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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阿甘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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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2-22 10:5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朋友: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话虽如此,我并不埋怨,因为我自认生活过得很有意思,可以这么说。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我的智商将近七十,这个数字跟我的智力相符,他们是这么说的。不过,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或甚至更好一点智商八到十二岁的智障;但是,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做是个半智,或是什么的——绝不是白痴——因为,别人一想到白痴,多半会把它想成蒙古症白痴——就是那种两个眼睛长得很近,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只跟自己玩的人。

  唔,我反应迟钝——这一点我同意;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多,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地之别。比方说,我很能思考事情,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它就变成果酱似的糊成一团。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

  前些日子,我走在街上,有个人正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种,于是,他跟我说:“阿甘,你想不想嫌点钱?”我说:“嗯,想,”于是他派我去攒泥土。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大热天里,推着车走遍大街小巷倒掉它。等我搬完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当时我应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嘴里只说得出一句“谢谢”之类的蠢话,然后走上街,手里拿着那张钞票——摺上,打开,摺上,觉得自己真象个白痴。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说真的,我对白痴略有所知。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得的学问,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从那个叫什么杜耶奇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到李尔王的傻瓜,还有福克纳的白痴,班吉,甚至《杀死后舌鸟》里头的瑞德利——哦,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我最喜欢的是《人与鼠》里头的连尼。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嘿,这一点我同意,随便哪个白痴都会同意。嘻嘻。

  我出生后,我妈妈给我取名福雷斯特,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贝福·福雷斯特。妈妈总说我们跟福雷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而且他是个伟人,她说,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三K党”,连我奶奶都说他们是一帮坏蛋。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尊贵的狗屁”还是什么的家伙,他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有一次,当时我大概十二岁左右,我经过那家店,从窗子往里望,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大的绳环。他瞧见我在看,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好像上吊似的,还吐出舌头等等来吓我。我吓得拔腿就跑,躲在一座停车场的车子后面,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所以,不管福雷斯特将军有啥丰功伟绩、创立那个三K党的玩意可不是什么好心肠——随便哪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不管怎么说,我的名字就这么来的。


  我妈是个大好人。人人都这么说。我爸,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所以我从来不了解他。他在码头当装卸工,有一天,一台起重机从一艘“联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压成煎饼。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这个我倒是喜欢。

  我妈从“联合水果公司”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我小时候,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夏天下午,天气热坏了,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拉上窗帘,让房间阴一点,凉快些,再给我弄杯柠檬汁。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不过我也习惯了,而且满喜欢,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长期间,一开始她都准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在捉弄我。有天他们在追我的时候,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伤痕。那以后,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因为她们都躲着我。

  妈妈认为念公立学校对我有益.因为也许这样会帮助我变得跟其他人一样,但是上了几天学之后,校方告诉妈妈我不该跟大家一起上学。不过他们让我念完了一年级。有时候,老师在讲课,我坐在那儿,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总之.我开始看窗子外头的鸟、麻雀,还有在外头那棵大橡树上爬来爬去,一会儿又坐下的东西,老师就会走过来教训我一顿。有的时候,我会被—种很奇怪的感觉冲昏了头,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长板凳上。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耍什么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啕大哭,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兰,起码她不会躲着我.有时候放了学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们安排我念另一种学校,我告诉你,那学校真古怪。就好像他们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统统集拢在一道,有跟我一样年纪的,有比我小的,还有大到十六、七岁的大男孩。他们都是各种程度的智障、疯痫病患,还有甚至不会自己上厕所吃东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个胖胖的大块头,起码有十四岁左右,他患了一种病,发作起来会全身发抖,就好像坐电椅什么的。我们老师玛格丽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厕所,免得他做出什么怪举动。不过,他还是照做不误。我不知道要怎么拦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锁在一间厕所里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所学校呆了大概五、六年。其实那个学校并不太坏,他们会让我们用手指绘画,做些小东西,不过多半时间,他们只教我们怎么系鞋带啦,怎么做就不会把食物弄翻啦,不要发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处都是等等。他的没教我们念书——除了认识路标记号,还有分辨男女厕所之类的。总之,学校里有那么多严重的傻瓜,要想教点别的东西其实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认为这种学校的宗旨是免得我们惹别人烦。谁愿意让一群傻瓜在外头乱跑?这个道理连我都懂。

  快满十三岁,我开始发生一些极不寻常的事。第一,我开始长高。半年之内我长了六寸,我妈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裤子放长。再就是,我开始横着长。到了十六岁,我有二米二高,重两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这个缘故他们才带我去量体重。他们说简直无法相信。

  之后发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一天.我从傻瓜学校放学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辆汽车停在我旁边。那家伙叫我过去,问找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他又问我念什么学校,他从来都没在附近见过我。我告诉他那间傻瓜学校之后,他就问我有没有打过美式足球。我摇头。其实我大可告诉他我见过别人玩,只是他们从不让我玩。不过,我说过,我不太擅长跟人长时间谈话,所以我只点个头。那大概是开学两个星期的事。

  过了三天左右,他们把我从那间傻瓜学校弄出来。我妈妈在场,还有那天开汽车的人和两个打手型的人——我猜想这两个人在场的原因是以防万一我惹什么事。他们把我拍屉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放进一个褐色纸袋里,然后叫我跟玛格丽特小姐说再见;突然之间她哭了起来,又用力搂抱我。过后,我跟所有的傻瓜说再见,她们流口水、抽筋,还用拳头敲桌子。然后我就走了。

  妈妈跟那个家伙坐前座我坐在后座两名打手中间,就好像电影里面警察带犯人“进城”的情形。只不过我们并不是进城。我们去新成立的高中。到了那儿,他们带我进校长办公室,妈妈和那个男人陪我一起进去,那两个打手在走廊上等。校长是个头发灰白的老头子,领带上有个污溃,裤子松垮垮的,看起来活像也是从傻瓜学校出来的。我们统统坐下,他开始解说一些事,又问我话,我只是点头,不过他们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足球。这个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来的。

  原来,坐汽车那个家伙是教练,名叫费拉斯。当天我没进教室,也没上课什么的,那个费拉斯教练带我到衣帽间,打手之一替我找来一套球衣,有垫肩啊那些玩意,还有一顶很棒的塑胶头盔,头盔前面有一块东西可以防止我的脸被压扁。唯一的问题是,他们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运动鞋,等他们订到球鞋再换。

