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智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搜寻MH370——期盼真相浮出水面……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14-3-27 16:02:21 | 只看该作者
发信人: Peekaboo200 (daddy),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马航事件是万花筒,折射各国百态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Mar 26 07:55:42 2014, 美东)

马拉西亚:没经验没能力。连硬盘数据都恢复不了。此次事件还将马拉西亚种族歧视的
内幕搬上国际舞台。马拉西亚政坛被土著把持,印裔和华裔被排斥在政界高层以外。事
到临头抱佛脚。丑态百出。

越南:无人搭机。但主动参与搜救。

巴基斯坦:说话掷地有声 - 马航370没有进入我领空!

印度:这次卖了萌 - “雷达因为省电没开”。但断然拒绝中国舰只进入领海搜寻。

英国:昔日的日不落帝国有了亮点。马航最后的行踪居然是英国的海事卫星给出的。美
国中国居然啥都没捕捉到。

美国:没任何突出表现。先把硬盘搬回家再说。但美国佬例行检查做的好。美国对飞入
航班核对国际刑警组织的挂失护照。这个是标准程序已经执行多年。

印尼:拒绝美国军用飞机进入领空搜索。

中国:没有显示出主动精神和领导意识。不对航班售票核对挂失护照,显示重大安全漏
洞。自己没有海事监测能力。在国际海事卫星揭示南北两通道后,竟然翘首等待马拉西
亚政府来查询其雷达信息。中国的搜救重点很晚才从南海及北印度洋转至南印度洋。显
示中国的行动被动乏力。

俄国:借机影射美国幕后操纵了事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14-3-27 16:03:18 | 只看该作者
舆论场:谁来主导马航调查?
大中小2014-03-26 00:19:50转发TwitterFacebook打印投稿电子报

