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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力又称内省力,指患者对其精神病状态的认识能力,即是否察觉到自己的精神状态存在异常,对自己异常的表现能否正确分析和判断。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精神病理病态称为“有自知力”,认为自己的精神病理状态不是病态称为“无自知力”,介于两者之间为“有部分自知力”。
自知力缺乏是多数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的常见症状,具有较高的诊断价值,它的有无,是鉴别神经症与精神分裂症的一个重要指征,因此它在精神科临床上占重要地位。早在1973年WHO在一项精神分离症的国际合作研究中就已发现,急性精神分裂症最常见的症状是自知力缺失,高达97%,慢性精神分裂症为89.3%,而各国关于精神分裂症诊断中一致性最高的症状也是自知力缺失。有人研究的77例患者中入院时无一自知力完整 者。
判断有无自知力有四条标准:1.患者意识到出现别人认为异常的现象。2.患者自己认识到这些现象是异常的。3.患者认识到这些异常是自己的精神疾病所致。4.患者意识治疗是必须的。
强迫症、焦虑症等神经症患者的自知力多出存在。
精神病患者在自知力如能逐渐恢复,是疾病趋向缓解的主要指征之一。在临床上自知力完整程度及其变化,往往被看作判断精神疾病恶化、转好或痊愈的一个标准。自知力完全恢复是精神病痊愈的重要指征之一。而且自知力的患者能够主动配合治疗,依从性好,这对巩固疗效、防止复发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自知力缺乏的患者往往不配合治疗,拒绝服药,不愿就医,常导致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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