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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躁鬱症患者成為銀行拒發卡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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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4-8-29 20:2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躁鬱症患者成為銀行拒發卡戶,銀行局近期內將與銀行公會協商制定

《2004/08/03 21:48》

記者侯受君/台北報導
 對於躁鬱女子發病刷卡百萬,無力支付事件,昨日上午有弱勢團體呼籲銀行不要浮濫發卡,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鍾慧貞表示,近期內將與銀行公會協商,制定標準規範類似情況,銀行公會則指出,銀行核發信用卡時必須落實徵信動作,核准額度也必須符合規定。
 對於一名患有躁鬱症女子刷卡上百萬元,雖然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特別「註記」,但銀行依舊發卡,鍾慧貞指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的「註記」僅供銀行參考,沒有法律效力,除非是宣告禁治產,銀行才不得發卡,但銀行局將與銀行公會協商制定標準,以免類似事件發生。
 銀行公會指出,基於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公會很難透過自律公約來限制銀行對民眾的發卡張數,如此對中小型規模的發卡銀行也會不公平。
 但銀行公會也指出,可以針對銀行核發信用卡時,銀行必須做到落實徵信,注意聯徵中心的「註記」項目,困難在於,只要信用卡申請人的收入、信用狀況、親自辦卡等都沒問題,再加上電話可以聯繫,聯徵中心又沒有特別註記,若躁鬱症患者當時的心神情況良好,過去信用紀錄也沒有違約狀況,銀行難以判斷是否可以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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