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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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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7 16:4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调查
朱令当年在清华的同班同学中,有人多年来一直默默关心朱令,王一风便是其中之一,他在微博开设了账号,专门发布和朱令相关的信息。虽然已过去近20年,但王一风依然记得当年清华大学化学实验室的人员及其管理情况,并认为孙维是唯一能既近距离接触有毒试剂铊和朱令的人。
B.01. 谁才懂得用“铊”下毒?
孙维曾在2005年的声明里指出,自己并非唯一能够解除到铊的学生,称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放在桌上的,还称清华化学系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且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对此,王一风回忆称当年一共有七个人可以接触到“铊”,分别是两名教师(李隆弟和童爱军)、三名女研究生(87级女生陈某、88级女生赵某、89级女生朱某)和两名本科学生。其中一个为90级男生吴某,另一个就是孙维,“女研究生住在别的楼。只有孙维可以近距离接触朱令的日常用品。”
孙维在声明里提到她哥哥借了一部摄像机在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并拿走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然后又送回原处,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这显示实验室对有毒试剂的管理并不严格。
但王一风认为,孙维哥哥的举动恰好说明,不懂铊毒性的人不会用其下毒,“如果是一个非化学系人员要去偷有毒物品的话,他会拿什么?当然是普遍知晓的毒药,比如氰化钾等,但必须在实验室里找一阵子。为了盗窃迅速,估计会像孙维的哥哥一样拿一瓶有骷髅标记的药品。这个瓶子是铊的可能性有多少?基本为零。化学系那么多有毒物品,为啥就拿‘铊’?因为铊盐无色无味,下毒不容易被发现。拿的人对铊盐的理化毒性非常了解。”朱令班上的副班长也表示:“关于‘铊’,很多化学专业的人恐怕都不是很熟悉。现代化学里的分支又多又细,很多药品如果不是课程或科研所需,根本不可能了解其性质甚至分子式。”
B.02. “铊”当年并非“剧毒品”
孙维称在把她哥哥的录像放给校党办看后的第二天一大早,学校实验室突然大整改,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她表示清华大学并不愿意承担责任,当时的一位校党委领导曾对孙维及其家人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王一风则对记者表示:“上万种化合物都可能用来害人,化学系的药品管理不可能每种都按剧毒药品管理。‘铊’在当时也不是按剧毒药品管制的,所以清华在化学品管理上是没有责任的,当然可以更严格,但是清华没有做错。”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了走访了清华大学的化学楼,发现两个入口处都有门卫严格执勤,只允许化学系的学生和外系借用实验室的同学进入。化学系几名本科学生告诉记者,这种管理措施并非一时之举。一名同学告诉记者:“自1995年之后学校就是这样管理的,重点药品会专门保管。一般来说实验室里一般不放药品,老师会从药品库里配好药品拿
出来。”而对于需要经常接触各种药品的化学系研究生来说,自我操守显得更为重要,“无论中国还是外国的化学实验室,基本所有的试剂都会有毒,浓度大的都会致命,尤其是从事有机化学研究的,很常见的东西拿出来都是有害的甚至致命的。新生在进化学系之前都进行过实验室安全培训,都是有一定安全准则的。”一名刚做完实验的化学系研究生说道。
B.03. “发帖纲要”起波澜
2006年1月29日,一位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发表文章《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直指孙维在网上发表声明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集体行动,公开了孙维在发表声明前发给好友的“发帖纲要”,指导如何配合回帖。之后,又有孙维与同学的部分通信记录被曝光,如孙维希望别人帮助她查阅文献证明朱令是一次中毒等等。后经贝志城证实,这些通信记录是由匿名黑客攻入孙维同学信箱所截获的。
王一风称,他曾在清华校友网内部讨论时,多次要求“回帖纲要”涉及的几位同学证实或澄清这个“纲要”,但没有得到任何正面回答。孙维让好友不要理会王一风的邮件同样被曝光,王一风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这些邮件是真的。‘回帖纲要’也是真的。之后他们没有再在清华校友网上和其他任何同学联系。涉事同学之间很多已经不相往来了。”
王一风还向羊城晚报记者提供了一个细节:清华大学1994年9月开学一个月后,朱令的眼睛突然出现暂时性失明,随后几天视力都模糊不清,为此朱令曾到校医院做眼科检查,当时未查出原因,后来慢慢好转;隔了一段时间,又同样发作一次;这回引起了朱令的重视,她特意到清华大学指定医院北医三院的眼科做检查,但专业眼科医生仍然没有查明任何原因。王一风认为,之前的视力变化,现在分析起来很可能是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面下了毒。
C. 朱令现状
生活无法自理 全靠父母照料
1973年11月24日,朱令出生在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有一个比她大四五岁的姐姐吴今(北京大学生物系学生,1989年在野三坡春游时意外身故)。朱令从小学习钢琴,15岁开始学习古琴。1992年,她考取清华大学化学系,多才多艺的她,既是清华大学民乐队的主力队员,也是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
踏进朱令的家,会让人感到时空在20年里凝滞了,陈设简陋,墙壁斑驳。昏暗的光线中,一切还像是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如今已39岁的她,生活起居全靠父母,老人把大多数时间都用在照顾朱令和追查真凶这两件事上。
一说起女儿每天的生活,吴承之才少有地活跃起来:“每天令令醒了我们就起床,扶她起来,第一件事是给她清理气管:雾化、清痰、洗肺,然后注入胰岛素,再一勺勺喂早餐。”康复锻炼也是朱令每天的必修课。屈膝半蹲动作单靠她一己之力无法完成,年届七旬的父母便合力帮忙,父亲站在前边,和轮椅上的女儿顶住膝盖,母亲朱明新则在后边紧紧托住女儿的腰,防止她受伤。朱令父亲感叹道:“不锻炼不行啊,前年住院回来小腿瘦得像根棍子。”
朱令几乎每年都要住院,少则半个月,长则半年。2011年的一场感冒,让她在重症监护室住了10个月,花费60多万元,“不生病还好,一生病花钱就多了。”那场感冒引发了肺部感染使用了呼吸机,以致她至今只能吃流食。
2004年,朱明新在家里摔倒,颅脑血管破了三根,头盖骨敲开补了一块钛合金。说起这件事,吴承之却觉得很幸运:“医院的医生都很熟悉令令,一看是她妈妈,主任医师马上从家里赶来,我们钱还没交,大夫已经在做开颅手术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啊。这真的是托了令令的福!”
两位老人的乐观坚强让人动容,在他们眼里,“令令能做60个屈膝半蹲了”、“令令今天左右踢腿做得更好了”……女儿每一点进步都显得无比珍贵。
在父母的照料下,朱令安然度过了这些年。但谈到将来,两位老人仍有忧虑:“我们现在开始注意自己的饮食,希望尽量能活得久一点,要是我们不在了,朱令该怎么办?”
1994年11月24日,朱令因不明原因发病,四肢疼痛,病因无法确诊,之后病情好转出院。1995年3月9日,朱令再次因不明原因发病,前往北京市协和医院就医。3月15日,朱令症状加重,开始出现面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呼吸消失。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学生贝志城将病症翻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发出求救电子邮件,回信大多认为朱令是铊中毒。但协和医院无法做相关检测。4月20日,朱令父母找到可以做铊中毒检测的陈震阳教授,后者即出具了检测报告,认为朱令为两次铊中毒,并判定是有人投毒,同时建议服用普鲁士蓝解毒。然而此时,朱令的神经系统已受到严重损伤。
1995年4月28日晚,朱令父母向清华大学保卫科报案。但保卫科却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朱令室友,要她们保护好证据。4月28日到5月7日,朱令宿舍发生盗窃案,朱令的洗漱用品丢失。此后,朱令案未见进展。
1997年4月2日,警方突然传讯孙维,在对其进行8小时问讯后,孙维被家人带回家。此后,警方再没有找过孙维。
2005年12月30日,孙维在网上发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自称清白,有同学用真名或化名回贴支持。
2006年1月29日,一位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在网上发表文章《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公开了孙维在网上发表声明前发给好友的“发帖纲要”,指导如何配合回帖。
朱令案
是否已过追诉期?
律师称一定条件下对罪犯的追诉并无时间限制
朱令中毒案已过去19年,是否已经过了案件的追诉期?朱令的律师就此表示:我国刑事诉讼的最长追诉期限为20年,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根据刑法的规定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并且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同样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同时还规定,即使过了追诉期,如果有关机关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追诉。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对罪犯的追诉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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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13-5-7 17:39:0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子这么多年没有破,甚至都没有下文了,真是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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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5-8 07:14:12 | 只看该作者
在不信任中崩溃

