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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Charles Z.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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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05-11-30 16:0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 have been trying to login these days....until now i changed my ID to one of my favorite singer: Wang Fei. My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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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05-12-1 11:19:02 | 只看该作者
Please tell sunshine to solve this prob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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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05-12-1 18:28:04 | 只看该作者
I d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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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05-12-3 15:01:59 | 只看该作者
转帖:老鼠写给猫咪的情书


送交者: 可笑不可笑 2005年12月01日22:02:43 于 [笑林之声]http://www.bbsland.com  

  
老鼠写给猫咪的情书


猫咪:你好,见信不要见面。


  多少年来我对你充满深深的爱意,但你却不能将我的真诚当作一种高度重视的感情拿来认真对待。千百年来,我都无法逃脱你毒辣的眼神,而这种追与逃的过程,总是会给我带来生命的危险。


  我亲爱的猫咪,你不要说我很丑陋,也许你不知道,其实我还是很温柔的,我的内心世界还是善良的。难道你没有听说过“鼠之初,性本善”这句名言么?我们并没有不共戴天之仇,但我就是怎么也想不通,你为什么想要一心将我吃掉?


  作为一只老鼠,我感到自卑,可恶的人类将我们鼠类列入了四害的范围之内,恨不得将我们在一天之内彻底的消灭干净。我们究竟做错了什么?大家连这么一只渺小的老鼠都不肯放过。


  可爱的猫咪,你生活在人类的周围,可以作为一只宠物来享受你生命中所有的乐趣。你是幸福的猫咪,可爱的猫咪,无忧无虑的猫咪。而我们,却不得不在寒冷的冬季里为了一粒大米而奔波。我并非要博取你的同情与怜悯,我想说的是,在我们同是哺乳动物的前提下,能不能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一对好朋友?虽然我们有些门不当户不对,但是我有一颗真诚与火热的心来等待你的回答。


  我深深的知道,猫和老鼠是不能通婚的,那有碍与婚姻法的顺利实施。我也懂得你的迷惑,因为你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你,而你也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要吃老鼠。我想,其实那并不是食欲那么简单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想玩我,这是你的乐趣……对于一只一直深爱你的老鼠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啊……555……


  真的很伤我的自尊,亲爱的猫咪。你身居贵族小姐行列,而我却平民都不如,人们都把我当成了小偷,这是为什么啊?可是你们却可以光明正大的到人类的餐桌上进食,不时还会有一些诸如鲜奶之类的饮料。可是只要我一出现,无论如何的就会有你的同类或是人类在后面紧紧追打。现在我懂得了你们和人类不喜欢我的原因,就是因为我长得不够帅嘛。亲爱的猫咪,明天我将会为了你而去作美容手术。我要把自己打扮的和花儿一样美丽,让每一个女猫为我的英俊所折服。那时,我将会为你送上999朵玫瑰,希望你不必在今后记恨我,吃掉我。因为爱你的我并没有错,错的是我是一只让你讨厌的老鼠。


  我感到了我自己的无能。我连老虎都不怕,居然会怕你这样一只杂种的花猫。我已深深得爱上你,我的猫咪。我知道我是得不到你的。但越是得不到的我就越是想得到,因为这样才能让我体现出不懈追求的努力和鼠生的价值观。请你相信我吧,除了生命,我会为你奉献出我的一切,来让你开心,让你高兴的。借一则广告:“一切一切只要开心就好……”


  我非常向往你们猫族的生活,但我可能无法加入猫族的行列。不过,如果可能的话,希望有一天你会弃明投暗,来体验一下我们鼠类贫苦的生活,你会发现,其实我们老鼠更懂得生存,更懂得如何忍耐敌人无理的挑衅。


  以后我将保持沉默。请你记得我,我这个肮脏的鼠穴里幻想着能跟你交个朋友的老鼠。但遗憾的是,现在我又看到你在对我流口水了。


  至此搁笔,我得快闪。


  祝猫咪在冬天的粮食比我的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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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05-12-3 19:56:56 | 只看该作者
This author is from TianJin University.
============================

