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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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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分享森田正马先生的代表性著作读书笔记--经典森田理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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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1:33:40 | 只看该作者
很高兴你们能够喜欢森田理论,喜欢这些帖子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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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2:55 | 只看该作者
归顺自然(顺其自然、顺应自然)
对于已被症状和痛苦束缚了的患者来说,正确的应对方法,是让患者原样接纳其症状和痛苦,顺其自然,这样才能消除心理矛盾和精神冲突(这是采取“顺其自然”的心态来应对的目的);

如果能够做到在忍受痛苦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状况去为所当为,就可打破精神交互作用,让症状和痛苦自然消失。这是一种积极的顺其自然的应对心态和措施。


倘若患者不按照上述的方法去处置,而想一味逃避或消除这些症状和痛苦,或想战胜它、否定它,这都将无济于事,反而会由于精神冲突、思想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越来越被痛苦束缚,使之越发严重,症状也更加复杂。

在痛苦(焦虑、惊恐、恐怖)时,除非本人原样接纳,勇敢面对,内心世界做到“顺其自然,听之任之”,坚持忍受痛苦,听任痛苦自行痛苦,别无他法。唯有如此静待苦恼自行退去的时机才行。


更有甚者,如能在此时“突入恐怖”,就有可能穷极生智,从而得以从痛苦中摆脱出来。在本人彻底进入了纯真的恐怖痛苦之中时,就达到了极限或绝境。


人的感知规律是:只有在脱离一切的相互比较和相对性时,才能达到超越痛苦。


以上所说的这些,需要我们通过实践去体验,而不能生搬硬套理论。否则,反而容易陷入被理论束缚的状态,从而陷入新的恶性循环,不能达到真正的“顺应自然”的境界了。

发作性症状的应对方法
发作性症状不用施加外力,如能将它还原成其原样,停止一切费尽心机的努力,就能减少精神冲突,则其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可自然消失。

所有的恐怖与忧虑倘能用“顺其自然”的态度对待,根据其强烈的强度,经过相应的时间,都可以烟消云散。

对于学生以及有工作的人来说,如果症状不是十分严重,就根据各时期自己的状态顺其自然地去适应自己的现有环境,可适当降低期望值,但切莫休学或懈怠了岗位工作。


只要能服从自然规律,自动地协调生活韵律,适应环境,就可慢慢摆脱症状的困扰。


相反,如果采取逃避等消极态度,以情绪为本位而休学或懈怠了岗位工作,就会出现相应的消极情绪(自责或自信心受打击等),从而导致心理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的加剧,症状也就自然越发复杂、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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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3:21 | 只看该作者
神经质症的本质
森田先生认为,神经质乃是人的一种素质,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先天性气质。(但现代的心理学研究认为,人的性格和素质除了受先天性因素的影响外,还与后天的养育环境特别是婴幼儿时期的养育或境遇有很大的关系,再加上在此基础之上的文化教育和社会交往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现在情状。因此,只要持续付出努力并方法得当、方向正确,不管年纪多大,都会不断进步、成长。)

具有神经质的人,一旦遇到某种机会(出现疑病性体验并被束缚),就会出现各种症状。

这种人自我内省能力特别强,经常注意内省自己,如果心身稍有不适,就立即将注意集中指向该处,故对微小的痛苦或异常表现也都能引起其注意。可以说,神经质症就是由于患者用心过度、忧郁成疾。

神经质者在遇到事情时喜欢和自己对号,并且只将其中一切不好的方面和自己挂钩。(我想,这也是一些专业人士反对患者看精神心理方面书籍的原因,因为担心患者容易受到书籍资料中负面信息的影响而不利于治疗;但我认为对于患者学习心理学知识不宜一竿子全部打死,即不宜用绝对化的思维去评判。如我就是在小剂量药物的帮助下,全靠自己自学心理学知识进行自我领悟和调节而走出来的。我学习践行心理学知识的心得体会是:一般只关注书中引起我共鸣的积极方面信息,而对其它信息一掠而过,更要有意识地提醒自己不要过多受负面信息的影响。因此,我觉得学习、践行心理学知识是一种正面的行为,值得推荐。)神经质症患者由于这种自我观察判断失误而产生的悲观和苦恼等,是一种迷妄,是自寻烦恼。