—— 也说朱令案



(图注:清华铊中毒女生朱令旧照)

2013年4月15日,上海复旦大学发生医科硕士中毒事件,后查明为室友投毒。这把1994年11月底中国北京清华大学1992级化学系女生朱令铊中毒的事件重新拉回公众视野。

最为戏剧性的是,有网民去白宫的官网请愿,诉求为“Invest and deport Jasmine Sun who was the main suspect of a famous Thallium poison murder case (victim:Zhu Lin) in China”意为:调查并驱逐Jasmine Sun,她曾是中国著名的朱令铊毒谋杀案的主嫌。

在一些意见领袖、演艺明星和微博大V的支持下,签名者号称已过十万。

Jasmine Sun的中文名为孙维。是许多怀疑者心中的投毒谋杀朱令的凶手。

但是,中国公安机关1998年8月26日宣布朱令铊中毒案结办时,孙维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是清白之人。她此后更改名字,以婚姻的途径赴美(在有些怀疑者眼里,是“婚姻欺诈”)。

中国每年的重大案件很多,有幸得到民众持续关注的很少。朱令案不同,由于其反对者的坚持和案情的戏剧性,再加上孙维的家庭背景(据称其祖父与堂伯父曾居民主党派及政协的要职),各种劲爆话题要素具备,树欲静而风不止,不停回归焦点。

关于朱令案,我可以明确的事实是:1、一定有人投毒;2、凶手没有抓到。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孙维和当年朱令身边的人,甚至是所有清华的师生,都可能是凶手。因为警方无法确定,所以都不是凶手。

案件没有结果,让人不满。其实没有结果的案例,从比例上看,数量并不少。中国公安部在2006年曾宣布中国八类命案(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破案率达89.6%,侦破命案的能力和水平,已接近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的破案水平,超过了英国(87%)、法国(81%)、加拿大(78%)、美国(63%)等国家的命案破案率。

如果你是那10%的顶尖犯罪高手,那么,全世界警察都拿你没办法,包括破案率较高的中国警察。——有些案件是没办法破的,这是事实。案件破不了,批评警方是可以的,但要求警方每个案件必须给你找出凶手,那是不可能的。

