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楼主 |
发表于 03-9-27 20:08:38
|
只看该作者
歪批金庸的八十四条罪状 [转帖]
闲来无事入得论坛,却见网内网外,莫不金庸!便想:这家伙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呸!唱了几句反调,招来板砖无数,仍不思悔改。遂草成金庸84条罪状,即使不能救网上万民,也可让后辈人中了解到“文字大革命”是么样开始的!
1、篡改历史罪:金老头子笔下,为了营造才子佳人气氛,多出女英雄侠士,其实,女人自古地位不高,虽不学阿拉伯妇女包头裹脸,舞枪弄棒者多为街头卖艺的,金先生将之神话化,虽为广大妇女翻身,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直欲气死历史学家!
2、妖魔化中国罪:为了已书之销路,硬生生将好端端太平盛事描写得鸡飞狗跳、群魔乱舞,美国佬“妖魔化”中国,始作俑者,其金老头子乎!
3、颠倒黑白罪:自古我中国乃“温良恭俭让”之文明古国,我国人乃遵纪守法、循规蹈矩之良民,而到了金庸笔下,仿佛中国史乃是一部武打史、斗争史。某类人心怀叵测,为一已之私名私利,公然信口雌黄,混淆黑白,污我历史,罪莫大焉!
4、目无法纪罪:观金庸之流的天下是痞子的天下,观金庸之流的世界则是藐视朝庭的世界,武林人士往往出手就打、开口就杀,视人命为草芥,所谓英雄之辈无不是制造冤魂无算的杀人魔王!我们不禁要问:光天化日之下,这些人如此率性而为,视中央为何物,视法律为何物?金庸之流居心何在?
5、麻痹罪:在经济飞速发展世界日新月异的今天,以金为首的人大量生产文字精神鸦片,直令国人不问时事,一心沉溺于其所谓精心开创的武侠世界,试问若天下志士都“躲进小楼读金庸”,这样的民族怎么能腾飞?
6、蛊惑人心罪:在金痞子笔下,江湖豪杰多类街头瘪三痞子,遇事不兴三思,有狠就是爹娘,迷信“怒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刀枪里
面出政权”。现今年轻人心不古,火气惊人,动不动拳脚相见,金庸类的痞子武打书罪不可没!
7、食古不化罪:上述第六条或有人反驳说:社会风气不好,不可光赖在金庸一人头上,自古以来的武打书都是这样写的!是吗?好!金痞子又多一条“食古不化罪”:别人都那么写,你就也那么写么?别人都学坏,你就也坏一把么(你这坏的可不是一把,而是一生哪!)你贵为武侠至尊,泥古前人不觉丢面子么?看人古龙,青出于蓝,玩得多神!
8、占着茅厕不拉屎罪:自以为是武侠第一写手,却武不及成龙,文不敌鲁迅,只好选了个冷门的武侠类来写,论新奇又不及古龙,论诡谲不比黄易,论文采输与羽生,不闻“时势不济,遂使竖子名!”还在台上摇头晃脑,旁门左道直欲入文学正殿,我呸!
9、欺世盗名罪:自古“天嫉英才”,凡英雄豪杰,莫不中殂;少年仲永,莫不早夭。而你金庸,自谓多才,一大把年纪了还在那里醉生梦死,直令真正的英雄古龙李小龙李元件霸吕布们在地下笑得满地找牙!
10、贪生怕死罪:自己活得长生不老赛妖精不算,他笔下的所谓英雄们也都寿命惊人,平均年龄直欲超过物质文明大大好转的今人,暗露了其历史知识
的贫乏及勘不破生死红尘的偏执心态,故其书中从来只见坏人早亡,不见好人短命,与历史潮流大大相悖。其以为自己是掌管生死扭转乾坤的玉皇大帝
么?
11、散播迷信罪:凡金庸笔下,多因果轮回、恶有恶报、龙生龙子、虎生豹儿等违心之论,令文化人读之莫不喷饭三日!