  费拉斯教练和两名打手帮我穿上球衣,然后又帮我脱下,再穿上,反复十几二十次,直到我会自己穿脱为止。有一样配件我半天穿不好,就是护挡——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理由婴穿它。晤,他们努力解释给我听,过后一名汀手对另一名说我是个“笨蛋”还是什么的。我猜想他以为我不懂他说什么,可是我懂,因为我特别留意这类“屁话”。倒不是因为这话会伤害我感情。嘿,别人曾经用过更恶劣的宇眼骂我。不过,我还是留意了。

  过了一阵子,一群孩子陆续走进衣帽间,取出他们的球具穿上。之后,我们全部都到外面,费拉斯教练召集大家,然后叫我站在大家面前介绍我。他说了一大堆屁话,我不太听得懂,因为我吓得半死,因为从来没有人当着一群陌生人介绍我。不论,后来有些人过来跟我握手,说他们欢迎我等等。之后,费拉斯教练吹了一声哨予,把我吓得魂都飞了,不过大家开始跳来跳去练习。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以说是说来话长,不过,总而言之,我开始打美式足球。费拉斯教练和一名打手特别训练我,因为我不懂怎么打球,球队有一招阻挡对手的战术,他们尽力解说清楚,可是练习几次之后,大家似乎都厌烦了,因为我记不得我该怎么做了。

  尔后,他们又练习另一种叫做防守的动作;他们安排三个家伙挡在我前面,我应该突破他们,抓住带球的那个家伙。前半部分比较容易,因为我可以轻轻松松把那三个家伙推倒,可是他们不喜欢我抓住带球那家伙的动作,最后,他们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橡树十几二十次——体会一下那种感觉吧,我猜。可是过了一阵子,他们猜想我从那棵橡树身上已经学到一些东西之后,又叫我跟那三个家伙和拿球的家伙练习。他们发火了,因为我推开三名阻挡的人之后扑向拿球那家伙的动作不够狠毒。那天下午我挨了许多辱骂,可是练习完中之后我去见教练,告诉他我不愿扑倒带球那家伙.因为我怕会伤到他。教练说,不会伤到他,因为他穿了球衣,有保护。其实,我并不是那么怕伤到他,我怕的是他会生我的气,要是找不好好对待每个人.他们又会来迫打我。长话短说,我花了好一阵子工夫才弄清楚诀窍。

  此外,我得上课。在傻瓜学校,我们其实没上过什么课,但是这所学校对课业认真多了。总之,不知怎么弄的,他们设法安排我上三堂自习课,这种课只要你坐在教室里,随你爱做什么都行;另外还有三堂课是一位女士教我识字。班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人真好又漂亮,我不只一、两次对她动过邪念。她名叫韩德生小姐。

  可以说,我只喜欢午餐这堂课,不过我想这不能算是课。念傻瓜学校时,我妈都会给我弄份三明治、一份饼干和一个水果——除了香蕉以外——我都会带到学校。可是这所学校有间餐厅,有九、十样东西可吃,我老是难以决定要吃什么。我想一定有人说过什么,因为过了一星期左右,费拉斯教练叫我想吃什么尽管吃,说一切都“打点了”。太棒了!

  猜猜谁到我的自习教室?珍妮·可兰。她在走廊上过来跟我说,她记得小学一年级跟我同学。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头亮丽乌黑的头发,腿长长的,和一张漂亮的脸蛋,还有别的,我不敢讲。


  费拉斯教练并不满意球队的情况。他好像经常很不高兴,总是在吼叫。他也吼我。他们想方设法让我站在原地不动,只要阻止对方抓住我方带球的家伙,但是除非他们把球传到中线,否则这法子不管用。教练对我擒抱带球员的动作也不满意,我告诉你,我可花了不少时间在那棵橡树上。可是我怎么也没法子照他们要求的动作抱倒带球员。我心里有顾忌。

  过后,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把这一切也都改变了。当时我在餐厅里刚取了饭菜,走过去坐在珍妮·可兰旁边。我真不愿意说,不过她可以算是学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觉真好。她大半时间不注意我,都跟别人聊天。我原先都跟球员们坐一起,可是他们的态度好像我是隐形人什么的。起码珍妮·可兰当做有我这么个人。但是过了一阵子,我开始留意到另外一个家伙也常出现,而且他开始拿我耍嘴皮子,说什么“笨蛋好吗?”之类的屁话。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两星期,我始终没吭声,但是后来我终于说了——到现在我还没法相信我说了那句话——我说:“我不是笨蛋,”那家伙一个劲儿瞪着我,然后哈哈大笑。珍妮·可兰就叫那家伙闭嘴,可是他拿了一纸瓶鲜奶倒在我大腿上,我跳起来鲍出去,因为我吓坏了。


  过了大概一天左右,那家伙在走廊上拦住我,说他会“逮到”我。我整天心惊胆战,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体育馆,但是他走过来动手推我肩膀,叫我“呆子”等等,然后他揍我肚子。那一拳并不很疼,可是我哭了起来,转身就跑,我听到他跟在后面,还有其他人也在追我。我使出全力拚命跑向体育馆,越过足球练习场,突然我看见费拉斯教练坐在看台上,望着我。迫我的那些家伙停下来,掉头走了。费拉斯教练表情真奇异,他叫我立刻换球衣。过了一会儿,他走进衣帽间,手里拿着一张纸,纸上面了三种战术——三种!——叫我尽可能记牢。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他把所有球员分成两队。突然间四分卫把球传给我,我应该沿着线的右端外侧奔向球门柱。他们统统开始追我,我立刻拼命跑——我闪过了七、八个人,他们才扑倒我。费拉斯教练开心极了;蹦蹦跳跳,又吼又叫,拍大家的背。我们以前跑过不少次,测验看看能跑多快,可是我被追的时候跑得快多了,我猜想。哪个白痴不会?

  总之,那以后我受欢迎多了,球员们开始对我比较好些。第一次赛球我吓坏了,可是他们把球传给我,我就拚命跑,两、三次达阵,大家对我前所未有的好。那所高中确实扭转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甚至使我喜欢带球跑,不过他们多半叫我绕着边线跑,因为我还是没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墙,把人撞倒。一名打手说我是全世界块头最大的高中二分卫。我不认为他这是在夸奖我。

  除此而外,我跟韩德生小姐学习阅读进步不少。她给了我《汤姆历险记》和另外两本书,我记不得书名。我把它们带回家,统统读过,可是,接着她给我做了个测验,我的成绩不怎么样。不过我的确喜欢那几本书。

  过了一阵子,在餐厅用餐时又坐到珍妮·可兰旁边,好一段时间没再发生状况,可是后来有一天,是春天里,我放学回家,那个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后又迫我的家伙又出现了。他弄了一根棍子,还骂我“傻瓜”、“笨蛋”之类的话。

