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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叶小文:刍议儒释道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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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8-10-25 23:37: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叶小文:刍议儒释道之“和”
[ 作者: 叶小文
来自:世界佛教论坛
已阅:1399   时间:2006-6-3   录入:foxueyanjiu

  现在是我国的“发展黄金期”,也是“矛盾突显期”。要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善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发展是硬道理”,“和谐”则是“硬道理”后面的道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最广泛的社会动员,需要人心向善,人心思和,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多方发动,多种努力。其中值得去做的一件大事,是从我国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中,发掘“和”的文化内涵,去粗取精,古为今用。和谐之道,生生不息。我们不仅要有站在时代前沿、引导时代前进的、科学的先进文化,还要有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积淀深厚的民族传统为基础和支撑的大众文化。要善于发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的基础作用,包括发掘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儒、释、道中,就有丰富的“和”的内涵、和谐之道,值得我们去推敲、发掘和扬弃,使其与时俱进,与时俱丰,与时俱鲜活、亮丽。
  “和”是中国历史文化的特征向量,古代先哲的生命信仰和思维基础。儒释道中之“和”,可谓“家家持荆山之玉,人人握灵蛇之珠”。偶然涉足、海边拾贝,五光十色、美不胜收。
  儒学之“和”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和基础,“和而不同”则是儒学所肯定、倡导和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和同之辨”古已有之,孔子加以总结,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对“和”与“同”的不同态度,竟是君子和小人的分野。
  以“和而不同”为主线,儒学追求的“和”似可概括为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以“和”对“多”,集散成大。和,以多为基础;多,以和为归属;在静止无涉的状态下,多而不和,其多不多(寡也);并且,多而不和,必分必离;唯有以和对多,方能多其多也,变多为利,多多益善。在这一点上可以说,任何形式的“孤立主义”或“分裂主张”都与儒学思想中的“和论”相悖。
  第二层面:以“和”制“合”,平衡互补。在众“多”之“合”不可回避的境况下,合而无序,会造成失衡、混乱,产生碰撞与冲突,乃至引起伤害和战争。对此,儒学的基本态度是“和合”,即以“和”制“合”。也就是说,和,并非简单的相加,亦不是硬性的拼凑,更不是强行的并吞;而是和谐相济,合而不乱,协调平衡。《国语·郑语》说:“夫和实生物……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对此,今日的学者解释说,“和”是和合,“平”是调谐;这一思想不仅述说了事物的多样性,而且提示着事物的构成具有规律性。“以他平他谓之和”,意谓聚集不同的事物而得其平衡,叫作“和”。这样就能产生新事物——“和实生物”。可见,儒学倡导的是“和”与“平”,由此亦可见出“和平”二字在古代文献中的原意,即和合,调谐。《礼记·乐记》又说:“乐者,天地之和也。”“和,故百物不失;和,故百物皆化。”按照此说,“和”不仅是人类社会的主观需要,而且是宇宙自然的客观规律。
