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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喝骂孔者——与静虚散人先生的对话
静虚:如果这么说太抽象,那就举些实例:
——孔子不太讲究穿,却极讲究吃,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物腐臭变色了不吃,烹调不当不吃,没到吃饭时间不吃,没有调味酱不吃,甚至肉切得不规整、坐席摆得不正都不吃,“惟酒无量”,却也“不及乱”,最怪的是他每餐必食姜。据毛泽东考证,这是因为他长年颠簸,患上了胃寒,需用姜温补。总之,中国的饮食文化之发达,世界上只有法国略在伯仲,不能说与孔子无关。
——中国的丧葬文化在世界上可能最发达。基督教虽也重视丧葬仪轨,但他们的讲究,比起孔子搞出的名堂,只能算九牛一毛。孔子五十岁上做上了“中都宰”(相当于县长),取得的头号政绩就是“制为养生送死之节”。其内容之繁复,非为数百万字的专著,不可蠡测。
——中国人总结“道德训条”,举世无双,诸如“五讲四美三热爱”之类。这不奇怪,因为有祖传。孔子的道德训条,无论数量、质量,均不让当今,诸如:一言、二道、三至、四教、五礼、六艺、七情、八目、九思……可以成十龙、配百套。先师开风,弟子步从,遂成“拥表章以自重,挟口号以自强”。
——尊师重教,在犹太民族也很悠久,但不知他们是否设有“天地君亲师”的牌位?孔子曾自豪“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这“束脩”二字,也有两解:“十条干肉”或“束带修饰”。经郭沫若认定为肉干后,就又惹出一段公案——奴隶们温饱全无,何来肉交?于是“有教无类”成了“批孔”的杀手锏。
——有位美国人来中国谈合作,先谈妥,再握手,一切无虞,可第二天对手却变了,使他深感困惑。这不奇怪,因为他不了解中国人“守信与从权”的观念。孔子曾亟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但也曾公开背盟。
孔子周游列国来到卫国的蒲邑,有帮人正准备造反。反贼逼迫孔子立誓:绝对不去卫国都城告密,否则就杀了他。孔子当庭立誓,赌天咒地;但一出城,他就直奔卫都而去。子贡大惊:“盟可负乎?”孔子却嘿然一笑:“要胁之盟,神灵不听。”这也许并不说明孔子不讲信用,而是讲信用也要因情境而定,一切从权。中国人的道德观,常因情境不同而显得飘忽,西方人很难理解,区别正在于文化背景。
——国民党税多,:)会多,而几千年来中国的国情是官多。“学而优则仕”导致了官僚众多,凡是精英,只有当官一途,独木桥焉能不挤?孔子还有个糊涂思想,当官的都是“民之父母”(父母官和子民)。
千百年来,为何企盼“青天”会成为中国百姓的集体意识?其动因就是“盼望父母显灵”,只有父母才不会冤屈自己的孩子。这有多恶劣?多么违背法制精神?
——中国人讲孝道,世界各国无与伦比。孔子劝孝也有一大套学问。他告诫孩儿们,应“孝亲”而不应“养亲”,因为对牛马才是养,对高堂只能讲孝;而且因为每个人从小都是“三年而免于父母之怀”,所以孝亲是无条件的,且不拘穷富,关键是能像老莱子那样“七十犹著五彩衣”,趴在父母面前作小儿科。
——汉朝人曾争论过一个道德悖论——嫂子落河了,小叔子该不该援手搭救?“授受不亲派”与“仁者爱人派”争得天地玄黄,直到宋代,后一派才被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灭了。可怜的是,嫂子从此缠上了小脚,更易落河,而小叔子因丢了色胆,只能眼睁睁看着嫂子溺毙。
——孔子认可的君子是集刚毅木讷、博学约礼、内圆外方、恭敬谨行、严己宽人、忧国忧民、舍生取义、杀生成仁等品格于一身的,他维护君子形象就丝毫不爽:走路循墙根,见人即停步,不踩他人身影;吃饭不言声,免得口沫喷溅;“寝不尸”,只侧卧,不仰卧;造访时,先在门外干咳,恐有主人不便;乘车外出,路遇五人即起立,遇到盲人亦不苟;可能人家根本不领情,但他把这叫慎独,恪守不渝。
——《诗经》是经孔子筛选保留下来的。更有趣的是孔子讲诗,不讲美,只讲道德,譬如开篇的《关雎》章,被他盛赞为“后妃之德”。见鬼,皇后分明可以奉上玫瑰,怎会跑到河边采来野花,勾引皇上?当然,孔子的这番说教也使我们悟到一个传统——为求有理,先抢占道德制高点,即可一览群山小。
——孔子对音乐很有研究,造诣也很高,曾经“闻《韶》忘肉”。但孔子讲音乐还是讲道德,比如,他曾骂过“郑声淫”,无非因为“郑声”绵软,多转调,多泛音,他便耿耿,以为颓靡了铿锵的圣王音乐,要挞伐。联想起我们也曾将邓丽君的歌曲斥为“靡靡之音”,颇有“相见恨晚”之憾。
——中国人七分讲道德,三分讲法制,今天看来大有弊端。孔子官拜鲁国司寇(司法部长)时曾说“圣人设防,贵其不犯也。制五刑而不用,所以为至治也”。有个儿子要主持正义,将偷羊的父亲告到他面前,他却不分黑白,将二人同室收监,关了三个月,不理不睬。有人批评他罔顾正义,他却说:我的正义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什么话?父子互相包庇罪行,不为有过,反为有功?!但孔司寇的法制观就是如此:法律必须让位于道德。