神经质症患者在治愈后,才能对自己的一贯性急烦躁等不再伤感,并开始意识到自己性格的主要优点而感激自己命运不错。

但是,当其还处于症状的束缚状态时,是无法意识得到的,反而都成为其缺点表现出来。

神经质症患者如能发挥其性格的优点,并不断磨练提高其正确的判断能力,做到无论如何畏惧、如何痛苦都要努力坚持,决不可因姑息眼前而按情绪本位去敷衍了事甚至逃避痛苦。

确切地自我内省与对待别人的同情是互相联系的,缺乏任何一方,另一方面也难能做好。

神经质症的主观虚构性
神经质症患者诉说的症状只不过是其一种自我感觉,实际上并不是其本人确有的症状。特别是在精神方面的感受,只凭其本人的独断便认为其他人并不存在这种问题,只有自己的情况才如此严重、如此异常。但如对其诉说的症状进行实际检查的话,结果却绝不会有与正常人相异之处。森田疗法的专家曾对神经症性失眠症患者的睡眠情况与常人的情况进行对比,发现并无明显差别。

森田先生提醒患者:不能拿着自己的诊断去求教医生,而应该要求医生给自己诊断,否则常常会出现错误的诊断。患者在向医生诉说症状时,必须将症状具体说清楚,如果只是抽象地说,得到的诊断与治疗也是模糊不清的。医生所采取的诊断和治疗手段,应常常是因人而异、因场合不同而随机应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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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3:50 | 只看该作者
精神交互作用
对所谓的“异常感觉”越是关注、越是体察入微,那注意力就越发集中指向异常感觉;越是集中注意,感觉就越发敏锐,感觉越是强化、越是敏锐,那注意力就越发集中指向于此,从而出现交替发展、互相促进的这样一种精神过程。这就是森田理论所说的精神交互作用。

体现精神交互作用的范例:每当人们产生某种忧虑或感慨时,或身心过劳、或患有某种疾病时,都会时常出现必然失眠或睡眠障碍等现象,这些都是正常的心身现象。普通人只在当时对此现象略感难受,但并不十分在意,故数日后即可恢复正常;但神经质症患者却不问缘由地把它当作症状看待,引发恐怖和烦恼,并为此痛苦不堪,枉自惶恐不安起来。为了迅速摆脱失眠的痛苦,便一心一意地设法探求安眠的措施,当着患者在想尽一切办法努力争取入睡时,反而在想睡时就越发不能入睡,终于引起身体的不适,出现头脑发胀、血往上涌等现象。这样,失眠症也就自然出现了。神经质症者所说的半夜觉醒、难能入睡等情况,是由于患者担心失眠的恐惧心理与期求入睡的努力不断激发着自己的精神活动,从而,使当时的意识就更加清晰起来。故许多神经症性失眠症患者都诉说自己长期彻夜未眠。

神经质症的实质及表现
疾病会影响或威胁我们的生命,或者会成为影响提高生活幸福的障碍,不利于我们的适应能力。为了对疾病进行确切而又适当的治疗,首先必须弄清该病的实质或性质及其经过与成因,否则容易进行错误的治疗。神经质症的症状主要是体现在心理和情感方面,存在着病态心理,但也带有生理性。神经质症是由各种精神性预期恐怖(或预期焦虑,疑病性感受和错误认知及应对)引起的,根据引起预期恐怖的对象的不同,会形成各种普通神经质症(即俗称的神经衰弱)或发作性神经质症(焦虑症),进一步则会形成强迫观念。患者首先应改变企图连细微的症状也要一下子治好的想法,过于急躁反而会越发变坏。但神经质症患者一般都单纯局限于个人的所谓某种痛苦,白白遭受着这种自我情感的支配,而没有看到自我本身整体之间的相互关系。

心悸加剧发作症属于恐怖症的一种,是由于患者恐惧、忧虑和惊吓等引起的心慌,是在其疑病性素质、发作境遇、思想矛盾、精神拮抗作用和精神交互作用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是森田疗法的适应症。