12、乱丢垃圾罪:什么“飞雪连天”,什么“笑书神侠”,全都不文不古,不中不西,俱是垃圾一堆,垃圾堆自家门口也罢了,却当宝一样到处乱扔。而今神州处处,垃圾遍野,金氏难辞其咎!
13、低价竞争罪:为了使其垃圾得以顺利传播,金之手段可谓无所不用其极,甚至不敢开高价,据说其两部书电视台仅用一元钱就可购买拍摄权,常言道:“便宜无好货”,若拍出来若令观众反胃,罪魁祸首,首推金庸!
14、沽名钓誉罪:依文艺界圈内的提法,金庸此举又犯了恶意炒作之大忌,故又多出一罪:沐猴而冠,沽名钓誉!
15、虐待小动物罪:有个什么小龙女吧,跌到个什么谷底,你说她想死吧,她又想活;你说她想活吧,她偏偏又跳了崖。总之像一神经病!神经病也罢,闲着没事,她居然在好端端的蜜蜂身上刺字玩。一玩就是十六年哪,多少蜂儿惨遭毒手!还有那雕儿,老被这小龙女的亦夫亦徒(反正没办结婚证,属于关系暧昧不清那种的)的什么过儿骑过来骑过去天南海北到处逛,再屁也是一百三四十斤的汉子吧,你说那雕受得了吗?你忍心吗?幸亏那雕后来死掉了,要不还得被二人骑一辈子!不能想,想起来都残忍!
16、有伤风化罪:自古“男女授受不亲”,金庸笔下,男女私自出行是常事,乃至擅结连理大有人在。难怪不能入得正人眼,整个儿一群无父无母无君无臣的天下。
17、好逸务劳罪:金庸笔下人物,从来不用为衣食发愁,每日仗剑游天下为事,一群不务正业的流氓无产者!不吃饭不*心不干活还快活,这样的人生我也要!——难怪这么多人喜欢!
18、毒害生灵罪:当今时代,人心浮躁,人情空虚。金先生不能挺起脊梁学鲁迅君直砭时弊也罢,偏用一只秃笔,在严酷的人世面前勾一片莫须有的幻想世界,用来麻醉我国人,还美其名曰“成年人的童话”,实则是过量的糖和小吃,只会泡软人的精神,消磨人的意志,腐蚀你的骨骼,比那琼瑶的东东还害人,什么玩意儿!
19、非法占有罪:金庸笔下人物,往往为一把宝剑一件宝物一本秘笈拼得死去活来,殊不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法,地上一应古物,皆应为国家所有,他们私自占有国家财产,是可忍孰不可忍?
20、抢劫罪:非法占有不算,几多人为了争宝夺利,大开杀戒,公然采取翻窗入室及巧取豪夺等手段,非抢劫罪而何?即使不是金庸本人干的,他也犯教唆罪,是幕后总策划,法网难逃!
21、反人民罪:在金庸的世界里,多“大英雄主义”泛滥,全不见劳动人民的身影,无视劳动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事实和真理,其反社会反人民之心昭然若揭!
22、破坏民族感情罪:凡金之笔下,惟中原武林为正道,其他如苗人武功等皆擅妖术邪术毒术,行事也皆歹毒无比,还总结出什么“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老以中原为第一,夜郎自大且不说,也大大伤我民族感情,用心何其险恶!
23、以疯作邪罪:自从一部《射雕》问世,赖了电视之功,更得两大碧人黄日华和翁美玲之赐(不信再看同是这部作品,后来诸名星演来皆令人作呕,这就充分说明,是人好,而非戏好),遂令傻哥哥郭靖和疯丫头黄蓉深得人心,从此影坛艺坛女人装疯男人卖傻蔚然成风,直到二十世纪末出了个标志性人物“小燕子”来把人大大地恶心了一把,方为有识之士所诟病。论其源头,不在金某人乎?
