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治疗,又称夫妇治疗及弥合治疗,是本世纪60年代以来才发展起来的一类心理治疗类别,除采用各种家庭治疗的理论和技术外,重点发现和解决夫妻之间相互作用的问题,以促进良好的配偶关系为目标。
[理论背景]
近半个世纪来,西方社会婚姻危机日益加重,婚姻咨询及治疗便应运而生。良好的夫妻关系有如下标准:
1.具有共同的或彼此接受的价值观念。
2.对配偶的幸福和发展由衷地关注。
3.在共同生活中能求大同存小异,并容忍存在的分歧。
4.对婚姻关系中各种支配权及决定权的平衡及认可。
[适应范围]
1.配偶的一方有心理问题,而其问题的发生又与夫妻间的冲突有关。
2.夫妻间存在严重的矛盾和冲突,以致婚姻关系濒于破裂,但夫妻双方主观上又都愿意保持婚姻关系者。
3.夫妻间性生活的不和谐,或一方有性心理障碍。
[方法与技术]
1.回顾法 共同或分别与治疗者探讨问题的症结。通过回顾婚前、婚后,有子女时及子女离家后整个婚姻生活中各自的想法及行为,以助于了解和解决当前因难,并确定哪些是当前的主要困难而设法克服。
2.一般性方法 采用咨询心理学的方法,用得最普遍,包括接纳、安排会谈、分析评估、引导、干预等程序。
3.相互关系法 则着眼于挖掘行为交流中发生问题的支配双方的潜在“规矩”,以及双方对支配和决定权的分歧意见,澄清相互关系中不和睦的因素,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进而启发双方纠正各自不良态度及行为,旨在建立一种平衡和睦的夫妻关系。
4.心理分析法 着重于让双方理解对方的情绪需要,并通过深层的分析、调整各自对另一方的期望值。分时时较多对双方的情绪关系作出评论,有时还与各人童年的特殊体验相联系。
5.行为治疗法 常采用操作性人际关系技术。通过强化方式让他们各自说出对方哪些行为需要调整,并提出合理要求,若能达到一方的要求,就予以“奖励”“强化”,“奖励”可以是言语上的赞许,行动上的亲热,也为对方喜欢的任何措施,这种措施往往不能在意料之中,要达到让对方出乎意外喜悦的效果。以逐步增进感情,协调愉快地共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