人普遍都有其自身的生命力和向前发展的欲望,这是一种不可忽视、不能抹煞的力量。为了保持生命力,就应该采取与之相应的积极锻炼的活动,以保持甚至超出常人的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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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4:13 | 只看该作者
强迫观念
所谓强迫观念,是指针对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非要想的事物这样一种精神冲突的现象。当自己对某件事出现某种感觉或想法时,因它给自己带来不快或造成干扰,便要求自己尽量不去感觉、思考它,这样一来就越发对之厌恶,这种感觉或想法就越发对自己纠缠不休,越想摆脱便越加强迫性地涌现出来,困扰着自己。故对这种精神现象称之为强迫观念。强迫观念如“烦恼的狗,撵也撵不走”,这是其心理的作用机制。

人为的错误处置导致出现强迫观念症
强迫观念的必要条件是对于某种感觉或想法有一种不要再感觉、不要再去想的对立和矛盾。如果没有这种对立,就不会成为强迫观念。在精神领域中发生冲突会带来苦恼,产生烦恼或苦闷。在我们总想避开时常面临的痛苦、总想否定和压抑不断出现的欲望时,由于这些痛苦和欲望无法避开或否定,但由于人们不了解这一点,却想方设法进行进一步的思考与努力去处置它、支配它,这样,就必然会发生精神上的冲突。这就是思想矛盾。就象在错误想法的支配下去做根本做不到的事情,盲目地进行着各种努力,由于求不可得,就必然会产生烦恼。

对于已经出现的痛苦或烦恼(原生的痛苦或烦恼),如能只是原样地接纳和承受,就只是承受原来程度的痛苦而已。此时,既不会出现烦恼,也没有强迫观念,而只是那一种单纯的痛苦。如果不当地进行人为的处置(在恶智的指导下),就会引发思想矛盾而出现烦恼(次生的烦恼或痛苦),如果再加上各种复杂的因素,就会带来二重、三重甚至多重的痛苦和烦恼。这当中,有精神交互作用的精神机制在起作用。因此,烦恼是在知识和认知发达却使用不当的情况下,作为恶智的一种,才能出现的东西。精神尚未充分发达的儿童或白痴是不存在所谓强迫观念的。

鼻尖恐怖的病例:患者在看书时无意之中忽然发现了自己的鼻尖,由于感到影响了看书,便被这种现象束缚了。于是,即使是正在看书的时候,眼光也总是不断的扫视鼻尖;越是不想看它,不去注意它,却越发要去看它;越是想把精力集中在读书方面,却越加放心不下似的总是不断去看,以至于注意力无法集中、精神恍惚不安,感觉一点儿也学不进去了。从而,令人焦躁不安、烦躁难耐。随着症状的发展,此后不只是对鼻尖,逐渐对胸前的金属扣或周围其他的什么东西也感觉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从而苦恼不堪,并想方设法进行人为的处置,出现各种各样的疑虑和烦恼。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位患者尽管经受着这样的苦恼,却仍取得了优秀的学习成绩。因此,森田先生就认为,这些症状只不过是患者的一种自寻烦恼而已,并不是什么实质性的症状(用高良武久先生的说法,就是症状具有主观虚构性),不会造成实际的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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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5:14 | 只看该作者
强迫观念症与普通神经质症的差异
相对而言,普通神经质症患者只是单纯对自己的痛苦或病态的异常忧心忡忡、执着不已。(如能消除这种异常的担心或焦虑,消除预期恐怖,原样接纳已经存在的痛苦或所谓的异常,顺其自然,为所当为,症状就会慢慢消失从而得到治愈。)但强迫观念症患者虽然分明知道自己在害怕,也认为这种恐怖是自己糊涂,而想对这种已经出现或存在的恐怖不再感到恐怖,却仍吓得心慌意乱,从而形成更为强烈的精神冲突。也就是说,强迫观念症与普通神经质症的差异就是单纯恐怖与复杂恐怖之差异,这种差异是与其恐怖对象的性质不同有关,它们都直接与生命相关联,而强迫观念症的恐怖对象却主要是关系到自身的幸福与安乐。由此可见,强迫观念症与普通神经质症的本质是相同的,只不过是恐怖的复杂程度不同而已,故森田疗法对两者都有效。但是,如果不采用正确的治疗方法,而是错误地进行人为的处置,则一旦自己开始怀疑自己有病之后,越是想将它治愈,却越发使症状更加恶化下去。