【多维新闻】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24日宣布的重磅消息——失联MH370已经坠毁于南印度洋,无一人生还后,马来西亚方面又召开了两场发布会。一场由马航主导,除重申纳吉布坠毁说之外并无更新消息,公信力直线滑坡且被马政府弃如敝屣的迹象明显;一场是为失联事件后例行记者会,由马代理交通部长希沙姆丁(Hishamuddin Tun Hussein)主持,亦未提供数据分析的完整证据链,只言之所以有些细节不能马上透露是因为会危害调查。总而言之一句话:客机确已坠毁,信不信由你。至于证据,只有等到黑匣子探寻器4月5日到达搜索海域后才能最终给出。
纳吉布(Mohd Najib)向世界承诺的发布会虽然如期到来,且由一场增补为两场,但是众所期待的“详细信息披露”却还是水中月镜中花,沦为烟雾弹。于是遇难者家属怒不可遏集体在马来西亚驻华使馆前抗议,举着“MH370别让我们等太久”、“马航!你欠我们一个交代”的标幅,喊着“马航杀人”的口号,交出了写有“马航、马政府、马军方就是杀死我们亲人的真正刽子手”的联合声明。为平息事态,马方同意接受家属代表声明,并及时在家属所在的丽都酒店召开了说明会。多维新闻在现场了解到,在面对愤怒和痛苦的家属连珠带炮的逼问时,马大使始终含泪一言不发,垂首站立,任凭责骂。
中国家属马驻华使馆前抗议
多维直击遇难者家属在马使馆前抗议
这厢是马方以调查为由敷衍塞责,那厢是世界舆论的步步紧逼,马航失联调查到底应该由谁来主导?纳吉布24日宣布“坠毁”后,中国高层动作连连。首先是习近平派中国政府特使、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赴马调查,李克强要求马方提供更加详细准确的信息,吸收中方专家组深度介入事故调查工作。与此同时,中国方面不计成本的搜救继续进行,“雪龙”号预计26日抵飞机发现漂浮物的目标位置。
中方一系列动作之后,倡议中国独立调查的声音四起,且于情于理看上去都无懈可击。于情,失联航班上三分之二的乘客为中国籍,政府应该持着为本国民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主导调查;于理,在马方近20天的主导下,不消说客机至今杳无音讯,就连多个关键环节,比如飞行航线、最后联系时间等都是前矛后盾、硬伤不断。
可即便如此,中国主导或是独立调查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为平息舆情继续发酵,中国国防部在其官方头条辟谣——有关中国派出军事力量独立研究马航客机失联原因的报道不属实,当前的首要任务仍是搜寻,下一步,中国军队将按国家部署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此“谣言”由高层频频指示和民意期待共同编织,待到“辟谣”时却与民意无关。“首要任务仍是搜救”,这是在夯实人道主义立场,“参与相关工作”,说明心急如焚的中国政府并不愿意接过这个烂摊子,这只烫手的山芋。稍早前,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黄惠康也否认了“中国将全面接管搜救工作”的消息,同时强调了中国的协助角色。
站在中方的立场上,马航失联之蹊跷之难度大前所未有,中方派出了历来最大规模搜救舰队,调动了21颗卫星,至今仍一无所获。《纽约时报》坦言,中国与大马合作搜寻的“痛苦合作过程,表明中国在该地区的实力、影响力、科技及军事力量都存在诸多缺陷。”协作尚且如此,如若中国单方面进行独立调查再扑空,不仅会折损己方的国际形象,而且还容易给国际社会留下“出头鸟”的印象。
另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一缔约国的航空器如在另一缔约国的领土内失事,并导致死亡或重伤或表明航空器或航行设施有严重技术缺陷时,失事所在地国家应在该国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建议的程序,着手调查失事情况。”这是各国对MH370进行持续搜救所遵循的国际法因素。照此规定,疑似残骸所在海域虽然超出了澳大利亚领海所辖范围,但仍属于澳搜寻界线内,那就意味着主导权该交由澳方。但就当前情形来看,澳大利亚附近海域发现的残骸是否来自于失联航班还是一个未知数,至少彼时多国联合搜救无疾而终。而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规定:“如果在任何国家的领土之外出事,(航空器的)登记国具有进行调查的责任。”依照这一原则,后续调查仍将由MH370所在国马来西亚承担。
除倡议中国主导调查外,也有声音寄望于美国。不过,美国白宫发言人卡尼(Susan Schwab)也曾出面“辟谣”——虽然马航事件的国际协助涉及到很多国家,美国也参与了调查和搜救。但管辖权并不存在争议,调查以马来西亚为主导,美国只是协助者。
实力不足的中国,以及实力雄厚的美国,都“慷慨”地按照国际公约将调查主导权还回了马来西亚手中。但是,将二百余人的生命交由搜救乏力、疲态尽显的马方是明智之举吗?一个问题随之产生:在灾难面前,守规矩重要,还是救人重要?显然地,不论是中国、美国,还是澳大利亚以及倾注全力参与搜救的越南,口头上都愿意将救人放在第一位,但是具体操作时任谁也不愿意收拾这个由马方一手编制的残局,然后被人指着鼻子骂。
对马来西亚来说,客机失联暴露本国威权政治弊端的同时,承受各方压力和谴责也是其必须得付出的代价。评论员刘雪松的控诉很有代表性,“你们很无辜地一问三不知……全世界寻找生命的时候,你们在寻找理由。全世界在寻找真相的时候,你们在寻找借口。全世界在找数据的时候,你们在找巫师。全世界在祈祷的时候,你们相信数据了……你们今天的‘必须告知’,是不是小看了全世界对于239条生命不离不弃的珍重?是不是随着真相的步步逼近,怀揣着某个秘密已经难圆自说?是不是以为给出这个拖了17天的结果,人们可以打道回府点烛认命?”
事实证明,谁也没有点烛认命,更没有计划打道回府。于是人们看到,遇难者家属走上了街头,从丽都酒店徒步到马来西亚驻华大使馆门口讨要说法。所谓“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积压了近20天的悲愤在听闻马总理纳吉布的“坠机”说后一并爆发,他们讨要的说法无关乎生命的奇迹,无关乎眼泪和煽情,为的只是迟迟不来的真相和那点不愿被马方继续践踏的仅有的尊严。
马来西亚搜救行动之捉襟见肘有目共睹,接下来,国际合作处理危机还需要坦诚相见,真诚面对。毕竟,在灾难面前,哪个国家都不再是旁观者。故而在谴责马来西亚不作为、乱作为之余,也该好好反思国际合作的机制建设事宜了。待到下一次地震、空难、海啸等不期然的自然灾害来袭时,人们不希望救援行动再次成为国际合作的演练场。
时至今日,不管多么不情愿,人们也应对失联航班及机上成员的命运,做最坏的心理准备。如《新京报》26日社论所言,此次事故的复杂性、调查的艰巨性,远远超过法航AF447空难,而马来西亚在这方面的能力、协调力,较法国尚有相当差距,可以考虑适时将搜索和调查的主导权移交给专门的国际协调机构,对相关各方都是一件好事。


(泉野 撰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楼主| 发表于 14-3-27 17:32:35 | 只看该作者
那边海洋环境恶劣,不利于搜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楼主| 发表于 14-3-27 17:34:15 | 只看该作者
发信人: Peekaboo200 (daddy),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马航事件是万花筒,折射各国百态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Mar 26 07:55:42 2014, 美东)

马拉西亚:没经验没能力。连硬盘数据都恢复不了。此次事件还 ...
Charlie Z. Song 发表于 14-3-27 16:02

我国政府反应积极。

很多国人总是对政府很苛刻,显示自己厉害吗?有本事自己去试试,不见得有人家做得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楼主| 发表于 14-3-31 07:06:04 | 只看该作者
要求真相!马国道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26 17:00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