24、杀人罪:各位莫慌,此处杀人非指金庸有胆学了书中人物去拿刀砍人,而是指其无中生有地炮制了十多部臭比懒婆娘裹脚布厚似茅厕里的砖头的长篇巨著,加点古代的香精、现代的胡椒、东方的鸦片、西方的摇头丸之类,令人上瘾,从此颠倒了日月,白白地浪费时间沉湎在他的口沫里面,先贤尝云:“寸金难买寸光阴”!偌大一个“金”,不知骗去我多少光阴,不亦谋杀生命么?
25、恶意灌水罪:为达到多引人注目多积点身价多挣些润笔费之目的,其人的一惯伎俩是将简单故事复杂化,一句话可以说完的,非写满一页纸不算成功;一刀可以杀死的人,偏又陡生变故把他救活转来变本加厉地害人。此种行为如在BBS上,纯属“恶性灌水”,早被斑竹封杀了,却在生活中走红如斯!这世界怎么了?百思不得其解。
26、浪费资源罪:我观金庸作品,其套路多为:开头闲闲地从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讲起,然后慢慢来一高手,然后高高手,然然后高高高手,名为“渐入佳境水到渠成”,实则是为了增加页码和字数。须知急性如我者只看得前面便已知后节,哪有闲心陪您老人家慢慢玩,所以生生地失了一些聪明读者。只有一些病人闲人寂寞无事便翻翻书来消磨时日。真真白白浪费纸张无数,也赚得无知少女泪水无数。须知现今地球资源已告稀缺,这些纸张拿去当柴禾烧尚可煮熟一桌饭,这些泪水集起来放到黄土高坡还可救活几个人,没的竟全被他一人赚了去,绝对暴殓天物、浪费资源!
27、好大喜功罪:金庸那点本事,无非认得几个汉字,出了几部劳什子武打,就浑身哆嗦起来,飘飘然不知自己身为何物,俨然得道成仙,居然敢去冒充文学院教授!殊不知文章本是手艺,“无他,惟手熟耳”!他以为他真是谁了呢,真是越老越活不明白了!
28、宣扬暴力罪:血腥、暴力,武打消闲类书籍走红的两大法宝,金庸既称武侠大家,岂敢埋没了先师家传!
29、有碍视听罪:金庸作品之流行,吸引了众多俊男靓女的视线,极大地抢占我国宣传阵地,使大家都以纸醉“金迷”为荣,对我电影、电视、思想品德党史国史教育及正统文学类书籍造成极大冲击和影响,实在有碍正常视听!
30、恶心死人不偿命罪:单说金庸有个什么《射鸟三部曲》的称呼吧,就够恶心的了。先是让未婚夫妻“靖哥、蓉儿”地叫,是GG称MM为“蓉儿”;然后还嫌不过瘾,又让JJ呼DD为“过儿”;到最后终觉不妥,改回让父母长辈呼女儿为“襄儿”。宋朝人道德沦丧到何步?我不是史学家,不敢去追究,但打死我也不相信他们会见到喜欢的人就“儿儿儿”地乱叫。每当听到金庸让他的主人公们你“儿”我“儿”地嚷来嚷去时,直恶心得偶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31、垄断罪:正如湘儿所言,金庸的作品一垄断武侠市场就是三四十年,这皇帝也兴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呢,他凭啥就死皮赖脸地抢占着那越来越不景气的一小片文学市场不放手?要知道写武打混生活的不止一个人。他一个人独活,大家都喝稀饭去!玩垄断,搞独家经营?良心的有没有呀你!?
32、扰乱市场秩序罪:理由见上。你金庸搞得市场供需不平衡,让那么多人没饭吃,下岗,打麻将,赌博,闹事,出了问题谁负责呀?
33、亵渎神明罪:在所有宗教中,佛教本就让人高兴不得,而到了金先生笔下,更是发挥到了极致:成了最脏最滥的教派,什么污垢都可以容纳,什么龌龊都可以敷衍。金庸本着对佛的一知半解,竟将之作为自己写书的精神指南,难怪书中处处亵渎神明。幸亏我佛慈悲,阿门!
