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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云南宽,云南远,云南艳(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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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8-10 23:1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云南高,云南宽,云南远,云南艳
  黎小桃
  
  盘古说,我开。女娲说,我补。于是鸿蒙顿现,黄帝与炎帝把肩锄禾,顺便也猎几头鹿,顺便就与媳妇们生下许许多多的男人,与女人。20世纪80年代初,一个女婴呱然降生,一边骄情地嚎啕,一边半睁黑豆般的小眼睛,肆无忌惮地偷窥这个阡陌纵横的世界。很多年之后,那个女婴一直思索:自己恐怕是才一出生,便在行走着的稚稚灵魂。 那时候的很多年之后,就是现在。那个女婴就是我,我叫黎小桃。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读完厚厚一本西游记,合上书,垂目敛眉半响,然后鱼跃而起,抚掌而笑。终于明白:我要么是足踏云朵的孙行者,要么是脚踩风火轮的红孩儿。
  昆明是个好地方,四季如春,满城花香。昆明人除了每天吃米线外,人人都会吟诵一句杨升庵的诗:天气常如二三月,花枝不断四时春。生长在这样一个大温室花园里,不随时出门走走逛逛,似乎有冷落春城之嫌疑。于是,昆明城内的翠湖、园通山、东寺街西寺巷、以及早年繁华得不得了的“全景”(类似于香港的铜锣湾),无一不是童年的我含一根冰棒,快乐地逛了又逛,看了又看的好地方。
  年纪稍微大点,便与同学们吆三喝四,成日置学业于不顾,痴痴地游荡攀爬附近的西山、金殿后山、黑龙潭等。那些有山有水有声有色的日子,早已沉淀铭刻在少年时代的记忆深处。随意撩开记忆一角,春城旧景便梦一样泊泊地流淌开来,湿润着整副身心。
  上了中学,才知道有人文景观这一说。五百里浩瀚滇池,因文革时的“围海造田”运动,只剩区区二百余里。现今站在大观楼上极目远眺,虽然浩瀚不再,还好我们可以品阅孙髯翁的180字《大观楼长联》,在这幅蜚声海内外的“天下第一长联”里,五百里滇池胜景得以昨日重现。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之于我,犹如鱼和熊掌之于庄子,实在难以二选一。值得庆幸的是,云南无数的高山河流,民族风情,历史遗痕,处处是人文与自然的结合。有外地朋友到昆明来,我总会手指大街,说:云南有四千万人口,少数民族占三分之一。也就是说,你现在看到的街上人流,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个是少数民族。彝族人口是四百万,每十个人之中,就有一个是彝族。朋友啧啧惊叹。
  大学毕业后,我的同学们风流云散,飘向祖国或者地球的某个地区。大部分同学在云南省内,做着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职业。有的风生水起在业内成为一方霸主,有的像一个铜板丢进水中,叮当一声微响之,再也了无痕迹。今年一次同学聚会,居然有三分之一的同学到齐,握手言欢,推杯交盏之间,同学们问我:孙行者,这两年你翻了几千几百个跟头?走了几千几百里路?我立马低头掰着手指计算,连脚趾头也用上,终于算不清楚。只得喃喃说,所走颇多。同学又问,说说心得。又喃喃回答,心得全无。
  哪里会有什么丰富心得呢?说到底,毕业后一头扎进人民的汪洋大海,借工作之便游览的那些景致,无非是祖国的名山名川,名寺名馆。我认为,就算从没去过黄山的人,只要翻翻旅游小册子,便会像去过的人那般,说:黄山啊,奇古清幽,美得很,最美要算那棵迎客松,绝啦!你听得出虚实端倪么?
  小学时期,我有个关系最好的同学,叫赵敏,我俩经常一起去爬金殿后山。金殿后面那几座山,除了附近的农民也许知道山的名字,我们一概叫它们无名山。那些山,并没有古松古柏、清溪急瀑,更谈不上名坊庙宇,只长满了竹子、灌木丛、小叶桉、茅草野菌等,我们躺在山间,听一股小风吹来,哗啦啦乱响成一片,令我们寂静而卧,哑口无言。有次夏天中午,我俩躺得无聊,满山跑着采野菌。赵敏胸有成竹保证其中一种白色小菌可以生吃,而且爽脆可口。那还等啥!我俩立马就嚼着干掉几朵白色小菌。结果中毒了,眼前全是小星星,亮晶晶的飞来舞去,然后我们一头倒在山上昏睡过去,直到深夜三点钟才醒过来。那个冷啊,夜风一阵疾过一阵,我们捡些干茅草盖在身上,瑟缩在灌木丛中,眼巴巴盼望天亮。幸好山上没长老虎豹子,不然,不被冷死也被吓死咬死。惟一见到的动物是一只尾巴硕大的松鼠,吱吱地在我们身边窜来窜去,有时它还停下来,蹲在旁边,跟我们大眼瞪小眼。凌晨我们连滚带爬回到家,除了得到父母一顿臭骂之外,还得到两只黑眼圈。后来我们再去金殿后山时,打死也不找野菌了,就让它们采天地灵气,自生自灭,自艾自怨吧。