  有些人在旁观,珍妮·可兰也在,当时我又正要打退堂鼓——可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那家伙拿棍子戳我肚子,我跟自个儿说,去它的,我抓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卯他的脑门,就这么一下就解决了问题,可以这么说。

  那天晚上我妈接到那家伙父母打来的电话,说我要是再碰他们儿子,他们就要报警把我“关起来”。我尽力跟妈妈解释,她说她了解,不过我看得出她担心。她告诉我,因为我现在块头太大,我得留心自己,因为我可能会伤到别人。我点头保证绝不会伤害任何人。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听到她在她房间独个儿哭。

  不过,卯那家伙脑袋的事,使我对打球的看法完全改变。第二天,我要求费拉斯教练让我直接带球鲍,他说好.结果我一口气撞倒了四、五个家伙,冲破重围,他们又再爬起来追我。那一年我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我简直无法置信。我生日那天,我妈送给我两双袜子和一件新衬衫。她的确存了些钱,给我买了一套新西装,要我穿着它去领取“全州美式足球奖”;那是我平生第一套西装。妈妈替我打上领带,我就这样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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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9-2-22 11:02:09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会”在一个名叫福洛梅顿的小镇举行,费拉斯教练把那地方形容作“转辙器”。我们坐上一辆巴士来到该镇,——我们这一带总共有五、六个人获奖。巴士定了一、两个小时才到,而且车上没有厕所,我又喝了两杯饮料,所以等我们到了福洛梅顿,我已经憋不住了。

  大会是在“福洛梅顿高中”礼堂举行,我们入场后,我和另外几个家伙找到厕所。不过,不知怎么的,要拉下拉练的时候,拉练夹住了我的衬衫下摆,拉不动。我拼命扯了一阵子,对手学校的一个好心家伙出去找费拉斯教练,他带着两名打手进来,七手八脚想把我的裤子拉开。一名打手说唯一的法子是干脆撕开它。教练听了,两手叉腰说:“你是要我让这孩子开着石门水库,把那玩意吊在外头,就这么出去?嘿,你认为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印象?”说完,他扭头对我说:“阿甘,你只得憋着,等宴会结束我们再替你弄开它——行吧?”我点头,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不过我想这一晚上可有得等了。

  礼堂里面坐着成千上万的人,我们一进去,他们个个微笑拍手。我们被安排坐在舞台上的一张巨大长桌后面,面对所有人,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这一夜果然漫漫无期。好像礼堂内每个人都上台演讲似的——连侍者和门房也不例外。我真希望妈妈在场,因为她会替我解围,可是她得了流行性感冒在家躺着。终于到了颁奖的时候;奖座是一个金色小橄榄球。照规矩,叫到名字就得走到麦克风前面领奖,然后说声“谢谢”,他们说,要是有人还想说些别的,尽量简短些,因为我们希望在二十世纪结束之前离开那儿。

  几乎所有人都已领奖说过“谢谢”,接着轮到我了。有人用麦克风喊:“福雷斯特·甘”,对了,我可能还没告诉你,甘是我的姓氏。我起身走过去,他们把奖交给我。我凑近麦克风说:“谢谢”,结果所有的人欢呼起来,还起立鼓掌。我猜想有人事先告诉了他们我是什么白痴,所以他们特别对我好些。可是这些反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就那么傻站着。过了一会儿,全场安静下来,麦克风前面那个人问我还有没有话要说。我就说“我要尿尿。”


  好半天,观众鸦雀无声,只是神色滑稽地你看我,我看你,接着他们开始交头接耳,好像闷雷。费拉斯教练上台抓着我胳膊,把我拖回座位。之后,他整晚瞪着我,不过宴会结束之后,教练和两个打手的确又带我去厕所,撕开我的裤子,我可真的尿了一大缸。

  我尿完了,教练说:“阿甘,你实在会说话。”唔,第二年没什么精彩大事,除了有人放出消息,说有个白痴入选“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结果一大堆信件开始从全国各地寄来。妈妈统统保存起来,还开始剪报贴在簿子上。一天,从纽约市寄来一个包里,里面是一个正式比赛用的棒球,上面有纽约洋基棒球队所有球员的签名,那是我毕生最美好的一件事!我把那个球当做金块似的珍惜,直到有一天我在院子里抛球,一只大狗跑来从半空把球叼走,咬烂了。我老是遭遇这种事。

  一天,费拉斯教练把我叫进去,他带我去校长办公室,办公室里有个大学来的人,他跟我握手,问我有没有考虑进大学打球。他说他们一直在“注意”我。我摇头,因为我没有想过这件事。

  大家似乎都很敬畏这个人,鞠躬哈腰,还称呼他“布莱恩先生”。但是他说要我叫他“大熊”,我觉得这名字很奇待,不过他在某些方面的确像熊。费拉期教练明白说我不是顶聪明,不过“大熊”说他的球员大部分如此,他考虑找人特别替我补习功课。过了一个星期,他们给我做一项测验,里面有各种各样我不熟悉的怪问题。答了一阵子之后,我觉得没意思,不肯再答下去。

  两天后“大熊”又来了,费拉斯教练把我拖进校长办公室。“大熊”神情沮丧,可是他仍旧很客气,他问我有没有尽全力做那个测验。我点头,但是校长直翻眼珠,“大熊”就说:“晤,那真不幸,因为成绩显示这孩子是个白痴。”

  校长这下子点头了,费拉斯教练站在那儿,两手插在口袋里,沉着脸怏怏不乐。我去大学打球的前途似乎到此结束。

  我太笨不能参加大学球队这个事实,似乎毫不影响美国陆军的想法。当时是我高中最后一学年,到了春天,其他学生统统毕业。不过,他们让我也坐在台上;甚至给我一件黑袍子穿,轮到我的时候,校长宣布他们要发给我一份“特殊”文凭。我起身走向麦克风,两名打手也起身愿我一起走过去——我猜想是怕我又像在“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盛宴”上说那种话。我妈妈坐夜台下前排哭哭啼啼,绞着手,我觉得好快乐,好像真的有啥成就似的。

  可是等我们回到家,我才明白她为什么嚎个不停——陆军来通知,要我向当地征兵委员会什么的报到。我不知道这是做什么,但是我妈知道——那年是一九六八年,各种鸟事都等着爆发。

  妈妈给我一封校长写的信要我交给征兵委员会的人,可是不知怎的我在半路上把它弄丢了。报到的场面像疯人院。有个穿陆军制服的大块头黑人冲大家吼叫,要大家分成一堆一堆。我们都站在那儿,他走出来喝令:“好,我要你们一半站到那边,一半站到这边,另一半站在原地别动!”挤在那儿的人个个神情困惑,连我都明白这家伙是个白痴。

