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和鸣,为童俊主编《人格障碍的诊断与治疗》撰写的部分章节)
作为一个哲学体系,儒学有丰富的人格心理学的思想内容,并且,儒学有着其内在的逻辑,有关人格的思想是其有机构成成分,任何以现代人格心理学的框架去梳理儒学的努力,均有肢解儒学整体性的危险,这是必须谨记在心的。本文力图在尊重儒学内在脉落基础上,做一点整理工作。希望儒学有关人格的论述,能够丰富现代人格心理学,更希望儒学向人的心理世界开放,让心理世界的源头活水,使儒学焕发新的生命力。
1.儒家对“人格”的相关表达
在儒学系统中,是没有“人格”一词的,“人格”一词在古代典籍中未曾出现过,是近代从日文转译过来的。梁启超在《新民说》中说:“忠孝二德,人格之要件也 ”。吴虞在批评汉将臧洪杀爱妾以享兵将的残酷行为时说:“这样蹂躏人道,蔑视人格的东西,史家反称许他为‘壮烈’,国人反亲慕他为‘忠义’,真是是非颠倒,黑白混淆了。”这其中梁启超、吴虞都是把“忠孝”、“忠义”等同于人格的,符合从德性、伦理的角度去界说人格的儒学传统。从顾颉刚《“圣”、“贤”观念和字义的演变》对人格研究的开山之作,到冯契承前启后在巨著《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中辟专门章节,论述孔子、孟子、荀子、柳宗元、王夫之及黄宗羲等人的人格思想,再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叶以后,学界集中探讨某个人物、时期的人格思想,所有的研究均视人格为德性同义语。
在儒学系统中剥离德性与伦理的成分,呈现纯粹心理学意义上的“人格”,是一个两难选择,儒学关于德性的论述俯拾即是,但德性毕竟不是心理学意义上的人格;一味在儒学中去发掘心理学意义上的人格,又不免有削足适履之虞。本文的策略是将儒学作为原始材料,从儒学起源、儒学“诚”、“仁”概念及孔子与弟子的人格几方面,分析儒学与人格有关的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