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迫症的防治保持童心益处多
2001年12月2日 家庭医生医疗保健网
强迫症是以明知不必要,但又无法摆脱,反复呈现的观念、情绪或行为为临床特征的一种心理障碍。发病年龄多数在16—30岁,男性多于女性。这类病人在病前往往具有强迫性格缺陷。特征为:胆小怕事,优柔寡断,谨小慎微,处理事务一丝不苟,井井有条。与人交往严肃刻板,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
强迫症的表现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
强迫思维强迫性怀疑和回忆,强迫性穷思竭虑。如:有的病人老是想“人的头上为什么不长出两只角”;有的病人出门后总是不放心门是否关好;有的病人寄出信之后常担心地址是否写错。患者明知这些想法毫无意义,但又非想不可,因此焦虑不安,非常痛苦。
强迫行为强迫性反复洗手,有人每次洗手一定要洗20分钟左右才肯罢休。强迫性计数,有人每次进卫生间一定要用30张手纸。强迫性礼仪动作,有人每次穿衣服时一定要左袖伸三次,右袖伸三次,然后才肯把衣服套上身。
在日常生活中,某些人也会出现一些强迫现象。如有的人怕脏反复洗手;有的人走路时总喜欢数路灯。不过这些人的动作和思维并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也不会因此而产生焦虑,仍属正常心理的范畴。而强迫症患者的强迫现象则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维持时间也比较长,患者常为之痛苦焦虑。
对于强迫症的治疗,应在心理医生的指导下,采取综合性措施。
1、心理治疗:主要采取解释性心理治疗。目的在于提高患者对本病的认识,使患者认识到强迫症是一种功能性疾病,而不是器质性疾病,经过治疗,会逐渐好转,帮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行为治疗:对于有强迫行为的患者,应采用行为治疗。其中,以系统脱敏疗法最为有效。例如对于登上高楼总是想往下跳的患者,可由专业医护人员带领患者走上二楼,然后再走上三楼、四楼。经过这样反复多次训练、实践之后,常常可取得很好的疗效。
3、药物治疗:对于有强迫思维的患者,应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采用药物治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