  同学聚会上,有位楚雄彝族自治州的同学热情邀请我:来我这走走吧,刚好快到火把节了。我说:熊熊大火,烧死我咋办呢?同学说:你不是孙行者么?太上老君的千度高温炼丹炉都闯过来了,还怕在小小火把节上翻了船?是啊,怕啥呢?就算万一烧死了,做一只涅槃的凤凰也不错嘛。楚雄在滇北,顺着楚雄往西走,可以到大理、丽江,再过去,可以到香格里拉,再顺着……环绕云南一圈,最后从滇东北昭通市回到昆明,那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想法仅仅是想法,要去操作时就发现有困难了。首先我是个俗子,俗子必须生活工作,吃喝拉撒一样都不能精简。我的老板又是一位改良版的周扒皮,成天在我们的工作间瞪着血红的双目走来走去,恨不得榨干公司员工的最后一滴血一滴汗。有时气苦了,真想像孙行者般从耳朵里掏出那根金箍棒子,大喝一声,朝他一棒打下去,血溅五尺,尔后长笑一声,收拾收拾扬长而去。今年夏末,由于公司的错误,影响到我一笔收入,终于跟老板放开大吵一架,随后辞职出来,心灵几乎受到毁灭性打击。那段时间,郁闷得很。我变得愚蠢、烦躁、易怒、对陌生人冲动好斗,对家人朋友粗鲁无礼。当是时也,我做无可做,想无可想,像一只关在铁笼里的困兽,总是无法平静下来。于是我穿上鞋子出门散步,可没等走到街角,就后悔不该出来,随即返身回去。翻开书,试图读上几页,但很快便发现国学者们的陈腐烂词,名作家们的装腔作势,网络伪文学的浮躁稚嫩,连最喜欢的李清照,都嫌她过于多愁善感。把书狠狠地扔在废纸篓里,嘘一声赶走缠在身边的小狗,带上钥匙,穿上鞋子,袜子,再飞起一脚踹上门。出门,顺着盘龙江一直往下走。盘龙江浑浊不堪,臭不可闻,走了半天,趴在桥栏上放声大哭,几欲投江了断。四处观看没有人,忽然放开喉咙,击节大唱:“走江边,满腔愤恨向谁言?老泪风吹,孤城一片,望救目穿,使尽残兵血战。寒涛东卷,万事付空烟。精魂显大招,声逐海天远……”歌声从江面上远送出去,被微风刮得时而断断续续,时而清亮悲愤。想想倒也笑起来,有这副好嗓子,何不去戏台上反串做大花面?或者找块麻布片披了,择一闹市区,放开了喉咙大叫:“老爷太太,施舍些残羹冷饭,救救我这个不知所谓的小混蛋吧。”倒也饿不死我, 哪里就至于要效仿屈原大夫恨投汨罗江呢。
  不需要逃脱。为什么我要逃脱?
  神奇的七彩云南,39.4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大地,满天都是孔雀凤凰,满地都是鲜花嫩草,满地都是活蹦乱跳的滇人,我为什么要坐在家里躺在床上长吁短叹,哀婉悲怅,更犯不着撵鸡骂狗,捶桌子打板凳。黑夜降临,看不见苍茫高原红土,静思冥想,纤纤素手托腮凝思,温情脉脉,泪眼朦胧,穿越时空隧道回首幼年、童年、少年时的“孙行者”行程,回忆的浪花,像一朵一朵巨大的白头浪汹涌而至,将我摧毁,将我颠覆。
  泪水涔涔中,开始看见:云南高,云南宽,云南远,云南艳。
  第二天,我打了个电话给楚雄的同学:喂,我要去一脚踩扁小云南,初步估计历时半年。第一站是你们楚雄。
  是为序。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2:30:00  

  一、彝州楚雄
  
   你来自云南元谋,我来自北京周口,让我们紧拉毛茸茸的双手,直立行走。
   一次,一位叫王鹏威的北京朋友对我如斯说。
   人类历史第一页从距今170万年的元谋人翻开,比北京周口店人早了100多万年。王鹏威很是油然神往,跟我说:“咱们演绎一场穿越时空的爱恋吧。”说完对我伸出手。他的手红润健康,我的手嫩如葱根,都没有毛茸茸的状态。我像个淑女般矜持,并未伸手一握。现在回想,遗憾得很。一失手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
   七月流火,天气渐渐转凉,我坐在由昆明开往楚雄洲元谋县的大巴上,沿途闪过大片大片开得妖娆的野花。车速很快,隔着车窗,虽是只看得一鳞半爪,但那些五颜六色的小花蕊,依旧幻化成元谋猿人亮晶晶的眼珠。我的手扇过红土高原,狠狠地摸了元谋人的脸蛋一把。170万年前的猿人,对我咯咯咯傻笑。
   元谋县城不大,除了街上穿彝族服饰的人让我眼前一亮之外,它跟中国其他小县城没什么两样。我只花了一小时,便将整个县城逛了个底儿朝天。然后,买一个西瓜,坐在街边大啃,跟西瓜大伯闲聊。
   我问他:“你常吃西瓜么?”
   西瓜大伯有点忧郁:“吃啊,吃得都想吐了。”
   “你是连籽儿一起吃呢,还是一边吃一边呸呸?”
   西瓜大伯茫然想了半天,说:“没注意呢。”
   我掏出两元瓜资给他,一笑而去。西瓜大伯还瓷在那里。
   街头巷尾,开着一树树金红色的花朵,碎碎小小的,却极其繁茂蓬勃。问了本地人,才知道那是木棉花。我惊问:“木棉花?木棉袈裟?”那人骄傲地一仰头:“就是!以前和尚的袈裟就是用木棉花绒织的!”
   欧买嘎得!和尚居然辣手催花!
   小时候,曾把凤仙花瓣捣碎,包在指甲上,半小时后,指甲便被花汁儿染得红粉粉的。遂张开十指四处找人炫耀:看!凤仙花开在我手上!
