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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下去,有谁还敢帮助别人?好心真的没有好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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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08-4-8 08:44: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苏高院院长称彭宇案和解具体内容保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6日04: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006年11月20日,南京的徐寿兰老太太赶公交时跌倒,彭宇将老太太扶起送往医院,仅医药费就花去4万余元。徐老太太家人咬定是彭宇撞了人,其后向法院起诉,索赔13万余元。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最终“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承担40%的损失,补偿原告45876元。

  今年2月15日,一位92岁的老太太摔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口吐白沫。过往行人无一理睬。体育舞蹈教练魏永玲从旁路过,只好拉住9名路人见证老人摔倒与她无关,然后打电话报警。

  去年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道德价值导向的反思。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昨日针对此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法院二审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准予双方当事人撤诉。最后案件的结果是以和解撤诉而结案的,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本报记者就此找到公丕祥院长希望了解和解的具体内容,但他表示,具体结果因为双方当事人要求保密,不能透露。

  江苏团人大代表孟宪忠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认为彭宇案的最终结果应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他认为,不管和解的结果是什么,这个事情应该让全社会知道,因为它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孟宪忠说,2月15日一个老太太在街头摔倒长时间无人理睬,好心人报警要拉上9个目击证人的事对他触动非常大,“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众的道德取向。”

  本报从有关途径获悉,该案和解的结果是彭宇承担了10%的责任,赔偿1万余元。

有关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8-03-16/044913579647s.shtml

    看了以上报道,请你发表一下评论.

[ 本帖最后由 刘开颜 于 08-4-27 09: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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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08-4-8 17:52:54 | 只看该作者
社会太复杂,做好事确实有风险。不过有的人,冒着风险也会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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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08-4-8 22:59:16 | 只看该作者
正是因为做好事的人太少,所以大众对于做好事的人总会抱以怀疑的态度。

帮助别人,不图回报,也不希望自己一腔热情换来屈辱和伤害。可是这种预期外的伤害,不是一个绝对可以避免和杜绝的问题,在今天还有将来很长一段时间,这样的情况不会少见。“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报道时常看到,何况普通的助人行为?
过去我在负责一个助学活动的时候,也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一片好心却换来恶意攻击和诋毁。当时真是想不通,自己出钱出力做了这么多,不要谁说谢谢,也不该遭到这样的对待吧?
那件事我没有回应,但出乎意料的是周围很多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站出来替我辩护,揭穿污蔑者言论中的破绽,这让我感觉很温暖,毕竟,公道自在人心。
事情过后,想起自己为这些哭鼻子,还觉得有点好笑。此后又发生过几次类似的事情,或许做公益活动的缘故,总难免引起这样或那样的误会,也许是习以为常,也就不以为然。
我相信是非黑白不可能颠倒,一时的冤假错案总有昭雪之日,我相信事实为真,相信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所以,不辩解,免得自己生闲气。
如果只是名誉上受损,只是被人言论上攻击,还可以自己宽慰自己。但如果是严重到上面案件的程度,必然是要寻求法律保护的。
不过,还好,一般情况下只是被人骂几句。
上阳光,这一辈子没听过的污言秽语都听到了,这一辈子没感受过的温暖和支持也感受到了。
在阳光,挨骂是经常的事,刚开始心里很难受,接受不了,很生气。慢慢的,习惯了,就不那么在意,笑笑而已。现在,被骂的时候,倒是觉得那些骂人的人是多么让人怜惜,一个人失去理智,为了客观现实根本不存在的事而慷慨激昂大发雷霆,自己为之不得安宁,惹得别人的嘲笑和不屑。相比之下,我自己还理智冷静,知道是非黑白,我自己还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有朋友为我打抱不平,有朋友安慰我别放在心上。而骂我的人呢?沉浸在他自己幻想的假想世界中,受到别人的白眼和指责,谁更可怜呢?
对于病友的辱骂和污蔑,能够体谅和理解,但对于非病态下的恶意攻击,我无法接纳。
或许,这也是我放弃其他团队的公益管理,专心阳光的原因。在这里,我能平心静气,我也看到自己这几年来的变化和成长。如果没有阳光,我一直在其他公益团队负责,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也会变得愤世嫉俗起来。还好,阳光给了我太多可以原谅的理由,也让我在这里学会宽容。
如果帮助对方,得到的却是伤害,那要看这种伤害的性质,才能决定是谅解还是回击。
至于要不要因此放弃自己的助人行为,只在于自己。
公益也好,助人也好,如果自己不能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快乐,那就失去了意义。
助人自助,在助人过程中自己得到成长,是最大的收获。但如果这个过程中自己有怨恨、恼怒、不甘,即使对别人的帮助再大,也不如放弃。我不赞成自我牺牲式的助人,以牺牲自我的方式去帮助别人,以委屈而求全,不如不做。我们不是圣人,谁也不是救世主,如果自己不快乐,是无法把快乐传递给别人的。
付出很多,虽然看不到物质上的回报,但是心灵的充实、快乐、满足,就是最大的回报。
如果让座之后别人不说谢谢,自己会生气,那就坚决不让座,安心坐着好了。如果让座之后还被说风凉话,自己也挺高兴,那就让座。

在我伸出手的时候,我不能判断对方是伸出他的手和我的手握在一起,还是伸出他的手给我一巴掌。我能决定的不是伸手的后果,只是我伸手还是不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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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08-4-9 09:05:38 | 只看该作者
木碗老师写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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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08-4-11 05:12:51 | 只看该作者
以后做好事的时候最好用自己的现代化设备录音或者录像,这样都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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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08-4-27 09:16:38 | 只看该作者
让更多的朋友看看.自己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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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08-4-30 10:52:2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件事完全可以有另一种解决办法。
老人摔倒了,出于好心,就非得要送往医院吗?
殊不知现在的医院大多是杀人不见血,以治病救人作幌子,以盈利为根本目的。老百姓得病能不去医院就不去,除非你是人民的公仆,享受国家的医保待遇,费用全报销。

下回谁再遇到这种事情,先问一句,您老的医药费管报销吗?如果不管,直接打120或110,然后学习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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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08-5-8 11:17:31 | 只看该作者
自己顶一下.希望和病友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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