  第三层面:“和而不同”,美美与共。要“非寡”(和众)、“非乱”(和谐),就要“非同”。在多种多样的文明形态与多极多元的民族国家面前,相互交往及彼此关联已越来越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主流。这种交往与关联的有序和谐进行,无疑需以尊重各方文化的特性为前提,如果一厢情愿地“求同”,不但是在理性上对事物之“多”这一特征的根本否定,并且每每在实践中导致冲突纷争或专制霸权,产生自我中心、相互诋毁、以己化他、无所兼容,直至引起武装征服、暴力同化。《礼记·乐记》曰:“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基于这样的认识,儒学“和论”才得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这样的深刻结论。故《论语·子路》言“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而其开宗第一篇(《学而》)就强调“礼之用,和为贵”。《礼记·中庸·第二十》:“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是说,阴阳和合,刚柔相济,一切相辅相成,万物方得以生生不息;而唯有依照世界的本来面貌,以多为美,以和为用,人类社会才可能在相互依存中发展,否则的话,“同则不继”,一切就会湮灭于没有生机与活力的“专一”之中。“同而不和”不仅于事无补,反会抹杀世界的多样性,使危机潜伏,导致纷争与冲突,引发霸权和对抗;唯有“和而不同”,才是符合人类发展的现实法则与理想之路。
  以倡导“非寡”、“非乱”及“非同”为前提,追求“多元和谐”为目标的儒学“和论”,无疑是适合今日人类社会的普遍需要的。著名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Weber)曾对儒学的思想体系作过概括,指出其特点是入世的,“儒教的理性本质上具有和平主义的性质”。不过,这里的“和平主义”,不仅仅是对冲突与战争的简单否定,而更是为万物与众生和谐相处作出的积极努力。(参见徐新建《和而不同:论儒学境界与世界文明》)
  “和而不同”根深蒂固,已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乃至一种民族性格,即使是历史上的剥削制度、专制政体也不能掩其光芒。例如中国在历史上对内注重“为政以德”、“礼主刑辅”,对外注重“讲信修睦”、“化干戈为玉帛”,表现出和平大国的泱泱气度。汉唐开辟的陆地和海上丝绸之路,从来都是和平友谊之路、经贸文化之路,没有发生掠夺和战争。明代郑和率领当时世界一流舰队出使南洋各国,宣扬中国文明,在各地秋毫无犯,体现出和平外交的优良传统。以宗教传播而言,与世界上若干国家武力输出宗教相反,唐代玄奘不远万里西行印度,取回系统完整的佛教经典,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佛教宗派不断相继产生。鉴真不畏艰险东渡日本,带去中国文化丰硕成果,日本人至今受益匪浅,敬拜不绝。
  今天世界上总有些人要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中国的和平崛起,总要鼓吹“中国威胁论”,他们根本搞不懂什么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他们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中国的发展有利于亚洲的稳定与繁荣,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不会对任何国家造成威胁和影响。这既是现实的政治承诺,更是传统使然,是一种深刻的“文化自觉”使然。
  丰富内涵可为今用。如果说“和而不同”是主线,“仁爱”则是儒家贵和哲学的灵魂和源泉。发掘儒学之“和”的丰富内涵,有助于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即:泛爱万物,树立天人一体的宇宙观;协和万邦,树立天下一家的人类观;政通人和,树立以民为本的政治观;厚德载物,树立多元一体的民族观和文化观;诚信正直,树立义利统一的道德观;慈孝恩义,树立家道和顺的家庭观;成己成物,树立崇德广业的人生观。(参见牟钟鉴《儒学与社会和谐》)
  佛教之“和”
  佛教在中国历经两千年的发展,具有鲜明的中国文化特色,其中氤氲着“一团和气”,蕴涵着一股“和风”。
  佛教之“和”,比较突出的有:
  基于缘起论、平等观,提出“和”与和平的思想。“诸法因缘生”,缘起论(Paticcasamupā da)是佛教思想的基石。“缘”为结果所赖以生起的原因、条件,“起”乃生起。缘起就是指一切事物的产生、发展都是有原因和条件的,一因不能生果,世间万物都处在多种因果相续相连的关系之中,都息息相关。也就是说,每一事物、每一个人的存在都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的价值,万事万物都是一种和合共生的关系。在人与人之间关系上,佛教主张“自他不二”,就是从缘起法则观察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认为每个人的生存都有赖于他人和社会。人与人互相依存,密切关联。“于诸众生,视若自己”(《无量寿经》)。“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佛教视一切众生如现世父母,因此,提出“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主张和“报恩尽分”的天职思想,主张营造理想和谐的社会环境。在缘起论的基础上,还形成了佛教的平等理念,成为佛教和平思想的重要基石。和平从平等中确立,和平来自于平等,“是法平等,无有高下”(《金刚经》)。平等意味着强弱、富贫、大小、上下彼此之间的互相尊重,意味着建立互信与合作。平等致“和”,平等就能够互相慈悲为怀,使互相之间能够理解、谅解、宽容,而不至于兵戎相见,有助于化干戈为玉帛。