只要能理解领会强迫观念的原理,就能不再发生强迫观念。

强迫观念与常态之间的差异
在强迫观念症中,有人担心精神状态失常;或是否会踩死(弄死)自己的婴儿;或担心从高处堕下;或担心会冒犯了什么重要人物。。。。。这些都是由于患者担心出现上述问题而不得了的这种拮抗心理引起的思想矛盾和心理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精神交互作用,患者便越发执着于其恐怖中的状态,强迫观念症就这样应运而生了。如果我们知道这是最初因某种契机而引起的精神拮抗作用,是在常态下发生的普通、正常的心理现象,那就不会出现强迫观念症;但如果患者认为这种心理现象是异常的、病态的特殊心理,就会有必须消除这种“病态心理”的强烈欲望,但要知道这是受因果法则制约的自然现象,故想消除这种“病态心理”的欲望就注定无法实现,从而就产生思想矛盾、精神冲突和精神交互作用,这样就会发展成强迫观念症。由此可见,所谓常态与强迫观念症之间仅仅是毫厘之差。但这种毫厘之差在不同精神机制的作用下,可以不断放大,从而出现了“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的状况。我们知道,人的正常状态与强迫观念症患者的状况肯定是有着很大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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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5:33 | 只看该作者
精神拮抗作用
宇宙间的一切现象全都是由相对关系、调节作用和保持均衡等法则构成的,精神现象也离不开这一法则。而且,精神现象还是一种不断变化的、霎那之间也决不会停止固定的现象。精神现象只能在不断变化之中才能取得均衡。象我们生理活动的现象中,上臂的屈肌和伸肌之间存在着互相协调、对抗均衡的拮抗作用那样的机制一样,在精神活动中也存在着类似的精神拮抗作用。当肌肉间的这种拮抗作用失调后,其就象机器人那样只能呆板地运动;只有当拮抗肌彼此互相调节,协同地发挥作用的时候,才能使肌肉运动的形式、速度、强度和连续性等自由自在地进行。倘若将手臂按照一定方向或位置固定起来,那就容易感觉到疲劳,很难持续下去,这是由于拮抗肌双方持续不断地保持紧张状态而不能得到休息的缘故;如果拮抗肌能够交换进行活动和休息,反而不易感觉到疲劳。精神活动也是如此,倘能顺其自然地活动便不容易出现问题;倘若丧失自然而单纯固着于某一侧面时,由于失去了原有的那种自由自在,就容易出现症状。就如神经质症患者如想枉自一味保重身体、注重休养,却反倒使状况越来越糟,就是因为这一原理。

所谓精神拮抗作用,就是当我们有某种感受或欲望时,必然同时下意识地发生与此相反的精神活动,如受到他人的指责时就会不知不觉地产生反感。这种精神机制能使我们的活动与日常生活相适应。

神经质症的出现是患者的精神拮抗作用出现了不必要的亢进的缘故;意志薄弱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小儿和白痴的冲动行为的出现是缺乏精神拮抗作用的缘故,其冲动行为是由单纯的感知或欲望直接引起的,缺乏对立观念和抑制心理,它和神经质症的精神冲突是完全相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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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6:08 | 只看该作者
思想矛盾
所谓思想,原本就是从事实产生的东西,它不外乎是对事实的记述或说明,但决不能把它当作事实的本身。当然,正确的思想必然与事实一致,但思想矛盾中的思想与事实却不一致,而是认为应该如此或必须如此,但实际上事实却和其想象的不一样,从而出现了心理和精神上的冲突矛盾,再加上一些似是而非的知识,故当事人就想按照其个人的想法来安排或改变客观事实(这些就是禅宗所说的“恶智”),由于此举违反客观规律,故就求不可得,从而越发烦恼、焦虑,精神交互作用也就相应出现了。要知道,勉强的愿望,是难以如愿以偿的;事实是决不会按照某个人的主观愿望而去变化、去运转,而只是会按照自然的客观规律不断发展、变化。只有取消思想矛盾,还原事实的原样和原貌并坦然接纳,才能消除次生的烦恼和痛苦。