孔司寇也举过屠刀,杀了少正卯,并找出了五条借口:心逆而险,行僻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孔司寇真正“有特色”,罗织的这些罪名,没有一条是行为罪,全是思想罪,彻头彻尾违背了法理精神。孔司寇绝没想到,他这一刀下去,中国从此因言获罪不断,文字成狱不绝,不仁不义,以至其极!有什么办法?他就是要搞泛道德主义,说什么“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怪哉!砍木头与孝顺,有何关联?我们要健全法制,就应在这点上与孔子划清界限。
毛勇: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及丧葬问题,恰恰说明礼的重要性,礼,国家治乱之本,治国的纲领在于严格遵守礼制,这关乎修身齐家治国的大体,日常起居、饮食、动作、虽则小事。但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假如没有礼仪的规范,我们的生活就会杂乱无序。细节决定成功,修养无小事,注重小节,才能保持大节不受玷污,谁能不食人间烟火,圣人也不例外,然而,圣人之所以为圣,就在于生活细节上的严谨与认真,在于对待生活态度上的一丝不苟,注重生活的每一件具体的小事做起,中规中矩,力求尽善尽美,而不是得过且过。
关于孔子的“要胁之盟,神灵不听”。我们知道孔子是礼教的遵守与执行者,要求人们严格按照礼制规范说话行事,不能违背,不能僭越;但他并不死板拘泥,而是在思想与行为方式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体现出鲜明的权变特色.因此孔子本人的形象也显出几分灵活机智,不像后世道学家们笔下所塑造的那样道貌岸然,枯燥乏趣.孟子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孔子的权变是有原则的。
关于“ 嫂子落河了,小叔子该不该援手搭救?”也体现了孔子的权变特色,礼节有平时坚持不变的,有情况发生变化而跟着变化的。坚守自己的良心应该永恒不变,对于有损理义、道德的礼节是该变化的。但这个变化并不损害其本法则。孟子讲:“嫂溺,则援之以手。”
关于“束脩”,认为“年十五”、“束带修饰”、“拜师的礼物”可三说并存,因为入学拜师总是毕恭毕敬,习惯上总得送上一点礼物,而其时正是十五岁左右。这句话没必要死板地理解成必须要多少腊肉,“自行束脩以上”可作如下解读:自从十五岁毕恭毕敬地行了拜师礼之后。比如颜回家,公认的穷(一个灶,一口锅,一两张烂木板床,用土筑成的墙。再好点,房前屋后几只鸡猪。菜地里一点蔬菜。这样的家庭,父子两都能接受教育,还有多少家庭交不起哪点学费?不难看出孔子是确实做到有教无类。
关于孔子的孝道问题,孔子之所以成为著名的教育家,主要原因之一是他坚持因才施教的原则。孝的内容是广泛的,如同对其他概念一样,孔子对“孝”也从未作过全面的定义。因为他明知,这种做法不仅过分学究气,而且难以收到现实针对性的效果。所以,最合理也最有效的办法,是针对不同的人,针对着对孝有着不同的理解,针对着在孝行方面有着不同表现的人,孔子对于他们的“问孝”,予以不同的答复。对于自己的弟子,孔子告诉子夏的是“色难”,告诉子游的是“敬”,这可能是由于,子夏和子游都是年轻时进入孔子门下,一方面是生活阅历不足,另一方面则是生活在社会下层,日常生活相对艰难,就简单地认为“孝”就“养”,就是对父母的物质供养。针对这样的片面认识,孔子强调了敬养之态度的重要性。对于孔门之外的人,特别是社会上层的人物,比如孟懿子和孟武伯之类,孔子则针对他们个人孝行中出现的问题,发出了具有批评性的指导意见。在这方面,与后代某些时期的儒生们用某一条具体的孝行原则要求所有社会成员的做法相比,显然是更加合理和有效的。
关于:“诗教”“乐教” ,儒家强调“德教”、“礼教”、“诗教”、“乐教”,儒家的“诗教”和“乐教”是通过诗和乐的内容以及诗的抑、扬、顿、挫,起伏反复的韵律和音乐美妙的、和谐的、回旋的弦律来陶冶人的性情,培养高尚的精神情操,而不是歇斯底里的大喊大叫和兽性的发泄。《诗》没有邪淫的感情,和乐盈耳的声音对人的性情具有陶冶的积极作用。我们不可否认音乐对人的性情的陶冶作用。孔子对舜时“韶”乐就大加赞赏,说它是“尽善尽美”的,“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于是感叹道:“不图为乐之至於斯也第三,音乐具有移风易俗的功能。音乐印入人心非常深刻,感化人心非常神速。由于音乐能“善民心”,“感人深”,因而“移风易俗易”,“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我已专门做过探讨:见 http://blog.sina.com.cn/u/3e4a79f10100081j 。
总之,骂孔者不过是文革的思维,断章取义,望文生义、无知者无畏、只见枝叶不见树木、森林,连基本的概念也不清楚,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心,度君子圣人之心, 连儒家的门还没摸到,(省略6个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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