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远山 于 20-11-3 10:46 编辑
世界卫生组织ICD-10情绪不稳定型人格障碍的冲动型中有5项标准分别是: ①冲动; ②易被激怒与使用暴力; ③不稳定,反复无常的心境; ④好争吵; ⑤难以坚持行动。 满足其中4项即可诊断。 中国CCMD-3冲动性人格障碍诊断标准为: ①符合人格障碍的诊断标准。 ②以情感暴发和明显的冲动行为作为主要表现,并至少具有下列3项: a、易与他人发生争吵和冲突,特别在冲动行为受阻或受到批评时; b、有突发的愤怒和暴力倾向,对导致的冲动行为不能自控; c、对事物的计划和预见能力明显受损; d、不能坚持任何没有即刻奖励的行为; e、不稳定的和反复无常的心境; f、自我形象、目的,及内在偏好(包括性欲望)紊乱和不确定; g、容易产生人际关系的紧张或不稳定,时常导致情感危机; h、经常出现自杀、自伤行为。 冲动型人格障碍的治疗: (1)进行深入细致的心理访谈,使其正确对待挫折。 人生在世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挫折,要正视挫折,总结经验,找到受挫折的原因并加以分析,而不是一遇挫折就采取攻击行为。通过各种手段培养他们的承受能力,并能对挫折采取积极的富有建设性的措施。
(2)近20年的大量研究发现,冲动型人格障碍与情感性精神障碍关系较为密切,药物治疗上可根据需要选用情感稳定剂,如碳酸锂、丙戊酸钠、卡马西平等。 如共患抑郁障碍,则不宜应用卡马西平,因药物相互作用而使血药浓度改变,降低治疗的安全性。 冲动型人格障碍治疗较为困难,其表现随着年龄的增长可以有不同的变化,一般具有逐渐缓解的趋势,但往往仍遗留有人际关系的障碍,表现为对亲友和邻居的敌对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