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阳光工程心理网

 找回密码
 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xlhljp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我对森田的感悟——一个受益于森田并治愈的患者

[复制链接]
301#
发表于 08-9-10 22:19:1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社会急功近利,已经快到疯狂地步!我们如果不修心养性,结果可想而知!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302#
发表于 08-9-10 22:49:0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施老师指点!

嗯,是啊!
我真担心她会是第四个车祸者。
心中有大悲,无处不极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3#
发表于 08-9-11 20:08:26 | 只看该作者
弘一法师语录  
无心者公,无我者明。

以淡字交友,以聋字止谤;以刻字责己,以弱字御侮。

事不可做尽,言不可道尽。

学一分退让,讨一分便宜;增一分享用,减一分福泽。

恩怕先益后损,威怕先松后紧。

涵容以待人,恬淡以处世。

必有容,德乃大;必有忍,事乃济。

以虚养心,以德养身,以仁义养天下万物,以道养天下万世。

不为外物所动之谓静,不为外物所实之谓虚。

刘念台云:“涵养,全得一缓字,凡言语、动作皆是。”

应事接物,常觉得心中有从容闲暇时,才见涵养。

逆境顺境看襟度,临喜临怒看涵养。

人生最不幸处,是偶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幸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不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

于作事,必克己谨严,要做到极致。于生活,应戒绝奢华,一切从简。

不自重者取辱,不自畏者招祸。

事当快意处须转,言到快意处须住。

物忌全胜,事忌全美,人忌全盛。

人当变故之来,只宜静守,不宜躁动。即使万无解救,而志正守确,虽事不可为,而心终可白。否则必致身败,而名亦不保,非所以处变之道。

安莫安于知足,危莫危于多言。

心思要缜密,不可琐屑。操守要严明,不可激烈。

以情恕人,以理律己。  

识不足则多虑,威不足则多怒,信不足则多言。

缓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祸。

处难处之事愈宜宽,处难处之人愈宜厚,处至急之事愈宜缓。

强不知以为知,此乃大愚。本无事而生事,是谓薄福。

无事时,戒一偷字。有事时,戒一乱字。

论人当节取其长,曲谅其短。做事必先审其害,后计其利。

穷天下之辩者,不在辩而在讷。  
伏天下之勇者,不在勇而在怯。

何以息谤?曰:无辩。  
何以止怨?曰:不争。

处事须留余地,责善切戒尽言。

喜闻人过,不如喜闻己过。  
乐道己善,何如乐道人善。

论人之非,当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迹。  
取人之善,当据其迹,不必深究其心。

修己以清心为要,涉世以慎言为先。

恶莫大于纵己之欲,祸莫大于言人之非。

人褊急,我受之以宽宏。  
人险仄,我待之以坦荡。

德胜者,其心平和,见人皆可取,故口中所许可者多。  
德薄者,其心刻傲,见人皆可憎,故目中所鄙弃者众。

欲论人者先自论,欲知人者先自知。

知足常足,终身不辱。知止常止,终身不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4#
发表于 08-9-15 04:21:04 | 只看该作者
成长!
往往需要痛苦的磨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5#
发表于 08-9-15 04:43:36 | 只看该作者
写日记很好,很好!
当年痛苦的时候,可以回来看,自己就发现了问题,得到了鼓励!

看来自己付出的东西,自己得。自酿果,自己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6#
发表于 08-9-15 04:44:49 | 只看该作者

在这个帖子中祝福大家中秋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7#
发表于 08-9-16 21:41:52 | 只看该作者
先顶了,慢慢再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8#
发表于 08-9-17 12:47:05 | 只看该作者
八月三十一号才发现的阳光论坛,马上注册,象找到了归属地。几天后和暖日一起建立了自己的QQ群:8916195,半个月来加入者已达26位(包括银碗,他象是上苍为众生派来的使者),就这半个月的心路我象找了二十几年了(从小学一年级起就有惊恐发作症,那时还无人能解答这个毛病),我前世一定做了不少善事吧,修来今天能有幸遇见银碗盛雪和施教授 。我如饥似渴囫囵吞枣把银碗的康复之路看了一遍,有些话真如醍醐灌顶,这半个月来我试着去做那些练习,体验着成功的喜悦,黑夜里心里那些个美好的久违情绪使我一次次热泪盈眶,(我知道你们一定能理解这种感受),我觉得我开始热爱生活了,有种冲动想马上去旅游,去看外面美好的世界,补回失去的快乐,我知道后面可能还有更长的心路要走,但我愿意不断努力,愿把成功的喜悦与大家分享!