熊 04/28/2005 23:08
熊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之一。

本来想删去“之一”二字,但现在没发现更喜欢的动物未必代表以后也不会发现,姑且留在那儿吧。

熊主要具有以下美德:勇敢,灵活,顽皮,睿智,谦虚。

熊在需要勇敢的时候从来不会胆怯。熊的祖先就在动物界最高理想 - 生存 - 的支配下,敢于夺取凶猛的虎豹狮子等祖先的猎物,而且常常以一敌多,胜多负少,负亦多能全身而退,虽败尤荣。

熊作为陆上动物,不但擅长短跑,还可以下河摸鱼,上树采蜜,可谓多才多艺。

熊还充满了好奇心,敢于尝试,如果容许熊上学,那一定是那种贪玩聪明的学生,前途无量。


而熊最大的美德就在于谦虚。

熊选择的是一种积极避世的散人的生活方式。本来可以无往不胜,却不会无缘无故与人为争;本来饮食可以以动物蛋白为主,却宁愿在大部分时间里做一个素食主义者;本来机敏聪慧,却顾作庸懒愚笨,减轻了别人的压力,也给自己多一分自在。


人应该向熊学习,这样生活既不会很累,又会充实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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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05-12-3 19:58:28 | 只看该作者
爱情与滑雪,读 majia123 的日记所想到的 04/04/2005 00:06
爱情的过程象滑雪,爱情摔跟头也似滑雪摔跟头。

滑雪摔跟头的规律就是,如果摔过一个之后,匆忙站起来继续,或是极度紧张的畏畏缩缩,那就极可能马上再摔一个。

摔过跟头,尤其是大跟头之后,正确的作法是:

定一定神,self check 一下有没有 medical condition。

多半是没有的,这时候就要非常镇定的站起,同时警惕冒失鬼 snowboarder 一类再次将你撞倒。

然后要观察一下地形,主要是看清下面的路,同时为刚才的失误找个原因。找到真正的原因当然好,比如“这一侧的 trail 冰太多了”;或者就找个藉口,比如“刚才那小子的滑雪服晃了我一下”。这一过程的诀窍是,不要浪费太多时间。

然后要非常坚定的对自己说,“你一定行”。

信心百倍的重新开始滑,你会发现刚摔的跟头并算不得什么。

如果不是因为 careless,滑雪摔跟头的地方多半很集中。这并不是因为你笨,而是这段 trail 的难度确实有点高。但这些地方躲是躲不过去的。而且摔跟头与技术的关联小于与心里因素的关联。多滑几次,你会发现你摔的跟头越来越少了,直至一个也不摔。


上次去 Mountain Snow,看见 lift 的柱子上一个标语 "Anyone can ski"。这里借用一下:"Anyone can find the significant other".

因为摔跟头而放弃 ski 或放弃好的 trail 是愚蠢的。自信和反复练习,摔跟头的概率会大大降低。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即便真的摔了,也错不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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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05-12-4 02:13:20 | 只看该作者
让男人惊心的感情账单


送交者: 吕爱武 2005年12月02日06:10:16 于 [笑林之声]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我只知道这是意外 由 吕爱武 于 2005年12月02日05:58:23:

  
14年前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众叛亲离,跟着深爱的你到深圳做了打工妹。贫穷的你落榜后除了生病的母亲、衰弱的父亲和那半间破瓦屋,就剩下我了。记得当初来深圳打工的路费用的也是我做一个月民办老师的工资。我所受的苦都是为了今生能与你长相守。

或许,我的眼光不错,你是很棒的。10年后的今天,当我家所有的人松了一口气,原谅我没嫁错郎的时候,有了车、有了别墅的你却在直言不讳地对我说,你找到了“心灵知音”,如果我愿意解除婚姻的话,财产、孩子都给我;否则你背叛我,我不能有怨言。

