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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存在主义学派的理论,人类存在状态的基本层面包括:
1、自我察觉的能力。
2、自由与责任。
3、自我认同与建立有意义的人际关系。
4、寻求意义、目的、价值和目标。
5、焦虑是生活的一种现象。
6、察觉死亡及不再存在。
上述命题系摘录自存在主义治疗者在著作中的主题。
命题一:自我察觉的能力
我们之所以能够做决定及反应,系因我们拥有自我察觉的能力。察觉能力愈强,自由的可能性也就愈大(见命题二),因为拓展我们的察觉能力,即能增进我们充分体验生活的能力。我们察觉的命题包括: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无法拥有无限的时间去完成生活中想要做的一切事情。
★我们有采取行动或不行动的潜能;即使不行动,也是一种决定。
★由于我们选择自己的行动,因此能创造出自己的部分命运。
★人生意义是我们寻求及创造成独特目的之产物,并不会自动出现。
★基本上,存在的焦虑来自于我们的自由意识,它是我们生活里的重要部分;当我们对可行的抉择增加察觉能力时,同时也就增加了对抉择结果所应负的责任感。
★我们很难克服寂寞、无意义、空虚、内疚和孤独。
★ 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但是我们也有和他人建立关系的机会。
察觉的概念可说明如下:想象你正走在一条长廊上,两边有许多扇门。想象你能开启某些门--全打开,打开一点点,或是让它们开着。也许当你打开其中一扇门时,你会看到自己所不喜欢的事物--可能是恐怖或丑陋的。但是,你也许会发现其中有房间充满着美妙的事物。你可以和自己赌一赌,到底是关门还是开门。
我们能够选择去拓展自己的意识或限制意识。由于自我察觉是大部分人类潜能的根源,因此使人类成长的根本就是决定去拓展它。下面谨列举在咨询过程中当事人拓展自我察觉的个人经验:
★他们了解自己是如何以依赖带来的安全感去交换自己做决定时所伴随而来的焦虑。
★他们开始了解到,他们的自我认同是回应其他人对于他们的定义。
★换言之,过去他们一直着重于寻求别人的肯定与赞赏,而非求助于自我的肯定。
★他们领悟到自己在许多面仍受到过去经验和决定的束缚,并了解自己可以做新的决定。
★他们了解虽无法改变生活中的某些事,但可以改变对这些事情的看法并作反应。
★因为从过去的经验中,他们学习到如何重新塑造未来,因此他们知道自己并非注定要有一个和过去一样的未来。
★他们认识到自己若过于担忧死亡,就难以欢渡生命。
★他们能面对自己的限制,却仍能感觉自己的价值,因为他们了解,并非完美无瑕才能感受价值。
★ 他们体会到目前生活的失败在于自己太在意过去,计划未来,或企图在同一时间内做许多事。
增强自我察觉是所有咨询的目标,其中包括:对其他选择、动机、影响个人的因素以及个人目标察觉等。治疗者有义务使当事人了解,增强自我察觉必须付出代价。当某人的察觉能力愈来愈精进时,就会发现更难回到原状。对于个人状况无知可能会带来满足感,但部分的死亡感也会伴随而来,然而,当一个人开启内在世界的多扇门窗时,他们可以预期更多的挣扎与更能自我实现的潜能。
命题二:自由与责任
在存在主义文献中有一个很重要的主题,那就是人们能在可选择的范围内自由地做选择,也因此人类在塑造自己的命运上有重大的影响力,即使我们无法选择是否投入这个世界,但我们可以选择生活的方式及成为何种人,因为这种基本自由存在的事实,我们便必须担负起指导自己生活的责任;但是我们也可以编造借口来逃避这种事实,沙特(1971)所说的“不良信念”就是指这种不接受个人责任的不真诚现象。例如,“由于我被塑造成这样,因此我对我所做的无能为力”或“我本来就是这样,因为我在一个酗酒的家庭中长大”。根据沙特的观点,我们不断地面临我们要成为怎样的人的抉择,一旦生命持续着,这种选择便永不停息。
