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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8-16 05: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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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麻醉而死
安神药片、鸦片、吗啡等,都是麻醉毒剂,能起麻醉神经的作用,而陷人于死的状态。自杀的人,就误解这麻醉性,以为一经麻醉,就此糊里糊涂的死去,甚么痛苦都不晓得了。所以寻死的人,不约而同的、都走到这一条路上去。但是据我所见,与他们的理想,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剂,并不就此糊里糊涂的死去,依旧要醒回来的。并且醒回之后,非常痛苦。去年我一个朋友的女儿,服了安神剂,就昏昏的睡去,她家里的人,没有察觉,足足睡了一日一夜,方才醒回。顿觉头胀欲裂,五脏翻搅,欲呕不呕,所感痛苦,十分利害。还有友人的妻,因夫妇口角,吞服了鸦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时候,彼妇已经醒回,她却不发一语,惟双目圆睁,呻吟不绝,表示一种极惨苦的状态。那种可惨的现象,至今犹深印我的脑海。(以上所举自杀的人,都是实有,并非虚构,不过将他们的姓名隐去就是了。)又报载:某医院看护妇,日间二时许,潜服了吗啡,一直到夜半醒来。呻吟惨苦的声音,把同室人从梦中惊醒。从以上三件事情看来,的确可以证实、服了麻醉剂,终归要醒回来,而又非常难过的。有人道:不然,他们这些人,所服太少了,倘然吞服多量,决定一眠不醒,更何来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剂,已经难过,何况服了多量的呢?大凡服了多量麻醉剂的人,四肢必完全无力,在旁人,只见他瞑目不动,以为并无痛苦。其实这人,正在备受种种苦楚,如头眩气促、心脏闷痛等,不过因其四肢五官,疲乏得无从将其所受的痛苦,表示出来。所以旁人初时,亦不觉其苦,以为服了麻醉剂,便安然而死了。迨至后来,因受药力伤害太甚,以致不能抵受,乃于竭力挣扎之中,只能发出微细而凄惨的呻吟,此种呻吟的声,实不知含了多少身体上痛苦,及心灵上痛苦在内。也许其中,亦含有不少悔恨及求救之意。不过那时,已弱至不能明白表示了,故只好认其为呻吟罢了。此说并非无据,试阅报章所载,服毒及麻醉剂的人,发觉时,大都呻吟不已。可见此种自杀的人,他死时亦非好好的死去。(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吞服鸦片,他道毒发时,痛苦异常,惟求速死。)且此种自杀的人,于经过若干痛苦,及发过若干呻吟之时,尚未为人察觉,以致痛极苦极而晕去,变成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但是服了多量麻醉剂,并无苦痛这一句话,也许有人会赞成他,说他所见不错。唉!倘然人们相信了他,就上了大当,吃大苦头的日子到了!我对于这一桩事,本来就想同大众特别的讨论讨论,现在趁这个机会,可尽量的一说了。
要晓得,那些麻醉剂吃多了,就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彼时呼吸停止,心脏跳动完全不行,与死一般无二,可是经过若干时期,依然会醒。不过经过的日期,没有一定,从数分、数时、数日、数星期,乃至数月,都会有的。(经西国专家考验,并非过甚之谈。)经医生勘验,往往断为已死,就胡乱为早计的埋葬。(此为西国习语,犹言未死而葬也。)及至醒来,早被入殓,欲出无路,极呼谁应。终至辗转棺中,闷绝而死。此种惨苦,试想可怕不可怕?故欲讲明麻醉剂为害之烈,必得了解失神状态之如何可危。请先举几个外国例子来证明证明。
台伏氏所著的早计埋葬中云:
“在物产展览会附近的一个妇人,有一天昏厥气绝,入于极深的失神状态,医生判为已死。此时正当夏季,仅隔六小时,即举行埋葬典礼。过了若干日子,这妇人的母亲,预备将女儿尸身,迁葬至码尔率由,因将墓窖发掘了。这母亲顿时吃了一惊,因为见她女儿尸身,已非葬时的情形了,发乱如麻,裹身的布,已片片碎裂。其实这妇人,并没有死,经医生误证,就将她生埋了。后来她醒回来的时侯,烦闷痛苦已极,所以将布啮成片片而死。她母亲见了这种惨景,从此发狂云。”
又斐戛洛杂志载法国某医生,自述剖验的经过情形如下:
