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离离原上 于 11-1-5 09:15 编辑
这个话题,我想我有发言权。
06年的07年,我在龙华富士康做机构工程师。
流水线上的弟妹的苦楚和我们的无奈让我很失落,并诱发了我的躁狂,所以对于十二跳,我觉得是偶然中的必然。
下面的帖子是我写在十二跳曝光之前的,既然我们基础的管理干部有如此的压抑感,可想而知员工是如何的了。
转帖:
http://www.sunofus.org/bbs/viewthread.php?tid=66425&highlight=
富士康是我以前打工过的地方,龙华总部每年都有至少2到3人非正常死亡,华为在富士康隔壁,同样如此。我在富士康生病后,公司给了笔补偿,同时也签了合同,终身不得录用,换句话说,即便我隐瞒再进了富士康,万一再生病,查明后一切责任自负。一个全球500强的企业尚且如此,何况其他公司。一方面,他们自身的激烈竞争不断的制造出一个个隐性精神障碍或亚精神状态的人,另一方面,他们把这包袱统统丢给社会或家庭,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特别是,像我们很多人恢复了正常工作和社交能力,有了正常的甚至超出正常的心理承受能力,我们同样无法正常的得到这样公司的认可,他们的不认同,也就直接带动了其他企业公司的效仿,所以,如果我要正常的生活,在简历一栏有无精神病史中,我必须自欺欺人的填上大大的一个“无”字,而这个“无”字,带来的后果就是一旦我出问题,严格讲,我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因为我签合同时隐瞒了事实。换句话,也就是说,精神正常的人在企业上班出问题企业负责,有过问题的人,非但得不到合理的关心,反而要承担隐瞒等更多的压力,而且有可能在出问题后,企业不负责任(好公司当然会给些人道帮助)。
那我们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得到社会的认同呢。我是这样设想的,我们必须透明化,比如,我先去省级医院鉴定我的劳动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获得他们的认可后,由他们出文证明,政府担保我们的行为可以从事相应工作。当然,如果不行,也由他们出文证明我们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移交相关民政部门备案。民政部门结合工商部门等则鼓励和支持企业接受接纳我们,并给予一定优惠条件,大致可参照为残疾人提供工作机会的企业一样。这样,由于有政府的担保,企业可以减轻自己的压力,并争取到更好的经营环境,我想,我们也才可以堂而皇之的,丢掉一切包袱,施展我们的才华。而社会,也会因为有这样的渠道去为我们服务,而大大减轻我们自己和家庭的压力,而更加和谐。是个三赢的法子。
以上,与大家讨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