   木棉树高高矮矮,我跃跃欲试,想去摘两手花朵下来,把我的白衬衫变成红袈裟。可惜街上行人甚多,很怕被他们当作采花大盗收拾,只得悻悻作罢。一走一回首,怅然若失。
   元谋县城距离大那乌村十多公里,无论如何我也要去看看发掘元谋化石之地。下午三点,左等右等巴士始终不来,最后心一横,挤上一辆由小卡车改装成的载人车。乘客大都是散集回家的大那乌村民,大都抱着背着拎着满载而归的货物甜甜地满足地笑。卡车的货斗左右,各放着一排长铁椅子,上面坐满人,铁椅子的空隙处也站满人。我坐在铁椅上,几乎被憨实的村民们挤成一张照片。我左边是一位中年妇女,抱着个一岁所有的孩子,孩子丝毫不受影响,呼呼酣睡。右边是个老大爷,大爷双腿间夹着一只鸭子,鸭子似乎并不情愿被挟持,一路上不断挣扎,嘎嘎叫唤。每叫唤一次,几片鸭毛便朝着我的鼻孔袭击过来。鸭毛轻轻软软的,扫得我鼻子痒酥酥的,我一打喷嚏,左边熟睡的孩子便几欲惊醒,伦圆了了小腿踢在我腰眼上。我的背包大,占了很大一块地方,上车时,车主很不高兴,他义正词严地说:“我的车只载人不载货!”我看着这辆改良版客车啼笑皆非。后来我补了三元的货票他才嘟着嘴作罢。但他异常聪明地安排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坐在我的背包上,也算物尽其用了。小男孩高高地盘踞在背包上,小眼睛扫视芸芸众生,捏一张大油饼津津有味吃着,油汁顺着胖呼呼的小手滴落在背包上,我看一眼,心就痛一下。最可怕是挤在正对面的人,离我的脸顶多只有半尺,彼此呼出的热气都能感受到。把头扭转也不行,左右同样是半尺距离的人脸。万般无奈,只好和对面那人大眼瞪小眼,披肝沥胆地对视着。杜甫,我的神啊,相看两不厌,惟有敬亭山啊。
   改良版小卡车一路颠簸,终于到了大那乌村。往北上山走500米,便到了元谋化石发掘之处。那两粒男猿的牙齿化石早已被送去博物馆珍藏,只留下几个张着大嘴的深坑。我挑了一块扁长石块做挖掘工具,希望会挖出一件惊世骇俗的元谋人头盖骨或者膝盖骨出来,让我的朋友张三李四王麻子们崇拜我。忙活半天,结果挖出一只不知道名字的小土虫,吓得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山间静谧,空气清新。不时有白色和黄色的小蝴蝶在头上身边飞来飞去。
   以前在昆明世博园里看过蝴蝶标本展览,千万只蝴蝶尸体陈列在玻璃柜里,看得心情很是低落,思维变得恍恍惚惚,认定那是梁祝第二次催折的爱情。唉,不知庄子那只蝶儿死了没有。
   我伸泥巴手去抓小蝴蝶,刚刚触到它柔软的翅膀,它敏捷地翻身飞开,沾了一手的翅膀粉。
   “亲爱的,你慢慢飞,小心前面带刺玫瑰……”
   小蝴蝶们置若罔闻,撒着欢飞,飞着。
   粱山伯与祝英台还是很幸福的嘛,殉情之后,变成一对美丽的蝴蝶,扇着美丽的翅膀,在美丽的蓝天下自由地……交配。
  
  
   元谋县城西行20公里,再折道向南,便到了著名的“土林奇观”。顾名思义,土林——泥土做就的森林。
   放眼望去,一片火红色泥沙森林,与青郁郁“石林”相比,土林色彩灿烂,艳丽欲滴。仿佛是某一天,老天爷闲极无聊逛到元谋,突然发现原本在宜良县境内的“石林”竟然移民到了元谋,老天爷大吃一惊,一口鲜血吐到土林上,土林从此被染浸得艳若天边霞。
   如果说石林是哪位男巨人挥动宣花大板斧劈出的来话,那么土林,便是由一位女巨人用一捧捧细沙慢慢精心堆砌而就。踏在沙石铺地的红土上,看那一根根拨地而起的泥土巨柱,如土芽、如古堡、如尖笋、如铁帽……有的从正面看,是逃离尘世无污浊之垢染的肃穆圣堂,从侧面看,又变成深微幽远鸟语花香的世外桃园了。天然造型的土林,伫立旷野,像一个个古远而缱绻的梦,一旦入睡,便不愿复醒。
   千万不要以为泥沙做就的土林是轻曼脆弱的,经过几千万年的地壳运动形成的土林,看上去似乎一手指就能戳个洞,事实上它比顽石还坚不可摧。高原烈日,紫外线刺透厚厚云层,狠狠地向我怒奔而来。我戴一顶大草帽,骑一匹矮头瘦马,作势挥动马鞭子,像一个倜傥的中世纪骑士,穿行在峻峭雄浑的土林之中。多么盼望全部土林能在这一瞬间崩溃倒塌,将我覆盖,将我吞淹。那么,我就能像卡夫卡那样写下一则著名的日记:土林倒塌……下午睡觉。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2:34:00  

  僧为帝帝亦为僧,数十载衣钵相传,正觉信然皇觉旧。
   叔负侄侄不负叔,八百里芒鞋徒步,狮山更比燕山高。
   这幅匾联悬挂在武定县境内的狮子山续禅寺内。僧为帝的那人叫朱元章,负了侄的叔是他四子叫朱棣,不负叔尔后帝为僧的是他孙子叫朱允炆。“靖难之役”,大明皇宫熊熊烈火,朱允炆神秘地失踪了。他去哪了——他被亲信救出后在狮子山“帝亦为僧”了。
   中国历代君王,我最喜欢明朝的皇帝们。明熹宗朱由校,不爱皇位爱木工,置政事奏章而不顾,成天握一把小斧头或者小锥子,东劈西戳,生平最大的成就是做成几件木推车木桌子。明武宗朱厚照,玩得那叫一个离谱,换成今天的话说叫——酷。他在宫中模仿街市的样子建了许多店铺,而他自己扮演卖猪肉的屠夫,宫女太监们妆成赶集的农夫农妇,大白菜喽三文钱一斤!猪下水十文钱一副!您看准喽不好不收钱!他还是个官迷,在西巡的过程中,武宗皇帝曾遭遇蒙古的小股部队,并与之交火胜利,他非常高兴,并封自己为“威武大将军”,遍观中国历史,放着皇帝不做而原做将军的恐怕只有武宗一人。明神宗朱翊钧,懒到令人拍案惊绝,他曾不理朝政28年,内阁多半位置空缺,很多重臣苦巴巴等了一生,也没有见过皇帝的样子。他的庙号神宗,意为神龙见首不见尾,难得一见。这些生动得不得了的皇帝们,为明朝涂抹上“性情中人”这有趣的一笔。