34、不痛快罪:世事多舛,大家洗手焚香、秉烛夜读,本想到书中求个幸福、快乐,谁知读到金书,却令人着实不爽。全书中无一个痛快人物,无一个完整英雄。让人愈读愈不乐,愈读愈糊涂。开始还蛮清醒的,渐渐就神智不清稀里糊涂地中了蛊,读罢之后才知道是花钱买了些罪受。看看人家云中岳笔下的英雄吧,那是何等的风流倜傥,何等的快意恩仇!
35、剽窃他人罪:稍稍细观金庸作品,便会发现其致命伤:多抄袭、剽窃,少自我、独创。大家伙儿且去读读《基督山伯爵》,再看看《连城决》,两个主人公真像一个爹妈生的!大家再去品品日本著名小说《罗生门》中“真实的谎言”、错综的线索,然后翻翻《雪山飞狐》吧!随着你读的书越来越多,你会惊奇地发觉:原来,金老夫子的水平就体现在这种东拼西借的“乾坤挪移”大法里!
36、公然颂扬病态人格罪:纵观金庸笔下的人物,没有一个有完整健全的人格,要么施虐狂,要么受虐狂。就说咱们顶天立地的大英雄萧峰吧,让自己的爱人阿朱生生地含恨而死,又甘心受爱自己的人阿紫的**折磨,精神自虐到极端!其他如郭靖、黄蓉,杨康、穆念慈,乃至不谙世事的老顽童周伯通与他的什么瑛姑吧,莫不是S-M的典型化!本来“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人格有一点就行了,满世界都是,一点创意也没有,不嫌牙碜么?
37、贩卖假货、以劣冲优罪:我对金庸的观感始自当初偶尔接触到他的《书剑恩仇录》的盗版本,只到前半部。当时真以为就那么完了,觉得这家伙写得还蛮像回事!后来听人说还有下半部,急吼吼地借来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呸,我吐吐吐!一连三日不想吃饭,只恨不能找包后悔药吃吃!觉得那下半部应是真正的盗版才对!前半部写红花会英雄豪气干云多么过瘾,可后半部却是么子莫名其妙的苗疆、么子下三滥的“三角恋”,硬是把一杯好茶泡成了白开水,寡淡寡淡的,自以为是百回千转功夫茶,实则是嚼得烂透豆腐渣,令人大倒味口!
38、伪科学罪:什么“降龙十八掌”,什么“九阴白骨爪”,谁都知道是假的,谁都知道是说着玩玩的,是唯心主义,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假就假呗,大家笑笑罢了,也没人跟他追究,他却欲盖弥彰地在那里煞有介事,连什么一招一式都有板有眼地给您勾出来了,好像真有那本事把那所谓“绝学”都变成现实似的,整个儿一副掩耳盗铃的现代版。看他上蹿下跳云里雾里满头大汗地想骗你一把时,你只好从鼻子里嗤一声儿:德性!
39、唐突爱情罪:爱情是什么?她是云,她是天,她是无言的默契与灵魂的互动,她是两颗心刹那间仿佛远离了尘嚣,在云天外仗剑相向而笑:那是你了么?那必是你了!这么伟大的爱情,在金庸笔下却显得那么肤浅、渺小、可笑,或荒唐地表现为执着,或故弄虚玄地外化为反抗,尽管其作品中充斥着为爱而疯、而狂、而魔、而死的所谓悲壮,明眼人看来,却是“满纸荒唐言”,脱不了为爱而爱的无聊!好端端一爱情,生生被他作践了!
40、美化爱情罪:爱是什么?她是伟大的,也是平凡的。她不拒绝崇高,也不排斥生活中的平平淡淡、柴米油盐。可是金庸先生的爱情却不!他要他书中的人物只要爱情不管生活,只要爱情不要性命。“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二者皆可抛!”呵,这境界比咱们的革命先烈们又高出一层!只哄得小丫头片子们泪光闪闪、春心乍现,不知不觉中作了金骗子粉饰爱情、游戏文章的牺牲品!
