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51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身和心的秘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1-12-22 10:2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身体的形成本来就是一个苦报,而心本来是清净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看出清楚所有的感受的变化和形成过程,我们的本能并不是全部由心自然生,也不是从身体上生(从他生),借助对苦的认识和了解,我们通过心的感受才有分别,这个分别基础在于身体的变化。因为苦所以我们会想到如何才能获得快乐,我们带着身体一辈子都在寻找安心,我们的身体本来就是不让人安心的,这个就是身和心的秘密。


我们知道了苦报,但是我们该如何了解和化解这一切呢?我们有了身体之后,我们就不得不带着它走完生命的全程,这个我们很无奈,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身体来了解人类的所有感受,如果没有身体的变化,我们的心就一直保持清净的,无所获得也无所索取,在认识到了这一点之后,我们再去了解别人的情感形成,这个是觉他,当我们自身的无明被打散的时候,我们原本的智慧才能显现,这个显现的过程成为自觉。
我们为什么会有身体?有了身体之后,我们就可以利用他和外界接触,最后达到让别人认识你的目的,如果没有身体,一般人是看不见你的,所以你要让别人认识你,你必须要有一个身体这个相存在,我们的心时刻感受着外界的变化无常,由于对快乐的向往,(这是苦的对立面自然形成的一种结果),于是不断追求着幸福,生活总在迷茫和清晰中不断交替着向前走,我们走走停停。停下来看两边的风景,有时候我们会感觉到心很疲惫,我们喜欢坐着车或者步行去旅游,这也是对于自由的向往。我们的心被束缚在身体里(权且这么解释,这样一般人好理解一些),这个心通过六根不断观察外界,于是心中的镜像越来越多,我们的烦恼也越来越多,这个烦恼自身对未来一种探索所留下的痕迹,这种痕迹就是我们说的烦恼,这也是我们不得不为生活劳碌奔波的原因。
很多时候,当我们遇到自己迈不过的坎的时候,我们就会产生痛苦的心情,这个心情会被心纪录在案,转成对今后的行事准则,心情表达是根据自身需要来满足的,当我们心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往往需要很长时间的恢复,这是因为在苦报身体里原本就缺少爱,比如我们喜欢听爱情歌曲,每当我们听到感人的爱情歌曲的时候,我们内心就不自觉的产生共鸣,这就是我们缺少爱的原因,当我们的心充满爱的时候,我们就不在需要精神安慰了。
我们生活在充满爱恨情仇的世界里,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原本是一个大的苦报所形成的,正因为苦报越大,所以互相掠夺就越激烈,斗争也越激烈,但是我们依然乐不思蜀,依然过着对抗的生活,所以烦恼会变得越来越大,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进步,精神越越来越迷茫,当我们探索的多了,哲学家们就会抛出一生所学的全部的浓缩,“存在的就是对的”,这就是他们在物质世界疯狂研究所留下的结论,但是他们不知道我们是否存在着一颗观察的心和感受的心,这个颗对世界起着什么作用,这样一来,唯物和唯心到最后谁也争不过谁,其实他们本事一体两面性,根本不分彼此。在观察一个矛盾的时候,我们不但要看到正的一面,也要看到反的一面,所谓正和反也只是特定情况下的特殊的说法,他们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当随着矛盾的转移正和反有可能变化,但是他们本身是和谐共存的,单独的存在是不会有正反之称的,只有不站在事物任何一面,才能看清楚事情的全局,从而达到统一的局面。
  心能感受和做出对身体变化的好坏反映,当我们自身受到伤害的时候,我们才会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通过各种方式来阻挡外界对自己的伤害,这种伤害分为有形和无形两种,这种伤害就是对苦的探索所留下的痕迹,说是伤害其实是苦报作用在身和心上的反映,我们无法回避这种客观规律,所以我们内心才会寻求解脱,通过修行达到内心的原本的清净,通过感受心对外界感觉的交替变化,我们要将功夫花在心上,而不是肉体上,因为我们无法相信人的肉体可以永恒不变的,但是通过心是可以让我们寻求一种适合自己的解脱,心是感受的场所,相当于一面镜子一样,外界只是一种成像,而表达出喜怒哀乐的不是心直接的表达,而是从对身体的自我感受上来说的,有了感受,才有了分别,下意识的反映才能形成。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11-12-30 15:48:34 | 只看该作者
内观很好,但是感觉自己快坚持不下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2-24 01:23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