[ 本帖最后由 失忆 于 08-11-13 13:07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9#
发表于 08-9-17 23:00:21 | 只看该作者
恭喜!把自己的体验都发在这个论坛里,帮助自己,也帮助他人!银碗今天自己一个人乘飞机去旅行了,在北京机场给我发来感受,我由衷的为他高兴。本论坛里有许多好帖子,看了会自己醒悟的,我没有时间一个一个去回答,我累了!
希望像你这样的朋友接过这个接力棒,好好传下去!银碗的确像上苍为众生派来的使者,我也这么想,你不也是吗?佛祖不也是经历多年痛苦醒悟的吗!
人生的路坎坎坷坷,用心去走,会发现许多意想不到的好风景,大家一起分享吧!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310#
发表于 08-9-18 18:41:14 | 只看该作者
祝贺,祝贺。。。众人拾柴火焰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1#
发表于 08-9-18 19:0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1# 的帖子

能看到施老师的回贴好开心!我正在到处找老师的书《战胜自己——顺其自然的森田疗法》,都处在断货状态,看来同样病症的人还有许多,正因为经历过那种苦痛所以更愿意去帮助正经历着的人,虽然我没有银碗那样的好文笔,但我相信我们的心都是朝着同一个方向的,请老师放心,这个接力棒一定会传下去的。
同样谢谢老师为我们指出风景所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2#
 楼主| 发表于 08-9-19 15:52:21 | 只看该作者
好久没有用这个ID上线了,原因我也想说一下。就是不满意论坛两年来没有进步,并且对于像小飞这样的元老离开,管理团队没有能表现出应有人性化。管理水平很差,不能听进去意见,严重阻碍了论坛的发展!

但不论如何,这毕竟是阳光,让我看到光明的地方。远离颠倒梦想也是我的ID,虽然银碗ID没有上但我一直在用远离颠倒梦想在论坛回答朋友们的一些问题。
希望有能力的人帮帮阳光。

先分享一张照片吧。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这里加入阳光论坛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3#
 楼主| 发表于 08-9-19 16:22:58 | 只看该作者
2006年9月5日来到阳光,接触到森田疗法和施旺红教授教授的森田道场。

在大家的帮助下,我一步步的走出了症状的怪圈,能重新过正常的生活,对这个论坛的感激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因此看到小飞,以色列,半百等热心网友的离去是深深惋惜的。

带着症状去生活,不问症状,接纳自己,事实为真,见幻即离,纯洁的心等等森田的话,我一一的用实践去体味,每一次进步症状都会以不同形式反扑(按照森田先生讲的,我很少在帖子中谈我的症状),也许我很少在帖子中讲但绝对不是没有。

上面是前两天我出差照的照片,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单独飞远处,预期的焦虑心理再次出现困扰我。看看306楼帖子中,焦虑令我凌晨两点起来,再次向我反扑时候我写下的话吧!

凌晨,当我重新读我自己的日记的时候,黑夜变成了白昼,森田师啊!您让我们写日记,其作用要不是我亲身的体验,那里能知道!施旺红老师,如果不是您的道场,你长期的鼓励,我哪能在黑暗来临的时候还信心满满?!两次夜间的惊醒,症状没有忽悠了我,反而让我迅速的成长,这是森田疗法的力量了。

当我真的踏上了旅途,剩下的只有享受了,我第一时间把我的成长分享给了我的老师,在候机大厅,施老师给我回复了短信,我感激我能认识阳光上每一位志愿者,认识施旺红教授。

去年,当我康复后第一次乘飞机出差的时候,我将出差的补助捐给了阳光,那是我继06年来阳光的第二次捐款。我也要将这次出差的补助捐献给阳光,让阳光帮助更多的人。我深深感觉每一个阳光的志愿者责任的重大。

今后,自己可以像图片中的人那样,健健康康的走入社会和享受平凡的生活。

[ 本帖最后由 xlhljp 于 08-9-26 13:5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4#
 楼主| 发表于 08-9-19 16:25: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失忆 于 08-9-17 12:47 发表
八月三十一号才发现的阳光论坛,马上注册,象找到了归属地。几天后和暖日一起建立了自己的QQ群:8916195,半个月来加入者已达26位(包括银碗,他象是上苍为众生派来的使者),就这半个月的心路我象找了二十几年了(从 ...

欢迎加入我们的团队,我们的康复就是对森田最好的感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5#
 楼主| 发表于 08-9-19 16:25: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hiwanghong 于 08-9-17 23:00 发表
恭喜!把自己的体验都发在这个论坛里,帮助自己,也帮助他人!银碗今天自己一个人乘飞机去旅行了,在北京机场给我发来感受,我由衷的为他高兴。本论坛里有许多好帖子,看了会自己醒悟的,我没有时间一个一个去回答, ...

谢谢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GMT+8, 24-12-25 08:55

Powered by Discuz! X3.2 联系我们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