  基于“依正不二”,主张人与生存环境相和谐。“依正”二字乃“依报”、“正报”的略称。“正报”指众生乃至诸佛,即生命主体;“依报”指生命主体所依赖的国土,即生存环境。依正不二,是佛教中诸不二法门中特别重要的一门。用现代语言表述,就是生命主体与其生存环境密切相关、同一体性。这是佛教处理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立场。由此出发,佛教对生存环境十分爱护,主张草木非情皆有性,应像爱护有情众生一样加以爱护。因此,中国佛教素有育林护山、绿化环境的优良传统,至今尚可见寺院多是林木扶疏、景色宜人。
  基于“心净则佛土净”,提出“心灵环保”。佛教认为只有内心平和与安定,才有外在的和谐与安宁。内有不和(不平)的心因,外有不平(不和)的事缘,彼此相互影响,推波助澜,才会形成种种冲突、暴力和战争。中国化的佛教——禅宗认为,外部的“净”来自心“净”,外在的“和”来自心“和”。六祖慧能质疑道:东方人造了孽、作了恶,希望解脱到西方的极乐世界去。那么西方人造了孽、作了恶怎么办呢?他要往哪里去呢?故,反对向外求“净”、求“和”,主张“心净则佛土净”(《维摩诘经》),只要心干净了,佛就在心中。正是以此为据,海峡两岸佛教界在人们倡导自然界生态环保的基础上,倡导人类自身的“心灵环保”,要以内心的平和与安定,来带动外界真正的和谐与安宁。(参见圣严法师《禅学与心灵环保》等)
  基于“教规双运、解行并重”,强调僧团奉行“六和敬”的规则,即: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对我们的启发是,构建和谐社会,不能空喊,而要以坚定的信念为前提,寻找一切可能之方式和手段,甚至形成规则和制度。
  佛教之“和”,和风西送。今年4月在“海峡两岸暨港澳佛教圆桌会议”上,200多位高僧一致提出,要“两岸一家亲,家和万事兴”,要“为当今这个不安宁的世界,吹来一股和风,带来一团和气”。5月在曼谷举行的有41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国际佛教大会”上,我的一篇《和气东来、和风西送》的致辞,引起与会者关注。大会通过了宣言,一致支持在中国举办“世界佛教论坛”。(The Conference has agreed the followings: ...... support the World Forum on Buddhism to be held in China.) 今天人类精神的提升和社会进步的加速,也需要新的六“和”: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人间和美,世界和平。我们愿意支持和促进“世界佛教论坛”进一步深入挖掘佛教“和”的内涵,宣扬“和”的主张,让“和气”从这里升起,“和风”从这里西送;希望这里能为一批善于讲历史、讲佛理,既深谙佛教文化精髓,又能结合实际、契理契机的专家学者高人,提供彰显睿智的平台;希望有朝一日能再涌现出赵朴初式的大师,善于以佛教文化本身的魅力吸引人,以佛教“和”的内涵感召人。

  道教之“和”
  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以“道”为最高信仰,倡导人们信道、修道、行道,一切以道为事。而道之最根本的属性就是生成容纳万物、自然平和无私、无为柔弱不争。然而,天地万物从哪里来的?老子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但这个“道”,是“一阴一阳之谓道”,即“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道”,其中蕴涵着丰富的“和”的理念。比较突出的有:
  和谐的人类健康思想。在所有宗教中,可以说道教最为肯定人生命本身的价值,贵生乐生、锲而不舍地追求长生。在道教最早的经典《太平经》中已有“乐生最善”的思想。“人最善者,莫若常欲乐生,汲汲若渴,乃后可也”,相信“我命在我,不在天”。在以后的发展中,更是追求“性命双修”。“性”指人的灵明慧觉,即心性;“命”指人的气血生身,即生命。“性命双修”就是要同时进行心理和生理的炼养,使精神生命和生理生命共同健康,达到身心和谐。另外,道教还讲求心物和谐,不为物役,不被自己创造的知识、财富和权势所迷惑和役使,不因贪图名利和物质享受而使欲望无限膨胀,以至丧失了内心的和平安宁和淳朴本性。因此,主张“心明于物外”。
  和谐的治国安邦思想。《太平经》以“三名同心”表达了治国之道中的和谐理念:“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鉴于自然界和人间社会各层次的事物,皆包含阴、阳、和三种基本要素,只有阴阳相须、以和为贵,万物和社会才能有序和谐;以中和之道,君、臣、民三者和谐共处,“三名同心”,构成一体,方可达太平盛世。道教反对使用武力,认为“兵者不祥之器”,“兵之所处,荆棘生焉”。道教“致太平”的政治理想,“无为而治”的治国方略,曾为历史上不少君王所推崇。汉初以“黄老无为”、休养生息思想治国而达“文景之治”,即为其成功典范。
  和谐的环境保护思想。道教认为,宇宙间有四大根本:道、天、地、人,其中以人最有智慧、灵气。那么,人类该如何处理与自然万物的关系呢?道教提出“道法自然”的基本准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即人类虽为万物之灵,也要以地为法则,保护其生存的地球;地以天为法则,尊重宇宙的生息;天以道为法则,遵循客观规律;道以自然为法则,维护宇宙生长变化过程的自然本性。“一切有形,皆含道性”,天地万物都来源于“道”,都有按照道赋予它的本性自然发展的权利。人作为宇宙共同体中的一员,应“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用心去体会世间万物相互联系、依存的统一性,维护其和谐之美,世界才会有生机。所以要“慈心于物,恕己及人”(《抱朴子》)。
