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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aidilun 于 15-2-10 19:05 编辑
如果灵要不是太强势,胆子再大一点,比如主动把办公室门关起来,小指一勾,插上插销,我想,基本上是可以成的。毕竟我是弱势群体嘛!哪能主动关门?如果我把门关上,小指一勾,插销插上,万一灵你吓得大呼小叫,我怎么解释。员工看到把我抓起来怎么办?这一点,灵应该向龚如心学习,人家一见陈振聪面就说头痛,要他给作全身按摩。我也会按摩啊!你咳得那么厉害,你说要我按摩下后背什么的,我能不答应吗?陈振聪那小子运气也够好的,我就从来没碰到这样的机会。若成鸟,最终的结果是我迅速离职,转做地下党,毕竟我是很爱面子的嘛!能维持多久?最大可能几个月,也不排除有几年的可能。分手时基本是和平方式,她是不会想我要分手费的,除非她被我整伤。一般情况下,她是会给我点分手费的,多少?让我来算一下,我当时月薪是5000元,照此推算,三个月就是一万五,三年就是180000万,一万五我是,这个,不拒绝的。至于180000万,不用扣税,这已经是睡过了的钱。当然,按照我的习惯,我还是会推让番的,以德服人嘛:“灵,我哪能要你这么多钱呢,收下这么多钱,我是不是太过分了点?我心中有愧啊!”“跪什么跪?你都跪过好多回了。有什么过分?这是你的劳动所得啊!能者多劳,多劳多得,这钱一点不多。你想想,你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多不容易啊?有时我都赶脚有点累。哇塞!你是不是嫌我给少了?不要这样子嘛!” 只好收下了。灵前脚走,我后脚奔向银行,把钱存了,入卡为安。划算不划算?谁知道呢?呵呵!顺便说一下,我要是出生在香港,陈振聪那小子就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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