  他们把我带进一个房间,要我们排成一行,命令我们脱下衣服。我是不太乐意的,可是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就做了。他们检查我们的每一个部位——眼睛、鼻子、嘴巴、耳朵——甚至私处。他们还命令我:“弯腰!”我照做,立刻有个人用指头戳进我的屁股。够了!我转身抓起那个混蛋,卯他脑袋。突然间一阵骚动,一批人跑过来扑在我身上。不过,这一招我司空见惯。我把他们甩开,冲出大门。我回到家把经过告诉我妈妈,她明明好着急,却说:“别扭心,阿甘——不会有事的。”

  结果不然。第二个星期,—辆旅行车停夜我家屋外,好几个穿陆军制服、戴着亮晶晶黑头盔的人上前敲门找我。我躲在我的房间里,但是妈妈说他们只是来送我去征兵委员会。一路上,他们紧盯着我,好像我是什么疯子。

  征兵委员会里面有扇门,通往一间大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身穿光鲜制服的老头子,他也很谨慎的瞅着我。他们要我坐下,拿了一张测验卷塞到我面前,虽然它比大学球队测验的题目容易得多,但仍旧不简单。

  做完了测验,他们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有四、五个家伙坐在一张长桌子后面,陆续问我问题,还传递一张好像是我做的测验卷。接着他们挤成一团交头接耳,谈完之后,其中一个在一张纸上签名,交给我。我拿着它回到家,妈妈看完了那张纸立刻猛抓头发,流着泪赞美上帝,因为纸上写我“暂时缓征”,理由是我痴呆。

  那个星期当中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是我生命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家有个女房客,她在电话公司担任接线生。她名叫法兰琪小姐,是个和蔼可亲的淑女,非常文静内向。可是,有天晚上,天气闷热,雷雨交加。我走过她房门的时候,她探头出来,说“阿甘,今天下午我刚好拿到一盒软糖——你要不要吃一块?”

  我说:“要”。她就带我进她房间,那盒软糖就放在化妆台上。她给了我一块,又问我要不要再吃一块,然后指着床铺要我坐下。我起码吃了十几块软糖,当时外面闪电一亮一亮,雷声真晌,窗帘被吹得飞起来,接着法兰班小姐有点像是推了我一把,使得我躺在床上。她开始用一种亲密的动作抚摸我。“你只管闭着眼睛,”她说,“什么事都别担心。”接着发生丁一件从没发生过的事。我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因为我一直闭着眼睛,也因为我妈会宰了我,不过我告诉你,朋友:它让我对未来有了崭新的看法。

  问题在于,法兰班小姐虽是个和蔼可亲的淑女,可是她对我做的事我宁愿是同珍妮·可兰做的。然而,我认为那是门儿都没有的事,因为我这种德行,实在难以启齿邀任何人约会。这个说法算是客气了。

  不过,因为有了这个崭新的经验,我鼓起勇气问我妈该如何处理珍妮的事,当然我绝口没提跟法兰琪小姐的事。妈妈说她会替我处理,而后她打电话给珍妮·可兰的妈妈,说明情形。第二天晚上,天呐,珍妮·可兰居然出现在我家大

  门口!她打扮得好漂亮,穿一件白色洋装,头发上插了朵粉红色花朵,我做梦也想不到她是这么美丽。她进了屋于,妈妈带她到客厅,给了她一杯冰滇淋汽水,把我叫下楼,因为我一见到珍妮·可兰走上我们家的楼道,我就跑上楼锁住卧房。当时我宁可让五千个人追我,也不愿走出房间,可是妈妈上楼牵着我的手下楼,而且也给了我一杯冰淇淋汽水。我紧张的情况好些了。

  妈妈说我们可以去看场电影,我们出门时,她还给了珍妮三块钱。珍妮亲切极了,有说有笑,我一个劲儿点头,咧嘴笑得活像白痴。电影院离我们家只有四、五条街,珍妮过去买票,我们进了戏院拢位子坐下。她问我要不要吃爆米花,等她买了爆米花回来,电影刚好开始放映。

  那是一部描述一男一女抢银行的故事,女的叫邦妮,男的叫克莱,还有其他一些有趣的人物。但是片于里也有许多杀人、枪战之类的鬼玩意。我觉得人居然会彼此这样开枪对杀实在好笑,因此,这种场面一出现我就哈哈笑,可是只要我一笑,珍妮就好像缩进座位里头。电影演到一半,她几乎已蹲到地上。我突然看见她缩在地上,还以为她不知怎的从座位摔下去,所以我就伸手抓她的肩膀要把她拉起来。

  我才一拉,就听到什么东西裂开,我往下一看,原来珍妮·可兰的洋装整个被撕开了,所有东西都挂在外面。我伸出另一只手想替她遮住,但是她开始哼哼啊啊,疯狂似的挥舞胳膊;而我呢,我一直设法抓着她免得她再掉到地上或是衣服迸开,我们周围的人回头看这骚动是怎么回事。突然间,有个家伙从走道走来,拿着一把刺目的手电筒照向珍妮和我,结果因为曝光等等,珍妮开始尖叫啜泣,最后她跳起来,逃出戏院。

  接下来我只知道有两个男人过来叫我站起来,我就跟着他们进了一间办公室。隔了几分钟,四名警察抵达,要我跟他们走。他们带我坐上一辆警车,两个坐前面,两个跟我坐后面,就像费拉斯教练那两名打手一样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只不过这一次的确“进城”了他们带我进入—个房间,给我捺指纹、拍照,然后关进牢里。那经验真恐怖。我一直担心珍妮的情况,不过,过了一阵子我妈妈出现,她用手帕揩着眼泪,绞着手指,我一看就知道我又惨了。

  过了几天,法院举行某种仪式。我妈给我穿上西装,带找到那儿,我们遇见一个蓄胡须,拎着个大皮包的亲切男人,他跟法官说了—大堆话,然后还有一些人,包括我妈妈在内,也说了一些屁话,最后轮到我。

  蓄胡须的男人抓着我的胳膊扶我站起来,然后,法官问我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想不出来要怎么说,所以就耸耸肩,于是他问我还有没有别的话要补充,我就说:“我要尿尿,”因为我们坐在那儿已经有将近半天时间,我尿急得快胀破了!法官在那张大桌子后面倾身向前细看我,好像我是火星人还是什么的。接着蓄胡须那人开口了,法官等他说完叫他带我去厕所,他带我去了。我们离开法庭时我回头看见可怜的妈妈抱着头,用手帕揩眼泪。