担心害怕无济于事,这是人尽皆知的常识;但由于担心害怕是人的一种情感体验,是有其出没的自然规律的,由不得我们去主观掌控。如果不明了这一点,而总想将这种恐怖性的痛苦取消,或否定,或战胜,或赶走它,以期达到抒散愁苦、安定精神的目的,这些都是不可能的。因此,这种企图消除恐怖的思想和必然会存在恐怖的事实之间,就肯定会产生和存在着精神冲突,从而更为痛苦和苦闷。这种由于无法接纳已经产生和出现的担心、害怕和焦虑等所谓消极情感而产生的多余焦虑和痛苦,就是次生的、多重的焦虑和痛苦,如能顺其自然,为所当为,原样接纳已经产生和出现的痛苦,就可消除其衍生的次生、多重焦虑和痛苦。这些对指导神经质症患者采取正确的应对心态,是有着莫大作用和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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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6:27 | 只看该作者
良智与恶智
身处症状中时,倘能出现心机突转,不再拘泥于其个人的情绪和感受,舍弃自己原来的想法,了解到清晰明确的事实,用其所掌握的知识有效地发挥出其积极作用,就会回到良性循环。这样,其所掌握的知识就成为其理智和智慧的一部分了。可以说,对同一事物而言,由于对其认识的正确与否,而既可能成为良智,也可能成为恶智,是因人而异的。具有良智者会顺从其个人生命发展的自然规律来采取行动,只有在身体发生异常时才采取随机应变的态度;而被恶智束缚者则无论对什么事情都想用自己的理论来支配自己。良智者是顺应自己身体的实际情况行动,而恶智者则企图用想象或思维来塑造事实。

要知道,幸福或痛苦等只是一种感觉,是一种概念,并非是事实本身。当把一种感觉误认为是事实时,就是一种恶智,往往会产生思想矛盾。良智是如实了解一切事物的智慧。在应该恐怖的时候发生恐怖,在应该安心的境遇中表现出安心,这些都是真实的自然;企图把恐怖当成安心以求获得乐天,就会引起思想矛盾。

思想上的信仰是培养出来的信仰,并非真正的信仰;只有经过个人体验而获得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在教育儿童方面要顺应儿童的本性因材施教,根据其特点和特性让其自由发展。学习既要别人点化,更要自我解化、自得。

企图把不可能当成可能,或忽视,或否定事实,都会引发思想矛盾。对过去的牢骚和对未来的杞人忧天,都是没必要的。要从各个当时的现实状况出发,随机应变地进行处置,依时间、场所(情景)和个人情况,会分别产生不同的感受、情感或欲望。饥时则求食,疑时要探究,面对出现的“生的欲望”,充分利用本能和知识去顺应各自的不同情况,随机应变地做出最为恰当的反应,时时刻刻地适应着时间和情景发挥出个人最大的适应能力。这是我们所追求的。

对于修养来说,光是坐禅的禅是不行的,必须要有事实上的磨炼,知行合一。王阳明的修养方法是:静处体悟、默坐澄心、事上磨炼、精察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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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6:52 | 只看该作者
关于身处症状中患者顺应自然的描述
“正常心态合于道”。“正常心态”就是日常活动应有的原本状态,就是顺其自然,正确认知下的心态;而“道”就是客观现实的真理,是自然规律。以害怕乘车的焦虑、恐惧症患者为例,其在被症状束缚期间身处迷妄时,在乘车过程中的不安与恐怖,以及其后所留下的糟糕感受,就是他在那种情形下的原本精神状态,是其彼时彼景的一种正常心态,故其时的“顺应自然”就是原样忍受和接纳,能忍受那种恐怖不安的原有状态即可;但需要自己乘车出门上班或办事时,能顺应其客观要求必须按时去,不能因自己的不安与恐怖而耽误事情,这就是真正的、积极的“顺应自然”。但是,若妄自打算消除恐怖、逃脱或回避痛苦,或想等痛苦消除后再行动,则会由此引起思想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从而在生活态度上表现出消极、非建设性的状况。如果想把这种恐怖变作安心,就会从思想矛盾和冲突进一步发展到强迫观念症了。总之,如果唯独把甘甜看作是正常心态,而不肯把酸和甜一样看成是正常心态,便是一种恶智,是不行的。因此,我们不能一味求安心,而是要觉知到不安常在,不管安心还是不安,都有其必然的因果。只要我们原样地坦然接纳,或者更进一步,探究了解清除其缘由,并采取相应正确的应对措施,就能从其拘泥中脱离出来,使日常生活的活动消除障碍和拘泥而变得自由自在起来,这样就不会引发次生的焦虑和痛苦,也就没有神经质症了。

