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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500强与世界500强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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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4-9-17 11:04: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日前在北京发布《中国企业发展报告(2002)》,该报告首次推出“中国企业500强”(2002)名单。从这次评出的“中国500强”整体分析可以看出,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企业已有了一定的竞争实力。但是也应当看到,中国大企业同美国财富杂志评出的世界500强(2002)的差距仍然非常明显。

    企业规模

    从资产角度分析,中国企业500强2001年的资产总额为314,392,480万美元,世界企业500强2001年资产总额为48,664,505.9百万美元。中国企业500强2001年的平均资产规模是628,785万美元,相当于世界企业500强平均资产规模的97,329百万美元的6.46%。

    从营业收入分析,中国企业500强2001年的营业收入总额为737,376百万美元,而2002年世界企业500强排第一位的美国沃尔玛公司,其营业收入为219,812百万美元,相当于我国企业500强营业收入总额的29.81%;中国企业500强的平均营业收入为1,221,094万元,相当于世界500强的平均营业收入的5.26%。

    从行业比较分析,在银行、石油等行业,我们一些企业的资产规模在行业中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在绝大多数行业中,国内企业500强的规模与世界企业500强的规模不可同日而语。这从2002年世界企业500强与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10个主要行业排首位企业的营业收入、资产额的对比中可以看得更加清楚。

    我国零售业排首位的华联集团公司的2001年营业收入为1,926,022万元人民币、资产额为543,701万元人民币,只相当于世界企业500强零售业排首位的沃尔玛公司营业收入的1.06%、资产额的0.79%;汽车业排首位的中国一汽集团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5,186,979万元、资产额为5,468,564万元,只相当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营业收入的3.53%、资产的2.04%;电子设备制造业排首位的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营业收人为6,424,782万元、资产为 3,849,710万元,只相当于德国西门子公司营业收入的10.03%、资产的5.67%;石油化工业排首位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营业收人为34,366,192万元、资产为56,128,954万元,只相当于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营业收入的21.66%、资产的 47.35%;电信业排首位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3,468,302万元、资产为32,740,136万元,只相当于日本电报电话公司营业收入的17.41%、资产的25.1%;贸易业排首位的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营业收人为13,379,254万元、资产为3,808,181万元,只相当于日本三菱商事营业收入的15.27%、资产的7.48%;银行业排首位的中国工商银行的营业收入为16,411,498万元、资产为433,898,523万元,只相当于美国花旗集团营业收入的17.69%、资产的49.84%;食品生产业排首位的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的营业收入为819,066万元、资产为1,300,025万元,只相当于瑞士雀巢公司营业收入的1.97%、资产的2.78%;钢铁业排首位的中国宝钢集团公司的营业收入为7,107,038万元、资产为16,258,539万元,只相当于德国蒂森克虏伯公司营业收入的25.4%、资产的62.23%。

    劳动生产率

    反映劳动生产率的两个重要指标是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利润额。2001年世界企业500强的人均营业收入为29.3万美元,折算成人民币为242.6万元,人均利润额为0.64万美元,折算成人民币为 5.3万元。而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的人均营业收入为31.41万元,人均利润额为1.57万元,相当于世界500强企业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利润额的12.95%和29.62%,二者的差距极为显著。另外,中国企业500强的人均资产为133.91万元,只有世界企业500强人均资产的1.57%。

    先从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一的国家电力公司来看,其营业收入和利润额分别为40,039,547万元和 812,581万元,而这两个数字是由1,319,000人所创造的,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利润额则很低,分别为30.35万元和0.61万元。而2002年世界企业500强排名第一的沃尔玛的营业收入为219,812百万美元,利润额为6,671百万美元,分别是国家电力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额的4倍和6倍,而沃尔玛公司的员工总数与国家电力公司相当,为 1,383,000人,人均营业收入为139.83万元和3.97万元,是国家电力公司人均营业收入和人均利润额的4.33倍和6.86倍。

    再从2002年世界企业500强与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10个行业首位企业的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利润比较来看,零售业排首位的华联集团公司的人均营业收入为112.84万元、人均利润为1.09万元,只相当于美国沃尔玛公司人均营业收入的85.76%、人均利润的27.36%;汽车业排首位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人均营业收人为46.3万元,相当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人均营业收入的11.52%;石油石化业排首位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人均营业收入为36.67万元、人均利润为1.82万元,只相当于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人均营业收入的2.26%、人均利润的1.41%;银行业排首位的中国工商银行的人均营业收入为38.19万元、人均利润为1.43万元,只相当于美国花旗集团人均营业收入的11.03%、人均利润的3.27%;食品业排首位的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的人均营业收入为59.83万元、人均利润为12.66万元,只相当于瑞土雀巢公司人均营业收入的33.07%,人均利润的88.59%;电力业排首位的国家电力公司的人均营业收入为30.36万元、人均利润为0.62万元,只相当于美国电力公司人均营业收入的1.67%、人均利润的2.13%;钢铁业排首位的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的人均营业收入为62.4万元、人均利润为3.73万元,分别相当于德国蒂森克虏伯公司人均营业收入的43.18%、人均利润的145.16%。只有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的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利润与日本三菱商事相差无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中国一汽集团公司、宝钢集团公司的人均利润大大超过世界企业500强的行业首位企业。