  总之,我回到法庭时,法官搔着下巴,说这码子事“非常奇特”,不过他认为我该从军什么的,或许可以矫正我的毛病。我妈妈告诉他美国陆军不要我,因为我是个白痴,不过就在这天早上大学寄来一封信,说我如果愿意替大学打球,可以免费入学。

  法官说这事也很奇特,不过只要我滚出城,他就没有异议。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行装,妈妈带我去巴士站送我上车。我望向窗外,妈妈又拿着手帕揩眼泪。这幕情景我已太熟悉。它永远印在我的记忆中。总之,巴士发动,我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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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9-2-22 11:04:40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到了大学,布莱恩教练来到体育馆,我们都穿着短裤和运动衫坐在那儿,他讲了一番话。话的内容跟费拉斯教练说的差不多,只不过连我这种头脑简单的人都看得出这个家伙是玩真的!他的演说简短好听,结论是最后一个上车去训练场的人就不可以坐巴士到训练场,他得坐布莱思教练的鞋子去(挨踢)!是,教练。他的话大家毫不怀疑,立刻像烙饼似的一个叠一个挤上巴士。

  这是八月间的事,而亚拉巴马州的八月天气比别的地方热。也就是说,如果把一个鸡蛋放在头盔上,大概十秒钟就会烤熟。当然没有人尝试过,因为.可能会惹怒布莱思教练。没有人愿意惹怒教练,因为。日子已经快要让人受不了了,布莱思教练也有几名打手型的手下,他要他们带我认识环境。他们带我去我要佐的地方。那是个很不错的砖造建筑,就在校园内,有人说它绰号叫“人猿宿舍”。那儿名打手开车送我到那儿,领我上楼到我的房间。可惜,外表好看的东西内里并不一定如此。第一眼看去,这栋大楼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到处是灰尘和赃污,房门多半歪挂在活页上,或是被敲得凹陷,窗子也大部分砸烂了。

  几个家伙躺在床铺上、几乎没穿衣服,因为室内气温大概有华氏一百一十度(摄氏四十三度左右),苍蝇和虫子嗡嗡叫着。大厅里有一大叠报纸;起初,我担心他们会要我们阅读,因为这里是大学,但是过了没多久我就得知报纸是用来铺在地板上,免得走动时要踩着灰尘和脏污。

  打手们带我去我的房间,说希望我的室友会在房间里,那人名叫寇蒂斯什么的,可是找不到他的人影。于是他们叫我解开行李安顿好,又指点我浴室在哪儿。那间浴室比单槽加油站的厕所还糟糕。临走前,一名打手说寇蒂斯跟我应该会处得来,因为我俩的头脑都像茄子。我狠瞪说这句话的打手,因为我听厌了这种屈话,但是他命令我趴下做五十个伏卧撑。那以后,我一切乖乖听话。

  我铺了张床单在卧铺上,遮住灰沙,然后躺下来睡觉。我正梦到跟妈妈一起坐在客厅里,就像往日天热的情形,她给我弄了杯柠檬汁,跟我聊了好久好久——突然闷,房间绘人撞开,把我吓得半死!一个家伙站在门口,他表情狂乱,眼睛突睁,缺了门牙,鼻子像南瓜,头发倒竖,就好像把那玩意儿塞进了插座似的。我猜这就是寇蒂斯。

  他定进房间,模样像是以为有人会突袭他似的,左看看右看看;然后直接踩过刚被他撞倒的房门。寇蒂斯并不很高,但身材像台冰箱。他劈头就问我打哪儿来的。我说木比耳港,他说那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屁地方”,他表示他来自欧普镇,那地方专制花生酱,要是我不喜欢,他会亲手开一罐抹我的屁股!我们认识的头一天大概就聊到这个程度。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球场上的气温大概有一万度,布莱思教练的打手们全部在旁边跑着、吼着,逼我们练习。我的舌头吊在嘴巴外头像领带还是什么的,可是我尽力做好练习。终于他们将我们分组,把我安排在后卫这边,我们开始练习跑位传球。

  话说,在我来大学之前,他们寄给我一个包里,里面装着百万种不同的美式足球打法,我问过费拉斯教练该怎么处置这包里,他只是悲哀地摇摇头,说什么也别做——我只要等着进大学,让他们去想办法。

  这会儿我真希望没听费拉斯教练的劝告,因为我第一次跑位就跑错了方向,结果头号打手跑过来对我大呼小叫,等他停止吼叫之后,他问我有没有研究过他们寄给我的战术?我说;“嗯,没有。”他立刻蹦跳不停,像遭受蜜蜂攻击似的手舞足蹈,等他冷静下来之后,他叫我绕着练习场跑五圈,他去跟布莱思教练商量拿我怎么办。

  布莱恩教练坐在一个高塔上,像个伟大的神明似的俯瞰我们。我一面绕圈子跑步一面望着打手爬上高塔,他说完话之后,布莱思教练往前伸长颈子,我感觉他的眼睛钩钩盯着我的笨屁股。突然间,麦克风传来一个声音:“福雷斯特·甘,向教练塔报到!”我看见教练和打手爬下高塔。我一面跑过去,一面祈望自己是往回跑。

  不过,见到布莱思教练面带微笑,朋友,可以想像我是多么意外。他招手要我去看台上,我们坐下之后,他又问我是不是没有研究他寄给我的战术资料。我开口解释费拉斯教练告诉我的话,但是布莱思教练打断我的话,叫我回到球场上接球,于是我跟他说了一句我猜他不想听的话,也就是我在高中从来没有接过球,因为他们认为要我记住我方的球门位置已经很困难,何况要边跑边接下半空中的球。

  听到这句话,布莱思教练的眼睛里出现一种非常古怪的目光,他望向远方,好像在看月亮什么的。接着他交代打手去取一个球来,球取来之后,布莱思教练叫我跑远一点,然后转身。我一转身,他就把球丢给我。我好像在看慢动作似的看着球飞来,但是它从我的指尖弹开,掉在地上。布莱思教练上下点头,好像他早该料到这种结果似的,不过不知怎的,我觉得他并不高兴。

  从小我只要一做错事,我妈妈就会说:“阿甘,你千万要小心,因为他们会把你关起来。”我害怕被关到什么地方,因此总是尽力做好,不过我看他们再怎么关我,也没有比“人猿宿舍”更糟糕的地方了。

  宿舍里的人干的那些鸟事连傻瓜学校都不会容忍——比方说,拆掉马桶,让你上厕所只能尿在地板上的一个坑里,而且他们还把马桶扔出窗外,砸在路边的车顶上。有天晚上,一名打中线的大块头取出一把来福枪,把对街一所兄弟学校的窗户全部射烂。校警起来,可是那家伙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具外装马达,扔出窗子砸在警车顶上。布莱恩命令他多跑了好几圈练习场,以示惩罚。