   去狮子山的公路九转十八弯,沿途虽有山花开得满坑满谷,飞鸟叫得娇脆可人,我却闲情逸致全无。蜿蜒盘旋的弯道像一条在火锅里被烫得稀烂扭曲的鹅肠,我忍了好久,终于忍不住趴在车窗上,把头伸出去大吐特吐,呕吐声令旁人厌恶不已,我哪里管得了那许多。有个人嚯地站起来对我说:“你吐完没呀?”我唏哩哗啦吐得神清气爽,煞白了小脸,笑嘻嘻跟他说:“over!”一位中年阿姨看不过去,跟那人说:“晕车也正常嘛,除了司机,谁都可能晕车。”话音刚落。司机趴下身吐起来,吐完苦着脸对我们说:“谁说司机不晕车?”全车人绝倒。
   一路行一路吐,续禅寺终于雄壮威严地站在我眼前。4000多平方米的殿宇建筑,寺内外随处可见百年古树,奇花异草。这么一个清幽静雅之处,想必建文帝定是乐不思明。
   那幅烂熟于心的匾联,真真切切就猛然崩进眼珠里来。反复念读,细细品嚼,眼泪就差点流下来。朱允炆21岁登典成为大明第二代皇帝,仅仅四年,便使暴虐的大明帝国仅具有人性曙光。永乐打败了建文,叔叔打败了侄子,凶残打败了善良。兽性VS人性的胜利,中国历史上已经上演很多次,唯独这次,令我无限哀怅。当年狮山,朱允炆黄袍褪下僧袍加身,他的心,定是沉静如水。
   正在泪眼朦朦唏嘘不已,身后一声咳嗽,转头看,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和尚在我身旁的菜园锄草。
   我走过去,蹲下来问:“你说,建文帝真的在这出家吗?”
   老和尚哈哈大笑:“六七百年前的事,谁知道。”
   “那为啥都这样传说呢?”
   “传说嘛,捕风捉影而已。”
   “那也得有阵小风有个鬼影才能捕捉呀。”
   老和尚瞪了我一眼:“你这个小姑娘,是不是野史看多了?”
   “哼!你这个老和尚,都2006年了,还为大明朝保什么密呀!”
   老和尚不理我,低头仔细地把杂草一棵一棵从青菜旁边拔出。
   续禅寺山下有个小宾馆,倒不贵,一百元一天的标准间。周围古树环绕,华盖成荫。晚间坐在床上看电视,只觉得周遭寂静得很。山风阵阵吹打在窗子上,咣咣作响。不知是电视里的声音还是挟着风声飘过来的声音,恍惚间,一个男声隐隐约约呢喃:“奉天靖难,以清君侧……”
   我大骇。难不成是朱允炆鬼魂显现?骇得抱住枕头瑟瑟作抖。宾馆不提供布娃娃,我一向把枕头当布娃娃使用的。还好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害怕了一会,因旅途劳顿而倒头大睡。
   第二天在鸟鸣声中醒来,天光白亮,朗朗乾坤,又何曾再见得到一个鬼影。
   餐厅冷冷清清,除我之外,只有四五个食客零零落落地散坐进食。大约是我们这几个吃客打搅了她的清梦(估计这个小宾馆没什么人来住宿)。
   服务小姐一脸不高兴问我吃啥?
   我问她有啥吃的?她说啥都有。
   口气那么大!我吃了一惊。我掏出钱包拍在饭桌上,跟她说:“跟我上一桌未经简化的满汉全席,谢谢。”
   服务小姐脸上露出愠怒之色,又慢慢脸红。似乎满汉全席是她提不得隐私,被我一语道破,于是羞怒起来。
   我终于不忍,拍拍她的肩说:“算啦,给我上个羊肉火锅吧。”
   早餐吃火锅的人应该不多,服务小姐像见了怪物似的偷看我一眼,逃也似跑了。
   嘿嘿。
   羊肉火锅上来了,清汤寡水不说,羊肉尽是些边角碎料,我像经商下海捞世界的奸商那样捞了半天,也没捞到一块整齐厚实的羊肉,只得长叹一声放下筷子。吃什么羊肉嘛,去寺里偷老和尚的白菜吃也许更美味。
   我还真想去偷老和尚的白菜,蹑手蹑足走到菜园子。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2:37:00  

  园子里一片青翠欲滴,小白菜们排列齐整,像小学生似的迎着晨风蓬勃成长。老和尚却不在,估计是在念经,要不就是睡懒觉。
   折回头,顺着墙根找过去,便到了续禅寺大殿。大殿两边是出售寺庙资料和旅游册子的小屋子。老和尚坐在其中一间,挥着鸡毛掸子打扫灰尘呢。
   我走进去,柜台上搁放着一溜儿的各色佛珠子。我说:“早哇,老和尚。”
   老和尚一看是我,也笑起来:“早。”
   我伸手摆弄那些佛珠子,说:“你看看,七零八落的,一点也不讲美学。”
   老和尚说:“佛珠本身就是美的,还要怎么美学。”
   我说:“你不懂,美还要美上加美,”顺手替他重新摆放好佛珠说,“你看,一串大珠旁边摆串小珠,这叫不对称美。就像老和尚一定得和小和尚站在一起。”
   老和尚哈哈大笑。
   我鬼鬼祟祟跟他说:“昨天夜里我听到朱允炆说话了,他一直说奉天靖难以清君侧。”
   老和尚又不理我说疯话了,埋头看一本经书。
   我求他:“陪我聊聊嘛。”
   老和尚说:“我没空呀,又要看经书又要卖佛珠。”
   我看到柜台下有一副象棋,便跟他说:“我跟你下棋,好不?”
   老和尚吃了一惊,从经书上抬起头来:“你会下象棋?”