中国公安的破案率高,有人不相信,有人认为是以不少冤案为代价达到的比例,公众得以知情的荒唐冤案已经不少,更别说还埋着的。

在5月6日媒体的报道中,最高法沈德咏副院长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应当说,现在我们看到的一些案件,包括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审判法院在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人头早已落地了。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和压力,法院对这类案件能够坚持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已属不易。”——法院判了冤案,但法院因此有功,这辩证法的功力让人叹为观止。

不过沈副院长至少公开了一个事实:法院审判不独立,有时明知是冤案也得判。公安局、检察院当然也不例外。在这基础上,想让民众普遍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民众自然的反应是:讲法律、讲道理是没用的,把事搞大才有用。然后有执政者的应对是,带头搞事的,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来重判才能平息事件。无穷互激,互信全失。

所以在药家鑫案中,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能轻易利用蹩脚的谎言,煽动愤怒的网民攻击药家鑫的父母。冷静下来后,许多人才发现,所谓的“官二代”、“军二代”并无其事,舆论不过被牵着鼻子遛了一圈。

同样的故事一再上演,在朱令案中,那些不信公安机关结论的、坚信孙维是凶手的人,有没有问过自己:万一她不是,我该如何面对她的苦难和自己的内疚?这么问的人可能不多,不然,一念之仁,就不至于要求美国政府驱逐孙维。

更可怕的念头是,有些人明明知道这么做可能毁掉一个无辜的人,而想法却是:这么做可以迫使中国重新调查朱令案。也就是说,为了还朱令一个“公道”,冤枉人是值得的。正是这种思维,产生民众痛恨的冤案:发生了大案,领导要求必破,民众希望消除恐惧,那就用刑讯逼供,弄出一个“真凶”,从重从快,杀掉了事。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前面提到最高法沈德咏副院长的文章,除了让人无语的辩证奇葩,也有符合法律精神的话语。这句就特别好:“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疑罪从无,坚持不搞有罪推定,是法官不可退让的底线吧?

有人又说,不搞有罪推定,是法庭的原则,我作为个人,有权利认定她就是有罪,在敦促美国政府驱逐孙维请愿书上签名。从言论自由的角度来说,是的,你可以搞有罪推定,你可以认定她是罪犯。而我想说的是,这么做很低劣、很猥琐、很冷血、即使我们不是法官,在私下对待他人时,也有所谓的教养,要遵守公序良俗,法律精神是在这个基础上生长的。

热爱搞有罪推定的人群,他们的警察怎么不会逼供?他们的法官当然就宁枉勿纵。你也许对不公不义感到绝望和愤怒,可当你变成一个不公不义的人时,带来的也绝不是公义。

中国的古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圣经说,你想要别人怎样待你,你就应当怎么待人。就是在阴沟一样的世界,坚守这两句话总是对的,你不想被冤枉,就别冤枉人,所以你不当法官,也不要搞有罪推定。不然,我们就会在互不信任中崩溃,成为活在简陋世界的简陋生物——翻译成白话文,就是粪坑里的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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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5-8 07:15:58 | 只看该作者
1月13日,在做客网易时,事件中的关键人物———朱令的高中同学贝志诚坦言,毫无畏惧地指名道姓地点出犯罪嫌疑人,是因为“我只是在做一个个人判断,并非事实判断”,并称最大的希望是能帮助朱令家人。

  现在讨论证据会对朱令不利

  主持人:有人说你现在的行为是在冒风险,您不觉得现在的行为有可能使您背负一个法律责任,比如您所指证的人会不会最后告您或对您有什么样的影响?因为您并没有什么实际的证据。

  贝志诚:我不觉得自己是在冒风险,我特别强调,我认为她是一个凶手,这是一个个人判断,而不是事实陈述,我不是陈述她是凶手。我更关注的是朱令的恢复或者说他们家庭现在的情况,第二我更关注的是能不能够找到真凶。我不认为我是在冒风险,如果说我真的是在冒风险那我觉得也是值得的。

  主持人:很多网友也是疑惑,您有什么样的证据,您为什么能指出那个人是您心目中的嫌疑犯呢?

  贝志诚:我所说的具体的证据并不宜在这个地方进行讨论,因为我听说嫌疑人也让公安机关进行重新调查。最初指出她是嫌疑人的不是我,是公安机关,有很多同学还有朱令的父母也在说她是嫌疑人,所以这个东西不是我提出来的,只是我把它捅到网上来。

  主持人:有网友叫关注中,他说北京公安14处处理此案的时候据说有一定的结论,请问您知道这个结论是什么吗?

  贝志诚:我觉得涉及到公安部门的说法也好,还有这些结论也好,可能在这个地方还是不方便讨论。现在有一个机会可以重新调查此案,我不想在此透露更多的具体证据,因为这些证据有可能是嫌疑人不知道的,所以讨论出来以后可能对受害人不利。

  主持人:有网友问如果事情不像你所说的那样是这个人做的,那你是在用自己的口水杀人,你对这个事情怎么看?

  贝志诚:第一我杀不了人,她还活得好好的,第二这个事情不是我创造出来的,我所做的事情只是扩大了这个范围,所以我并没有创造性地新制造出了什么新的论点,或者从来没有人说这个人是嫌疑人而我说出了。她周围的圈子一直是这样的,而不是说我造成的压力,如果说我造成的压力是网络上的压力,那可能我增添了她的压力,但是比起我考虑朱令来讲,我几乎不会考虑她的感受。

  





  我希望更多知情人出来说话

  主持人:十年前关于朱令的报道就是它是首次通过互联网求救的,那有网友说我们现在这么关注这件事那会不会对清华等相关部门产生一定的影响呢?