我们必须为我们的生命、行动,以及不采取行动,负全部责任。沙特认为,我们天生自由,因此我们需要承诺(commitment)去为自己做选择,罪恶感的存在就是察觉到逃避承诺,或者是察觉到自己决定不做选择。这是当我们没有真诚地生活时所体验到的罪恶感,也是因为允许别人来界定我们或为我们做选择所导致的结果。沙特说:“我们是自己的选择。”当缺乏对个人生活责任的知觉,且消极地假设有因素控制我们的存在时,便会形成一种不真诚的存在模式。相反地,真诚的生活也意味着我们对自己的存在价值会进行真正的评估。
对存在主义者而言,“自由”和“做人”具有一致性,自由与责任是一体的两面。而就我们能创造自己的命运、生活环境和问题的意义而言,我们都是自己生活的创作者(Russell,1978)。如果承担责任是改变的基本条件,则如果当事人拒绝承担责任并顽固地把自己的问题归咎给别人,那么在治疗中将得不到任何帮助。
弗朗克(1978)也把自由与责任串联在一起。他建议:美国东海岸的自由女神像应加上一座西海岸的责任塑像来加以互补。而自由与责任的基本前提是:自由具有某种限制的束缚,因为我们并不是完全自由而不受任何限制的,但我们的自由也涵盖着对这些限制的反抗。因此最终的目标是,这些情况都有会受到我们选择的支配,而我们也须为此负责。
存在主义将责任与个人所作的选择联结在一起,这在咨询上的涵义是什么呢?存在主义治疗者重视当事人应为自己的生活负责。治疗者不赞同当事人将问题完全归咎于他人,外在的力量或遗传。若当事人不承认也不接受创造自己生活环境的责任,那么他们将毫无动力去促使自己从事个人的改变(May&Yalom,1995;Yalom,1980)。
治疗者会帮助当事人发现他们是如何逃避自己的责任并鼓励他们学习运用自由,否则只会让自己更无能更神经质地依赖治疗者。治疗者必须教会当事人明白地接受自己能做选择的事实,即使他们已浪费太多生命去逃避事实。
人们之所以寻求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大都源于自觉对生活失去控制。他们期待咨询员能引导他们,提供忠告或给予“魔术般的治疗”。治疗者有两项主要任务,其一是请当事人体会他们曾经用什么方法允许别人为他们作决定;其二是鼓励当事人逐步迈向自由与独立。当治疗者鼓励当事人探索比现在被限制住的存在方式更充实更美好的存在方式时,他可以提出“虽然你已经使用某种生活方式很久,但现在也已了解此种生活方式的代价,你愿意去创造新的方式吗?”等问题。由于别人可能要求当事人依然沿用旧的生活方式,所以最初的改变能力必须来自当事人本身的意愿。
命题三:追求自我认同与人际关系
人们都有维护自己的独特性和以自我为中心的需求,同时又有兴趣走出自我的世界,与别人及大自然产生关系。每个人都希望发现自我--即追求(或创造)对自我的认同,但这并不是一种自动化的过程,而是需要勇气。我们必须努力发展自己与别人的关系,以及奉献自己并关怀他人,才能成为理性的人。许多存在主义作家讨论到孤独、无归属感及疏离,这些现象可视为个人与他人及大自然发展联结关系时失败的结果。
问题是,大部分人通常会向外在世界中的重要他人寻问自己生命的方向、答案、信仰与价值,而却不去信任自己。对于我们生活中的冲突,不从自己内心深处去探索症结所在,反而为了别人的期望而出卖自己,导致我们变成别人思想的产物,与真正的自我背道而驰。
存在的勇气(the courage to be)
我们必须鼓起勇气来发掘自我核心,并学习如何利用内在力量来生活(Tillich,1952)。当事人最大的恐惧之一是,发现自己没有重心、没有自我、也没有实体,有的只是他人期望的反应而已。例如,一位当事人就说过:“我的恐惧在于发现自己不存在,没有自我。我发现自己只是个空壳子,内在空洞,如果把面具卸下,就一无所有了。”