关于注意的一些问题
未曾引起注意的东西,就不会有人为的处置,故其就处于顺其自然的状态;如果注意到自己认为是异常的感觉或症状,就会想这“真烦人、真讨厌”,如被其束缚的话,就会越来越成为障碍,形成精神上的固着。在此基础上,由于思想的矛盾,如果企图把不可能弄成可能,总是想不要去感觉它,不要去想它,就会进一步发展形成强迫观念症。此时,症状带来的精神冲突和痛苦就会相继无休止地不断发展,症状也就越发发展恶化。这是在思想矛盾的基础上更加使矛盾重叠的缘故,是一种恶性循环。但是,如果神经质症患者一旦心机一转,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切断思想矛盾,获得无牵无挂的心理状态,就会由历来苦恼和悲观突变成非常欢快的状态(对此,是需要有体验的。如果缺乏体验,就感到不能理解)。其中关键点,就是看其原本向内的精神能量是否能转向向外的、追求建设性生活的能量。

由此可见,注意力的集中和指向的差异,以及注意是否固着、是否产生自己在意的痛苦等因素,对是否会形成神经质症都会有影响的。神经质症患者一般心胸过分狭隘内向,当涉及到其症状时,对周围事物就会丧失了正确判断的能力。由于心理活动经常指向心身内部,因而对周围事物已失去了分辨的基准,从而举止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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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7:18 | 只看该作者
消除思想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的方法
如从自我中心主义思想出发,再加上思想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的影响,则其精神冲突会越发加剧起来。正确的应对方法:实事求是,顺其自然地适时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情感,用不着想方设法掩盖或去否定它,痛苦时就原样忍受痛苦、烦恼时就任其烦恼,总之,只要切断思想矛盾,则无论多么痛苦的情感也能慢慢消解。

身处被症状束缚之中的患者,为了能够逃避症状或者与之相关的痛苦,往往会无论可能给自己带来多大麻烦或不便,都没有顾及到其所采取应对措施是如何的不当,事实无论怎样也都无所谓,唯有其个人的心情是最重要的,因此,往往会陷入恶性循环之中不能自拔。

关于忏悔
当自己做错事时,倘能如实地认错,大胆地负责,则有可能惩前毖后,不再重犯;但假如运用恶智,单纯搪塞敷衍,那么内心深处仍会重复原来的那些罪过。所谓忏悔,就是必须下决心甘心承受罪有应得的报应,或是将自己的罪行通过自首坦白、公布于众,准备甘受惩罚。但这并不是为了免罪或逃避、或求得帮助,而是一种豁出名誉、痛苦甚至是生命的忘我态度。所谓悔改,就是甘心接受罪过的报应,自觉惩戒未来,尽己所能去弥补过失。

神经质症患者的贪嗔痴
神经质症患者想逃避或回避痛苦、贪求安乐是为贪;瞒怨双亲养育不佳、世人不予同情、社会上苛刻相待而不断嗔、愤、恨者乃为嗔;因执迷于自我而不能正确判断人与己的关系,因无限度地贪婪与愤恨而致使自己本人和自我精神世界阴郁暗淡,不断散发怨言,成为无智(知)与愚昧者,则可谓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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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2:47:45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如何应对强迫观念
强迫观念是指伴随着某种有关事物的痛苦与不快不断浮现在头脑中的一种观念。患者越是打算不去想它,却越是浮想联翩,对逐渐纠缠不休。对于强迫观念,只要能够体验并掌握了正当的态度,就可慢慢摆脱束缚,解除固着;在此之后,就会变得轻松、乐观起来。如果忘记了自己和外界的关系,无视外界如何而完全被自己的情绪所束缚,固着于自己的强迫观念,并把它当成与别人不同的、只是自己特殊的异常病态,则其症状会越加发展恶化,陷入恶性循环。其中,精神会呈现出外向(摆脱束缚)与内向(被束缚)的差异。如果能够“突入恐怖”,使自己积极地将注意集中指向和固定在成为自己痛苦的事端上,这样它就成为自己知觉的目的性,是自然与客观境遇协调一致的契机而治愈。同时,也可如实地去接触一下自己的痛苦和恐怖,从而可体验实际的痛苦反倒比烦闷的苦恼更容易解决。