  道教之“和”,紫气东来。老子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庄子提出“太和万物”,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道教为之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这种“和”的思想包括了和谐、和睦、和平、和善、祥和、中和等含义,蕴涵着慈爱和同、和以处众、和衷共济、和而常通、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深刻的处事哲学、人生理念和“致太平”的社会理想。以“太和万物”为基础的道教伦理道德观念中,保存了许多中华民族的美德,如以德为本、以德为行,抑恶扬善、上善若水,孝敬父母、敬老恤孤,施药治病、怜贫悯疾,助人为乐、助学兴教,谦虚谨慎、慈俭济人,热爱自然、保护环境,劳动自养、自食其力,淡泊名利、和光同尘,等等,显然都于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有益。道教在中华民族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代,也要紫气东来,用东方之祥瑞和气缓和世界“文明的冲突”;虚怀若谷,以江海之博大胸怀再树新时代的“道教之真精神”。
  兼收并蓄与内涵深化
  “和”并非只在儒释道中。中国传统文化中蕴涵着丰富的“和”的思想。早在三千多年前,甲骨文和金文中就有了“和”字。西周时期,周太史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观点。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更是经常运用“和”的概念来阐发他们的哲学思想和文化理念。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的精神,是一种承认,一种尊重,一种感恩,一种圆融。“和”的基础,是和而不同,互相包容,求同存异,共生共长。“和”的途径,是以对话求理解,和睦相处;以共识求团结,和衷共济;以包容求和谐,和谐发展。“和”的佳境,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和”并非唯我独有。将视野拓展开来看,提出“和谐为美”之看法的先贤,在从公元前到现代的西方众多贤哲中比比皆是。黑格尔(G.W.F.Hegel)说:“比单纯的符合规律更高一级的是和谐。和谐是从本质上见出的差异面的一种关系……各因素之中的这种协调一致就是和谐。和谐一方面见出本质上差异面的整体,另一方面也消除了这些差异面的纯然对立,因此它们的互相依存和内在联系就显现为它们的统一。人们常谈形状、颜色、声音等等的和谐,就是采取这个意义。”中国儒释道之“和”论,也需要在兼收并蓄中存在和发展,取开放而弃封闭,既不排斥横向的相互补充,亦不拒绝纵向的自身拓展:上承当年诸子百家之精华,下采今日世界文明之众长;内及修身,外以治世,融于整体,交映生辉。
  不断充实和丰富中国文化“和”的内涵。今天的中国,对外奉行以邻为善、和平共处的外交政策,对内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中国的发展是和平的发展,中国的崛起是和平的崛起。一团和气正在华夏上空升起,一股和风正在神州大地吹拂。当然,这还只是开头。我们要对着西方“和”气东来,向着世界“和”风西送,也还只是意愿。因为“和”的本身,就只是开头——一个重要的、对意境营造的开头。就文明构成看,“和”还只是一种状态、一种局面,而不是终极价值。比如,不同的笙管一齐吹奏,只要“和谐”,便可达到悦耳动听,也就是美。但那是结果而非原因,和谐之美,深究起来,需要每根笙管保有各自的乐谱和旋律。今天中国的文化复兴或文明依托,还匮乏作为人生导引、民族精神的乐谱。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面对西方源自古希腊和希伯来传统的人文理性与基督教文明,中国的文化复兴,无论儒释道之“和”,抑或是新创价值,从根本上说,还不得不呼唤自我的乐谱,也就是呼唤本土的作曲。(参见徐新建《和而不同:论儒学境界与世界文明》)不断充实和丰富中国文化“和”的内涵,世界才能真正为中国文化的“和”所感动,所折服。
  在多元化的世界里,认准先进文化的方向,保持和发展民族文化特性,着力弘扬它契合时代的智慧,实现我们的“文化自觉”,为世界文明作出新的贡献,这应当是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一定能解决好的问题(费孝通:《我们需要有“文化自觉”》,载2000年10月27日《中国经济时报》)。而不断充实和丰富中国文化“和”的内涵,应该是我们更为深刻的“文化自觉”。
  儒释道之“和”,博大精深。我以微薄的国学知识斗胆“刍议”,写成此文。“文之高下在于理,道无古今唯其实”。
  (本文是作者6月19日在中央统战部举办的“宗教与构建和谐社会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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