存在治疗者会要求当事人强化“自己只是别人期望的总和”及“父母的影射或父母的替代者”之感觉。只要当事人有勇气去认识:现在他们感受如何?打算终身如此吗?有没有其他出路?若发现自己什么人也不是,能另外创造一个自我吗?何处着手呢?等恐惧感并将之诉诸于语言文字后,则情况将会好转。我认为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一开始便要求当事人接受自己是“活在别人阴影中”的事实,并探索自己内心真正的
需求。
孤独的经验(the experience of aloneness)
存在主义主张人类部分的生活是体验到孤独感,但是他们也认为人们可从探视自己的内心及意识到分离的体验中获得力量。当我们感到不能依赖任何他人来肯定自我时,孤独于是产生;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是单独地赋予自己生命的意义,必须自行决定所要过的生活。如果自己无法忍受孤独的时刻,那么又如何能期望他人因我们的相伴而产生充实的感受呢?在我们与别人建立稳固的关系以前,必须先行和自己建立此一关系。
人的存在既是孤独的个体,但同时又与他人相关的命题本身就有其矛盾性,但此一矛盾也说明了人的处境。企图改变这种情境本身就是一项错误的选择。总之,最终我们仍是孤独的。
关系的经验(the experience of relatedness)
人类依赖着与他人的关系。我们需要在他人的世界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希望别人在我们的世界占有一席之地。当我们忍受孤独,并发掘自我内在的力量,那么我们与他人的关系便可建立在自我实现上,而非自我剥夺上。因为如果我们感觉自己受到剥夺,那么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将只是一种寄生共存的关系,无法有更多的期望。
协助当事人分辨“神经质地依附他人”和“在治疗关系中双方都能成长”两者间的差异,也许就是治疗的功能之一。治疗者可以激发当事人去检视他们从治疗关系中获得什么;他们如何去避免亲密的接触;他们如何防止彼此间有对等的立场;以及他们如何才能创造出具有治疗性、健康、而且成熟的人际关系。
认同的挣扎(struggling with our identity)
我们对于终极孤独(ultimate aloneness)的察觉,如同对死亡和自由的察觉,可能使我们恐慌。就如同许多人畏缩害怕不敢冒险去面对自由与负责一般,某些人则尝试逃避接受他们的孤寂与疏离。发哈(Farha.1994)指出,因为我们害怕处理孤独,因此有些人乃依循仪式般的行为型态,那些是我们在幼年时期粘贴在我们身上的意象或认同感。他说,有些人变得陷入奉行不渝的“行为”模式,而逃避自己“存在”的经验。
在部分的治疗过程中,治疗者须激发当事人去检视他们如何失去自我认同,特别是如何让别人为他设计生活,治疗过程本身就常令当事人感到自我恐惧,尤其是当他们了解他们已放弃自由并交给别人时;而在治疗关系中,他们则必须收回他们的自由,治疗者将拒绝提供当事人简单的解决方法或答案,反而会要求当事人在现实中自行去发掘自己的答案。
命题四:追求意义
追寻生命意义的价值感与目的是人类一个显著的特性。在我的经验中,寻求咨询与治疗的人,大多是在存在的问题上遭遇内心冲突,例如,“我为什么在这里?在此人生中我想要什么?我生命的目的是什么?我生命的意义来自何处?”
存在主义治疗提供一套概念性架构,来协助当事人探索其人生的意义。治疗者可问当事人如下的问题:“你喜欢自己的人生方向吗?你满意现在的你及将要变成的你吗?你会主动做任何事以接近理想的自我吗?你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吗?如果你怀疑自己到底是谁、需要什么,你会做些什么事来澄清这些问题呢?”