    赢利能力

    2002年世界企业500强共实现利润306,092.3百万美元,其中实现利润最多的是500强排名第二的埃克森美孚公司,实现利润15,320百万美元。世界企业500强平均利润为612.18百万美元。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共实现利润为36,926.7百万美元,平均利润为为74百万美元,相当于世界企业500强的12.09%。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中实现利润最多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共实现利润5,300,000万元,相当于埃克森美孚公司41.78%;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共实现利润30,599.779万元,而埃克森美孚公司一家企业的利润就相当于我们全部500强企业利润总额的41.45%。

    从2002年世界企业500强与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10个行业首位企业的利润比较来看,零售业排首位的中国华联集团公司实现利润18,562万元,只相当于美国沃尔玛公司利润的0.34%;汽车业排首位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实现利润为249,620万元,只相当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利润的50.16%;石油石化业排首位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实现利润为 1,708,623万元,只相当于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利润的13.47%;电子设备制造业排首位的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实现利润264,383万元,只相当于德国西门子公司利润的17.2%;贸易业排首位的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实现利润68,057万元,只相当于日本三菱商事利润的 17.06%;银行业排首位的中国工商银行的实现利润为612,521万元,只相当于美国花旗集团利润的5.24%;食品业排首位的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实现利润为173,363万元,只相当于瑞士雀巢公司利润的 5.29%;钢铁业排首位的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实现利润为424,308万元,只相当于德国蒂森克虏伯公司利润的86.66%。只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实现利润大大超过日本电报电话公司、国家电力公司与美国电力公司利润水平相当。

    中国企业500强同世界企业500强在赢利能力上的差距还体现在行业上。2002年世界企业500强赢利能力好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汽车、计算机应用与服务、贸易、金融、制药等行业,中国企业500强则更多地集中在石油、天然气开采与石化业、电力、邮电通信等传统垄断性行业。

    以邮电通信业为例,2002年全球电信市场出现了巨额亏损,排名世界500强第16位的日本电报电话公司亏损额达到了6,495.5百万美元,相比之下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通信分别实现利润270,000万元和4,630,002万元。中外电信企业在利润上的巨大差距并不能证明我国电信企业的赢利能力强于世界著名的电信公司,随着进入WTO后中国电信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以及竞争的加剧,中国的电信企业已不可能保持如此高的盈利水平。这说明我们在一些传统垄断性行业,诸如电信、石油、电力等的优势会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很快失去现有的赢利水平。我们的差距恰恰就在于我们一直不能在一些代表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世界产业发展趋势的行业上占有一席之地。这一方面反映了我国大企业对传统行业依赖的特点,另一方面也说明在中国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同时,我国的产业结构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跟踪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和利用我国比较优势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任务还很重。

    创新能力

    由于技术创新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我国企业技术开发投入低、创新动力不足,制约了产业升级和竞争能力的提高。根据对我国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16个行业调查,多数大中型企业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能源利用率为32%左右,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多个百分点。

    科研开发投入是反映企业创新程度的重要指标。目前国际惯例是,企业要保持生存,其研究开发费用必须占到企业销售收入的2%左右;要保证领先优势,研究开发费用必须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就这方面的指标看,中国大企业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更大。

    在纺织行业,2000年欧洲化纤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为3.1亿欧元,其中用于特殊高技术纤维的开发费用超过销售额的5%。而杜邦公司仅1999年的研发费用就达到16亿美元,占其销售额的 6%。反观我国的大型纺织服装企业,则存在着研发投入明显不足的问题。1998—2000年3年中我国大型纺织服装企业的研发费用占销售额的比例依次为 0.57、1.01、0.38,其平均值为0.65,远远低于国际惯例中的2%(保证生存)与5%(保证领先)。

    技术创新能力弱是中国大型制药企业与世界大型制药企业相比最大的差距。也是最“致命”的差距。目前我国生产的化学药品中有97.4%是仿制品,基本上整个生物制药行业以仿制为主。尽管中国大型制药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可能比国内一般制药企业高,但自主性的创新能力并不比国内一般制药企业高多少。

    与世界大型制药企业相比,中国大型制药企业的技术开发投入明显偏低。2000年中国制药12强的研发费用之和不到1亿美元,尚不及1995年Glaxo smithkline一家公司的研发费用的零头。当年,中国制药12强的研发费用占销售额的比重为1.44%,而1995年世界10大制药公司的研发费用占销售额比重最小的也达到了12.2%,中国制药12强的研发费用占销售额的比重还不到后者的12%。

