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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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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身体信号会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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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4-10-23 00:45:30 | 只看该作者
你的行为真叫人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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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14-10-23 08:30:54 | 只看该作者
Prescilla 发表于 14-10-22 21:04
您在哪儿看见的我也不知道,反正各大网站都有。您的这篇"原创"是其中的节选

什么叫原创你知道定义吗?请你研究原创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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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14-10-23 08:32:59 | 只看该作者
飞一般的遐想 发表于 14-10-22 21:09
楼主为什么偏偏要把别人的文章,复制过来标题自己原创呢?
难道就不可以实事求是的把标题为转帖么?为什 ...

你对此纠缠不丢,说明你精神有问题,是不是有强迫症?建议你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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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14-10-23 08:34:44 | 只看该作者
mal 发表于 14-10-23 00:45
你的行为真叫人不可思议!

你精神是不是有问题,为什么纠缠这些?你侮辱人格不配在我的贴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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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14-10-23 08:56:34 | 只看该作者
慎闻 发表于 14-10-22 20:29
我没有什么值得你揭穿的,难以理解你的这种行为!

我说是原创,你说不是,我没有时间在这里与你纠缠,是不是原创对患者来说并不重要,关键是要对患者有利就行。你这样纠缠,就请你不要看我的帖子,因为你增加了心理负担,对健康不利,也不符合我的本意,所以以后你不要看我的帖子了,以免对你造成心理负担,对疾病康复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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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14-10-23 10:21: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rescilla 于 14-10-23 10:29 编辑

百科够权威了吧!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您的作品的确不是原创是抄袭。对抄袭的认定,并非根据是部分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更不是根据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抄袭是严重的違背道德良知的行為,导致严重的学术腐败名誉受损,并可能導致学位、奖励、职务或者认证的撤销,严重者将面临法律诉讼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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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14-10-23 10:23:03 | 只看该作者
原创(英语Originality)泛指作品是全新的,而不是經由複製、改編、剽竊、模仿、抄襲、二次創作,或系列作的衍生作品。

 

抄袭:中华人民共和国國家版權局則指出:抄袭的形式,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要判斷一套作品是否抄襲,判斷的基本條件是:兩者的相似程度,尤其是內容的實質部份相同之處的比率。其中尤以後者最為重要。若相同的部份愈多,抄襲的嫌疑便愈高。

而實質內容相似可分質與量之觀點,其中又以「質」重於「量」。固然相似的內容數量愈多,愈能證明被告抄襲,惟著作權法並不要求百分百的量的抄襲。只要內容整體相似,甚至只是原著中的精粹部份被抄襲,即使那部份僅佔原作極小的比率,亦足以構成抄襲罪行。而實質相似亦不限於文字成份,還包括原著作的人物、故事佈局、事件次序、劇情細節等非文字性部分,相似的部份愈多,抄襲的嫌疑相對亦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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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14-10-23 10:37:43 | 只看该作者
Prescilla 发表于 14-10-23 10:21
百科够权威了吧!根据维基百科的定义,您的作品的确不是原创是抄袭。对抄袭的认定,并非根据是部分使用他人 ...

你老在这里纠缠什么,你是否患有强迫症,需要治疗啊,再发这样的言论真是无聊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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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4-10-23 10:42:39 | 只看该作者
慎闻 发表于 14-10-23 10:37
你老在这里纠缠什么,你是否患有强迫症,需要治疗啊,再发这样的言论真是无聊至极!

你有人品障碍,不具备做心理咨询的资格。
而且你根本就不具备精神心理卫生知识,连精神类药品和抗精神病药都分不清,心理医生和咨询师都分不清,你就会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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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14-10-23 10:42:43 | 只看该作者
Prescilla 发表于 14-10-23 10:23
原创(英语Originality)泛指作品是全新的,而不是經由複製、改編、剽竊、模仿、抄襲、二次創作,或系列作 ...

你这样做对患者康复有利吗?简直是一种误导,对患者只有坏处没有益处,真是无聊之极!你不配在我的帖子里发表这样对患者不利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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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14-10-23 10:45:17 | 只看该作者
Prescilla 发表于 14-10-23 10:42
你有人品障碍,不具备做心理咨询的资格。
而且你根本就不具备精神心理卫生知识,连精神类药品和抗精神病 ...

你在胡言乱语,堵住你的嘴,过你自己的生活吧,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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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14-10-23 10:47:35 | 只看该作者
Prescilla 发表于 14-10-23 10:42
你有人品障碍,不具备做心理咨询的资格。
而且你根本就不具备精神心理卫生知识,连精神类药品和抗精神病 ...

你在胡言乱语,堵住你的嘴,过你自己的生活吧,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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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14-10-23 10:56:39 | 只看该作者
Prescilla 发表于 14-10-23 10:42
你有人品障碍,不具备做心理咨询的资格。
而且你根本就不具备精神心理卫生知识,连精神类药品和抗精神病 ...

我有人品障碍,你是不是发高烧啊,要么你的精神病需要电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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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14-10-23 11:30:12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生活中就是安排了部分时间上论坛学习和大家互动啊!这本来就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见到阴暗的东西发点评论很正常啊,论坛是公开的社区,谁都有权利进,你不就是想听好听的话才到此发言吗,你听见别人说赞的时候好像乐得难以自持了,其实那是你写的吗? 慎闻啊慎闻,请慎言,不想让别人评就在家自言自语跑这儿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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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14-10-23 12:45:53 | 只看该作者
您的作品的确不是原创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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