我笑了,说3天后给你答复。

3天后,我开列了一张婚姻的清单给你过目:

1.婚姻10年,你穿旧了3套睡衣,穿坏了4双拖鞋,踏破了21双皮鞋。破的皮鞋最多,因为你在外面挣钱所花的时间多,所以会有“心灵知音”看上成功的你。

2.婚姻10年,我穿旧了10套睡衣、着烂了11双拖鞋、踏坏了16双皮鞋。我破的拖鞋和皮鞋都多,是因为我照顾家和孩子的时间比你多,出外面和你并肩战斗的时间也不少,因此操劳的我成了没有新鲜感的“黄脸婆”。

3.婚姻10年,常青树的你升值X倍,离婚后,从深圳排到杭州那么多的美女等着“成功人士、成熟有品位”的你挑选。

4.婚姻10年,青春快逝的我贬值了10000倍;实话实说,离婚了我再婚的机会是1%,年老的我看不上和我年龄相近的男人,而除非太差,一般的男人是不愿意娶一个带着孩子的中年女人的。

5.婚姻10年,繁忙的你只烧过26次饭给我吃。

6.婚姻10年,忙碌的我一年365天,日日三餐,做好饭给你吃。

7.婚姻10年,生一个孩子,我用了10个月,养、育、教了10年。

8.婚姻10年,生一个孩子,你用了10分钟,给了他一个姓。

9.婚姻10年,我和你父母和睦相处,没有一句高声的话语。

10.婚姻10年,你一直不肯原谅爱女心切的我的父母,没有叫过一声爸爸妈妈。贫穷时你说我爸爸妈妈不会应答你,你坚决不肯叫;有钱后说不再怕他们了而不叫。难道你愿意自己的女儿在能够选择的时候去选择贫穷吗?希望女儿富足,这是人之常情呀!

亲爱的,如果你看了上面的婚姻总结,能够用眼睛看着我说离婚的话,我成全你的心愿。你什么时间跟我说都可以,我答应和你离婚。

只是,我等了你一年,你都没有再提离婚这件事。变得早回家、勤炒菜、会拖地的你不是将功赎罪吧?或许,因为,有良心的人居多,所以这世界上还是房子比监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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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05-12-4 19:48:18 | 只看该作者
《 继续怀旧 - 印度电影 》


送交者: kk03 2005年12月02日11:00:06 于 [星语心愿]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TEST 由 kk03 于 2005年9月29日06:03:19:

  
《继续怀旧 -- 印度电影》

-BY 开心

看的第一部印度电影是 “流浪者”,是一部黑白电影.
印象最深的只有一句话“小偷的儿子是小偷”.
电影是典型的印度电影,载歌载舞。
电影放过后,时常听到有人在哼哼:
“啊吧拉呜,啊,啊吧拉呜…”

再后来印度电影似乎很难跨越“流浪者”
印象深刻的是彩色电影 “大蓬车”
边流浪,边唱边舞,谈恋爱,..
多美的日子啊?!





流浪者



大篷车



拉兹之歌


丽达之歌



大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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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05-12-6 18:08:18 | 只看该作者
一对选举天才:马英九与陈水扁 马这一手实在是太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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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ackchina.com 倍可亲 2005/12/05 11:12   稿件来源: 倍可亲网讯




【倍可亲网讯】  一对选举天才:马英九与陈水扁

  距离台湾三合一选举前二天,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宣布,如果国民党执政的县市不过半,他将辞去国民党主席。刚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笔者起初颇为不解。一来,这个赌注对马英九和国民党都显得太大。虽说目前的形势对马有利,很有可能能够拿下11个县市,但是,万一马失前踢,不但马要面临丧失政治生命的危险,国民党也将陷入一片混乱。二来,赢得11个县市的席位并不算是大胜。台北县才是这次选举的关键。如果国民党赢了台北县,即使总数上比11稍少,也能算是大胜;反之,如果国民党没能赢得台北的战役,多赢几个小县市也只能小胜甚至是平局。这个赌注下得稍微有点奇怪了。

  可是,等到笔者仔细的思考之后,不禁拍案叫绝,“高明!这一手实在是太妙了!”