  贝志诚:我希望有,但是我觉得更多的影响不是对这些单位,只是希望知情人出来说话,比如网上已经被证实是朱令他们班同学站出来说一些情况,我希望更多的人,比如清华有没有学生也好,老师也好,了解铊盐当时的管理是什么样的情况,朱令民乐队的同学有没有了解她当时交往的情况能够站出来说更多的话,我希望更大的影响不是对这些单位,而是对于个人,而不是说只有我一个人肯真名实姓出来说话。

  主持人:您对朱令大学生活的情况了解吗?

  贝志诚:基本不了解,我是在这个案子之后才通过一些同学知道一些事情。清华北大去的都是高才生,都很傲,比如我有一个同学和清华的同学聊天,他就说朱令在学校什么事都跟人争,言下之意好像就是出这种事情不奇怪。我对朱令不是有很深的交往,但是我觉得她不会占别人便宜,也不会去害别人。

  主持人:是不是她比较骄傲让人不太能接受。

  贝志诚:我觉得猜测凶手的动机不太合理,比如你说清华大学的刘海洋为什么要泼熊?我觉得这不是常人能理解的,所以我想作为杀人凶手的动机永远不是我们能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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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3-5-8 07:26:08 | 只看该作者
现实不是童话——贝志诚对朱令事件的回忆 朱令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在初三同班过一年,我对那时的记忆好像只有她是个很正派的女同学,有次政治考试我撺掇她打小抄对答案,她很不情愿答应了,过程那叫一个手忙脚乱,事后也严词拒绝再干这种事了。然后的记忆就跳到她姐姐随北大同学出去爬山意外身亡,这个活泼的女孩子沉默了好几个月,后来虽然恢复了但总有些不同。高中的时候我已经成为学校里特立独行的典型,让老师头痛的对象。她虽然不是班干部、三好学生那种类型,但至少是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我们似乎没什么交集也没有来往。然后我考上了北大,她考上了清华。印象中在她出事前,我只在去清华找朋友玩的时候在路上碰到她一次寒暄了几句。之后就是95年的寒假,同学聚会时听到有同学说“现在怪病真多啊,你知道朱令突然肚子痛住院,然后头发掉光了,什么原因都查不出来”,然后听说她出院回家休养,然后是95年4月初的一天,再次接到那个同学的电话。 “你是不是去看看朱令,她好像不行了” “不是已经好了,在家休养吗” “不是,又发作了,而且这次很严重,已经在协和的ICU病房昏迷了”我们一群同学约在周六去医院看她,那年我21岁,同龄人的死亡好像是离我们很遥远的事情,朱令静静的躺在ICU病房里,身体半裸着插满了管子,因为卫生的要求每次只能一个同学进去看。轮到我进去后站在她的病床前,不知道怎么我先不吉利的想到了这很象向遗体告别,接着意识到这是一个同龄人处在垂死状态,忽然产生了一种极强烈的恐惧感想要拔腿逃走,但是双腿又像灌满了铅逃不掉。好不容易磨蹭够了觉得不失礼节的时间走出ICU,坐到她父母边上,看着悲哀的老人年少的我就在想赶紧编点什么安慰他们。这时突然想起来前两天听同宿舍的蔡全清讲过他替系里的陈耀松教授打杂好像在搞一个叫什么Internet的东西,可以和全世界联络。于是就没话找话的跟朱令的父母说有这么个东西,没准可以向全世界寻求一下帮助,她的父母将信将疑的把病历复印了一份给我,还记得我正要走那个同学跑出来叮嘱我说“贝志城,你一定尽力想想办法”回到家里我很快把求救信写了出来,当时我想老美最爱谈民主自由,我得把救人这事跟这方面扯上他们才会重视吧。于是我这样开始了“这里是中国北京大学,一个充满自由民主梦想的地方,但是一个年轻的女孩正在死去,虽然中国最好的医院协和医院的医生尽了最大的努力,还是不能诊断她是什么疾病”,之后是照抄病历。找到一个美国朋友翻译成地道的英语,我拿着它去学校和蔡全清一起去系里的机房在四月十日周一晚上发出了这封求救邮件(当时是向两个类似BBS的学术网络Usenet和Bitnet所有跟医学相关的群组发出的),很快第一封邮件回来了,是个爱尔兰人说他会为朱令祈祷,接着第二封,说怀疑是一种叫“thallium”中毒的病;然后是很多中国留学生回信惊讶地说没想到中国也有Internet了,他们会帮忙把信转发给他们周围认识的医生或者他们的导师。那天我头一次感受到Internet的力量,看着邮件不断在Unix绿终端屏幕上跳出,兴奋的一直待到早上五点,才把受到的近百封邮件拷到软盘上带回宿舍。记得那时候中国的Internet只有三条256K的链路,分别在清华、中科院和化工大学。我们能蹭上完全拜托我们力学系在北大校外靠近清华院墙,据说是陈耀松教授自己搭梯子从清华墙那边接过来一根线。后来我们产生了惊人的流量好像还让陈教授个人掏了腰包,在系里有人质疑学生怎么私人和国外大规模联系时也是陈教授挡回去的(他说学生就是帮帮同学嘛),这些我一直感念。回到宿舍我们先查了字典,原来“Thallium”是“铊”的意思,当时我们面对是问题是从Unix终端下来的邮件会整体打包成一个大文本文件,在电脑上无法阅读。这时候同宿舍的刘莅(他是我在大学最好的朋友)主动请缨,用微软的Access写了个软件,先把邮件拆分成一封封,然后把邮件标题、发件人摘出来存进数据库。之后同宿舍的王惠文也加入了,我们一起完善程序,可以输入发件人的职业(医生、认识医生的热心的中国留学生、打酱油的等等)、统计一个发件人发回的邮件数量,这样设立一个权重打分机制决定我们要特别优先给谁回信;同时把比较多提到的关键词铊中毒、格林—巴利综合征、莱姆病等作索引,看分别有多少人提到,关于任何一种病从朱令的家长那里听到说法就会回给提过这些病以及被标注为医生并比较热心交流的人回信。然后宿舍里英语最好的吴向军也加入进来帮着一起浏览邮件。事实上,到朱令确诊前的这十来天我主要是在外面跑,而他们则一直经常通宵看邮件修改程序。有这样的同学和陈耀松这样的老师,是我一直为北大而骄傲的原因。之后我如一般中国人一样,开始找关系。我被母亲的带着找到了卫生部退休的老副部长,一位和蔼的老人。