。曾经有人想走,被人劝阻,断断续续又活了几年,最终还是走了。

这样的人我周围就有几个,都是因各种原因痛苦,一直没好。而且还在不断上演。走了也

好,对大家都是一种解脱。最多痛苦一两年,两年后呢?就像我一朋友说的:你要是走

了,我最多就哀你两年。
     
   发这帖子,就是想说说我经过这几年抑郁,对自杀的看法。我不想用“自杀”两个字,

觉得说走掉,或者解脱更好,但这里不得不用。我也不是鼓励那些有走掉念头的人去付诸

行动。相反,我也反对动不动就说要自杀。  说解脱,前提是已经没有再继续活的意义,

或者活着的确痛苦,痛苦不完。
      以前走过两次,都没走成。不知道第三次是什么时候。遗书没写完,大概只写了三分

之一。可能写完了,就是该走的时候。


[ 本帖最后由 深蓝世界 于 08-4-8 14:10 编辑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08-4-8 17:06:30 | 只看该作者
别写遗书,写心情
说出来会说些的,在写的时候可能就会说服自己
期待``````下文和转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08-4-8 17:13:24 | 只看该作者
找点精神上的支持点吧,脱开现实
比如宗教上的或哲学上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08-4-8 18:04:23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那样你身边的人很难受,你父母更难受”  那就继续活,为他们活。找不到活的理由,又不能走,这对谁都是伤害,自身,家人。
楼主说得不对,你走了更是一种伤害,对自身,对家人。你不走,只是自己痛苦,那痛苦是可以解决的,那是暂时的痛苦。楼主真的除了走掉以外没有别的路走了吗?抗抑郁药你全部尝试过了吗?ECT你也做过了吗?
对于我们来说,活着也是在创造奇迹,我们来一起创造奇迹好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08-4-9 13:1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的帖子

你说的对,该找点精神上的支持。我觉得活着就是一种精神,精神上没有东西支持,人活着也是一具死尸。不过我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论者,也是理性思维,看东西很直。如果可能,我也尝试去改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08-4-9 13:38: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抗郁将军 于 08-4-8 18:04 发表
.你走了更是一种伤害,对自身,对家人。你不走,只是自己痛苦,那痛苦是可以解决的,那是暂时的痛苦。楼主真的除了走掉以外没有别的路走了吗?..

对于我的事,家里人多少都知道一些。平时他们都绝口不提,我知道是不想给我刺激,都压心底。看到一具活死尸,他们心里也不好受,想帮又帮不上忙,两个字,无奈。能解决当然好,不过也是两字,恼火。
到目前为止,所有能找到的路我都尝试过了,抑郁一如既往,痛。现在太累了,只想趴下。活一天算一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08-4-9 14:46:58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你的话我的心情也 dark blue word 了
沉重。我会在这时麻痹一下自己
可是,我无法麻痹你
我也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论者,一起悲哀一下
悲哀我们的病在唯物论里失效
到底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思考吧
你要有心得请勿忘告诉我,我要有心得一定先告诉你

反对你的一个说法:所有能找到的路我都尝试过了
真的吗?可能吗?
你就是杀了我也不信,我们的问题就是陷在其中,无法自拔的状态
我差不多三天没睡了,又晕又燥,但我好象知道了
总是在想象里挣扎没有出路,行动,行动,行动!
我脑子一直迸这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08-4-9 14:52:35 | 只看该作者

我对自杀的“叛逆”看法

其实用不着去自杀,我们现在的状态就是自杀
速度快慢不同罢了,那就好吧,就这样自杀
享受这个过程吧,有时,我还觉得真他妈消魂呐!
我该,就这样消受下去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08-4-9 14:56:22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党,感谢人民,感谢政府,还有键盘敲
------真经典。如果这个世界找不到键盘了,一经确认,我马上自爆,绝不迟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08-4-9 15:03:11 | 只看该作者
可是,还有鼠标和手写扳耶!应该可以替代,手写我更有感觉,我一手瘦金体
爱呀妈呀,我拆掉引信先,好险没爆!
------让我在你这发发癫好吗?真的太沉重了,无处可去,摊在这里没法启动。让我歇歇,让我呕吐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08-4-10 14:05: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的帖子

自身无发再承受压力时,抑郁就爆发了。多释放些吧。这么多年自己一个人默默承受,一点一点慢慢积累,现在终于垮掉了。我身边一个亲人也抑郁多年,压力得不到释放,精神一日不如一日,身体也跟着垮掉,前不久检查出全身淋巴结块,差点就癌症 ,哎,对我那么好的亲人。
我不想重蹈她的覆辙,所以我不再想给自己压力,无论如何,即使走掉也行。
你也去多释放一吓啊,你还有希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08-4-10 16:21:24 | 只看该作者

曾有一样的心理路程

我写过遗书第一次放弃自杀的我发现用血泪凝聚的遗书撕碎了被老公扔在垃圾桶里;第二次也好不到哪。

别说为别人活,你能活出自我就是万幸了。

自杀绝不可以,愚蠢透顶,人生是接连不断的考验,是一场场战役,剩着为王,胜着为皇!

楼主请读读《圣经》中的《约伯记》《 传道书》对你一定有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08-4-11 13:27:04 | 只看该作者
自杀绝不可以,愚蠢透顶,人生是接连不断的考验

  愚吗?蠢吗?   透顶?
这世界,每天,每月,每年,几十万的人都在干同一件事!   
  最好不要这么说,要是他们每人一口唾沫,那。。。。。。

  以前把自己当拿破伦,觉得没什么战役赢不了,可惜再牛的将军也终有失败的那一天,或许现在就是滑铁卢时候。

你有一个好老公,你很幸运。

建议谢了,有空我会去看看。

[ 本帖最后由 深蓝世界 于 08-4-11 13:29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08-4-11 22:17:31 | 只看该作者
安有神丹与妙药,救我病友出深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08-4-13 01:18:55 | 只看该作者
嗯,自决于智愚和善恶无关

A:活着还是不活着,不需要什么理由
B:活着还是不活,都需要坚强的理由
两句话好像矛盾,可都有道理。一件问题的不同方面和角度

?:谁最怕死  !:抑郁求死者
?:谁对生死作了最认真的评估  !:抑郁求死者
有句话说,慷慨赴死易,从容就义难。抑郁者就是这样,经过长期思考和挣扎`````仍然无解
-------所以,我和楼主一样认为,劝解自杀还要多加思考,简单几个道理,说服力不大的
可能情感和温暖更重要,可能方法和态度更重要

我只想```````,不管活着还是死去,都要有尊严!
我不想自己再乱来了,搞得死活都不行
就算成功了,我也不想总是那么难看,惨不忍睹
我们已经苦难深重了,不要连最后的尊严都不保留!

------我已经在学习和掌握相关生化学、药物学知识,马上就可以制作出专业而有效的“药丸”了
在万分之一秒内彻底瘫痪神经中枢,没有一点痛苦
而且,血液会最后流向面部,面如桃花,神情妩媚
所以大家别急,别乱来,等等我,马上就快出来了
一经出炉,我马上分发````````再等等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9-24 15:22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