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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后,我能否要求赔偿?
您当然有权要求赔偿。您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您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您的所有权利同其他人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对于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多部法律中都有相应的规定进行调整。
《宪法》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刑法》规定了虐待罪、遗弃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和裁定。新《婚姻法》还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来源:<<法律,让妇女远离一切形式的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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