她听完我的诉说后,马上给协和的副院长打了电话,大意说这个女孩的病好像协和也很重视,现在有群年轻人用了新科技手段跟国外的专家有联系,打了一些资料供医生参考,绝对没有干扰治疗的意思。之后,老人让我直接去找那位副院长,我还记得她告诉我副院长是一位非常好的医生,当年有个工人掉进粪坑窒息,现场急救设备不够,现在的副院长当时的年轻医生自己用嘴把粪吸出来救活了工人。大概也就在13、4号,我们有了一定的邮件积累,上面猜测了各种可能也提了一些检查建议(说实在的,我们几乎看不懂)。我给朱令的父亲打了电话,其他情节记得不是很清楚,就是记得我怯生生地提到铊中毒这个可能时,他轻轻的笑了,说这个可能协和早考虑了,已经排除了。应该在15、6日,我们将朱令父亲那里听来的答复和找到的医院的一些诊断说明翻译成半通不通的英文发了出去。然后我打印了一些明显是医生写的邮件,带到了协和找到了那位副院长。他很耐心(虽然事后想起来,他应该是不耐烦的在接待一位找了关系试图瞎给建议的病人亲友)的接待了我,然后给ICU的主任打了电话让他接一下材料(后来的事实证明没有找神经内科的主任而找了ICU的主任是个巨大的错误)。那天应该是18号,我拿着材料在ICU病房外面等着主任,朱令的舅舅进去问他是否能接受一下材料,他答复太忙等会。我一直站在门口耐心的等,估计这位主任是完全不想收到材料,他一直在病房跟人谈话,在我因为腿酸刚走到远处的长椅休息,他就一个健步冲进厕所,然后又迅速冲出继续在病房跟人谈话。我等到了中午,朱令的亲戚再进去说了一次,结果比较明确就是说资料对他们没用不要,我充满挫折感地走出了协和的大门,我还记得那天在院子里我看着阴沉沉的天空,不知怎么愤青的情节发作默默地说了句“我能打败你”这时在美国那边和我们联系的人,经过一周的沟通已经开始出现比较积极的群体。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在美国学习远距医疗的中国留学生李新,还有一位曾经在美国驻华使馆当过医官的John Aldis。他们联络了一些美国比较权威的医生来看这个案子(我就记得有一位科罗拉多州的医生,好像是个医院的副院长,似乎在毒物研究方面是世界级的权威,协和的医生后来听到都非常尊重)。但这里出现了一个不幸的情况,由于我们发出邮件说明协和已经排除铊中毒和重金属中毒,这些医生又属于对协和比较熟悉的,于是相信了协和的判断,注意力主要在研究其他可能。好在我因为英语不好,留下了我妈妈的办公电话(她当时在做外事工作)。有一位纽约的医生打电话给她,唠唠叨叨地说就是铊中毒,我妈妈问我,我告诉她已经排除了(包括排除了重金属中毒)。感谢那位医生孜孜不倦和也许有些歧视中国人的精神,他过两天又打来电话,我母亲据此告诉他,他在电话里暴跳如雷,扬言根据他对协和的了解协和根本不可能有全套检测重金属中毒的设备,质问是怎么排除的,然后又说了一大堆没有仪器如何可以从指甲等等一系列表征加强铊中毒怀疑的观察方式。这时大概是20号的样子,我被转达了这个电话后只能再次给朱令的父亲打电话,询问协和到底是依据什么排除的铊中毒,强调那位纽约客的质疑。过了一天,朱令的父亲告诉我说协和没有化验,因为没有设备,排除是因为症状不像。这个消息被我们发出去后,邮件通信一片混乱,美国那边陷入了喧哗之中。有人提出各种土办法帮助确定诊断,John Aldis和其他一些医生则在帮忙想办法要去香港化验。Aldis好像直接打电话给他的老朋友,协和ICU的主任要朱令的血样尿样等,说明已经找到机构愿意出资可以空运到香港检验,遭到了拒绝(理由是医院规定不得把病人样本拿出去)。朱令的父母这时也开始在本地找办法,但同时听说协和拒绝提供给家属任何朱令可供化验的样本。终于在25、6号找到了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的陈震阳教授得知他哪里可以做。还是在协和一位冒着风险打破规矩的年轻医生的帮助下,朱令的父母取得了朱令的血样、尿样和头发样本送了进去。28号中午,我正送女朋友去机场参加她的工作实习,呼机响了,打电话过去是朱令的父亲,一个低沉悲哀的声音“确诊了,是铊中毒,超标几百倍”。等到我傍晚回到宿舍再通电话,得到的消息是协和对此没有经验,希望:1、 协助找到广谱抗毒药物“二巯基丙醇”,因为协和没有或者是只有几支2、 是否还有其他更好的治疗办法3、 预后不乐观,铊中毒对神经系统损害极大,国外是否有经验之后连着两天我们宿舍的同学基本上每天工作20小时,有的在检索以前邮件里有用的信息,有的负责和国外联系,我和吴向军跑到清华找朱令的同学求援希望翻译一下邮件找出有用的信息,那是五一前的一个下午,我们听说朱令所在的物化二班在上课我就先回来留下吴向军在那里等。晚上他回到宿舍怒气冲冲地说:这是什么变态班啊。原来他等到两名物化二班的女生,说明来意后这两位同学居然说“我们明天都订好了五一出去旅游,实在没时间翻译”,然后他又找其他同学被领到了那位后来替嫌疑人辩护非常积极的物化二班的团支书那里,当时他带着吴向军找了辅导员,态度倒不错,然后吴反复叮嘱说尽快翻译一定交给我们处理,综合意见后交给协和,他们满口答应。(后来我们再也没见到这些邮件,据这位支书多年后宣称他们直接转给协和了,但朱令的家属从未从协和听说过此事)美国那边的答复很快就回来了,二巯基丙醇不是对症的药物,应该用普鲁士蓝(对,就是那种染土布的燃料),这时协和的态度很友好,有位年轻的医生直接和我联系,问了一些具体问题如普鲁士蓝的浓度多少合适、是否可以加甘糖醇等(不知道这些名词我是否记错了),我在询问他英语沟通没问题后,直接把电话给了美国的医生,好像告知了越纯越好,也可以加甘糖醇用于减缓什么病人的不良反应。之后在李新的帮助下,把朱令的一些脑部及神经系统的X光(或者CT)穿上了加州大学的服务器,协和的医生和美国的医生通过电话会议共同讨论了朱令的康复治疗。那是一个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Internet远距医疗部分变成了现实,但是我们中的任何人好像都没想到靠Internet可以发大财。后来的一封邮件里,那位科罗拉多州的著名医生写到“我太相信我协和的朋友了,我不敢想象他们怎么会未经化验就排除了重金属中毒,我有罪”之后我们才听到,协和神经内科的主任曾经怀疑过,但一方面因为朱令是被人在94年12月和95年3月两次投毒,出现两次症状高峰,想不到这点的会认为不符合一般中毒症状。