“五年前,一发狂妇人,死去已经两日,就预备将她剖验内脏。因此把她的尸身横陈在大理桌上,烛火一柄,安置在妇人胸前。缘此时正当夜分,一切安排既竟,于是奏刀□然,直刺彼腹。不料这妇人狂叫一声,顿时跃起,烛即堕地而灭。她一手紧握我发,一手乱抓我面,我因此骇极,就将手中解剖刀乱刺,彼妇著痛,长啸一声而倒。我也从此昏绝,不省人事。直至日中醒来,见彼妇尸身,横卧在血泊中,一把尖刀直贯她的心脏。至今思之,怅然若失,彼妇爪痕,犹依稀在面云。”
吾读了以上两桩悲剧,不觉掉下泪来,为这两妇之呼冤不止。然而像这一类的事情,更仆难数。总之致人于失神状态的,虽不必尽是麻醉剂,然麻醉剂定可致人于失神状态。一入了失神状态,就有以上极险恶、极可惨的事情发生。可是人家听了这一番叙述,难免又起疑问道:近来西国医术昌明,难道连死与活都辨不出来么?若论到这一个问题,倒确是大难。数年前,巴黎医科大学的特尔塞候,鉴于死的征候,难于确定,就拿出几万法郎,征求关于这一项的论文。后来收到百余件的投稿,竟无一人堪膺上赏。死的征候之不易判,于此可见。现在经医学家考验,除了尸体坏烂之外,如呼吸断绝,心跳停止,巩膜起斑,乃至骨强体冷等等,都不足为死的决定征候。然而尸身坏烂的时候,没有一定,若说非到尸身坏烂不可言死,那末,在尸身未坏烂之前,终不能埋葬了,这那里可以呢?然照现在一般医生对于病者,验其气息已绝,心跳已止,就说是死了,又有何等的危险呢?所以西人对于早计埋葬,加以缜密防护,并有各处人道协会专司其事。据伦敦人道协会报告,二十二年中,竟有二千一百七十五人得庆更生。又哈姆布尔格协会,不到五年,拯救一百零七人。虽各处多少不同,然皆有良好成绩。即就以上所说的二千数百人论,早经医生判为已死,苟非人道协会的特别郑重,施救有方,早已埋诸黄土。枉死城中,骤添了无数新鬼,岂非绝大憾事呢?我于早计埋葬一层,所以不惮烦劳,反覆引证,就是要请国人关于这一个问题,也须得特别注意。恐自洋药输入中国以来,像这一类枉死的人,正不知多少,不禁为之浩叹。近年申报所载“自杀方法之研究”一篇,此中所引的事实,可为佐证。略述如下:
“洗冤录集证载:尝闻老仵作言,检服鸦片人的尸体,伏者居多,侧者亦常有,惟平仰者甚少。其故由于死者埋葬之后,鸦片毒退,仍复醒回,辗转棺中而死的缘故。又记道光七八年间,粤东有吴姓其人,旅中穷极无聊,吞服鸦片而死。旅店主人,不敢将他收殓,知三水地方,有死者的亲属在彼,随即遣人往告。及亲属至,死者已于前一日醒回,计死去三日四夜。”
我的朋友孙君云:
“有一天,我的妻子胃气痛复发,她就将人家所传的丹方,名叫九笼佛手服了。九笼佛手是在鸦片水中煎过九次的佛手。岂知她服了之后,渐渐的神志不清,昏绝过去了。于是举家惊惶,莫知所以然的缘故。因为她服九笼佛手的时候,却没有人看见,就立时请了医生来勘验。据云她必定服了么毒,随施种种手术,终归无效,继而脉断气绝,医生说是死了,就忙乱的赶备衣衾棺具,预备将她入殓。讵科过了九个钟头,气息复续,渐渐的醒回来了,至今无恙,此为今岁九月间事也。可知九笼佛手,药力尚微,所以仅隔九时醒回。服了鸦片,当然不同了,可不慎诸。”(寒世子谨按:胃气痛俗称胸痛,患者甚多,服此种药亦甚多。兹附治九种胃气痛方如下:延胡索三钱,五灵脂六钱,姜黄五钱,蒲黄、乳香、没药、各二钱,砂仁一钱,共研细末,预先纸包固藏,不可泄气,临痛时,煎服钱半或二钱,去渣服汁,立愈。)
不特鸦片为然,就是安眠药片等,都是一样性质,多服了,都可以致人于死的状态。上海著名的萧医生,也说:服了多量的安眠剂,虽一时死去,终要醒回。(即上面所说的友人之女,因吞服了安神药片,请萧医生救治,他对我们说如此。)你们要多服麻醉剂,难道不怕生埋活葬么?吾想外国,防护如此周密,生埋活葬的,尚且不免。中国既无人道协会,又狃于习俗,限于警章,死后一二日,即须入殓。当此自杀风潮,鼓荡最烈的时候,因此枉送性命的人,恐不在少数。友人任君告立尘道:“往年我有一个女亲戚,服鸦片自尽。死的那一天,为六月初一,天气酷热,到了入殓的一日,尸身非但没一点腐臭,而且柔软异常,神态不类已死。我一向疑之,今始恍然,其为未死,决然无疑了。”可见生埋的人,在在不免。故照鄙人意见,凡遇服麻醉剂图尽的人,即使脉断气绝,与死一般,视为晕绝则可,万不可宣布已死。守候数日,以观动静,最为稳当。(顶好就地开下坑,头置坑上,身置坑中。)(寒世子谨按:不必一定掘坑,只须将麻醉的人,卧于泥地上,遍盖泥土,祗露头部,体如不烂,不可入棺,较为简便。因土为万物之母,万物仍归于土,能和能制也。)就是因其他病症而死的,收殓亦不宜过速,因为如生产、血晕、(寒世子谨按:此症必先觉血腥往上,或者面现微红色,可急用煮热醋气,闻鼻即愈。)疯瘫、颠狂等,都可致人于失神状态,若旁人不加审慎,岂不是自杀的人,于枉死之中而又枉死吗?总之,人不自杀,何来枉死,以致惨遭极苦?深望存有自杀思想的人们,及早觉悟。(寒世子谨案:服生鸦片者,可用真南硼砂【黄色如膏者为真】冷水调服,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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