   我说:“象棋围棋军棋飞行棋,只要是棋我都会下,象棋虽然是最菜的,但对付你足够啦。我就勉为其难跟你下几盘指导棋吧。”
   我骗了老和尚,其实象棋是我最精通的棋类,去年象棋大师胡荣华到昆明,我有幸与他下过一盘,我还吃过胡荣华一个小卒呢,我的棋友们都嫉妒得眼睛充血。
   摆好棋子,我执红子,他执黑子。捏起一只“炮”,我说:“先说好,我每输一盘便买你一串佛珠。你若输了就要告诉我关于续禅寺与建文帝的故事。”
   老和尚得意地扫视了柜台的佛珠们一眼,说:“那我今天是碰上大香客了,可惜佛珠不够卖啊。”
   我不答话,排开阵势撕杀起来。我排出一个“雷公炮”阵势,连环马跳在两炮前,双车并上,其势也凶凶,其攻也猛烈。老和尚是出家人,性情淡泊,习惯了守过攻少,大约没料到我一个小姑娘会像扈三娘那般凶悍残忍,一时间老和尚差点抵挡不住,苦着脸在那儿冥思苦想,一张老脸涨得红彤彤,像两朵燃烧的火焰,我很想找一支烟触到他脸上,看点得燃不。哈哈!
   可惜,欢乐总是短暂的,老和尚折掉一只车破了我的雷公炮,随后有守有攻,细水长流,渐渐干掉我的两马、一炮、一车。我只好乖乖地举手服降,卖下一串佛珠子。
   那串佛珠子又长有大,戴上它,珠尾直拖到我的肚皮。我跟老和尚说:“二师兄,我是沙僧。”
   老和尚也忍禁不俊。
   接着摆棋再战。老和尚含蓄浑厚,不张不扬的,便赢了我十几盘。我看着愈来愈薄的钱包,数着愈来愈多的佛珠子,想着,无论如何要赢他一盘。老和尚不谙世时,大约不知道胡荣华是谁,于是我使用胡荣华的反宫马,两只小马儿如孪生双胞,连环并肩,在他禁区内如入无人之境,前踹后踢,左奔右跑。最后他的“将”望马兴叹,垂头待宰。
   我兴致勃勃:“快,说说,建文帝在续禅寺时的故事。”
   老和尚摇头不语。
   “喂!你不是要耍赖吧?”
   “真的要听故事么?”
   “比珍珠还真!”
   “噢。靖难之役后,建文帝兵败朱棣,在几名亲信的拼死护卫下从大火中逃离,随后来到续禅寺,受剃换袍,摇身做了云南武定狮山的僧人。再也没有龙撵玉玺、国事奏章的烦扰了,朱允炆白天采花摘草,爬树玩鸟。晚上敲木鱼,诵禅经。每日吃清汤白菜,但也满足。”
   “他怎么不贮备势力,再夺回皇位呢?他才26岁啊,他一定能以他的谦和与微笑改变着明朝子民的贫穷生活面貌,体现着明朝的繁华昌盛歌舞升平。他是一只不息的夜莺,应该有着超人的人格魅力,应该撑起子民们平常的脆弱灵魂!”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皇帝也是人,他从不欠缺脆弱这一人性特点。他很累,他要安静休息。皇宫那个光怪陆离的圈子里,永远充满着黑暗,血腥,虚假,欺骗,背叛。帝王的瞬间即是永恒的话已经被说烂。”老和尚停了停,看住我:“但瞬间毕竟只是瞬间。你懂吗?”
   “我不懂!我不要懂!那他就在续禅寺这样平庸地念佛诵经过完后半生吗?肯定还有故事,你快说!”
   “噢。他在寺内生活不久,便因其气质高贵相貌俊朗被山下民间所传诵,于是认识了一位美丽姑娘,两人相爱了,并生下一个儿子。儿子也做了续禅寺的小僧,孙子也做了僧人……大道坦坦佛法无边,朱允炆的后人最后全都与他们的祖宗朱元璋殊途同归,与僧人结下不解之缘。你知道我的俗名叫啥吗?我叫朱惠良。我算算,应该是朱允炆第一百二十三代后人。”
   我骇绝:“你在编故事吧?历史剧还是情景剧?”
   老和尚哈哈大笑:“你不是一定要听故事么?怎么样?曲折哀婉吗?”
   “我要听纪实故事!”我跳脚大叫。
   老和尚看住我,一字一句说:“丫头,关于建文帝与续禅寺的真实故事是——没有故事。”
   说完打了个哈欠,走了。回房睡午觉去了。
   离开狮子山时,老和尚站在续禅寺大门口送我。
   我说:“老和尚,我走了,再见。”
   老和尚敛眉低目,双手合十。
   走过一个弯道,我才想起来,跑回去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呀?”
