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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学一般的观点认为,大脑是人体生命活动的主宰,一切生命活动,无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都是在大脑的支配调节下进行的。这似乎是无可疑义的,众多的实验和临床证据证明了这一点。但是,一个理论是否是真理,并不取决于有多少证据支持它,而在于是否所有的证据都支持它。而偏偏在这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实验和临床事实都对脑的一元化主宰地位提出了挑战。显而易见的一个例子就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人同时存在的心理和躯体的异常,却需要以两种几乎完全不同的认识和治疗方法对待,而不能统一于脑主宰论的大旗之下,这是很不正常的。尤其对心理疾病,脑主神论的解释功能有限,对临床治疗的指导作用更是捉襟见肘,选择的药物副作用大,疗效不持久,而心理分析和满灌、厌恶等难以简单的以脑主宰论解释的疗法却取得了比药物好得多的效果,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么?再说,精神分裂症又有多少是由大脑的损伤引起来的呢?李别特(Libet)等人的脑电生理实验已经表明:神经事件与自我精神意识的经验之间常常存在着暂时脱节的现象,无论是艾克尔斯的二元论的生理心理相互作用论还是其后的斯佩里的突现的生理心理相互作用论,这两种现代最有影响的意识理论都认为意识具有部分不依赖于大脑而存在的特征,并明确反对把精神意识等同于神经事件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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