体验自然的心理活动,听其自然地顺应各自当时的现实处境,毫不对抗地将各自的自然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去适应,使我们的心理活动与外界保持协调与适应,随机应变,就不会出现心理障碍。但是,当我们与感觉和心情互相对抗、背离时,就越发与该活动不协调,再加上各自复杂因素的作用,终于发展到病态异常的程度。

神经质症是由于患者的欲望过高引起的,但由于患者完全受到症状的束缚而陷入痛苦之中,并过着非建设性的生活,故其看起来倒像是彻底舍弃了对人生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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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3:59:12 | 只看该作者
欲望与恐怖的协调
欲望和恐怖都是我们主观世界的心理活动,是只有自己才能感觉得到的情绪,是一种心理动力。人一生中工作成就和对社会贡献的大小,实际上就是由欲望与恐怖之间的对应关系如何协调来决定的。以战争为例,当国家面临着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时,在社会义务和爱国观念的激励下,尽管心里很怕死,但也仍然会参军征战,这就是对自己良心给予满足的欲望和死亡恐怖之间进行协调的结果;如果想方设法逃避兵役,那就是死亡恐怖占优势的结果;如果是高高兴兴、勇气十足地自愿请求参军,那就是在荣誉感的驱使下甘心冒生命危险而体现出侧重于欲望的结果。由此可看出,欲望与恐怖之间如果能够按照现实原则来进行协调(唯事实为真实),就可过上建设性的生活。如果能够做到“大事不畏惧,小事不轻视”,根据情景的要求,让精神活动顺其自然地不断出现紧张或松弛,就既不会耽误事情,也不会导致自己过度疲劳。

生的欲望越大,死的恐怖也越大;反之亦然。在各种不同程度的生存欲望中,会出现各种不同的生死问题。当然,这当中会存在主观和客观观测的差异。在日常生活中,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就必然要付出相应的某种程度的努力和承受一定程度的痛苦,而且,这一过程会涉及到我们的人生观问题。当一个人以欲望为目标设计自己的人生道路时,就成为乐天派;反之,如把痛苦当成目标时,就会出现厌世观念。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容易在对欲望和痛苦之间关系的衡量上产生谬误。

真勇与假勇
对于真正的勇气,一般外行人乍看起来并不觉得是什么勇气。真勇表现十分自然,不受任何思想矛盾的干扰,不拘泥于毁誉褒贬,坚决保持自己自身努力的一贯状态,直至彻底实现自己的欲望;而假勇就会受到思想矛盾的干扰,要么是没有注意情景而蛮干,要么是装腔作势,只有空架子。如果获得了正确的人生观,就会表现得真勇;反之,往往会表现出假勇。(在此,与平常所理解的勇敢或勇气的含义是有所出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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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11-1-16 23:59:41 | 只看该作者
治疗神经质症的关键点
在治疗神经质症的过程中,一方面要修正患者对待恐怖或痛苦的态度,另一方面还要促使他对自己原有的欲望进行自然地发动,使之领会痛苦与欲望之间相互调和的心境,领会自己当时的境遇和对症状忍受、接纳从而顺其自然的心态。这样一来,过去的苦恼恰如梦醒似的逐步消失,从而摆脱症状的束缚而得到治愈。日记疗法(具体参见《森田式心理咨询--处理心理危机的生活智慧》(增野肇著)原著及我的读书笔记http://www.sunofus.org/bbs/thread-25334-22-2.html)是治疗过程中一个很好的载体。

