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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附上我在网上查到的信息: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现将有关精神疾病用药与怀孕及胎儿的关系,列述如下:
1)所有抗精神病药:
除氯氮平为孕B外,均为孕C;
2)抗抑郁药:
去甲替林、帕罗西汀为孕D,(注:澳大利亚标准,把帕罗西汀列为孕C)
氯米帕明、多虑平、西酞普兰、氟伏沙明、曲唑酮、米安舍林、米氮平,氟西汀、舍曲林均为孕C;
3)抗焦虑(安眠)药:
苯二氮卓类(安定一类)如阿普唑仑、艾司唑仑、氯硝西泮、劳拉西泮等,都是孕D,
唑吡坦(思诺思)为孕B;
4)心境稳定剂:
碳酸锂、卡马西平、丙戊酸钠,为孕D,
拉莫三嗪,为孕C;
5)治疗痴呆药:
安理申、艾斯能,都是孕C。
根据国内外专家意见,在罹患精神疾病时如果怀孕的话,可以按照以下执行:
1)怀孕时,完全可以用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除去甲替林、帕罗西汀外),一般说,没有致畸的问题。
2)一般的安定类抗焦虑(安眠)药都有致畸可能,可以选用唑吡坦(思诺思)。
3)碳酸锂、卡马西平、丙戊酸钠有致畸可能,或可改用拉莫三嗪。
▼颜文伟教授认为:躁狂抑郁症 只有女性患者在怀孕期可以停药,不会复发;但是产后必须立刻服药。
▲特别提醒 :所有药物使用,均需咨询精神科专家,因为药物分类均需精神科专家指导。 如果服药,建议多做产前检查,如多维超声检查、羊水检查,看胎儿有无肢体畸形、心脏畸形、脊柱裂等等,以防止意外,切记!!。
▲特别提醒:哺乳期服药,乳汁中含有药物成分,不要哺乳,以免影响婴幼儿发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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