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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八月份自杀过后,并未引起亲人和教友的深刻关心和同情(我住院的时候还是应多谢他们的照顾和探望)。因为自杀,“亵渎了上帝”,我被教会和教友(只是陈述我所在的教派的山东教会的做法)抛弃——半年之内深刻反省,不让去教会,出院后几个月来无人过问。
而家人,父亲将我的生活和医药费大大压缩,让我在教会里解决医药费(他确实困难)。但我已经对教会产生了深刻的怀疑,且喜欢思考和写作的我,信奉“自由之精神,独立之人格”,宁死也不想拿取一个狭隘的组织(指省内的)的钱财,“吃人家嘴短,那人家手短”。月薪一万多元的弟弟,重申了他的铁公鸡姿态,从前可是我供他读了四年书,然后从中专生考取了研究生,他的心好狠。还有……
手机里一直保留着美丽的爱情记忆,一切或许只是一场梦幻。
任由我腐烂!
镇空 发表于 09-11-22 15:29
原来您已经尝试过走绝路。任何时刻请记得,当你觉得没有路可走的时候,其实是头脑的念头在骗你而已,当时的恶劣想法只是念头而已,未必是事实,我们永远有路可以走的,千万别再做傻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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