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4106|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告] 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将全面助力阳光工程心理互助论坛的发展

[复制链接]

我玩的应用: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4-8-15 17:25: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成立于2012年10月25日,是国内首家关注精神健康、抑郁症防治与知识普及的公益基金会。
基金会秉承 “关爱精神健康,促进抑郁症防治” 的宗旨,开展抑郁症防治的宣传普及、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支持相关公益组织。
阳光工程心理互助论坛的活动宗旨是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在抑郁症的高发人群中普及有关抑郁症的知识,并为抑郁症患者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为主要内容,以达到将抑郁症的危害降到最小程度的短期目标。
短期目标基础上再开展一系列活动,以实现为中国的心理卫生事业做出贡献的长远目标。


2012年年初,在尚善基金会正式成立之前,我代表阳光已经与尚善人有了很深的沟通与互动,尚善作为首家关注抑郁症防治的基金会一直在关注着阳光的动态与发展,而阳光作为全国最大的抑郁症互助论坛也一直期待着像尚善这样的正式组织可以帮助论坛打破当前瓶颈,推动进一步的发展,共同为中国的心理卫生事业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2014年下半年,我辞去现实工作正式加入尚善,专职公益。我为尚善发展尽职尽力的同时也将专职推动阳光工程心理互助论坛的发展,这两项工作其实也是同一份工作,因为目标是一致的。

然而,论坛的发展不可能仅仅凭借尚善,不可能仅仅凭借现在其实还很薄弱的论坛管理团队,更不可能仅仅凭借长风一人。
借此机会,我也发个倡议:如果你有心公益,或者你有心在心理领域分享、贡献你的正能量,那么欢迎你加入我们!
1、有心服务阳光论坛的朋友可以加入阳光工程心理互助协会QQ群:8796366
2、愿意加入尚善志愿者队伍的可以与长风联系,也可以先与论坛墨清、小羊联系。


以上,希望广大战友都会支持我专职公益的重大决定(对我个人而言),也希望更多的有缘人愿跟我同行,让更多的抑郁症患者在不久的将来都可以得到他们最需要的帮助。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发表于 14-8-15 21:46:5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长风!

希望能够以此为契机,解决阳光家园一直以来想在国内成立实体组织机构问题,从而更好地整合和促进阳光家园事业的发展。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14-8-15 22:04:23 | 只看该作者
严重支持!有一个实体的平台,希望阳光能够展的更好,帮助更多的人。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14-8-16 07:50:5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14-8-16 10:30: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tarlamb 于 14-8-16 11:20 编辑

大力支持~~
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 网址:http://www.shangshan.org/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x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14-8-16 18:34:4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长风   我是从这里走出来的  就当是给我回报的机会吧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14-8-18 08:59:56 | 只看该作者
starlamb 发表于 14-8-16 10:30
大力支持~~
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 网址:http://www.shangshan.org/

感谢补充

点评

没办法。。。谁叫我是小秘书。哈哈  发表于 14-8-18 14:46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14-8-20 14:33:12 | 只看该作者
恭喜阳光!恭喜长风!

是不是要引入一些更专业的人员来管理论坛啊!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14-8-27 15:59:05 | 只看该作者
长风,支持你!愿阳光、爱心持续、更广阔地传播~~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14-8-27 15:59:44 | 只看该作者
长风,支持你!愿阳光、爱心持续、更广阔地传播~~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14-11-16 21:50: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刚加入阳光的,这是给抑郁者送来福祉的好事,我也支持一下。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14-12-17 19:00:54 | 只看该作者
长风专职公益,那生活来源怎么办呀?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14-12-22 15:23:17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15-1-3 20:28:34 | 只看该作者
志愿者没有工资,但,招募志愿者的人,是有工资的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2-22 20:38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