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642|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家庭关系:婆婆、丈夫、我的矛盾

[复制链接]
婆家很复杂 该用户已被删除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0-11-26 10:3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10-11-26 11:06:23 | 只看该作者
何必呢,楼主不要那么想不开,咱还年轻,不能因为他们而毁了咱自己的人生,假如真的感觉无法和他们呆在一起,那就再寻一份感情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10-11-26 11:13:51 | 只看该作者
好好活着  记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10-11-26 11:18:17 | 只看该作者
1# 婆家很复杂
我没办法给你专业意见,但我很同情你的遭遇

感觉在过去5年,你的生活就绕着这家人转,你是否独立地为你自己考虑过?

你在国外的话,有读书工作吗?如果没有,我觉得你可以先读书,比如去college读certificate program,课程相对没有那么难,但是很实用,毕业后工作也好找

重点是要建立你自己的人际圈和事业,你不用做出很大的成就,只要有些简单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让你有个寄托就好

感觉你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你婆家人身上了。你做的没错,只是可惜家人不领情。不要太无私了,对自己好一点。

要先爱自己,别人才会爱你。你的人生不用向别人交代,自己对得起自己就好

既然你改变不了婆家人的想法,那么你就改变你的想法:那就是不要再去尝试改变他们的想法(这句话说的有点复杂,希望你明白)

我很佩服你可以自杀的勇气,可惜你没有把这份难能的勇气用在正确的地方。勇气是用来尝试更多的新鲜事物的

顺便说一句,我不是说风凉话,我也有过强烈的自杀想法,困扰了我几个月,最后我还是下不了手,因为,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10-11-26 11:31:3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的内心都敏感而脆弱,爱人而不爱己。
夫妻关系是家庭中最最重要的一环,要一起过一辈子相知相守的是配偶。
错都是别人的,从来都是别人错。
错都是自己的,从来都是我的错。
没有对错,立场不同。
楼主请继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10-11-26 13:22:08 | 只看该作者
只是因为对自己不好的婆婆,要抛下对自己好的妈妈,让妈妈痛苦,难过,是不应该的。楼主钻牛角尖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婆家很复杂 该用户已被删除
7#
 楼主| 发表于 10-11-27 06:00:2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10-11-27 10:50:3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想开点,可是还是不够坚强、不够放得开。
  前段时间还好,在人多的地方、和朋友们一起、和同学们一起,或者看看电视、玩玩游戏就可以放松一下,能忘记的就忘记。但自从我公公说我心理有问题以后,我就开始 ...
婆家很复杂 发表于 10-11-27 06:00


你很在乎你公公,婆婆和老公对你的看法。你做的没有错,这些都是中国传统的标准。

你现在国外,多少都会接触到外国人的家庭观念。女性不是男性的附属品,离婚也不代表不幸福。我认识有未婚妈妈,离婚从2次到5次不等的,有种种在我们看来不幸的过去,现在照样谈恋爱结婚,日子过得很幸福。在他们看来,眼下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你的价值不用你的婆家人来证明,自信来源于你的内心。不要忽略身边朋友的作用,多认识些人,迟早你会遇到可以交心的人。

如果你在读书的话,学校都会有免费的counselor,你明天立即去book an appointment,用不着麻烦你先生,很方便。

我不是说中国的传统思想不好,只是当遇到不珍惜你的人时,不管你做得再好,都不会改变他对你的态度。与其把希望放在改变他人身上,不如改变你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10-11-27 14:09:46 | 只看该作者
遗书是你写的吗?好文采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9-24 15:18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