扬弃旧价值观的问题(the problem of discarding old values)
治疗的问题之一是,当事人可能是扬弃传统价值观(及被强制的价值观)后,却又找不到合适的价值体系加以替代。当当事人不再墨守那些没有挑战与未曾内化的旧价值观,而面临真空状态时,治疗应做些什么呢?或许治疗历程的任务,即是协助当事人创造一种基于他个人生活方式的价值体系,使他的生活方式与存在方式一致。
治疗者的任务就在于提供给当事人信心,相信对方必有能力去找到一套能内化的价值观,并据以过着有意义的生活。他们无疑的会有一段挣扎期,并因缺乏明确的价值观而感到焦虑。此时,治疗者的信任与鼓励会是一股重要的泉源。
无意义(meaninglessness)
当当事人觉得他所生活的世界似乎了无意义时,他可能怀疑是否值得继续努力或活下去面对人生必死的宿命,我们可能会问:“既然我们终究要死,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又有何意义呢?一旦死亡,我所作的一切也会随之而被遗忘?死亡是必然的,我为什么还要为事情忙碌呢?”在我团体治疗的个案中,有位当事人对个人的意义掌握得很真切,他说:“我觉得自己好像是一部书里的一页,别人迅速翻过,也懒得去读。”依据弗朗克(1978)的看法,诸如此类无意义的感觉,是现代生活中主要的存在式神经质症。
生活中的无意义性导致空虚和空洞,或是弗朗克所认为的“存在的虚无”。有时,当人们感受到生命虚无的桎梏时,他们会退缩,而不会努力去创造有目的之生活。因为生活没有预先设定的设计,人们就面临着为自己创造生命意义的任务。体验到无意义感的问题,及为了有意义的生活而建立价值系统的问题,是咨询过程中不容忽略的主题。
另一个相关的概念是,存在主义治疗者所谓的“存在的罪恶感”,这是一种“不完整”,或是体认到自己没有达到原来的理想所造成的状况。当一个人疏忽某些潜能时,便会产生这种存在的罪恶感。这种罪恶感并不是“病态”,也不是需要治疗的病症。相反地,存在主义治疗者在探索这些状况时,会去检视当事人从自己目前的生活方式中可以学到什么;同时,也可以用来激发当事人挑战生命的意义和方向。
创造新的意义(creating new meaning)
意义治疗法系协助个人去发现生命的意义。治疗者的功能并非告诉当事人他们生命特殊的意义应该为何,而在于指出即使遭受苦难,他们亦能从中发现意义(Frankle,1978),这个观点并不同于人们在存在主义哲学中所见到的悲观色彩,它坚持去体验人类的苦难(悲剧的、负面的生活层面),并转变成人类的成就。弗朗克认为,人们可以面对痛苦,并可藉由个人坚忍地面对痛苦而转变成人类的成就。他同时亦主张人们可以面对痛苦、罪恶、失望与死亡,而达到胜利。然而,我们无法直接寻找或取得意义。甚至矛盾的是,我们愈理性地追求生命的意义,就愈可能错过它。叶伦(1980)和弗朗克基本上都同意这个观点,如同快乐一样,生命的意义必须以间接的方式去追寻。生命意义的探寻是“投入”(engagement)后的副产物,投入乃是我们愿意过着充满创造、爱、工作和建设性的生活之一种承诺。
命题五:焦虑是生存的一种状态
焦虑是生存的一种状态,也是人生必须面对的一种情境,它源于个人追求生存并维持、肯定自我的存在。存在主义治疗者认为若将正常的焦虑和神经质焦虑区别开来,焦虑将成为成长泉源。正常的焦虑是面对事物时迫切的反应,此种焦虑并不需要刻意抑制,并可视为改变的动机。相对地,神经质焦虑就不同了,它是无察觉性地而且容易让人变得无能。然而,若我们缺少某些焦虑,生命将无法继续。因此治疗的任务并不在排除一般性焦虑,而是尽量去减少神经质焦虑,并使当事人愿意接受和挑战生活中正常焦虑。如果没有焦虑,我们就不能算是活着,也无法面对死亡(May&Yalom.1995)。
存在的焦虑仅指具有建设性的一般性焦虑,它可以刺激成长,当我们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自由,并明白接受或拒绝自由的结果时,便会体验到焦虑。其实,当我们重建生活时,伴随而来的焦虑,可以说是我们已准备进行自我改变的一种讯号。这种讯号极具建设性,因为它可以提醒我们,自己的情况不佳,需改变。如果我们能学习去倾听这种微妙的焦虑讯息,我们将勇于采取必要的步骤来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向。
