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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养老保险改革公务员优先必激民意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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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2-3 08:3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9年02月02日 10:02 来源:检察日报 

  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1月31日《重庆晚报》)。


  据称,此次高层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财政负担问题。当前由于享有国家拨款,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与机关公务员挂钩,普遍高于全国月人均养老金1080元的标准。一旦施行改革,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企业标准来发放,那么养老金待遇则会大幅下降,而国家财政负担也将大大减轻。

  这一改革的重大意义不容置喙,然而,让人不解的是,在当前养老金金字塔结构中,居于最上层的是国家公务员群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企业基本一致,为何机关却可以不保持一致?难道公务员群体没有为控遏财政支出作贡献的职责?

  在现实语境下,由于编制性质的不同,其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而事业单位人员正处于夹心层地位,一方面企业化的高薪无法享受(这一点各地供电部门由局改成公司后,收入翻番即是例证),另一方面财政福利正在逐步减少。尤其实行阳光工资后,各地事业性质人员收入已经远远落后于公务员收入。这一现实下,事业单位人员其实已经人心浮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依然选择从事业单位开始,激起的民意反弹可想而知。

  或许有人说,在公平公正的框架内,不应该有人员身份的区别,事业性质不应该优越于企业性质。诚如是,但公正之下不应该有特殊者,这其中公务员群体也应该进入改革的大笼子中来。我们希望的养老保险应该是“全国一盘棋”,没有身份的差异,无论你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抑或是企业员工、自由职业者,各人承担相同的自缴比例,到期享受一样的社会养老标准。不能说因为编制不同,所以就应该享受的标准不同。财政的阳光是普惠性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被排除在外,这不符合公平原则。

  范仲淹说,“先天下之忧而忧”,作为改革者尤须要有这样的先忧情怀。我们看到,这场改革的设计者、推进者是公务员,那么就应该先拿自己试刀,从自己做起,为全国作好表率。

  “有利的自己先来,无利的别人先请”:一项改革如果对自己有利,那么就从自己开始;如果对自己有害,那么就从别人开始。我相信,养老制度改革不应该是这样,那么,改革设计者则不妨让改革先从公务员群体开始;我认为,公务员群体由于身处的特殊位置,更有为国分忧的责任意识,改革设计者不妨给他们一个机会,让他们也能“先天下之忧而忧”。(郭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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