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强迫症是个体对注意这一心理过程进行理性控制所导致的注意过程的自主性受损、失控的一种注意强迫症,是个体的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到不需要或不应当过多注意的旁边别的事物上,从而影响了对应该注意的事物的正常注意。目光的指向是注意指向和集中的外部表现,对目光的控制就是对注意力的控制。人正常健康的心理都是自主自发自动运行的,心理的这种自然运行会使个体体验到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如果个体不断用理性去干预心理的自然运行,就会使心理的自主性受损,个体就会产生程度不同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的心理体验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个体的社会功能也会受到损害。
余光强迫如果发生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就兼有社交恐惧症的性质,如果发生在别的场合就是单纯的注意强迫症。发生在人际交往中的余光强迫,用余光看人这一现象,人们如果不是特别注意是不容易发现的,但由紧张焦虑所造成的表情动作的僵硬呆滞是容易被发现的。
一般说来,人们的目光会自然地指向集中在正面的应该注意的事物上,但目光也会偶然随意地短暂地指向视野所及的旁边的任何事物上,这是每个人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极少有人会意识到。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一些具有神经质的个体,他们的意识偶然捕捉到了某一次余光注意的过程及内容,并对注意过程和内容给予了不利不好的解释评价,同时产生了这些不利不好的注意过程及内容如果继续出现可能会造成不良后果的担忧。为了消除内心的担忧,个体开始对这个注意过程进行有意识的控制:控制自己的注意不去注意旁边不该注意的事物。注意这种心理有一个特点,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把注意力指向集中在某一事物上,但却很难做到把注意力不集中在某一事物上,也就是人们越是努力不去注意某物,反而会使注意力更加集中在某物上。像对其他心理现象的控制一样,对余光注意的控制也注定失败。控制的过程是紧张的难受的,控制的不断失败是令人恐惧焦虑的,控制过程(控制过程是需要占用注意资源的,注意资源极其有限)对正常社会功能的干扰损害也是令人焦虑的。注意资源的被占用会影响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焦虑恐惧也会影响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社会功能的被影响、伴随着失控的注意而产生对他人负面评价的担心害怕又加重了焦虑恐惧。同时,社会功能的被影响和不断增强的焦虑恐惧又增强着个体控制注意的欲望,个体就这样被卷入强迫的漩涡中而不得脱身。
对注意的控制过程总是在特定场合下发生,并且总是伴随着恐惧焦虑情绪及生理反应。三者的反复同时出现就造成了三者的固定链接,也就是形成了条件性情绪反射,余光强迫症就这样形成了。形成后,即使个体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想停止控制注意也很难做到了。因为强烈的情绪反应是一种物质力量,主观意识是很难抗拒的,同时强烈的情绪有很强的固定聚焦注意力的作用。这也是强迫症难以摆脱的原因。
在余光强迫症中,余光偶然的注意过程及内容是原发的心理事件;个体对这一注意过程及内容的解释评价及预测是对这一事件的认知,这个认知是自动发生的。二者共同构成强迫观念。对注意的控制是第一强迫行为。后来,个体会意识到这种控制是不对的,他会努力停止第一强迫行为,这种努力停止是第二强迫行为。第一强迫和第二强迫行为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反强迫,后果也是一样的,都会使症状持续、加重。
余光强迫症康复的根本的唯一的出路,仍是接纳和为所当为。接纳要从停止第二强迫行为开始,也就是允许第一强迫行为的存在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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