  国民党这次选举有两张主打牌:民进党的弊案和马英九的光环效应。前者,开始的时候似乎很有效,但国民党自己执政多年,很多参选者也有着这样或那样的把柄。等到民进党也同样打出弊案,国民党就显得底气不足,在民意支持上被缩小了差距。

  而后者,马英九在现在拥有最高的人气是无庸质疑的,如果这次是在选总统,他十有八九能赢。但马英九牌在这次选举中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这次是县市的选举,而不是在选总统。选民再认同马英九,也会觉得不是在选他,而会更加考虑地方上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候选人。

  在马英九宣布,如果国民党执政的县市不过半,他将辞去国民党主席之后,情况就改变了。马和某人不同,说话是有信用的。选民们相信,如果国民党失败,他真的会辞职,很可能失去角逐08年总统的机会。这样一来,这次选举就不单是一场地方选举,更是在选择未来的总统。任何一个对马英九存在期望的人,即使他不认同国民党现在在自己县市推出的候选人,也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现在不支持国民党,是不是就等于会失去一位未来的好总统。

  通过这一个宣言,马英九看似在冒险,实际上把自己的魅力能在选举中发挥的作用推到了最大。而且,他的这一招还有一个绝妙之处:没有任何破绽会被人攻击。即使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马的宣示是选举语言,目的在于提升选情。但是他的行为不象下跪、亲吻土地那样做作,更不象三流剧情剧里面才会的两颗子弹。人们只能说他的确有肯负责任的诚恳态度,其他的指责都很难找到能服人的说辞。

  这一招,简单又有效,既能得到实际的好处又能获得人们的赞誉,里子面子都能赚到,实在可称得上是这次选举中最有风度、最漂亮、最绝妙的招数。

  民进党和阿扁对马的此次进攻目前还找不出什么好的办法。阿扁在应答时,只是一个劲的在做灭火似的强调,“他不会辞职的,他不会辞职的”,试图削弱马宣示的影响。

  可是阿扁毕竟还是一个天才,他很快找到了一个虽然可能不能阻止马英九赢,但输的那个人绝不会是他的办法:“民进党主席苏贞昌今天也宣布,如果民进党执政的县市少过十席,或失去台北县,他也将辞去民进党主席。”

  民进党有很好的“选举失败主席负责下台”的传统,但是我们公允的讲,这次如果民进党输,绝不能说是苏贞昌的责任。把民进党搞得焦头烂额的那么多弊案,高铁、秃鹰……这些东西都是阿扁、谢长廷和他们手下的那帮人惹出来的,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苏也被牵扯到其中。阿扁不会治国,更怪不到苏的头上。要追究责任,首先该叫总统和行政院长下台,让苏出来顶罪,根本就是叫他背黑锅。

  只是,一方面,民进党的传统是如此;另一方面,主席对主席也是合适的安排。苏也是想争08年大位的人,没有办法不正面接受马英九的挑战。

  这样一来,阿扁就成了在这场豪赌中最轻松安逸的人,无论结果如何对他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民进党赢,他就打败了马英九,也粉碎了蓝营重新执政的希望;民进党输,他能除掉目前内部对他威胁最大的苏贞昌,剩下的谢自己身边有无数的麻烦,吕、游的势力太小,没有人再能和他对抗,完全是他一人独大的局面。

  很难再找到能比让苏出来负责对阿扁更有利的处理方式了。阿扁的确可称得上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人物。