另一方面清华写来书面证明说明清华没有铊盐,加上医院没有设备就排除了这一可能性。此时协和的医生提醒朱令的父母,这多半是投毒,赶快报警。当时由于忙着救孩子,她的父母就给学校保卫科打了个电话,希望联系警方封锁宿舍保护现场,保卫科干出了最离奇的事情,不仅没报警,反而给朱令宿舍的同学打电话说现在确诊是铊中毒请你们把朱令的东西保管好。朱令是两次中毒,而清华的铊盐只在研究生班的一个课题组有过使用(不知道当时清华的证明是没调查清楚还是怎么回事),而本科生中只有朱令的一位同宿舍女生在这个课题组实习(本科生的这种实习就是制备实验药品,之后洗器具)。尤其是朱令第二次中毒前由于身体虚弱基本职能在宿舍和教室两点一线活动,吃饭和喝水都靠宿舍同学打来。嫌疑在哪很明显了,但由于保卫科的这个举动一切证据都被破坏得干干净净。就在这五一期间,朱令宿舍的同学声称发生了失窃案,丢的居然主要是朱令所有的洗漱用品。后来警方在五月七日立案,再去搜查拉出嫌疑人的箱子,从边上滚出了朱令的水杯。(这点后来在05年天涯争论的时候嫌疑人的同学金亚的邮件承认了此事)。详细的案情我就不想谈了,无论是维基百科还是网上的八卦都够多了。我也不指望凶手可能忏悔。。。当时我对清华和协和都是怒不可遏(当然到现在我也不准备改变对清华的看法)。随着后来自己开公司,赚钱,才知道犯错误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逐渐的我对医生的抱怨减少了,心里总在想我在工作中犯过的马马虎虎的错误比这些医生多多了,好在顶多是给客户造成金钱上的损失,事后大多道歉吃个饭混过去了,如果我要像医生一样面对人命关天的事情我受得了吗?我想我受不了,渐渐的暗地里有些倾佩所有敢于做医生而曾经被我们开玩笑叫白衣禽兽的人。这半年在新浪微博,我关注了一些协和的医生,他们很让我敬重,他们文字里表现出来的对专业知识的追求和对病人的关心绝对是发自内心的。我不知道如果我当了十多年医生见惯了生老病死受够了病人家属的闹事,还能不能像他们一样。但是问题出在哪呢?我想我们的国家未来总会迈向民主与法制,但是我们每个人更应该认识到西方的体系之所以有效的运行,是因为无论何处它都在一个规则的管理下,这个规则在医院可能就是决定了不经化验不管你觉得多不可思议也不能排除一个疾病的可能。当我们都习惯了这些规则,我们的国家可能才真正迈向了现代国家的行列。所以,我看到最近媒体嘲讽医院给95岁老人动手术前要化验梅毒,很不以为然。这是大手术之前的常规检查,95岁的老人并非没有可能年轻时通过性途径或者输血有感染情况,你们嘲笑了这些看似死板的规则,其实正是阻碍了你们呼唤的民主与法制在中国的落地啊。朱令的案例是个很特别的案例,铊中毒虽然很罕见(可能中国一年也就几例),但是症状太明显由于社会影响知道的人也不少(例如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白马酒店就描述过)。协和犯的错误虽然有情可原,说穿了也太简单。加上我们宿舍的同学的努力(我一直认为他们是真正的英雄),能够让我们这些外行很快的协助上美国的内行,找出了病因,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然而朱令从95年3月再次中毒,到3月26日昏迷,到4月28日确诊,宝贵的时间已经流逝。铊盐已经对她的神经造成不可恢复的损伤,过了半年她虽然苏醒,但是智力最好只有七八岁的小孩的水准,几近失明。够了,我已经不敢再面对这些了,现实不是童话,往往没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我也就写到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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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13-5-8 07:34:40 | 只看该作者
不想再发了,网上太多太多了,随便都可以搜索到最详尽的相关信息,可见民众是非常了不起的:一、沉寂了这么多年的案子依然被重新提起,又再次轰动全国,甚至弄到了美国;二、民间善的力量是强大的,人们普遍表达了对朱令的同情,对投毒者的憎恨和唾弃;三、人们对正义、对公平的渴求太强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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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13-5-8 08:27:24 | 只看该作者
朱令案时我还没有生病,是一个健康的人,但这么多年过去了,朱令这个名字还是非常熟悉,可见这起案件的震撼,真的很凄惨!那样一个人才,却一下子比行尸走肉不如,真是万恶!但我相信,即使至今未确定罪人,那个罪人也不可能活得正常,她一定活在恶梦中,该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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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13-5-8 09:15:54 | 只看该作者
最近网上又说广西一个13岁的六年级女孩,因为嫉恨同窗比她漂亮,将其杀害并肢解。真是令人发指啊。到底什么样的人会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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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13-5-8 13:36:47 | 只看该作者
针对清华大学朱令中毒疑案的一点意见 2013-05-07 12:41:55   
   