  寇蒂斯和我处得不怎么样,因此我从来没有这么寂寞过。我想念我妈,想回家。跟寇蒂斯相处的问题在于我不了解他。他说的话总是夹杂了太多脏话,我每次分神弄清楚那些字眼,就疏忽了他的重点。多数时候我推测他的重点是他对某件事不满意。

  寇蒂斯有辆汽车,他常顺道送我去练球,但是有天我跟他碰头时,他正弯腰在一个巨大的排水道盖子上,口里咒骂连连。事情好像是他有个车胎破了,但是换车胎的时候不小心把轮胎盖的螺钉帽掉进排水道里。眼见练球要迟到了,那可不是好事,因此我就对他说:“你何不把另外三个轮胎各取下一个螺钉帽,这样每个轮胎都有三个螺钉帽,应该撑得到练习场啦。”

  寇蒂斯停止咒骂,半天才抬头看我,说:“你应该是个白痴啊,你怎么想出来的?”我就说:“我也许是个白痴,但起码我不笨,”听了这话,寇蒂斯跳起来拿着轮胎工具追我,一面用他想得出来的最难听的字眼骂我,这么一来我们的交情可说是全毁了。

  事后,我决定另外找地方住,于是练完球我跑到“人猿宿舍”的地下室,一晚上就待在那儿。地下室并不比楼上房间脏,而且有一盏电灯泡。第二天我把床铺搬下去,打那开始我就一直睡地下室。

  在这同时,学校开学了;他们不得不想法子安排我。体育系有个家伙好像啥事不干,只管想办法让系上的傻瓜拿到学分。有些课程应该满容易,例如体育,他们就给我选了这门课。但是我得必修英文和一门科学或数学,这方面毫无回旋余地。后来我得知,某些教授肯通融球员过关,他们理解球员把精力都花在打球上,无暇上课。科学系有一名这种教授,但是很不幸,他只教了一门课,称之为“中级光学”,显然是为物理系研究生开的课。可是他们还是将我安插进去,即使我根本不懂什么是物理。

  英文课就没这么幸运了。这个学系显然没有富同情心的教授,所以他们叫我只管去上课,不懂也无所谓,以后他们再想法子解决。

  念“中级光学”这门课时,他们给了一本五磅重,看起来像是中国人写的教科书。但是每天晚上我带着书到地下室坐在床上就着灯泡读了一阵子之后,不知怎么回事,我开始看得懂了。我不懂的是为什么要学习这门课,不过算出那些方程式却易如反掌。我的老师是霍克教授,有一次测验后,她叫我下了课去他的办公室。他说,“阿甘,我要你对我说实话,是不是有入把答案告诉你的?”我摇头,于是他给了我一张纸,纸上写了一道问题,他叫我坐下来作答。我写完答案之后,霍克教授看看我的解答,摇着头说:“老天爷!”

  英文课却是另一码事了。我的老师是本先生,他是个非常严厉的人,很多话。第一天下了课,他叫我们当天晚上写一篇简短的自传交给他。那大概是我乎生遇到最困难的一件事,可是我熬了大半夜没睡,想想写写,想到什么就写什么,反正他们叫我把这门课放弃也无所谓。

  过了几天,本先生把我们的作业和他的评语一一发还给学生,每个人的自传都被他取笑一番。接着他发还我的作业,我心想这下子惨了。但是他拿起我的作业,念给大家听,他边念边哈哈笑,大家也笑成一团。我写的是念傻瓜学校的事,还有替费拉斯教练打球,参加“全州美式足球明星球员盛会”,以及征兵委员会和带珍妮·可兰去看电影的经过。本先生念完了之后,他说:“呐,这才是创作!这才是我要的东西!”所有人都扭头看我,他又说:“甘先生,你应该考虑进创作系——你是怎么写出这篇文章的?”我就说;“因为我想尿尿。”

  本先生好像吓了一跳,接着他进声大笑,其他人也一样。他说:“甘先生,你是个非常有趣的家伙。”

  我又一次感到意外。

  第一场球赛是在数周后的一个星期六。练球的情况多半很糟糕,最后布莱思教练想出了安排我的法子,这法子跟费拉斯教练在高中时想的法子差不多。他们索性把球交给我,让我跑。那天我跑得很好,四次达阵,我们以三十五比三痛宰乔治亚大学,大家轮流拍我的背,拍得我背痛。我清洗之后打电话给我妈妈,她已听了收音机转播,高兴得快疯了!那天晚上大家都去参加派对什么的,却没有人邀请我,所以我就回到地下。我在地下室待了一阵子,听到楼上传来音乐声,那声音真美妙,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我就上楼看看是什么音乐。

  有个家伙,巴布,坐在他房间里吹口琴。他在练球时弄伤了脚,无法出赛,所以也没地方可去。他让我坐在一张床上听他吹,我们没有交谈也没做什么,就这么一人坐一张床,他吹他的口琴。过了大约一个小时,我问他可不可以让我试试,他说,“好啊。”我挥然不知这件事将整个改变我的人生。

  我吹了—陈子,渐渐吹得相当不错,巴布兴奋得发狂,说他从没听过这么好听的玩意。时间晚了,巴布叫我把口琴带下楼,我回到地下室又吹了好久,直到困了才上床。

  第二天,星期天,我把口琴还给巴布,但是他说送给我;他还有另一支.我好开心,跑出去散散步,然后坐在一棵树下吹了一整天,直到没曲子可吹为止。

  当时已是傍晚.太阳快下山了,我才往“人猿宿舍”走去。我正要经过“天井”时,突然听到一个女孩子喊;“阿甘!”我转身一看,在我身后的居然是珍妮·可兰。她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走过来拉着我的手、说她昨天看到我赛球,我打得真棒等等。原来她并没有为那天在电影院的事生气.还说那不是我的错,只是那种情况尴尬。她邀我跟她一起去喝杯可口可乐。

  事情真是好得让人无法相信。我跟珍妮·可兰坐在一起,她说她选了音乐和戏剧课,计划当个演员或是歌星。她还参加了一个玩民谣的小乐团,明天晚上要在“学生会”大楼演出,要我去观赏。我跟你说,朋友,我可是迫不及待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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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9-2-22 11:07:38 |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布莱恩教练和他们那些人想出了一个秘招,任何人都不得透露,连跟我们自己人也不能提。他们一直在教我接球。每天练完了球,总有两名打手和一名四分卫继续训练我,我一再跑出去接球,跑出去接球,直到我累得筋疲力竭,舌头垂到肚脐眼。但是我已进步到接得到球,布莱恩教练说这将是我们的“秘密武器”。——就好比“原子弹”还是什么的,因为其他球队过一阵子会发现队友都不把球传给我,他们就不会戒备。

  “然后,”布莱恩教练说,“我们就让你这大狗屎尽情跑——二米二高,两百四十磅重的大家伙一一九秒半之内跑完百码。一定让他们叹为观止!”