  比较马英九和陈水扁,不得不说,他们都是选举的天才。不同的是,马的风格是潇洒飘逸,极有风度;而陈的风格是不择手段,既狠又准。如果硬给他们要分个高下,马的选举手段要比陈略为高明;但是,陈虽然在选举中没有对付马的有效办法,可他的应变和玩弄谋略的能力要比马强,就象上一次在台北市,他被马赢了市长,可很快就爬到了更高的总统的位置。他们之间的胜负,令人很难作出预料。

  中华

《联合早报网》

来源:http://www.backchina.com/news/2005-12-05/73815.html
一对选举天才:马英九与陈水扁 马这一手实在是太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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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05-12-8 20:54:53 | 只看该作者
送交者: 可笑不可笑 2005年12月07日21:21:48 于 [笑林之声]http://www.bbsland.com  

  
一个女孩写的经典程序!!!


result love(boy, girl)
    {
    if( boy.有房() and boy.有车() )
    {
    boy.set(nothing);
     return girl.嫁给(boy);
      }
    if( girl.愿意等() )
     {
     while(!(boy.赚钱 > 100,000 and girl.感情 > 8 ) )
     {
     for( day=1; day <=365; day++)
     {
     if( day == 情人节 )
     if( boy.givegirl(玫瑰) )
     girl.感情++;
     else
     girl.感情--;
  
     if( day == girl.生日)
     if( boy.givegirl(玫瑰) )
     girl.感情++;
     else
     girl.感情--;
     boy.拼命赚钱();
     }
     }
        if( boy.有房() and boy.有车() )
        {
     boy.set(nothing);
     return girl.嫁给(boy);
     }
     年龄++;
     girl.感情--;
     }
     return girl.goto( another_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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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05-12-10 18:35:07 | 只看该作者
老幺: 在中国,你必须会说英语


送交者: 老幺 2005年12月09日17:58:41 于 [天下论坛]http://www.creaders.org  

  
在中国,你必须会说英语

作者:老幺

最近内子去国内出差,常给她打电话。每次要宾馆接线生转房间电话,就象接受审问一般-----你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找谁,有什么事,有没有预约,等等。

有一次我急了,上来就说,“1122房间,我找我老婆”你猜怎么着,接线生还是不紧不慢地问,你老婆叫什么名字,你叫什么名字,有没有预约?我晕,还真敬业!估计是受过专业训练的。

我是个容易适应的人,再说接线生的音质马马虎虎,听得入耳,也就每次耽搁一两分钟而已。但时间长了,还是觉得麻烦。有一次向老婆诉苦,她哀我不幸之外,也怒我不争,“你为什么不说英语呢?说英语她们就不问了。”

“说英语就不问了?!”我将信将疑,“为什么呢?”老婆说她也不知道,因为她看到同事(美国人)宾馆找人,总是“Room XXX, please”,三秒钟后就开始在那里叽里呱啦了。

于是我立刻付诸实践。接线生还是一如既往,“XX宾馆,你好,找那位?”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说道,“Room eleven twenty-two, please”

小姐愣了愣,也许我说得太快了,她显然没有听懂,因为她很紧张地问了一句“pardon”。我于是坚决地、一字一句地说道,“Room one-one-two-two, please”这次她听懂了,1秒钟后我就与我可爱的老婆通上电话了。

这是什么世道!

也许宾馆接线生的英语不过关,无法也不敢审问“外宾”,为了给自己少点麻烦,直接转就是了;也许是因为行规,因为接下来的几天,内子周转了国内不少城市,我没少打电话,每次都是同样的经历:用中文接受一分钟的审问,用英语则直接接通。

这让我想起自己许多年前的故事。当时老幺还没有出国,看到国内拔地新起的高楼大厦、世贸中心,好奇心使然,想进去瞅瞅。可惜每次都被门卫拦在门外,盘问之后说----不许参观!