通过接触身边事物会产生某种感受、涌现某种想法,这是一些绝对不可否定的事实,就算是出现“想那些无聊的事情或出现那些讨厌的想法”,也是有其必然出现的因果法则的。此时,如果想方设法努力去回避,或为此而痛苦不堪、懊恼不已等,不仅无济于事,反而会由于思想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而陷入恶性循环之中。因为这是企图用脱离实际的机械逻辑硬来支配决不可能改变的客观事实,因此肯定会出现思想矛盾。只有原样接纳、面对自己不管多么痛苦的感受、多么讨厌的想法,顺其自然,把注意力放在从事建设性的活动方面,过上有意义的、充实的生活,那样,我们的精神活动自然就会慢慢正常起来。当摆脱思想矛盾的自然、纯真生存欲望向外表露时,就会出现持续紧张的心身活动状态,从而可以充分地发挥出其自身的最佳适应性,做到随机应变。

对于精神能量属于内向型(如神经质者)的人来说,要通过其生命的自然发动使之充分发挥其原有的“生的欲望”,并不断激发前进,使之无暇考虑回避痛苦的问题;对于已经沉沦于回避痛苦和恐惧死亡之中的人,则要使之充分地单纯地去感受他那痛苦与恐怖,丝毫不让他得到发生思想冲突的余地,从主观上使之完全进入脱离相对感受的绝对痛苦之中。这样,才能消除他对痛苦的自觉,由此再启发起其原有的欲望。总之,必须使我们的整体生活得到调节和调和,才有利于我们的心身健康。只有通过对欲望和努力的调节,才能取到社会条件与个人需求之间的协调。

怎样才是真正的顺其自然
我们的身体功能和精神现象时时刻刻都在不断地变化运转,对待快乐和痛苦,只要能够顺应自然地把快乐当作快乐、把痛苦当作痛苦就可以。对于已经出现或存在的快乐或痛苦,除了根据情感规律的作用听任时间自然地经过而自然发展、消退外,别无他法。倘若努力把痛苦当作痛苦来接受,反而会使痛苦成为双重了。其实,当身处痛苦时,即使不努力,痛苦也终究还是痛苦,想特意设法取消痛苦,这是多余的努力,不仅无法如愿,反而会陷入思想矛盾和精神交互作用的恶性循环。此时,除了承认痛苦的事实,听之任之,顺其自然外,别无他法。但是,如果专心致志地祈求顺其自然或努力去消除痛苦,就已经不能顺应自然,也不能消除痛苦了。应该是:即使面对痛苦,也要去做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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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1-1-17 00:01:08 | 只看该作者
为人处世的一些要点
在人生的道路上,没有不负有责任的地方。每天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反倒使精神上增加许多痛苦。身处迷妄时,如果自己不能渐渐地积累起来(通过学习和践行去体验)自己本身的体会与知识,而只想徒有其表或应付敷衍,反倒是有害无益的。患者要打消企图利用知识来否定或埋没自己情感的想法,否则不但徒劳无益,反而会深受其害。一味企图回避痛苦,反而会无休止地被痛苦所追逼;认识到这一点,采取“无论怎样痛苦,除了正视眼前生活的现状则别无他法”的态度去面对,无论多么痛苦,都勇于面对,顺应自然地感受人生的本色。

为人要经常自我反省,只有知道羞耻,才能经常检点自己的言行。如果把自己的羞耻有意识地加以掩盖,就会陷入虚伪,之后,后悔、悲观、自卑等等也将持续发生,从而会带来不良影响。

我们需要在交际活动中不断学习、改进自己的交际技能,但不要去进行那些不必要的交际。人的行动必须是根据生活需要或者是受个人欲望驱使的结果,最好是所进行的活动经常是出自自己本意的,而且自己要尽量少给别人添麻烦。

明明是个胆小鬼,或工作很认真的人,却故意表现得自己大胆或冒充是个半途而废、工作不负责任的人,这些都是不妥的表现。空抖威风的人,会越抖越虚弱;完全按照自己个人的本来状态去做,就会越来越坚强。盲人没必要去和视力健全的人比视力,胆小的人也没有必要去和大胆的人比谁胆大,只要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秉性和特长就好。只要能够自己激励自己(保持高自尊),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动性,不和别人比较和对抗,就必然能够发挥出自己的长处,至于相貌之类的问题是无所谓的。

别人如果评价自己,那是他们的自由。无论是人缘,或是别人的信任,都不是能够由着自己个人的意愿去获得,而是自然而然地获得的。

为人处世要做到:小事不疏漏,大事不恐惧,细致观察,深思熟虑其因果,知行合一,回归自己本来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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