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美惠子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人为什么虐待妻子?

[复制链接]
31#
 楼主| 发表于 05-2-12 11:46:46 | 只看该作者
丈夫经常打我和孩子,能告他虐待罪吗?
    
      虐待罪是指采取打骂、捆绑、冻饿、有病不给医治、强迫超体力劳作、限制自由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上折磨或精神上摧残,情节恶劣的行为。虐待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违反了国家法律,实施了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才处理。
      打人是侵犯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但是否经常打人就构成虐待罪还要根据情节轻重加以区别。构成虐待罪的行为必须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就是说,虐待行为是经常性的、一贯性的,或者虐待动机特别卑劣的,才认为是犯罪。而情节显著轻微,后果不严重的,一般不能构成虐待罪,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也可以请求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会、妇联或维权机构进行调解。
   

   
来源:<<法律,让妇女远离一切形式的暴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我为婚姻苦 该用户已被删除
32#
发表于 05-2-20 21:17:4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24 23:31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