   老和尚回答:“老僧澄正,俗名并不姓朱。欢迎你再来。”
   “哎,要是我不死或者没生大病,这辈子一定还来看你一回。”
   老和尚慈眉善眼,说:“大病不可有,小病斯足矣——几分苦楚,几分诗意,足够一生低徊叹息了。”
   絮云片片,一如白帆点点,小鸟啁啾,一如细叶沙沙。我渐行渐远,澄正老和尚的身影渐渐模糊。
   再见,狮子山。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2:38:00  

  今天是7月15日。
   19日将是彝族最盛大的节日——火把节。从狮子山下来后,踌躇半响,选择了隶属楚雄洲的永仁县,决定去那儿过火把节。
   永仁是个县城,但起初,它只是大姚县的一个镇,有一个很美丽的古名叫苴(音:左)雀。解放后,不知哪个鸟人把它改名为毫无生气的“永仁”——据说是各取了苴雀最大的两个集市永定与仁和的前一个字,意思是永远仁义。永仁人民因此在红旗下得意了好多年。可惜现如今仁和被划归四川,也就是“仁义”没了,人们于是不耐烦对外人更多地解释他们地名的含义。
   永仁县属于山区。山体很不规矩,什么走向的都有,威风凛凛地把一个个小坝子围着。居民们不约而同聚居在那些小坝子里,种点包谷小麦红薯之类。有几条金沙江的支流流经坝子,也有种稻米和蚕豆的。就很忙,四季都有干不完的活。只是每年七八月,稻米收割了,临近火把节,便杀牛宰羊,点燃一堆堆一蔟蔟红旺旺的篝火,男女老少穿金戴银,喜笑颜开,围着篝火堆载歌载舞。
   我在永仁县找到一位朋友的姐姐,她在县城经营一个商铺,出售著名的“苴雀砚”。苴雀砚的毛石料产自原仁和镇的坪地乡,材质润华细腻,厚重古朴,工匠按照石材的天然花纹雕琢打磨成一方方古色古香的砚台。苴雀砚1905年曾经获得过巴拿马国际博览会金奖,所以价格很贵,最普通的都要2000元以上。我喜欢一方绿中泛紫的小砚台,托在手中仔细把玩,久久不能罢手。朋友的姐姐莞尔一笑,将那方砚台送给我。我大喜,因为砚台过于沉重不宜携带,便包好直奔邮局,寄回昆明家里。
   我喜欢书法,大约是受老爸的影响。
   我十岁生日那天,老爸进卧室手上拿个锦盒出来,说是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含着一嘴面包屑惊喜交加,那一定是祖传价值连城的绿玉或者珍珠的传家之宝,因此激动得差点昏过去。小心翼翼满怀期待打开看,却是一枝粗大的毛笔,说是什么毫什么毫。
   老爸说:“以后你就练练大字儿。”还说看过我握铅笔的姿势,有书法大师的气度。
   我傻了眼,想像这一辈子将如白痴一般,坐在桌前摆弄那一撮软沓沓的动物毛,光是想像就已经把我想老了,于是悲从中来,嚎啕大哭。哭完壮着胆子说:“其实我觉得杀猪挺好,我想做个屠夫。”
   老爸的脸气得比黄瓜还黄。
   我怕他揍我,遂低声下气,咕哝力争成为王羲之,心里却悲痛得难以形容,就像一枝摔在地上铅笔,笔芯寸寸断裂,外表却光鲜如新。
   随后被逼去文化宫书法班,那里的小学生真不少,老师是个一脸沧桑的中年男士。他口水滔滔地讲解如何运气如何下笔,面对我们一张张愚蠢迷茫的脸,半晌才满腔悲愤地说:“多么希望中国出一位真正的书法大师啊,可惜教的是你们这帮杂碎。”
   为了不做杂碎,我悬粱刺股苦练了半年的书法。老爸问我可有心得。我说:“有!一字最好写!” 的确,我现在用毛笔写的“一”字,苍劲笔直,像一根硬邦邦直挺挺的大扁担。
   现在的家中客厅里,悬挂着云南著名书法家杨修品送的一幅字,字曰:与有肝胆者共事,从无字句处读书。我其实很想叫他写成“与有扁担者共事,从无字句处读书”。可是很怕他扁我,最终没有说出口。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2:39:00  

  朋友的姐姐说,永仁县城广场举办的火把节,目的是供外地游客观赏,已经是汉化与作秀的产物,要想看真正欢乐的火把节,必须得到村子里去。随即开出一大串村寨名字,我挑选了“猛虎乡”。猛虎,多么神奇的名字!
   从永仁县城到猛虎乡十三公里,路况虽然不算太好,但沿途尽是蓝天红土,看得养眼。车行20分钟,到了猛虎乡的小镇子。小镇相当小,横竖各一条街组成个十字形状。赶驴车的老农,玩泥巴的小孩,以及晒着太阳绣荷包的大娘姑娘们,都令我欢欣不已。我住进猛虎乡一家叫做“南丰”的招待所,那是一座三层的小楼,每层六个套间,一个套间里有三间屋子,一间屋子里各有两张床,每张床每晚5元住宿费,便宜得惊人。房间也整洁干净,被面和枕头居然不是白色,而是独具彝族特色的锁花风格,这使我又高兴了一阵。惟一美中不足的是,木板床太硬,睡得我腰疼。老板娘是个细心善良的中年女子,听说我睡不得硬板床,二话不说把收集了五个房间的棉垫子给我垫上。躺上去,软呼呼的,像躺在高原云朵上。
   招待所面向小街,向里便是老板娘一家五口住的小平房,房子后面是几块菜地,沿着菜地的小泥路走出去,就是大片大片的旷野农田了。老板叫老板娘为阿依,我也阿依阿依乱叫,老板娘甜甜回应。有时我去小镇的饭馆吃饭,吃一碗炖猪脚汤,腐皮炒青菜。有时干脆付十元钱,跟阿依家一起吃。阿依家的厨房光线充足,太阳穿越屋顶的玻璃纸,落在灶台上的锅碗瓢盆里,落在屋角的大水桶大水缸上面,苍蝇就很多,扇着碧绿的翅膀,嗡嗡嗡群魔乱舞,我随手能抓四五只。这还不算啥,最恐怖的是到茅棚蹲着方便,几头猪一群鸡围着我瞪圆了眼睛看,呜呜,令我紧张,羞涩。
   7月19日清晨,猛虎乡男女老少像从地底下齐唰唰冒出来似的,人头攒动,挤在小镇的一片大空地上。彝族在楚雄有十几个支系,诸如黑彝、白彝、撒尼人、撒梅人……每个支系的服饰略有异同,一套完整的女装彝服价格是1000元,衣角裙边用丝线或者细毛线绣着精美的图案,譬如彝族崇拜的日月星辰,虎头虎爪。猛虎乡的居民大都是黑彝,但云南省黑彝人口最多的却是在以石林闻名的陆良县,被武候诸葛亮七擒七纵的孟获便是陆良人。古时候的黑彝,是彝族里的贵族,号称具有最纯粹的彝人血统。南北朝时期的爨氏文化就发源于陆良县。那个爨字,念cuan,我写了好多遍,才写像,还最终也没数清楚有多少笔画,如果用“苴雀砚”研墨,沾着墨汁儿用毛笔书写出来,一定足够惊人。我跟阿依借了一套黑彝女装,穿着这套锦绣豪华的衣裙在集会上招摇过市。有人问我名字,我就胸一挺,脸一扬:“我叫爨小桃!”
