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何君十 于 11-9-21 09:48 编辑
笨妈何君,网名笨妈,真名何君。女。68岁。发电厂退休工人。关于被多收大约9000元医疗费的事情,有话要说。笨妈于2011年4月初到位于昆明市人民西路122号的云南省精神卫生中心心理专科医院就诊。主诉老伴过世一年多来情绪低落、紧张、焦虑、恐惧,并伴有疲倦乏力,看门诊,效果不理想。医生说,看门诊一年多,能够治疗好转,早就好转了,考虑下住院吧;住院多久不一定,少的个把月,多的3个月。笨妈同意住院。于是,4月13日办理了住院手续,入院后的治疗很简单。除了口服药物外,第一个疗程共13天,静脉点滴丹参,间隔10天后,开始第二个疗程,静脉点滴胞二磷胆碱共12天。然后就只有口服药物,此外没有任何别的治疗了。医生同意取口服药后回家,要求家属写假条同时签署名目繁多的免责书,(其中最后两次取药医生例外地不要求写假条。)共72天。住院总共97天。笨妈2011年7月19日出院时结算费用完毕,回家后仔细浏览帐单表九,发现费用总额14859.14元,与实际费用不符合,多收费部分高达9000元左右。举例如下: 1、全自费693.20元(其中包括物理治疗与康复420元); 2、先自费311.72元; 3、临床各系统诊疗8063.50元。总计9068.42元。另外还有: 4、检验720元。属于有疑问的收费项目,不包括在内。多收费部分理由何在,举例如下(见分类清单): 1、全自费部分的工娱治疗项数量97次,单价2元,共计194元。肢体功能测定项数量28次,单价15元,共计420元,两项合计614元。实际上我一次也没有治疗过,一来医生说没有事了可以回家了,根本没有说过让我接受治疗,有25天我打完点滴就回家了。二来不打点滴的日子,医生说没有事了可以回家服用药物,有72天没来医院。根本不可能接受治疗。 2、同样道理,分类清单上列出的以下项目:精神科A类量表测查90次,单价15元,共计1350元、精神科B类量表测查48次,单价22元,共计1056.00元、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14次,单价30元,共计420元、脑功能检查42次,单价30次,共计1260.00元、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监测97次,单价7.5元共计727.50元、暗示治疗42次,单价15元共计630元、松弛治疗42次,单价15元共计630元、心理治疗(个体)42次,单价22元,共计924元、心理治疗(群体)28次,单价7.50元,共计210.00元、行为矫正治疗69次,单价7.50元,共计517.50元。综上所述,再试举例,以治疗、检查最密集的一天为例,这一天需要进行20余项治疗,就是不吃饭不睡觉,医生病人连轴转也来不及啊。何况一个医生不是只管一个病人,试想,一个医院有多少医生,能够分管多少病人?而医院收治的病人是多少,以笨妈为例,个个都这样治疗,这些医生管得过来吗?所以,医院有名无实多收费是突出的,显而易见的。希望有关部门实事求是调查处理。谢谢! 另,多收费部分公家承担的是大头,约7500余元,难道不该认真审核一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