41、信口开河罪:观金庸之书,无文化根基却又妄想进入文学殿堂的人最欢喜:武功经不起检验,文字经不起推敲,历史被强奸,英雄成狗屎!我拷,原来文章也可这样写的,我也可以来一篇嘛!于是,嘴巴一张就是文艺,网络文学泛滥一片。
42、欺君罪:人不人,鬼不鬼,君不君,臣不臣,上不见国法,下不见黎民苍生。无理无情无趣!
43、假道学罪:动不动苦口婆心,动不动禅机满嘴,动不动皈依我佛,骨子里却全是男盗女娼的一套!
44、有辱斯文罪:自古贫弱是书生,从来希望与现实成正比、财富与智慧成反比,而他金庸顶了一顶财富的大帽子,来个“商而优则文,文而优则仕”,俨然世界在他掌中,闹得水响,肚子虽然一天比天大,却不知掂掂肚子里的斤两!文人都像他那样,还有谁来静下心来搞文学?
45、粗制滥造罪:为了达成金氏产业,搞“武侠文学生产线”,生产大批假冒伪劣产品,眩我国人耳目,污我国人清白。
46、偷工减料罪:因为文学底子不足,便一到紧要关头就软了,若六十岁老汉偷情,来不得真功夫!所以即使偶尔有好的题材在他手上闪光,也终被他一双浊手糟蹋了。
47、见死不救罪:所谓弱肉强食,物竞天择。在金庸的武侠世界里,从来没有道理可说,没有同情可言。写不下去了就杀杀杀,死死死。好人杀坏人是天经地义,坏人杀好人是自古皆然,冤冤相报,遂令生灵涂炭。所以人人铁石心肠嗜血如命,一条条生命在面前轰然倒下,没见谁掉过一滴鳄鱼泪。这样冷酷清醒的世界,也太可怕了吧?
48、遗弃罪:现代犯罪学考证,8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分子皆出自单亲家庭,较少父母双全的。金书也不例外。他的主人公,多单亲家庭或孤儿。这些人即使上有高堂在,也是聋子的耳朵——摆设一个。如黄老邪或韦春花之类,完全是放任自流的一套,让孩子小小年纪就在外面瞎混,不学坏才怪!杨康死前,不咬掉自己的生身母亲的奶头,也算够人性的了。
49、读之无益罪:金书中人物,除了武功稍有高下外,骨子里都贴了相同的标签:全都是无来处无法纪无衣食之忧的“三无产品”,既代表不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体现不了社会生活的基本点;既创造不了什么物质财富,也产生不了精神价值;不仅体现不了“三个代表”的要求,连“双百方针”也沾不上边——这样的东东,读它何益?
50、牛头马嘴罪:人常说:“牛头不对马嘴”。金书却大多是牛头专门对马嘴,这点从金书书名就可窥一二:一部《射雕英雄传》,当是附庸风雅,从伟大领袖毛主席家的诗“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演义而来的吧?但却恁是郭靖黄蓉了半天,生不知到底谁才是“射雕英雄”了。你说是“大汗”吗?他老不出场,何来“英雄传”?要说是写郭靖吧,他虽是英雄,却似又入不了毛老人家的法眼,不配称“射雕英雄”的,再说那里也只写了他的前半生,不够格称“传”的。想来想去也不明白,只觉得这金老先生跑题跑得比小学生作文还远。至于其他什么《倚天屠龙》《鹿鼎记》也都是挂了羊头卖狗肉,不但败坏艺术,还让人真看不出标题与内容有关系。反正文章里扯到个什么比较有典故一些可以在后生晚学们面前显摆的吧,就拿来作了书名唬人,嘿,你敢不懂?那是你太没学问!就说《鹿鼎记》,看了一点的明眼人都知,原本该叫《鹿什么公记》的才是,他却冒冒失失地学了古人笔法,易人名为地名,胡乱简称,细思之,竟是不土不洋不今不古狗屁不通,尚在那里自鸣得意,直笑我中国无人乎?