   彝族另一个支系也是闻名天下的,相信大多数中国人都听说过“阿诗玛”。阿诗玛是彝族的撒尼人,居住于石林县。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我们读到的童话或神话,通常都以这6个字开头),有位善良美丽的彝族撒尼姑娘叫阿诗玛,她与勤劳勇敢的牧羊人阿黑相爱了。本来男才女貌天作一对,可是头人的儿子阿支看上了美丽的阿诗玛,于是上演了一出“第三者插足”。阿支又送牛羊又送金子,阿诗玛偏偏不爱富家子弟爱穷汉。阿支无计可施,只得把她关进牢笼逼婚。阿诗玛坚决不从,勤劳勇敢的阿黑救出阿诗玛,两人逃到现在的石林那片空旷的大地时,被黯然神伤的阿支放出洪水,吞噬了这对苦命冤鸯。最后,阿诗玛回归大自然——变成了一座美丽的石像,永驻石林。石林风景区有许多撒尼人姑娘,个个漂亮可爱,她们头上帽子颇有讲究。帽子上插两个布三角的是未婚姑娘,只有一个布三角的是待嫁的已订婚者,而无角的,则是已婚妇女。撒尼人的风俗习惯是,哪位男性的手触碰到姑娘帽子上的两个布三角,姑娘就必须嫁给他。好笑的是,有外地男游客心下窃喜,想,还有这等艳遇,伸手欲触摸布三角时,姑娘严肃告诉他:“娶我们撒尼姑娘,必须得去我们村子做苦力三年。”男游客大惊,撒腿跑远。
   关于彝族火把节的来源也有个传说。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我晕,又是这6个字,很久很久到底是多久啊?),天神派两名大力神到人间来搜刮珠宝、财物和粮食。大力神仗着权威和力气,四处撒野,把不愿奉献者的房屋推倒,把牛羊举起来摔死。彝族百姓愁啊哭啊,眼泪流得比金沙江还长。一个叫阿提巴拉的少年英雄智勇双全,挺身而出率领大家与这两个大力神斗智斗勇。一天,他把其中一名大力神引到山顶,跑了九天九夜,直到大力神累倒在地,才率众把大力神摔死在山下。另一大力神气极败坏地跑回大庭报信,天神大怒,立即取出一个小盒向人间抛去。盒里装的尽是蝗虫,一打开,蝗虫便铺天盖地扑来,聪明的阿提拉巴立即用松枝和箭竹扎成火把,百姓争相仿效,顷刻间熊熊的火把在高山、深谷、平坝到处燃起,把蝗虫烧得噼哩趴啦,全烧死了。善良战胜了邪恶,凡子战胜了神仙。据说这一天正是农历的六月廿四,从此,彝族人民民在每年的这天,以点燃火把作为纪念。
   首先是斗牛比赛,我聪明,早早地霸占了比赛圈的前排观看:两头凶悍结实的牯牛,角抵角,在主人的吆喝中奋力角斗,牯牛四蹄站牢,一用力,牛尾巴便夹得紧紧的,越看越可爱,越看越好笑。围成大圆圈的人们呐喊声,尖叫声,跺脚声,声声入耳。一牛败下,另一牛粉墨登场。获得最后胜利的那头牛,和它的主人都披红挂彩,笑得嘴都合不拢。冠军牛得到的奖品是一筐水灵灵的嫩草,主人得到的奖品是50斤熟牛肉外加50斤老白酒。一牛一人在喝彩声中得意洋洋。
   接下来是摔跤比赛,摔跤在彝族很盛行,分绊脚和不绊脚两种,以摔倒对方为赢。像小组赛似的,一个圈子分数对进行。几十条强壮的大汉赤搏上阵,抓腰带,揪衣领,脚拌脚,大喝一声,体力与技巧较弱的那方往往应声而倒,或者摔个狗啃泥,或者摔个大马趴,围观者“哄”一声大笑,现场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此外,还有精彩的射箭比赛。参赛的彝族男女都骑着高头俊马,穿鲜艳亮眼的服饰。看得眼热,我跑出去找了很久,终于跟一位彝族老汉借到一匹小毛驴。小毛驴瘦瘦巴巴,看上去好可怜的样子。高头大马我是不敢骑,那么高,摔下来不死也落个半残。箭靶子在20米外,他们嗖嗖嗖,箭如雨下。轮到我,我骑驴而进。小毛驴完全没有大俊马的威风,比我还胆小,磨磨蹭蹭一晃三摇前进,那情景,很有点“细雨骑驴入剑门”的意思。输驴不输阵呀,我趾高气扬挥动双手,对围观者高声说:“让你们看看我的华山箭法!”随即拉弓,发箭,“嗖”一声!出箭!可恨的是,小毛驴突然猛转身,我手一抖,箭就完全抛弃了箭靶,我行我素地飘落在附近的菜地。我气傻了。会场一阵暴笑,连老人家都咧开嘴哈哈大乐。
   夜幕低垂的时候,村长带领大家烤熟香喷喷的牛羊肉,然后用松枝点燃火焰,手举火把围绕跑一圈,祈祷消除虫灾病害,丰收连年。欢乐沸腾的人群,将火把围成一堆一堆的篝火,然后围在一起跳“大三弦”舞,唱彝族山歌,全部人即刻沉浸在火海、歌海、舞海及花海中,尽情欢歌狂舞。
   火把节更是青年男女寻找爱情,传达情意的机会。根据习俗,若男方看上哪个姑娘,便可以去抢夺姑娘身上的信物,譬如手帕、荷包,项链等。如果姑娘也愿意,便拨足追赶,两人越跑越远,跑到山上田间,开始坐下谈情说爱。若姑娘不愿意,便不作声,过一会儿,男方就会把信物送回来。我和阿依一家坐在篝火堆前吃肉喝酒,酒是米酒,入口甘甜,初喝时不觉得,愈喝愈好喝,等发现喝得太多的时候,已经要醉了。我揽着阿依的肩膀,看那欢乐的人群,喃喃说:“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旁边一个小伙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2:40:00  