  到这会儿巴布和我已经成了好朋友,他帮助我用口琴学会了—些新曲子。有时候他到地下室来,我们坐在那儿一起吹,但是巴布说他一辈子也不会吹得比我好。我告诉你,朋友,要不是这支口琴,我大概已经卷铺盖回家了,可是吹口琴让我好舒坦,我形容不出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整个身体就是口琴,我吹奏时音乐会让我起鸡皮。吹琴的窍门在舌头、嘴唇和手指,及移动颈子的动作。我猜想追那些传球使我的舌头伸得比较长,而这绝对是个特点,可以这么说。

  接下来的星期五,我把自己打扮起来,巴布还借给我发油和刮胡子水。然后,我去了“学生会”大楼,演唱会场人山人海,珍妮果然和三、四个人站在台上。珍妮穿着一件长礼服,弹吉他,另外一个拿着五弦琴,还有个家伙用手指拨弄着低音大提琴。

  他们演奏得非常好,珍妮看见我站在人群后面,于是微笑用眼睛示意我坐到前面。坐在地板上,望着珍妮,那感觉真好。我多少有点想待会儿买些软糖.看她想不想也吃一点。
  他们表演了一个小时左右.观众似乎都很快乐,听得很舒坦。他们演唱了琼贝兹的曲子,还有鲍勃狄伦和“彼得、保罗、玛丽”合唱团的曲子。我往后靠着,闭眼听着,突然问。我也弄不清怎么回事,总之,我掏出口琴,跟着他们一起吹。


  那件事真是怪透了。珍妮当时正在唱“随风而逝”,我一开始吹,她立刻停顿了半秒,五弦琴手也停了下来,他们表情非常惊讶,之后,珍妮咧嘴笑了。她继续往下唱,五弦琴手则停下来让我独奏一阵子,等我吹完了,所有观众鼓掌叫好。

  那支曲于表演结束,乐团休息时间,珍妮走下台,说:“阿甘.怎么回事?你打哪儿学会吹那玩意的?”总之,那以后,珍妮促成我加入他们的乐团。乐团每周五演出,如果不是去外地表演,我一个晚上可以赚到二十五块。我好像置身天堂,直到我发现珍妮早就跟五弦琴手睡觉。

  可惜,英文课的情况并不是这么顺利。本先生将我的自传念给大家听之后,过了一个星期,他把我叫去办公室。他说:“甘先生,我想你该停止耍宝,开始认真了,”他把我的作业还给我,那份作业是一篇对英国诗人渥尔渥兹的心得报告。

  “浪漫主义时期,”他说,“并不是写一大堆‘古典屁话’。诗人波普和德莱登也不是两个‘痞子’。”


  他叫我重写一遍,我这才发觉本先生并不明白我是个白痴,但是他会发觉的。


  在这同时,一定是有人跟某人说了某些话,因为有一天我在体育系的指导顾问把我叫进办公室,告诉我可以不必上课,次日早上去大学医学中心向一位米尔斯大夫报到。我一大早就去了,米尔斯大夫面前放着一大叠文件,正在翻阅。他叫我坐下,开始问我一堆问题。问完了话,他叫我脱下衣服——只保留内裤,这一点倒是让我舒了口气,因为上一次陆军医官叫我脱衣服之后,发生过那件不幸的事——接着他仔细研究我,盯着我的眼睛等等,还用一个小小的橡胶槌子敲我的膝盖骨。

  之后,米尔斯大夫叫我下午再去一趟,并且问我愿不愿意带口琴去,因为,他早已耳闻我的琴艺,不知我愿不愿意在他的医学课堂上吹一曲?我说愿意——尽管这件事连我这么笨的人也觉得怪异。


  医学课堂上大约有上百名学生,个个穿着绿色围裙,写着笔记。米尔斯大夫叫我坐在讲台上的一张椅子上,面前放了一只水罐和一杯水。
  他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懂的废话,不过听了半天我觉得他是在谈我。


  “天才白痴,”他大声说,所有人统统往我身上盯着看。

  “这一个人,不会打领带,也几乎不会系鞋带,智能大概只有六到十岁,生理上——以这个案例而言——有一副阿多尼斯的美男子身体。”米尔斯大夫冲我露出一种我不喜欢的微笑,可是我已进退维谷,可以这么说。


  “可是心智,”他说,“天才白痴的心智却贮存着罕见的才能,因而,阿甘可以解答你们任何一个都解不出的高等数学方程式,他还可以像李斯特或是贝多芬一样信手学会复杂的乐曲。这就是天才白痴,”他又说一遍,同时用手比着我。

  我不知道如何是好,但是他说过要我吹一首曲子,于是我掏出口琴,吹起“神奇之龙,吐火”。所有人坐在那儿望着我,好像我是只臭虫还是什么,等我吹完曲予,他们述是坐在那儿望着我——也没拍手什么的。我心愿他们一定不喜欢听,于是站起身说:“谢谢。”我掉头就走。去他妈的。

  那个学期当中另外只有两件事算是稍微重要。其一是我们赢得“全国大专杯美式足球锦标赛”,继续参加“橘子杯”球赛;其二是我发现珍妮·可兰跟五弦琴手睡觉。

  那天晚上我们预定要在大学的一个联谊会上演出。我们苦练了一下午,我渴得可以跟狗似的喝马桶里的水。不过距“人猿宿舍”大约五、六条街外有家小商店.于是,练习完中我就走到那儿打算买点菜姆和糖,给自己弄了一杯妈妈以前弄给我喝的柠檬汁。柜台后面是个斗鸡眼的女人,她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抢匪什么的。我找莱姆找了半天,她说:“我可以效劳吗?”我就说,“我要买莱姆果。”她说:“店里没有菜姆果。”于是,我问她有没有柠檬,因为我想喝柠檬汁也行,但是店里也没有柠檬或橙子。那家店不卖这些东西。我在店里起码找了一个小时以上,那女人紧张起来,终于她说:“你买不买东西?”于是,我从架子上拿了一罐桃子和一些糖,心想既然买不到别的,或许自己弄杯桃子汁也行——有就好。我快渴死了。回到宿舍地下室,我用刀子打开罐头,然后用一只袜子包佐桃子榨碎,将计滴入瓶子。我再倒了些水和糖搅拌一下,可是,我告诉你一一那味道一点也不像柠檬计——老实说,那味道酷似热烫烫的臭袜子。