51、破坏社会秩序罪:金庸的武侠世界里,人人不要户口,刀剑就是一张“绿卡”,世界大同,海内一家。一帮闲人吃饱了撑的,走到哪里吃到哪里,走到哪里打到哪里,哪里有打架哪里有我。不仅破坏当地治安,也给全社会带来严重的不安定因素。
52、创建非法组织罪:金书人物,动不动拉帮结派,教别众多,邪教林立。什么丐帮.全真教,什么星宿派.少林派,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这些非法组织的创立,既没有得到朝廷的钦许,又没有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缴纳税款,却时不时闹个教主之争,动不动来个“集体自焚”,真个是贻害不浅罪莫大焉!
53、儿童不宜罪:处处皆是,不复多言。
54、不自量力罪:他的书里,言情有一点,戏说有一点,历史有一点,现实有一点,佛教有一点,东拼西凑,四面出击,整个儿一台热热闹闹的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什么都敢试,什么都想是,结果是:什么都不是!
55、亵渎侠义罪:“侠”之精神,古已有之。但到了金庸笔下,却成了一种不伦不类的东东,仅以射雕三部曲中三大英雄为例:在郭靖是仁,在萧峰是义,在杨过是率性。郭靖的仁,需要黄蓉的“邪”来调教;萧峰的义,竟成了俗世意义上的忠孝不能两全,看他自杀那一节,较之岳飞的“笑谈渴饮匈奴血”,较之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真有天壤之别。再看杨过的率性,他在成为大侠后义救襄阳一节,两麻袋的耳朵,竟只是为了一个郭襄的生日,全城百姓的安危,竟只是系于一个小女孩的生日之手,这样的大侠,也太太太没责任感了吧?
56.亵渎文学罪:金庸将一堆拉杂的文字、眩目的武功、不羁的情感安插在古人身上,满足了今人的童话构想,常会令一帮丧失了辨别能力的后人认为金书才是正宗的中国文学、中国文化乃武侠文化,其流毒之广不可谓不大。但,他那是文学吗?是吗?不是吗?
57、亵渎生命罪:本来,人总是要死的。但到了金庸这里,人总是要被杀死的。只要你武功高强,就可以随便支配别人的生命。官员们草菅人命,尚有包青天来伸冤。武侠们荼毒生命,却连冤也无处伸,除了怪自己不该生在金庸时代外,你还只能怨自已不该生而为人!
58、亵渎善良罪:金庸笔下的善良人物,大多具有悲惨的命运,沦为他人的玩物或牺牲品而不能自救,如穆念慈、郭靖之辈,皆因善良诚实而被目为“傻蛋”。书中比比皆是“有狠就是娘”的强盗逻辑,我们的青少年成天泡在这样的书堆里,潜移默化之中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呢?
59、俗不可耐罪:据说国内流传“四大俗”:“金庸的武侠琼瑶的戏,一桌麻将看电视”,金庸高居第一位!但他听了会不怒反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容易吗我?王朔那小子虽然一再标榜自己是一个“俗人”,却入不了“四大俗”,还有脸面来骂我,真该找块豆腐撞死掉!
60、亵渎女性罪:金庸笔下的女人,成天不守妇道、大着个脚丫像个疯婆子般到处乱蹿不说,而且全没有一点男女平等的女权意识,总是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受男人骗、被男人奴役、为男人死,一点觉悟都没有,极大地贬损了我中华儿女的光辉形象!
61、藐视艺术罪:艺术是什么?它是神圣的、崇高的。金庸 懂艺术不懂?不懂!不懂所以才不敢写。但他既然音乐、文学、诗词什么都敢写,却唯独不写艺术,直欲令我中华艺术瑰宝不再流传下去,不是太臭蛋了吗?
62、亵渎宗教罪:金庸自谓相信佛学,却又对向佛之人百般 诋毁。如岳不群以及华山的一夜偷香的什么弟子,还有峨眉派、古墓派,直至少林方丈,出家人中竟难得有几个清静人物!即使德高望重的一灯大师,该是大彻大悟得道三尺的偶像级佛学明星吧,最后居然也耐不住寂寞,和那周伯通、瑛姑来了个“三人行”。虽说有“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来自辩,终究不符合中国中情吧?
