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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抗抑郁药?转自E民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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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5-2-2 07:5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作者: 翼   时间:2001-12-30 16:29:11 侃客 积分:130


  当前制药的厂家、代销商们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对自己的药品进行宣传。因此,有不少的病人及其家属向医生提出要求服用某种药品,有的还带着这类药品的介绍……。

  但是药品不同于食品及日用品,不能只看美观、名牌、价格……,而主要看,针对某位病人的个体来讲,是否对他的病、他的症状有疗效,副作用怎样等来选择的,选择抗抑郁药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诊断:首先要判定是不是得了抑郁症,要详细了解病因、抑郁的症状有什么,性质是什么,属于什么疾病分类,如有内源性抑郁,心因性抑郁,神经症性抑郁的不同。

  (2)要详细了解此次发病的经过,病人的身体情况,有其他身体疾病的话,目前正在服用什么药物,有无药物过敏史等等。

  (3)要详细了解过去有没有得过抑郁症?如有的话,要了解过去用药的情况,用过什么药物,疗效如何,有什么副作用,多长时间病情好转的,犯过几次,每次维持治疗的情况……。

  有没有过躁狂发作的症状?如有过,也要了解治疗的经过等等。

  (4)要了解病人有无阳性家族史,即直系亲属及血缘关系较近的旁系亲属中有无抑郁症、躁狂症、循环性性格的人,如有的话,也应尽可能的了解治疗经过及疗效。

  (5)要仔细检查有无自杀观念,询问有无自杀行为,应用过什么方法及打算用什么方法自杀。

  (6)要仔细检查除抑郁症状之外,有无焦虑不安,有无躯体化症状,如食欲下降、消瘦、胃部不适、腹泻或便秘、乏力、失眠或睡眠过多,有无月经期紊乱、性功能下降等症状,还要详细检查是否合并有精神病性症状,如多疑、妄想观念、自责自罪等等。

  (7)要仔细了解病人对服药的态度。是否合作,按医嘱服药,有的病人无治疗信心,有的病人只求一死,有的病人对医生的诊治持怀疑态度……各种原因都有可能促成不按医嘱服药,那么,家属的态度就是至关重要的。家属能否关心、照料病人的各个(防止发生自杀等意外)、能否坚持监督病人按时、按量服药……。

  总之,在选择用药方面,应该是医生综合以上各种情况之后,加以分析,判断,决定选用什么药物最合适。

  例如,诊断明确之后,如果病人自杀观念强烈,过去有过自杀未遂的既往史,为了安全.应该住院治疗.既能很保障生命安全,又能坚持用药。如果病人身体疾病较多.年老、家属又无人在旁照顾的话,最好也是住院为好.一方面可以对身体疾病.药物的副作用等加以密切观察,又可以进行生活护理.对病人的疾病治疗近恢复有利。

  至于药物的选择原则,过去曾经有过抑郁症发作者,过去治疗时好转很快的药物,此次成该首选:过去应用时.副作用技大的药物,此次应该排除不选用:如有失眠症状时.应考虑选择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药,如多虑平,阿米替林、麦普替林或米安舍林等:如有食欲不振、消瘦等应考虑选用舒必利;如有焦虑者.可加用抗焦虑药;如有心血管病者,可选用多虑平、米安舍林等:如有精神病性症状者.应选用舒必利、甲硫达嗪、泰尔登等药……。

  总之,要针对适应症、靶症状,以往的用药疗效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加以选择。对于难治性抑郁症、反复发作的抑郁症.也常常采用合并用药的方法进行治疗。

  医生们根据自己的用药经验,采用各种不同的药物选择是否各不相同的,许多病人或家属有时会在各个医生之间加以比较,这虽然是常见的,也是合乎常情的,但是,希望病人及其家属,不要反复调换医生,来回换药,使之药物还未达到疗效之前,就改换了,结果造得其反,达不到预期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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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5-2-2 08:58:39 | 只看该作者
抗郁剂治疗的有效性原则

所谓有效性是指抗郁剂治疗必须在安全范围内,使用最佳剂量,保证用药的足量、及时、针对性的选择药物,并且需要足够长的治疗期限和有规则的治疗和坚持用药。


我们长期大量的临床工作中发现,不能遵循上述原则而导致治疗失败的是抗郁剂治疗一个常见问题。不少病人在心理咨询门诊或精神科门诊中转来转去,疾病久久难愈,错误的或武断地认为抗郁无效,或者认为自己的抑郁症看不好。追溯其原因,常常是服了一种或几种抗郁剂,出现某种不良反应,多睡、镇静过重,自行中断药物,误以为抗郁剂无效。更常见的医嘱要求服某种剂量,患者自行减少药物剂量,或初步治疗出现疗效,病情有所好转,自动减药,亦是治疗失败的常见原因。必须指出,抗郁剂血浓度不足,剂量偏小,谈不上治疗的有效性。尽管形式在服药,实际上是无效的。抗郁剂缺乏针对性亦是治疗失败的原因,并不是说凡抗郁都有效,这里还存在个体差异和药物的相互作用问题。必须遵循专业医生的医嘱,亦要尊重病人的治疗中自我感受,相互配合,互相协作,安全用药,科学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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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5-2-2 08:59:03 | 只看该作者
抗郁剂治疗的足量原则

所谓足量原则,就是要求患者排除种种思想顾虑,耐受药物一定的不良反应,遵照医嘱,服用有效的剂量。临床实践表明,抗郁剂剂量太小,用量不足,或者服药时时断时续,或是达到疗效自行减药、停药,或不懂得初期用药必须逐渐增量,用到足够的治疗有效量等,都是导致药物不足量,达不到有效性的重要原因。由于第一代和第二代抗郁剂常出现口干、便秘、嗜睡等不良反应,病人无法耐受,亦是达不到足量原则的常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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