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216|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绝不自杀的14种理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03-5-8 06:54: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绝不自杀的14种理由


《生命智慧——活出自己的阳光》   吴甘霖

  根据去年12月初公布的中国首次自杀调查显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在15至34岁人群中,自杀更成为“第一杀手”。自杀已成为中国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生命智慧——活出自己的阳光》,是国内第一本全面的生命教育读本。作者曾因人生的困惑和绝望几乎走上自杀道路,后来悟出“用智慧统率知识”的理念,并以智慧影响了许多人的命运。  


  理由一:也许一切都可以放弃,但对生命的信念不能放弃

  自杀的人群中,相当部分是青少年。而青少年自杀,往往是由于觉得生活与自己想象的有很大差别,于是,一有挫折,就选择自杀。

  我大学毕业时豪情万丈,进入社会后,却发现社会的阴暗面和其他多种不顺心,远远出乎意料。整个心灵陷入了绝境。我用火热的心来拥抱生活,但生活给我一盆盆冷水!我希望以自己的才华得到承认,但连展示才华的机会都没有!我赤诚地追求爱情,但经受的是当头一棒!

  面对这些挫折,我想到了自杀。不知不觉中,我跨上了栏杆……生与死,就在这一瞬间作出分别。终于,心中有另外一个声音,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十分决绝地说:“不,我还没有看清生活的真相!我不能这样屈服!”

  ……

  作为过来人,我要告诉因为挫折与痛苦而准备自杀的人一句话:

  当面临人生逆境时,无论如何也不要放弃生命!

  也许一切都可以放弃,但对生命的信念不能放弃。

  这是一个人的“生命底线”,是每个人最应该卫护的基本原则!

  理由二:莫造“想当然”的悲剧

  在各种选择自杀的案例中,“想当然”是一种最常见的错误。他们或许认为自己所想象到的事情,就是事情的真相;认为自己想到的道理,就是正确无误的道理。如有媒体报道:有的青年在参加高考之后,久等不到通知书,便认为自己没有录取,于是在绝望中自杀。没料到,刚刚自杀,录取书就来了!

  不要小看“想当然”危害,即便是成功的人,也有可能因犯这样的错误而丧失生命。

  ……

  理由三:不要急,慢一点

  “急”,都是逼着自己往绝路上走的“高速列车”。当列车一启动,就很难刹车。一些小孩子,稍微受一点委屈,就选择自杀。在还没有了解生命是什么,年纪轻轻就轻易结束生命。还有一种人,是采取极端的快速自杀法,想法一起,就立即付诸行动。据报道:中国62%的自杀者选择了服用农药或鼠药的方式,结果连任何回旋的余地都没有。这是中国自杀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

  理由四:别神化“非死不可”的认定

  在极端情况下,那些选择自杀的人,往往认为自己真的是“活不下去”了、“非死不可”。

  但是,即使这样的认定,也不一定是你真的想如此。也许,在心灵的深处,你对生活其实并未放弃信念,只是当时并不自知而已。

  ……

  理由五:给希望留下一扇窗户

  人的自杀,是因为绝望。这种绝望,有时是对自己,有时是对生活和世界。世界有阴暗也有光明;人生有高峰也有低谷。即便你看到的阴暗面再多,也不是世界的全部;即使黑夜再长,也还会有太阳升起的那一刻。这时候,千万不要把希望从此关在门外——因为希望一直都在,你只是没有看到。

  ……

  面对社会的阴暗和人生的逆境,的确会产生绝望感。但这作为瞬间的感觉是可以的,假如是作为一种人生的认定就大错特错。你一定要给希望留下一扇窗户啊。

  理由六:成功不是“独木桥”

  现在的教育,往往把孩子往应试教育的一条路上赶。“千军万马走独木桥”,只有升学才是评判成功的惟一标准。

  这样的想法,对孩子、对家庭,都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青少年个人,不把升学作为惟一的成功标准,实在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理由七:把“完满”那根绳索丢得远远的

  许多自杀者,尤其是青少年,都有这样一个毛病:把一切未臻完美的事情,视为不可接受和不能容忍,这就是“完满病”。

  “完满病”其实是一种心灵病症,其最大特点是贪婪地追求不切实际的东西和他们总是希望等到一切具备之后才去做,一个小小的欠缺便可以让他们全盘放弃。当世界没有满足他们的完满愿望,他们便觉得这一世界是地狱,生活是无法忍受的,因此,不值得活。

  ……真实的世界,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但在敢于应对挑战的人那里,真实的世界恰恰是一个富有的世界,总能找到希望!