  总之,我应该七点到达联谊会,找到了那儿,有几个家伙已经在装设乐器,可是珍妮和五弦琴手却不见人影。我四下询问了一番,之后,我出去到停车场透透气。我看见珍妮的汽车,心想她大概刚到。

  所有车窗都冒着雾气,因此看不见车内情形。呃,我莫名其妙突然认为她可能在车内,出不来,也许是喝了那种让人筋疲力竭的药物还是什么,于是我打开车门往里看。我开车门的同时,灯亮了。

  她躺在后座,洋装上身被拉了下来,下摆被拉上去。五弦琴手也在车上,在她身上。珍妮看见我,立刻尖叫又挥动胳膊,就像那次在电影院的情形,我猛然想到她可能遭猥亵,因此我抓住五弦琴手的衬衫——他身上只剩下那件衣服——把他从她身上抓下来。

  呃,就算是白痴也明白我又做错事了。老天,想想我干了什么好事。他咒骂我,她也咒骂我,一面上上下下的拉扯衣服,最后,珍妮说:“哦,阿甘——你怎么能这样!”说完拂袖而去。五弦琴手拿起他的五弦琴,也走了。

  总之.那件事之后,显然他们不会欢迎我继续参加小乐队的演出,于是.我回到地下室。我还是没法子完全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那天晚上巴布看见我房间灯亮着,因此就下来坐坐,我告诉他这件事之后,他说:“老天爷,阿甘,他们在做爱!”呃,我想其实我自己可能已经想到了,可是老实说,我不愿知道是这样的。不过,有的时候男人必须面对事实。

  忙着打球或许是件好事。因为,发觉珍妮跟那个五弦琴手做那件事,而且,她大概对我从没有这种念头过,委实教人心里不好受。到这时我们球队全季没有吃过败仗.即将跟内布拉斯加那些种玉米的家伙在“橘子杯”上争取全国冠军。根北方球队比赛向来是大事,因为他们那边一定会有有色人种球员,而这会使我们队上:某些家伙大为谅恐——例如我的前任室友寇蒂斯——不过我个人从不担心,因为我从小遇见的有色人种多半比白人对我友善些。


  总之,我们去迈阿密参加“橘子杯”比赛。球赛即将开始。我们都有点紧张亢奋.布莱恩教练走进衣帽间,没讲什么,只说了一句要想赢球就得卖命之类的话,接着我们走进球场,他们开球先攻。球直朝我飞来,我凌空抓住它,直奔入一堆个个皆有五百磅重的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大块头白人群中。

  整个下午情况都是这样。中场休息时,他们以二十八比七领先我们,我们个个垂头丧气。布莱思教练走进更衣室,摇着头好像早就料到我们会让他失望似的。接着他开始在黑板上画阵式,一面跟四分卫“蛇人”和另外几个家伙说了半天,而后他叫我的名字,要我跟他去走廊。


  “阿甘,”他说,“前头那种狗屎情况必须停止。”他的脸凑在我面前,我感觉到他的呼吸热滚滚吐在我脸上。“阿甘,”他说,“我们秘密训练他们传球给你已经一年了,你一直表现出色。现在我们要在下半场用这套战术对付他们那些种玉米的家伙,他们会被骗得傻眼。不过一切全看你了,小伙子——所以,待会儿上了球场.你得像有只野兽在追你似的给我拼命跑!”

  我点头。这时已该回到球场上了,所有人都在欢呼呐喊,可是我有点觉得肩上扛着不公平的担心。不过,管它的——有时候这是难免的事。

  我们第一次拿球攻击时,四分卫“蛇人”在围成人墙的队伍中说:“好,咱们现在要打阿甘战法了。”他又对我说:“你只管跑二十码,然后回头看,球会送到你手里。”果然!眨眼之间比数成了二十八比十四。


  那以后我们打得有板有眼,只不过那些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笨白人并不是光坐在一边旁观。他们也有一些绝招——主要是人海战术,全体冲向我们,好像我们是硬纸板做的假人似的。


  不过他们仍旧有点意外我居然会接球,于是,等我接过四、五次球之后,比数成了二十八比二十一时,他们开始派两个家伙盯着我。不过这样一来就没有人盯着侧锋桂恩,他抱住“蛇人”的传球,把球带到十五码线。定位射门员“黄鼠狼”得分,比数成了二十八比二十四。

  边线外的布莱思教练过来跟我说:“阿甘;你也许脑子不灵光,但是你得为我们打赢这场球。只要你能把球再一次带过得分线,我会亲自让你当上美国总统,或是随你要什么都行。”他拍拍我的头,好像我是条狗似的,我就这么回到球场上。

  第一次攻击“蛇人”就被固在中线后面,而时间飞逝。第二次攻击,他企图骗过他们,佯装要长传却把球递给我,但是大约有两吨重的内布拉斯加玉米牛肉,有黑有白,全部扑到我身上。我四脚朝天躺在地上,心想当年一整网香蕉砸在我爸爸身上的情形想必就是这个滋味。

  重新列队后,“蛇人”说:“阿甘,我会假装传球给桂恩,但是球会扔给你,所以我要你跑到翼卫的位置,然后右转,球会传到那儿。“蛇人”的眼神像老虎似的狂野。我点头照做。

  果然,“蛇人”把球扔入我的手中,我目标球门朝中场直奔。但是突然间一名巨汉飞到我怀中,耽搁了我的速度,接着全世界所有内布拉斯加种玉米的黑人和笨白人陆续抓住我,踩我、压我,我倒在地上。妈的!只剩几码我们就赢球了。我爬起来之后,看见“蛇人”已经叫所有入列队准备最后一次攻球,因为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了。我一回到位置,他立刻下令急攻,我奔出去,但是他突然把球扔过我的头上有二十尺远,故意让它出界——我猜是为了暂停计时,因为时间只剩下二、三秒了。

  不过,不幸“蛇人”自己迷糊了,我猜想他以为这是我们第三次攻击,还有一次机会,但其实这是第四次了,因此我们输了球,当然也输了比赛。这好像是我才会干的那种事。
  总之,输球我特别难过,因为我猜想珍妮可能会看球赛.要是我得分赢了比赛,她会愿意原谅我对她做的那件事。但是天不从人愿。布莱恩教练非常不痛快,但是他忍着不悦,说:“呃,小伙子们,明年还有机会。”


  除了我。打球这件事也将天不从人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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