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连续两周的时间里,病人表现出下列九个症状中的五个以上,并且至少包括症状(1)和(2)中的一个,(这些症状必须是病人以前没有的、或者极轻的),就可诊断为抑郁症。
1.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心情抑郁,或者是由病人自我报告(例如,感到伤心,心里空空的),或者是通过旁人的观察(例如,暗暗流泪)。
注意:在儿童和青少年中,可以表现为易激惹,而不是明显的心情抑郁。 2.在每天大部分时间,对所有或者大多数平时感兴趣的活动失去了兴趣。或者通过病人自我报告,或者通过旁人的观察。
3.体重显著减少或增加(正常体重的5%),食欲显著降低或增加。
注意:在儿童中,考虑缺乏正常的体重增加。
4.每天失眠或者睡眠过多。
5.每天精神运动亢进或减少(不止是自我主观感觉到的坐立不安或者不想动,旁人都可以观察得到)。
6.每天感到疲劳,缺乏精力。
7.每天感到自己没有价值,或者自罪自贬(可能出现妄想)。这不仅是普通的自责,或只是对自己的抑郁感到丢脸。
8.每天注意力和思考能力下降,做决定时犹豫不决。(自我报告或者是旁人的观察)
9.常常想到死(不只是惧怕死亡),或者常常有自杀的念头但没有具体的计划,或者是有自杀的具体计划,甚至有自杀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