也是听了一位高人的建议,穿了一件西装,系了一条领带,鼓足勇气,用自己当年大学一年级的英语水平,“镇”住了半是疑惑、半是堆笑的门卫,小心翼翼地为我这位“外宾”开门。

今日思之,依然心酸。

Laoyao2018@yahoo.com
2005年12月9日,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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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chinese only good to non-chinese! /无内容 - km 12/09/05 (0)
人家是把你当皮条客了。 - unix 12/09/05 (0)
此文是看了《痛心疾首!中国护照何以备受歧视? 》有感而发的。 - 老幺 12/09/05 (0)
今日思之,依然心酸 /无内容 - 老幺 12/09/05 (1)
华照受歧 英语倍热 试看未来的世界 必是哈哈哈哈哈 - 章笑拳 1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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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05-12-10 23:46:31 | 只看该作者
王小波和村上春树

发布者: vieplivee

最近罗里罗嗦的,在MITBBS上不知怎的同人开始说王小波。中心思想就是,人家说王小波思想深刻,独一无二,我不这么认为。

记得当初我拿到《思维的乐趣》那本书来读,不是不惊喜的,因为很少有机会见到有文人拿理工科思路来谈文学谈人生。可是结果怎么想怎么觉得就是一卖弄聪明。看来看去,倒是不错的blog文章。别人落讲的里面深刻的意义我是看不出来啦,类似的思想我倒是从别的文章里基本都曾体会到过,不过区别是,别的文章经常写得认真许多。好比文革那段,不知怎的就让我想起张贤亮的《习惯死亡》,后者我看了好多遍,而且每遍都忍不住看得很认真。

思维的乐趣那篇里,我最受不了的是那个调调,在“思维敏捷”的人和反之的人之间划一道线,就好像脑子这玩意儿不是人人都有的似的,或者说就因为用脑方式一点不同某一小部分人就仿佛成了贵族。我情愿相信受教育程度的多少,整个就讲一运气,有人可以在此方面擅长,有人在彼,有的人运气尤其差,可能一辈子也没机会把自己能耐的那方面给发掘出来,就算被人夸一辈子“潜质不错”也于事无补。这只是个成就感的有无的问题,是个寻找乐趣的角度和方向不同的问题,而不是天生的谁是贵族谁不是的问题。

固然说,文字粗糙是王小波一贯的习惯,甚至算得上他的文风,可是这文风用来写小说也不是全无好处的,根本不象从他散文里看出来那么是可忍熟不可忍。记得我高中的时候从《丑小鸭》杂志上读到他的处女作《天长地久》就被感动到哭得惊天动地,而且受虐狂一般一看再看一哭再哭,然后还对着封底上的“处女作作家照片”一番遐想,若干年后发现这个作家竟然出名时无限惊喜。估计不是每个人都象我这样,有机会在王小波还在写处女作的时候读到他的处女作。后来的黄金时代也颇可看,青铜时代甚至对我很有启发性意义,他的一套书我买得不能再全,一一细读,都是干过的,到最后只能说他是没治了的走火入魔,把自己当成独一无二的对文学有追求的理工科青年这个套路走得太过啦。--国外的学者随便说一个,好比Umberto Eco,人家那做得太叫地道。

一向说来,王小波我不是不喜欢,只是不觉得他达到了被众人吹捧到的那个程度,同样在中国一代文青中间被夸大其词了的还有村上春树和昆德拉。不过比起王小波来,后两位都还算有料得多。好比说吧,我真正讨厌的是罗素,哪怕我怎么也看不懂《数学原理》也还是讨厌。对王小波,村上春树和昆德拉,我是想讨厌也讨厌不起来的。

村上春树和王小波其实还是颇可以进行比较的,两人最大的相似之处就是其从文经历,都是从小做文青,二十多岁放弃写作,十年后又重新开始,然后成名。我对这些事情特别关注,自然有我自己的原因。:-P 两人不同之处是,王小波特别是在死后被所有人奉为经典,虽然死前他已经靠《黄金时代》和《东宫西宫》等等获得了不少国内国际的名声。而村上春树的成名则很直接,就是一《挪威的森林》。

