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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31 08: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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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症状 异乎寻常的心情高兴,轻松愉快,无忧无虑,笑容满面,兴高采烈,没有难事(情感高涨),有人表现为一点小事或稍不随意就大发脾气(易激惹),在严重的易激惹情况下可能出现冲动行为。
思维联想加快,言语增多,一句接一句,出口成章,滔滔不绝,内容丰富,诙谐幽默(思维奔逸),患者自身感到脑子变得非常灵敏、聪明、反应迅速。自我感觉良好,夸大自己的能力、财力、地位,认为自己有本事,可以做大事、挣大钱(夸大妄想)。
患者活动多,好交往,好管闲事,要干大事,要做许多事,不停忙绿(意志行为增强)。精力旺盛,睡眠需要减少,不知疲倦。做事有头无尾,易被周围发生的事吸引而转移注意力(随境转移),对结局过于乐观、行为草率、不顾后果。好花钱,追求享乐,随意挥霍。易与周围发生冲突,产生冲动行为。性欲增强、性行为轻率。
躁狂状态时,患者自我感觉良好,通常对自己病情没有认识能力,即对自身疾病无自知力。
情感高涨或易激惹是躁狂状态特征性表现,伴随思维奔逸、意志行为增强。表现为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即情绪、内心体验、意志行为之间协调一致,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严重时可表现出不协调症状,言语凌乱、行为紊乱,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病程特征和典型表现
发病年龄早,多在45岁以前发病,首次躁狂发作多发生青年期,起病较急,可在数日内发展到疾病状态。成人发病者需仔细询问既往是否有不典型的、轻度而短暂的抑郁,如果有,应诊断为双相障碍。
典型发作表现:为发作性病程,间歇期正常,易反复发作。躁狂发作时,情感高涨,言语增多,活动增多,即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
疾病危害
躁狂障碍如不治疗,易反复发作,长期的反复发作,导致患者疾病慢性化、人格改变和社会功能受损。由于病前的人格和疾病症状的影响,患者酒依赖、物质滥用、药物依赖发生率高。躁狂状态时,由于易激惹、冲动控制能力弱,判断力受损而做出非理智行为,有可能出现行为轻率、不顾后果,随意挥霍、盲目投资,乱交友、乱性行为,伤人、毁物。因此,一旦确诊躁狂状态积极治疗,避免不良的后果发生。
5疾病诊断
与很多其他科疾病不同,由于躁狂症目前病因未完全阐明,至今还没有确切的实验室检查或者化验结果支持临床进行诊断。一些量表的评估和实验室检查,可作为医生辅助诊断和确定严重程度参考,并可作为鉴别诊断的依据,不能作为确切的诊断依据。诊断的确定仍然依据病史、精神症状检查,及结合病程进展的规律综合考虑。
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关于心境障碍的诊断,临床诊断主要依据4各方面:症状、严重程度、病程和排除标准。无论双相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甚至环性心境障碍和其它心境障碍的诊断,首先必须分别符合躁狂发作和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躁狂症的诊断,首先必须符合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具体如下:
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
躁狂发作以心境高涨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高兴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仅以易激惹为主。病情轻者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有轻度损害,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症状标准
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三项(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四项):
① 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② 语量增多;
③ 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④ 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⑤ 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⑥ 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⑦ 睡眠需要减少;
⑧ 性欲亢进。
严重程度标准
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① 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一周;
② 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一周。
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躁狂。
轻躁狂发作诊断标准
除了社会功能无损害或轻度损害外,发作符合躁狂发作标准。
6疾病鉴别核心症状 异乎寻常的心情高兴,轻松愉快,无忧无虑,笑容满面,兴高采烈,没有难事(情感高涨),有人表现为一点小事或稍不随意就大发脾气(易激惹),在严重的易激惹情况下可能出现冲动行为。
思维联想加快,言语增多,一句接一句,出口成章,滔滔不绝,内容丰富,诙谐幽默(思维奔逸),患者自身感到脑子变得非常灵敏、聪明、反应迅速。自我感觉良好,夸大自己的能力、财力、地位,认为自己有本事,可以做大事、挣大钱(夸大妄想)。
患者活动多,好交往,好管闲事,要干大事,要做许多事,不停忙绿(意志行为增强)。精力旺盛,睡眠需要减少,不知疲倦。做事有头无尾,易被周围发生的事吸引而转移注意力(随境转移),对结局过于乐观、行为草率、不顾后果。好花钱,追求享乐,随意挥霍。易与周围发生冲突,产生冲动行为。性欲增强、性行为轻率。
躁狂状态时,患者自我感觉良好,通常对自己病情没有认识能力,即对自身疾病无自知力。
情感高涨或易激惹是躁狂状态特征性表现,伴随思维奔逸、意志行为增强。表现为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即情绪、内心体验、意志行为之间协调一致,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严重时可表现出不协调症状,言语凌乱、行为紊乱,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病程特征和典型表现
发病年龄早,多在45岁以前发病,首次躁狂发作多发生青年期,起病较急,可在数日内发展到疾病状态。成人发病者需仔细询问既往是否有不典型的、轻度而短暂的抑郁,如果有,应诊断为双相障碍。
典型发作表现:为发作性病程,间歇期正常,易反复发作。躁狂发作时,情感高涨,言语增多,活动增多,即协调性精神运动性兴奋
疾病危害
躁狂障碍如不治疗,易反复发作,长期的反复发作,导致患者疾病慢性化、人格改变和社会功能受损。由于病前的人格和疾病症状的影响,患者酒依赖、物质滥用、药物依赖发生率高。躁狂状态时,由于易激惹、冲动控制能力弱,判断力受损而做出非理智行为,有可能出现行为轻率、不顾后果,随意挥霍、盲目投资,乱交友、乱性行为,伤人、毁物。因此,一旦确诊躁狂状态积极治疗,避免不良的后果发生。
5疾病诊断
与很多其他科疾病不同,由于躁狂症目前病因未完全阐明,至今还没有确切的实验室检查或者化验结果支持临床进行诊断。一些量表的评估和实验室检查,可作为医生辅助诊断和确定严重程度参考,并可作为鉴别诊断的依据,不能作为确切的诊断依据。诊断的确定仍然依据病史、精神症状检查,及结合病程进展的规律综合考虑。
根据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关于心境障碍的诊断,临床诊断主要依据4各方面:症状、严重程度、病程和排除标准。无论双相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甚至环性心境障碍和其它心境障碍的诊断,首先必须分别符合躁狂发作和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躁狂症的诊断,首先必须符合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具体如下:
躁狂发作的诊断标准
躁狂发作以心境高涨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高兴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仅以易激惹为主。病情轻者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有轻度损害,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症状标准
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三项(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四项):
① 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② 语量增多;
③ 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④ 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⑤ 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⑥ 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⑦ 睡眠需要减少;
⑧ 性欲亢进。
严重程度标准
严重损害社会功能,或给别人造成危险或不良后果。
病程标准
① 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一周;
② 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躁狂发作标准至少一周。
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躁狂。
轻躁狂发作诊断标准
除了社会功能无损害或轻度损害外,发作符合躁狂发作标准。
6疾病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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