63、理不服人罪:为了过到写作目的,就可以天南海北神吹胡侃么?什么返老还童丹、什么和尚尼姑是邻居、什么假太监与皇帝称兄道弟,简直乱七八糟一锅粥。即使是戏说,这样的理儿说得过去吗?不服不服我不服,打死我也不服!
64、损害视力罪:为读金书,乡下小儿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生生毁了眼睛;城里少年弃学上网看,终于一个个变成近视。而我本人,为了批金,日日坐在电脑前捉字,视力急剧下降,害我者,非金庸而谁?
65.败兴罪:我观金庸作品,本是写给一些情场失意或人海失意的人看的,以从别人的砍杀中得些成功的快慰。所以从来不见什么高兴的事,即使搞笑的韦小宝,也让人笑不起来,真是失败!却能感动一些发情期的少男少女们,真是可笑得紧!
66、自我复制罪:金庸的书,只可读半本,读多了便会发觉全都是一样的开始,一样的故事,永远是鸳鸯蝴蝶、才子佳人+暴力,全都是相同的故事,没一点花样翻新,让人不得不怀疑:到底是作者黔驴技穷还是读者集体弱智?
67、语言无味罪: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言不简意不赅,回味不悠长。”“语言罗嗦不简洁,无聊之至。”等等等等诸如此类前人这些评介似乎全都是为了金庸小说准备的。语言平板,了无生趣。若好歹有几个亮丽些的句子,也只是开在牛粪上的花朵,改变不了其真正的本质。
68、倚老卖老罪:观金庸读书作文的语气,像极一教书先生。满嘴的道貌岸然,满纸的仁义智信。仿佛所有的人都该梳了朝天髻,端条小板凳,乖乖坐下来听他老人家讲课才对。
69、藐视读者罪: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总是不会留白,从来不会暗示,不会余音袅袅,没有荡气回肠。絮絮叨叨,唧唧歪歪,不依不饶,没完没了。十足地藐视武侠爱好者的理解能力和欣赏水平。
70、落后时代罪:多作古正经,少诙谐幽默;多尸臭,少人气。身上永远是长袍,面孔板得赛冬瓜。金庸金庸,不要再装在套子里了,勇敢跳出自我,多点搞笑,多点轻松,多点时代气息(再不济哪能怕是学学“用身体写作”之类的也行啊)好不好?
71、假公济私罪:打着复兴武侠的公开旗号,骨子里仍是为了自己的金氏报业公司。嘴里说的文文文,眼中盯的钱钱钱。要不怎么铁公鸡一个,一毛不拔。别的不说,既然自己响应小平同志的号召先富起来了,何不比比人家邵逸夫老先生给咱中国多建几座大学图书馆,再不济也该向巩俐阿姨学一手,资助个希望小学什么的,你金庸也太为富不仁了吧你?
72、延续无聊罪: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但在“求知”的过程中,我最反感的是那些靠嚼别人啃过的馍馍吃饭的所谓文艺评论家们,尤其是动不动一惊一乍的什么“红学家”、“金学家”们。自己写不出什么好东东,便依了古人生存,戴了自制的土洋结合的显微镜、凹凸镜。其无聊之状正如中国记者面对英雄时常用的问话方式:“请问你救人之前首先想到了什么?”那意思非要你国家兄弟姐妹地慷慨激昂一番。殊不知人家当时压根儿什么也来不及去经历什么思想斗争。小说也一样,所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哪有那多道理可讲!爱读出什么纯属读者各人的私事。况金之作品更非“天成”,玩来玩去就那么一点东东,偏有那么多无聊的“金学家”到处成立金庸邪会,大有不将无聊进行到底不罢休之势。对此,友邦人士,不能不表示出莫名的惊诧!