一个《黄金时代》一个《挪威森林》,两个长篇小说之间有不少可以比较之处。但我因为比较懒,再加上一些别的“私人理由”,经常更愿意仔细阅读不那么长的作品,这两个作家上面,就是王小波的《绿毛水怪》和村上春树的《好风长吟》。把这两个中短篇放在一起看是很有趣的。

虽然后者提到更多作者的写作历程而前者看似小说色彩更浓重,但在我看来,《绿毛水怪》的个人化程度是非常浓厚的,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最形象地揭示了王小波作为一个小说作家的本质,就如李银河所说,“无可就药的浪漫主义”。

摘两段我一下子觉得可以放在一起看的,同时这两段话也是我印象最深刻的部分,是我今天突然想到把这两个作家放到一起看待的缘由:

摘自《绿毛水怪》:


  我一看书名:《涅朵奇卡·涅茨瓦诺娃》。我看了这本书,而且终生记住了前半部。
  我到现在还认为这是一本最好的书,顶得上大部头的名著。我觉得人们应该为了它永远纪念陀思妥耶夫司基。
  我永远也忘不了叶菲莫夫的遭遇,它使我日夜不安。并且我灵魂里好象从此有了一个恶魔,它不停地对我说:人生不可空过,伙计!可是人生,尤其是我的人生就要空过了,简直让人发狂。还不如让我和以前一样心安理得地过日子。



摘自《好风长吟》:


  我再说一次文章,最后一次。
  对我来说,写文章是极其痛楚的事。有时一整月都写不出一行,又有时挥笔连写三天三夜,到头来却又全都写得驴唇不对马嘴。
  尽管这样,写文章同时又是一种乐趣。因为较之生之维艰,在这上面寻求意味的确是太轻而易举了。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大概还不到20岁,当时竟惊愕得一周都说不出话来。而觉得只要耍点小聪明,整个世界都将被自己玩于股掌之上,所有的价值观将全然为之一变,时光可以倒流……
  等我意识到这是一种错觉,不幸已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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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05-12-11 00:04:3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次开放爱情的心语歌。

发布者: ckj

第一次开放爱情的心语歌。

小时候,我的胆子好小,特别在与女子交往中,胆子更小。也没有对谁能发生爱慕之心。应该讲,我与她人的相处的机遇不算少。无论是在单位,还是在朋友之间相谈中,都能得到一个结论:我的头是很高的,眼界也是很高的。可是,唯独就是你---荣儿,让我低下高贵的头;唯独是你,让我眼睛只看到天上的一朵云彩。
面对上苍的安排,我捧出了赤裸裸的心,抛向了你。不要小看这颗心,毫无夸张地说,在我身边,美妙少女,事业成功的女子,也有大胆的。我都不曾正眼视过。
苍天啊,你的到来,让我的心放纵了,让我的情奔泻了,我把我的爱投向了你。这是上苍的天意,我不能不满怀衷情的双手接捧着,这飞越长空来到我心目中的红梅花。
有上苍的安排,有天地宽悠悠生存空间,我认了,我不能不接受,我如果不接受你,就对不起上苍的安排。
记得吧,我一直对你说:我只要你那颗心,那颗属于上苍给我的启明星。
这是我俩在上海的中山公园渡过第一个春节,我深情地对你说了我的爱心,我的情感,我人生第一次开放的心语歌。