近来清华大学朱令被投毒一案似乎又被推向了风头浪尖,并有人将其与清末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相比较。在我看来,两案虽然有多处特征相似,但也有明显的不同。杨乃武和小白菜在当时为清廷刑部认定并刑讯逼供的“唯一对象”,只因他们有做案动机,有做案条件,但做案证据是伪造和可以证伪的,后来也的确被新的人证物证推翻,成为史上一大冤案和臭案,为后人所不齿,官方最终落得千古骂名。




朱令一案,尽管不少人认为嫌疑人已锁定,但实为无头案。试想,作为鼠药成分之一的重金属铊,既可以作为化学单质单独使用,亦可以毒药形式用于投毒。后来北京的职业病医学实验室检测出的受害者血液中高浓度重金属,并不能说明该物质是以何种方式被凶手使用。清华化学系那时对实验室教学所用的铊管理既不严格,社会上更有大量的渠道可以轻而易举获得这种含铊盐的药物,对于一个仅有机会接触实验室铊源的同宿舍女生,何以断定其嫌疑人的身份?合法途径是从实验室名正言顺的获得,非法途径是从清华之外的社会廉价买到,为何非要将嫌犯锁定在某一个人身上?难道真正的投毒者就不能利用物化2班当时的实验条件,把线索暗中引向同室的孙维?种种推断现在似乎都指向一个人,但这既不是严谨辩证而高度负责的刑侦思路,也距离真凶的原始谜底和作案动机想去甚远。




前几天万维网上曾有一个叫做Nile的对朱令一案做了较为合情合理的深层分析,我认为有道理。吴今当时在89年河北一处悬崖意外坠落,这一事件本身就十分蹊跷和可疑,但警方后来却以无法侦破为由将其定案为意外事故。现在将该案的多处疑点重新翻出,大家不妨回头彻底阅读一下该文的细节,是否值得进一步向深层推敲。试问,有谁会跟一个素昧平生的北大女生有意过不去,偏偏要在前队已经落下吴今200多米的时候将其推下高崖施以谋害?如果不是谋害,死者又是如何自行坠落?既然是自行坠落,为何缺乏典型的特征?




朱令第一次中毒症状出现在1994年11月,距离姐姐遇害5年之后,这期间又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理由使得真正的凶手对朱家穷追不舍,一定置之死地而后快?既然想以投毒的手段置朱令于死地,为什么非要在宿舍内部做手脚?难道以为北京警方无力获得朱令的杯子仍然存在在同室内部的证据?一个体力、耐力、活动能量都有限并且主要任务是完成国家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繁重任务的女生,何以能有这么矢志不渝的坚强和恒心,一定要发誓并将同室学友一次又一次推向死亡和残疾的深渊?




