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069|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活下去的理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1-3-30 20:49: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渴望宁静 于 11-5-20 16:31 编辑

作者/洋洋)

很久没有写日志了,自从上篇日志后就陷入了忧郁中,辗转到今。

会很悲伤,因为忧郁状态难过在身体上,反应在心理中,却无法用言语对他人表明,即使至亲也只能试着理解然无法触及。也会有自杀的念头浮现,虽没有付诸行动,却想,这样的病痛反复折磨,年华流逝,一无所获,为什么活着。

好友写了一篇《好死不如赖活着》,文末写道,“没到生不如死时,就要好好的活,开心的活。”嗯,我再痛苦,到了生不如死吗?

看古天乐和吴君如演的《神奇侠侣》,吴君如的一个片段让我大笑,不觉心疼,这样的忧郁中,还有大笑的机会,还有能让我欢笑的动力,笑让生胜过死,而值得欢笑的一定不仅仅是一部电影,它们会是活下去的理由。

未病时对未来有很多计划,有很多抱负,病缠多年,不敢再言理想,即使很平常的结婚生子都难企及,那么慢慢的消磨时光,即使病痛中,也试着把注意力转向除自己以外的目标,比如好电影,好歌,好文字,好人,希望这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诚如好友所写,没到生不如死时,就要好好的活,开心的活,那么再不堪,再一无所有,我们都有感觉,可以感知四季更迭,可以感怀人来人往,可以感触浮华代谢,而一旦死,却不能再有感觉,并且,无法预料未来的哪一个时刻,会有欢笑的瞬间,会有感动的刹那,会有满足的倏忽,所以,仍然有希望,这是活下去的理由。

不再用常人的标准,不再求他人的疼爱,懂得爱惜多舛的自己,老天会知道,我一定有活下去的理由。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楼主| 发表于 11-3-30 20:58:4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渴望宁静 于 11-3-30 21:06 编辑

这是一个抑郁好友的日记,看了非常感动。文字里有无奈,有放下,但更多的是坚强,不逃避。。。当然抑郁时候大家的想法是共通的。。

很悲观的时候找一点小小的快乐和寄托是非常重要的,就是作者说的“活下去的理由”,哪怕非常微小的!看着春天满山的油菜花开的那么灿烂,天空那么蓝星星那么亮,心中浮起很单纯的快乐和感动,感觉生活多么美好多么值得留恋。。我今年发了一个愿,每天给父母端洗脚水,再按摩脚,虽然小,但这是个活着的理由,让我觉得我活着是有用的;父母长期关系不好经常吵架,我在中间当当和事佬和稀泥,让他们情绪平静下来,这也是我活着的理由;。。情绪最低沉的时候我养的宠物小狗也是我活着的理由,没有我它们会饿死,很残忍,它们需要我。。努力让身边的人、事、物需要自己,这是我们活着的价值,是我们活下去的理由。。相信我们总会找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11-3-31 07:44:25 | 只看该作者
2# 渴望宁静

说的太好了!道出了我的心声。
对。我抑郁最严重时,也是这样试着去找活下去的理由~
这些微不足道的理由足以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战胜抑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11-3-31 14:50:51 | 只看该作者
活下去就有希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11-3-31 20:49: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真真 于 11-3-31 20:52 编辑

活下去,却不能接纳真实的自己,不能以真面目示人。这样真得好痛苦,对家人也是一种折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11-4-11 14:56:50 | 只看该作者
我喜欢这篇文字。
我的头发从去年10月后一根根白了起来,我才30出头……
由于家里的变故,和无形的压力,再一次我抑郁了……
我好累,好苦,好想找回自己许久不见的快乐……
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11-4-13 02:42:53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让人想到歌词了,稍稍改动一下:

活下去的理由,爱一万次够不够?一个早已足够,泪干了要轻轻抚平伤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11-4-13 11:22:30 | 只看该作者
不再用常人的标准,不再求他人的疼爱,懂得爱惜多舛的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11-4-13 13:05:20 | 只看该作者
坚持爱自己,坚持活下去。。。大家加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11-4-13 18:04:17 | 只看该作者
活:不需要理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11-4-24 15:24:48 | 只看该作者
活着才有看见自己精彩转变的机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9-21 22:56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