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0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李银河:把卖淫当道德问题处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04-4-14 20:1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羊城晚报深圳15日讯 昨日下午,中国性文化研究的“开山祖师”之一社会学家李银河在深圳何香凝美术馆进行了题为《中国当代性法律批判》的讲座。
   
      李银河在演讲中把中国当代性法律分为两大类做分析和批判:强奸、奸淫少女和侮辱妇女这三项罪名是有受害者的性犯罪;聚众淫乱、卖淫和淫秽品三项是无受害者的性犯罪。她指出,我国有关性犯罪的法律中,关于有受害者犯罪的法律条文问题较小,而关于无受害者犯罪的条文问题较大。她认为,没有受害者的性行为不应该用法律去惩罚,并主张卖淫非罪化。演讲之后,李银河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性法律应该与时俱进
   
      记者:你认为目前中国性法律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李银河:最大的问题是聚众淫乱罪。在私人场合下,两个人以上的性活动,法律视为犯罪,这是非常过时的,应该取消。成年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
   
      记者:你比较认同“性快乐说”并主张追求性自由,这会不会导致道德沦丧与“性泛滥”呢?
   
      李银河:我倒不觉得会有什么特别严重的后果。比如福柯就说过,法律根本就不该来管性的事。到底性能造成什么问题呢?比如强奸这一类,会是性带来的问题,但这种东西我觉得古今中外一直都有的,也不会说因为人们观念的变化导致强奸率的提高,还看不出这种危害来。
   
      记者:你认为中国的制作、传播贩卖淫秽品的法律太过时了,为什么?
   
      李银河:现实情况是,与“性”有关的东西已经泛滥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如果大多数人都在看,你还说他非法,那说明法律在现实生活面前,已经显得落伍了,性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
   
      把卖淫当道德问题处理
   
      记者:中国有无可能给卖淫立法?像荷兰那样给卖淫女发执照,并定期给她们检查身体?
   
      李银河:如果可以这样,那将更合理。不仅真正保护了妇女的权利,而且解决了因卖淫带来的社会问题。我相信会有这一天。
   
      记者:你的意思是不是主张卖淫合法化?
   
      李银河:合法化我不赞成。我比较赞赏的是“非罪化”,“卖淫非罪化”就是说把它作为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在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的一种交易行为,不管有没有钱参加进来,我们不认为它为罪,但是我们从道德的角度要谴责它。
   
      记者:你认为应该怎么治理卖淫问题?
   
      李银河:完全让它非法化、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先例是没有的,它会转入地下。一味打击会导致黑社会插足、警察腐败等社会问题。现在大家应该坐下来讨论一下怎么治理,找到一个效果最好的办法,而不能感情用事,把他们都抓起来。
   
      (欧阳四平)
   
      李银河,1952年生于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著有《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等。是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也是当今中国最著名的社会性学家之一,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楼主| 发表于 04-4-14 20:18:13 | 只看该作者
观念因该符合社会格局发展和构建的程度。
新的观念让人耳目一新
但是我们也应该审视他的可操作性
大家看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1-5 20:26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