从那以后你就是我心中的美女子,什么看都是美。拉着你的手是我的幸福,牵着你的手,是我的骄傲。每每走在大街上,当我一看到别人手牵着手走路,我内心中升起谁能跟我比!我真自豪啊,我真的醉倒在上天给我人生最大的美,最大的福,最大的欢乐中。我摔进了美的河流。
敢爱你,这是因为你值得我去爱;敢爱你,是因为天上的启明星已经照到了我的头顶。那时,根本我就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就是那样地坚决地爱上了你。坦荡了内心世界,这是一颗怎么样的爱心啊?真是天知道。
明知山有虎,明知是一条坎坷的路,明知是一个难圆的梦,苍天给了我的胆。荣儿,亲爱的,这三个字啊,只有对你一人说过。
“亲爱的”这三个字,是要刻在心上才能说出口。所以在我对你告别信中说到:我很清楚知道,我一生中要找寻红颜知己那一个女子,是找不来的。你是从天上飞来的一朵白云;我是从大草原奔驰而来的一匹骏马。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白云与骏马对我们来说意味什么?我很明白的告诉著自己, 在泪光中,我哽咽著说著深情的感觉,无论你飘浮在哪里,我都会昂着头在这朵白云下奔跑;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守著你让我保管的心。

爱情是找不来的,爱情是从天上掉下来。你就是从天上掉下来我那个心中的爱人。我怎么能不认真地去爱你;怎么能不捧在我心怀中,让它静静地流淌着,让它漫漫地浸透到血液中。浸透进去,那是成功的爱;那是分不开的爱;那是永生永世都难忘的爱;那是天地相呼应的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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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05-12-12 19:21:53 | 只看该作者
想你的轨迹 ahua 今天 05:05
他走了很久了,我原来一直以为我会慢慢把他忘掉。因为我以前就是这样把别人从我的心里慢慢抹去的。我有我自己的很多办法:逛街、唱歌……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重新找个男朋友,占据我心灵的空白就可以了。
可是这次却不是这样,我频繁地在夜里醒来,我失眠,我知道我是在想他,越来越想他,那种痛苦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我嘲笑我自己或者安慰我自己----假想我也许只是他生命中那个阶段的“备胎”,我何苦要自己独自折磨自己;但更多的时候,我却是另外一种想法---因为我曾经问过他:人和人之间会不会有感应,当其中一个人在思念对方的时候,另外一个人也在想念他(她)。
他回答会的。
我很痛苦,这种痛苦越来越浓,已经不限于在夜晚降临的时候,它随时随地会突如其来地袭击我,以前一起逛过的商场,爱吃的餐馆,经过的街道……,我越来越无助。我快要疯掉了。我知道我必须得尽快从这种难以自拔的回忆中走出来。
我在周末的一天,选择去找他。他和他是同学,他现在正处在很黄金的年龄,我也知道,自己骨子里是很愿意和四十岁的男人交往的。
从他们身上,我可以呼吸到成熟稳重还有某种安全的味道。
他问我,想去哪里。我说随便吧,只要安静就好。
我们到了离市区三十公里的一个安静却很华丽的地方。
这里让你能马上领受到有钱会是怎样的生活。他帮我要了宵夜,问我喝什么。我说来些红酒吧。这个是我见他之前想了好久好久最终决定的。也许只有喝醉了,才可以给自己解脱。-----呵,呵。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酒,但是居然我没有醉,反而他有些醉了,可能是那种似醉非醉的临界状态吧。他说这种状态是让人最舒服的状态。
他忽然问我,出国的他是不是也喜欢我。
我说没有。-----我是个会保守秘密的女人。
这晚,我睡的很好,也许是红酒的缘故吧。
他很体贴人:“路上照顾好自己。想我了随时来找我”。我笑笑,然后头也不回地上了车。
这次之行,我原来定义为“叛逆”,是叛逆什么,我不知道。我想把自己变得坏些,可能就不会把感情看得那么纯了,也许会减轻自己对远方的他的思念。可是,事实上不是这样,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变得更加浓重还平添了一份沉重。
这个世界啊,真的会让两个人天各一方,想见不能。
我想大哭一场,我更加痛恨自己。
我要继续放纵自己。
我要等他,在心里好好地守望着他的归来。
因为我知道,此时的他,一定也是刻骨铭心地在思念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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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05-12-13 16:36:41 | 只看该作者
another sad story...
Is it a true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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