73、一无是处罪:当今社会,百无一用是书生,千无一用是武功。书生嘴巴再狠,而手无抓鸡之力,干不得正事;武功再好,终比不上手枪大炮原子弹的威力。这点,清朝末叶我们有生动的佐证在,圆明园的废墟总让我们高兴不得。所以这年头书生尽快退隐而武功早已衰微。金庸小说,两者兼备,留之何益?
74、涣散人心斗志罪:迷恋金书的人,大多是有闲之辈或不平之士。而中金书之毒愈深,便愈对现实不满。不满而又不能超脱,便更加选择在金书中避世。如此循环往复,生生地消磨了斗志,遂令“红颜娇躯,不过带肉骷髅”,个个不思上进犹如行尸走肉,金书真真害人不浅!
75、资产阶级自由化罪:金书中,种种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方式比比皆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完全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的一套嘛!拉出去毙了!
76、散播封建思想残余罪:什么"三纲五常"、什么"天地君亲师"、什么韦小宝的一夫多妻,金庸都唾沫星子直溅地津津道来.要说是对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吧,也该持批判的态度、扬弃的态度吧,他倒好,完全是一副捧小脚的嘴脸,充分地暴露出作者本人的思想境界不高、趣味极其低下。
77、神话化人物罪:为了达到树立新偶像、抢占新阵地之目的,金庸的方式可谓登峰造极:其笔下人物个个都是语言通,不但英语水平过了四六级,连各地的方言土语也天生就会,所以书中英雄天南地北到处闲逛,从来不须花钱请向导和翻译.好在现如今年年都有3.15,在党中内的英明领导下,打假,打假,坚决打假!
78、淡化正义罪:为了追求所谓生活的真实,为了学卡耐基剖析"人性的弱点",金庸不肯将笔下的人物脸谱化(虽然最终的结局是脸谱化得惊人),所以他的人物没有一个完人,他的英雄都是"病得不轻"的英雄,以求正中有邪、邪中有正。他的英雄,多迂、狂, 再则是玩世不恭,有忠君、报国、侠义等思想,却绝少“良心”“正义”二词,少“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正气,少“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傲骨,让真正的侠义之士读得不尴不尬,爽快不得!要知,"讲正气"不仅只是我党“三讲”的重要内容,更是侠之精髓所系。那种飞蛾扑火夸父逐日的悲壮,那种偏向虎山行的豪气,才是武侠的热血所在(唯一一个郭靖稍具血性,却一再地受到金庸贬抑,呜呼!)。金庸连这个基本点都不懂,还在那里妄谈什么武侠,岂不让人笑掉下巴!
79、破坏婚姻家庭罪:金庸小说人物总是男主角英雄无比,女主角美丽痴情,令我广大青少年看了以后产生诸多不切实际幻想,用小说中人物来套现实中男女,不免眼光过高,失望多多,令多少本来可成的好姻缘生生被拆散,罪莫大焉!
80、混淆是非罪:《鹿什么记》中的主人公韦小宝完全是一混混形象,却处处如鱼得水,朋友一大把,金钱大箩筐,老婆一大堆,着实羡煞天下男人。他极力美化“混混”,其实是隐喻在这个世上“混混”才能吃的开。如此为“混混”歌功颂德,居心何在?
81、误人子弟罪:因为金书流行导致不少急功近利的写手都向金氏学习,为了经济效益,或多或少要受点金庸的影响,更有人一味地模仿金庸,来个“全庸”、“金唐”之类的,所以他又有误人子弟的嫌疑。
82、私带管制刀具罪:金书中人物大多锦衣夜行,各种刀枪剑戟、独门暗器均随身携带,虽说那时没有劫机的闲疑,但却是社会治安的严重隐患!
8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金庸世界里,都是封建主义奴隶主义的小脚东东,没有革命的萌芽,没有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当前,落后于时代,实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
84、“莫虚有”罪:咿呀,金庸之罪,岂必一人可以写尽?望诸君在批判中长大,在板砖中成熟,发扬“宜将胜勇追穷寇”的中华精神,发扬“活到老,斗争到老”的革命传统,将批金事业进行到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