所有这些,一个有头脑,负责任的心智健全的中国人,都应该认证想一想,而非盲目跟风,甚至头脑一热,去了所谓的美国白宫官网并在一两秒钟之内敲下键盘,最终却做出了一个令亲者痛仇者快,让案情单一化简单化大众化的结果早日以互联网的途径给世人一个所谓的交代!美国政府是否会着手此案尚未可知,但这一发生在中国北京的、已经过去19年的历史疑案,能否凭借某一个所谓的当事人和嫌疑人被回国接受重审而大白天下,我们实在不清楚。




对不起,写多了,原本只想回应一下博主(落基山人)的帖子,没想到洋洋洒洒谈了不少问题出来;但是也算借此机会,抛砖引玉,希望海外的华人冷静,负责,实事求是,这样我们才能让逝者安息,残者慰藉,生者深思,推动水落石出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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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13-5-8 21:58:19 | 只看该作者
马未都微博《旧案》
大多数旧案都会在人们记忆中渐渐淡去,淹没在历史的风尘之中。朱令案旧事重提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关键是朱令今天还活着,但她不能开口说话,不能判断自己的生活状态,不能展现她曾有的技能与风姿,而罪犯至今逍遥法外。

还大,成为今天中国极为特殊的社会现象。许多案发时还是孩子或者刚出生的人都义愤填膺地紧紧咬住此案,期望重查,是我们社会尚存的可贵的正义感。可我们今天还没有看到任何官方态度,即便此案不能或无法重查,官方也应该把当年办案的要点、程序公诸于世,这才能对朱令,对天下人有一个交代。 2013.5.7
    世间的残酷就在于此,人之恶总要超越人之善。善恶之间,善要修炼,而恶则是本能。尽管人在成长中的环境很重要,“蓬生麻中,不扶自直”,但仍有人按捺不住心中那个无处不在永远冒头的魔鬼,随时可能任其实施罪行,让世间倾斜。

    朱令的投毒者显然灵魂大幅度倾斜,没能按住灵魂中的魔鬼,任其纵恶。十九年来,投毒者一直藏在暗处,忐忑不安地看着这个社会的态度,纵恶时的狞笑已变成长久的煎熬,令其不敢面对这个永远讨伐恶者的世界,尤其网络,让所有对此案愤怒者都有机会宣泄,表达个人对这个社会理解。

    我想,除投毒者最清楚此案外,还应该有当年介入者能够全部或部分知道案情,只是慑于某种权力或碍于某种情况无法将实情和盘托出。朱令母亲说,没有人跟她说过此案结了。十九年来,老父老母为女儿所做的一切就是默默地为她减轻痛苦,以其抵御这肮脏的社会。朱令母亲说,待我们走时就带女儿一起走了。这语言的表达已不能用心酸描述,它象一把手术刀,一刀剌开了这个社会千疮百孔而且溃烂的皮肤。

    陈年旧案比新案影响力还大,成为今天中国极为特殊的社会现象。许多案发时还是孩子或者刚出生的人都义愤填膺地紧紧咬住此案,期望重查,是我们社会尚存的可贵的正义感。可我们今天还没有看到任何官方态度,即便此案不能或无法重查,官方也应该把当年办案的要点、程序公诸于世,这才能对朱令,对天下人有一个交代。

                                                                 2013.5.7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54769e0102e8sv.html) - 第九百六十六篇路旧案_马未都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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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13-5-8 22:05:03 | 只看该作者
北京警方5月8日通过官方微博回应舆论对“朱令铊盐中毒案”的关注,称接报案时距案发已近半年,犯罪痕迹证物灭失,最终无法破案。回应称,办案过程未受任何干扰,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理性客观看待,尊重侦查工作规律,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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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3-5-8 22:21:10 | 只看该作者
警方对朱令案的声明难信服!2013-05-08 06:25:43阅读(973) 评论(5)
在舆论的沸腾声中,北京警方终于对朱令案有了回应。

平安北京在8日下午发布长微博,表示对于“这起案件未能侦破,我们至今深感遗憾”,并对朱令令的个人不幸遭遇“深表理解和同情”。

该微博称,1995年4月28日,清华大学本科生朱令令被确认为铊盐中毒。5月5日,清华大学保卫部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该局“认定有投毒犯罪事实发生”,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但由于“时间已近半年,相关场所没有监控设施,犯罪痕迹物证已经灭失”,北京警方未能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

北京市公安局表示,工作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有一些案件受侦办条件限制,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最终无法侦破。”北京警方希望公众能理性看待,尊重侦查工作规律。

北京市公安局这表示可以信服吗?按理说,这案子隔了这么多年一直未破并不稀奇,稀奇的是,为何警方对舆论最关注的事实不予以解答?区区百余字的声明,很难平息网友的疑惑。更不要提,这个平安北京的官博,将不利于自己的回复全部清除。这种行为简直就是自证有罪。

希望北京警方不要再敷衍大众了,起码不要再删除异见了!

【多维新闻】本文网址:http://blog.dwnews.com/post-318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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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13-5-10 11:17:00 | 只看该作者
说到"辛普森杀妻案",所有的人都知道,1994年,家喻户晓的前美国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的妻子倒在血泊中,种种证据似乎都表明,辛普森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对辛普森在洛杉矶高速公路上的惊险追捕场面美国还进行了实况转播。当时有1.5亿人停下了手头的工作注视着追捕的情况。

辛普森案之所以轰动世界,第一因为辛普森本人就是名人,是美国超级橄榄球巨星;轰动世界的第二个原因就是几乎全美都认为一定是辛普森杀掉了前妻,但是法官没有判决其有罪。

辛普森被判无罪,民众虽然心有不甘,但美国法院因为长久的司法公信力积淀,而享有很高的权威。心理上虽然无法接受,但在法理正义上,民众不得不将嫌犯逃脱制裁看作维护程序正义的必要代价而服从司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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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13-5-10 11:19:09 | 只看该作者
从始至终,孙维和她的家人都不愿意和朱令的父母进行联络交流,这是为什么?沟通就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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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13-5-10 11:20:31 | 只看该作者
从始至终,孙维和她的家人都拒绝和朱令的父母进行联络交流,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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