许多当事人为了要减低焦虑而寻求咨询治疗,虽然我们尝试创造一种生命安全感的幻觉,协助自己适应未知的未来以逃避焦虑。但是,我们或多或少明白,当我们以为已经找到固定的安全感时,实在是自欺欺人。我们可以限制自己的生活以减低焦虑,但也因此而减少自己的选择。然而,向新生活开放,意味着对焦虑的开放,当我们逃避焦虑时,必须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有勇气面对自己焦虑的人,在信念上仍然存在着恐惧感。我相信愿意坦然面对焦虑的人,一定能够从心理治疗中获益。那些急着逃避而让自己处于安逸舒适生活的人,可能拥有短暂的松懈,但长久来看,他必会由于因循过去的生活方式,而再度经历挫折。
据罗洛梅(1981)指出,自由和焦虑是一体的两面,伴随着焦虑的出现,会产生新思想的兴奋感。当我们运用自由,离开已知而进入未知的领域时,必定会体验到焦虑。因为害怕,许多人会尝试逃避陷入未知的领域。如罗洛梅所说:放弃我们的自由是唯一能不冒险而逃脱焦虑的方法。我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可以有这么多创造性的想法,这是由于他们在灵感抵达意识层面之前,就已经被焦虑所阻挡(1981,p.191)。
存在主义治疗法的咨询员会协助当事人,在生与死、成与败、自由与责任,以及确定与怀疑等生存的矛盾之间,达成某种妥协。当人们认清他们必须面对痛苦与折磨、必须为生存而奋斗,以及容易犯下那些基本的过失等真相之后,焦虑就会浮出表面。因此,因生存而感受到的焦虑,正反映着当事人所允许的察觉程度。存在主义治疗法的基本目标不在于使当事人的生活变得更轻松或更安全。而是鼓励他们认清与处理不安全感与焦虑的来源。面对生存的焦虑,意味着应视生活是一种探险,而不是躲在安全伞下。正如学者所说的,“我们必须质疑轻松的答案,接着把自己置于某种焦虑中,然后以真实及深沉的方式重返生活。”(Van Deurzen-Smith,1991,p46)
焦虑是治疗过程创造性的材料,若当事人没有体验到焦虑,就会大幅降低自行改变的动机,焦虑可被转变成持续新行为的冒险实验所需的能源。因此,以存在为导向的治疗者会协助当事人了解如何学习忍耐混乱与不确定,以及如何不倚赖任何事物而生活。这对于追求独立生活,以成为一个自立自律的人而言,是一个必经阶段。治疗者与当事人可以共同探讨;放弃无用的方式而重新建立新生活型态时,可能会产生一阵焦虑;尽管如此,一旦当事人以新的生活方式体验更多的满足后,焦虑便会自动消失,而自己也会变得更有自信,而那些来自灾难性预期的焦虑就会愈来愈少。
命题六:察觉死亡与不存在
察觉死亡与不存在,存在主义坚持,对于死亡的察觉乃是人类赋予生命意义的一种基本情境,但却不会消极地看待死亡。人类存在的一项明显特质在于掌握未来的事实及死亡的必然性。如果我们要思考生命的重要性,一定要思考死亡,一直去抗拒人终究会死亡的事实,生命将会变得无趣且没有意义。但是如果去体认死亡的必然性,并知道没有永恒的时间来完成既定的计划,将能使我们更加重视现在。我们面对死亡的察觉是增添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泉源。死亡和生命是相互依存的,虽然死亡将导致我们的毁灭,但这一对死亡的概念却能拯救我们(Yalom,1980)。
对死亡的察觉在心理治疗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因为它是帮助我们改变旧习,而以更真诚的方式去生活的因素(Yalom,1980)。存在主义治疗专注于探讨当事人能将自己重视的事做到何种程度。当随时会死亡这种病态性恐惧不得存在时,当事人便能发展出一种对死亡的健康知觉,藉此评价他们目前的生活型态,并思考在他们生命中将要做些什么改变。那些害怕死亡的人,也同样害怕面对生活,虽然他们也许会说“我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我还没有真正活过”。然而,如果我们肯定生命,并且想尽可能完整地活在现在的话,我们将不会因生命的中止而感到恐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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