  理由八:上帝关上一扇门,兴许会打开更大一扇门

  只要是活着,所有的人都会遇到人生的挫折,这没什么可怕。可怕的是你从此认定“一切都完了”,“活着没意思”,“死了算了”。你或许知道:上帝关上一扇门,也许会打开另外一扇门。但你肯定不知道:那扇门,需要每个人自己去寻找。尤其在前面那扇门关上时,更要坚定对生活的信念。

  不管怎样的挫败,只要你还活着,就可能重新开始。或许在“一切都完了”的转弯处,正是柳暗花明在等着你呢。

  理由九:设想“死了”并重生

  对大多数人而言,事业与爱情是两个最重要的方面。很多人正是在这两方面受到极大挫折,而萌发轻生之念。

  当有一天,我们失去了那些,我们认为离开了就无法再继续活下去的东西时,一些人就会一心一意想死。这时候,不妨真正想象一下自己因此死去,之后再设想自己“死了”再重生。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心灵转换法。

  理由十:将生命升华——想想那些未完成的使命

  当我们面对逆境,承受不期而至的不幸时,产生绝望之情并不奇怪,但请记住,任何困境、逆境都不是绝境,尤其当你是一个有使命的人,就应该想想那没有完成的使命,它往往能够把你从绝望中拯救出来。

  ……

  所以请给自己一个使命吧,或大或小都没有关系,因为它能够给你生的力量。

  理由十一:从自杀而重生的人那里获得教训

  你们或许不知道,许多自杀过而又没有死成的人,在事后往往会非常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认为选择自杀,是何等愚蠢的举动!

  ……

  假若你也有了一时想死的念头,你再看看萧乾这一段“死”后复活的30年经历,再看看他对生命如此深刻的认识,你是否还想去死呢?

  理由十二:为了你爱的人,你没有资格死去

  当你有自杀的念头时,不妨想想那些你爱着和爱着你的人,想到你的死会给他(她)们带来多大的害和痛苦,尤其是你的父母和家人,你还忍心这样做吗?

  ……

  理由十三:不要怕,学会使用支持系统

  有不少人自杀,都是由于当事人过于内向和拘谨。事后发现,他们遇到的问题其实并不大,但是由于他们将自己的心扉紧闭,结果凭个人的能力,又应付不了那些问题,最后被这些问题压垮。

  朋友、亲人等都是你的支持系统。当觉得自己撑不下去的时候,我们就要学会向他人请求支持。不要太要强,不要觉得这样做是脆弱与无能的表现……

  除此之外,社会化的服务机构也是一种很重要的支持系统。现在,某些国家已经有不少这样的机构,如“黄锻带计划”、“生命热线”等……至于国内,这方面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就更需加强了。

  理由十四:活下去,而且要记住

  某些人由于最亲爱的人突然逝世,自己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最后干脆放弃生命。

  这种情感是值得理解的,但是,也应该明白:事情既然发生了,自己就该接受。自己最大限度地过好生活,实在是对亲人的最好回答。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03-8-5 21:11:58 |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写得好,大家都应该好好读读。我们一定要好好活着,好好珍惜我们的生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03-9-11 20:50:20 | 只看该作者
非常赞同作者的说法:
当面临人生逆境时,无论如何也不要放弃生命!

也许一切都可以放弃,但对生命的信念不能放弃。

这是一个人的“生命底线”,是每个人最应该卫护的基本原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03-11-30 19:33:37 | 只看该作者
提一下,给蜻蜓点水看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03-12-18 22:55:10 | 只看该作者
我也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是我会把一个道理深深的印在心里:上帝只给了我们一次获得生命的恩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04-2-4 18:30:29 | 只看该作者
说得真的很好,很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09-6-12 17:41:13 | 只看该作者
不论是谁都会冷不丁的冒出自杀的念头。怕就怕这种念头反复出现,特别是经过理性的思考,这种自杀成功率就会很高。
而应激性的自杀,往往能控制住情绪极端化的的10秒,一般就没事了。
这文章写得实在太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09-6-12 23:48:32 | 只看该作者
可怕的是我已自杀了四次并因此耽误了十年!抗战才八年。。。抑郁症不是一般的恐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09-7-9 17:05:10 | 只看该作者
顶,感谢分享,让生命永远,让努力永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09-9-18 14:47:34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09-12-1 21:09:41 | 只看该作者
千万不能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13-6-24 08:41:44 | 只看该作者
说的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15 02:18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