    在汽车行业,人围世界500强的汽车企业的科技开发费用平均占其销售额的5%以上,零部件企业的开发费用平均占其销售额的 6%-8%。而我国汽车企业的最高开发费用比例不到2%,平均仅为1%左右。在产品开发周期上,国外汽车公司一般为36个月,有的甚至缩短至24个月,而我国汽车企业的开发周期持续时间很长,难以满足汽车市场的变化要求。创新能力差导致产品结构不合理,整体技术水平低,导致产品质量差。我国汽车在可靠性、节能、动力、排放等方面与国际水平有很大差距:平均自重上比国外同类车重10-20%,油耗高10-50%。

    在电子行业,中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目前只是全球的一个加工组装基地。在软件、集成电路等基础产业领域,在彩电、移动通信等主要产品领域均没有掌握核心技术,从材料、元器件、专用设备到产品关键部分都依赖于从国外进口,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成果总的来说不多,进入产业化阶段的高技术产品相对更少。国际上许多大公司为保持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都在研发上投入巨额资金。发达国家电子工业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占销售收人的比重平均在3%以上。仅1997年IBM公司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就达到48.68亿美元,占总营业额的6.2%。惠普、摩托罗拉、英特尔公司分别达到 7,2%、9.2%、9.4%。还有很多世界500强公司的该比例超过10%,如微软公司为16.9%,德州仪器公司为15.8%。即使是2002年中国电子百强企业在研究开发方面的投入平均也只占到销售额的 3.8%。研发经费过低,严重制约了中国电子企业的技术创新,阻碍了产品档次的提高和附加价值的增加。

    由于研究开发投入少,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发明专利相差悬殊。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公布的 2001年年报,即使在中国,国外企业来华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已相当于我国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的2.5倍以上。从近年的发明专利数量看,国内外申请也差距悬殊:1997—2000年,国内向国外申请从 299件增至1027件,合计1949件,而国外来华申请从20953件增至26401件,合计90686件,是国内向国外申请的46.5倍。专利权的使用和转让在内的“专有权使用费和特许费”收支差距也不容乐观:1997—2000年,出口(收入)从5500万美元增至8000万美元,总计2.73亿美元;而进口(支出)从5.43亿美元增至12.81亿美元,总计30.36亿美元,高于出口(收入)10倍。由于中国企业 500强是我国企业从事发明创造的主体,从中外企业发明专利的差距可以看出,我国500强企业与世界企业500强在科技上的差距还很大。

    国际化水平

    我国大企业及企业集团开始在国外进行直接投资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为代表的贸易公司,以及以首钢为代表的生产主导型企业开始进行跨国经营。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大企业的跨国经营迅速发展,出现了中集、万向、海尔等一大批走向国际化的大企业。但是,尽管如此,我国大企业的国际化程度仍比较低,还处于初级阶段,远远不能适应做大做强的要求。现在绝大部分大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形式是出口,能够做到海外生产的极少,能够建立全球性销售网络的更少,能够实现融资国际化的也不多。这种情况在生产性大企业或企业集团中表现更为明显。就绝大多数中国大企业而言,在组织结构上还没有哪一家具有“多国公司”或“跨国公司”的特点,在经营战略上也没有哪一家真正实现了全球性的资源配置和战略规划,在经营行为和经营机制上还没有哪一家真正达到世界顶级水平。

    要进行跨国经营,全球化经理人才必不可少。跨国经营的实践证明,全球化经理人必须有在3- 4个国家工作的经验,具备全球化意识。如美国花旗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构成的全球化程度非常高,75%的人曾经在美国之外工作过,超过25%的人曾在3个或3个以上的国家工作过。据调查,在国外工作过的企业经理比例,美国为32%,日本为19%,欧洲为47%,而我国则微乎其微。

    纵观世界500强,它们的国际经济依存度一般都很高,都是依靠全球化经理人才,利用全球性资源跨国经营、进行全球性投资、全球性生产和全球性销售。以钢铁为例,国际著名的大钢铁企业国际化水平都非常高,在生产上,一些企业已形成庞大的一体化国际生产网络,在境内外有众多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在销售中,海外的销售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一般较高,西欧的钢铁企业大都在50%-70%之间,日本和韩国一般在20%-36%之间。而代表我国钢铁行业先进水平的宝钢的国际化经营从总体上看还只处于初级阶段。尽管宝钢目前在世界各地已有14家控股、全资子公司,但从经营的主要业务看还仅仅局限于钢铁主业的贸易和依托主业的运输及代理业务等,真正体现国际化经营的直接投资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从这个意义上看,宝钢与全球大企业的差距还是比较大的。1999年,宝钢实现海外销售总额约占18%左右,与世界其他大钢铁企业相比,该比例还是比较低的。另外,迄今宝钢在国外还没有一家生产型和加工型的钢铁企业,这与世界前6大钢铁企业在国外有数目不等的生产型和加工型的合资或控股子公司相比,差距更大,这从近年来宝钢出口产品屡屡在某些西方国家遭受反倾销对待可以看得更为明显。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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