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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殺了巨星 ?
演藝人員在面對成名壓力與媒體大眾的注視下,常會有精神與情緒的困擾,因而經常求助於精神科醫師與精神藥物。美國好萊塢自 1940年代起就開始大肆流行精神治療,許多明星與演員們都在用精神藥物來「治療」他們的情緒壓力。 天后巨星瑪麗蓮夢露就是最典型的個案。她出道之時不僅美麗而且才華洋溢,在七年之內演出了 23部電影。但她在演藝事業的高峰時,由於壓力問題而去找精神科醫師。她被給予相當強力的鎮定劑,可是最後卻造成了藥癮濫用,嚴重到甚至被強制關進精神病院。她連續服用這些藥物七年,在這七年中只拍了 6部電影,遠遜於先前的產量。在 1962年 8月 4日,她與其精神科醫師相處長達 6小時之後,被發現因服用過量精神藥物而死亡。 以「亂世佳人」一片聞名世界的女明星費麗雯也是一例。她在 1945年因肺結核而病倒。她後來由於服用肺結核藥物而出現一些精神方面的副作用,但當時的精神科醫師卻不察,就直接把她送入精神病院接受長期的連續腦部電擊,造成費麗雯腦部永久性的傷害與臉部嚴重傷疤,不久便去世了。 著名作家海明威也與費麗雯有類似的遭遇。他被醫師說服住進精神病院療養,卻遭到強制電擊連續達 20次。數週之後海明威寫道:「那些進行電擊的醫師不了解作家。他們把我的心智毀掉,而且抹去了我作為一生資產的記憶,因此毀了我的事業,這樣到底有何意義呢?」在 1961年 7月,海明威從精神病院被釋放出來後的隔天便自殺身亡。 港星張國榮也是長期服用大量的鎮定與抗憂鬱藥物。但很少人會注意到,他的突然自殺行為很可能是藥物本身所造成的副作用。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在去年就向全球醫師發出警告關於抗憂鬱藥物會引發自殺與暴力傷害的副作用,並且要求藥廠在藥品包裝盒上加註警語。另外,心靈研究權威 L.羅恩 賀伯特也提出警告,認為腦部電擊會造成記憶毀損與紊亂以及人格的改變與喪失。 有鑑於眾多不可挽回的悲劇,醫師們對於施予精神治療的態度與觀念應該要更嚴謹。民眾在服用藥物之前,應該要先仔細了解是否有服用的必要性以及其可能引發的副作用。現在網路資訊發達,尋找這些資料並不會太難。重點在於,不要因為想解決一時的壓力與情緒問題,而換來可能糾纏一生的更大困擾。(作者薛智元係仁安診所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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