  旁边一个小伙子,走来走去对我看半天,忽然跑过褪下我的腕间一串手链,抢了就跑。“哎!哎!”我大叫,他跑得更快了。阿依乐不可支,说:“没事啦,等他送回来。”果然,小伙子见我并没追去,过一会便回来,红着脸把手链送还给我。阿依跟他说:“这是昆明来的汉族姑娘,你看清楚再抢呀,哈哈!”小伙子脸更红了,红扑扑的可爱。唉,这么纯朴的小伙子,昆明难得一见啊。
   篝火会是通宵达旦一整晚的。艳红碧绿,高歌热舞。华美的彝族火把节,在天翻鱼肚白时结束了。阿依和我都喝醉了,回招待所沉沉睡去。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2:41:00  

  二、人在大理
  
   大理是白族自治州。从楚雄到大理,全程高速,大巴3个小时就到。所以感觉,彝族与白族,很近。
   大理古城墙一丈多高,正中两层的小楼叫金刚城,是居高临下的城中城,本地人称它为“紫禁城”。站在古朴的古城墙下仰面观赏,恍惚间,我那倜傥风流的兄弟段誉翩翩而至,拉起我的手,一个凌波微步掠过丈高的城墙,稳稳地站在城中城的瓦尖。蓝天白云,小风撩人,段誉伸出“一阳神指”在我脸蛋上轻轻划拉,深情款款地说:“你知道么?抓破美人脸,其实是一种茶花名品。”
   我有个高中同学是大理人,白族姑娘,叫万毅,现在昆明市旅游局工作。按照电话我联系到她的母亲,并拿到一串万毅在大理的闲空房钥匙。搁下行李,把浴缸的水放满,然后“咚”一声跳进去。两居室的小房子在三楼,临街是个大阳台,我绾着湿漉漉的长头发,裹条白色大浴巾,拖了张木椅到阳台上,半躺半坐喝一罐可口可乐。古城的建筑普遍偏低,阳光就肆无忌惮地普照下来。小地方就是好啊,阳光充足,晒得全身暖融融的。我放开喉咙大声唱:“大山的子孙哟,爱太阳喽,太阳爱着那个哟,山里的人哟,哟!哟!哟!哟!”楼底下是一条清洁的青石板路,一些大理人舒缓地从那里走过。听到歌声都惊愕地仰面往上看。我连忙裹紧毛巾逃跑进屋内,很怕被西瓜皮、臭鸡蛋等不明飞行物袭击。
   白族姑娘好像都被统称为金花。上高中时,万毅一哭,我们便笑她在洒“金泪花”。万毅文文静静,理科特别好,有一次,她在新华书店买了本化学参考书,发现一道实验题闻所未闻,遂躲进书房摆满瓶瓶罐罐,挑灯熬夜做实验。当她就要迈向成功的最后一步时,瓶瓶罐罐们突然如除夕夜空的烟花一样绽放,万毅在满地的碎玻璃中被烤成一条糊辣鱼。好在,除了手腕留下一条细若游丝的疤痕之外,尚无大碍。当康复返校的万毅像祥林嫂一样对我哭诉时,我模仿李逵拍吴用的肩膀拍着她说:“只有一道题,甚幸,不然该昆明琉璃贵了。”
   我一直睡到傍晚才悠然醒来,肚子不规则地乱吼乱叫,于是出去找吃的。街头灯火通明,人们溶在夜色里熙来攘往,一副太平盛世的样子。我转了半天,在一个烤乳扇的小夜摊前停下。乳扇是大理白族的著名美食,不吃对不起天地良心啊。一片形似纸扇的奶制品,亮晶晶呈乳白色,一眼看上去胃口就大开。乳扇的制作工艺很巧妙:将酸牛奶入锅加热,待温度到80度左右时,倒入鲜牛奶,用筷子朝一个方向徐徐搅动,使奶中的蛋白质、脂肪在表层渐渐凝结,然后捞出略加揉捏,用筷子擀成长20厘米、宽8厘米的薄片,在两端拉出角,呈斜长扇形,最后晾干,便成了油润光亮,清香甘美,营养价值高的美味食品。高中的时候,请万毅帮忙做数理化作业,贿赂她的东西就是一片烤得焦黄酥韧的乳扇。那年头乳扇便宜,一片才3毛钱,万毅虽然理科好,却并没有经济头脑,经常啃着3毛一片的乳扇为我埋头写10页的作业。现在乳扇卖到2元一片了,我站在小夜摊前,老板一边烤我一边吃,边吃边催他:“烤快点呀,烤快点嘛。”烤熟后曲成一卷的乳扇里,裹着甜死人的豆沙。我吃得满嘴流奶,遥对昆明夜空,用“传音入密”跟万毅说:“金花妹妹,回家来吃乳扇啊。”
   大理以“家家流水声,户户养花忙”著称,果然名不虚传。苍山清冽的泉水缓缓流进古城,穿街绕巷,经过一家家门前。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大小不等的花园养花种树,名贵的大理山茶花、杜鹃花,各种红花绿叶伸出墙外,连成数条花巷,弥漫全城。城区道路至今保持着明清以来的棋盘式方格网结构,城内由南到北,一条大街横贯其中,由西到东纵横交错,全城清一色的清瓦屋面,鹅卵石堆砌的墙壁,非常的古朴和别致。
   街深巷幽,慢慢的就走到护国路,与昆明护国桥一样,都是为纪念当初蔡锷将军率领云南军民反对袁世凯称帝,起兵护国而得名。可是现在护国路并没有护住大理国,它被外国人占领啦!护国路在外国某些地图上,早被称为“洋人街”了,就连本地人也不说护国路,都说洋人街。洋人街已驰名世界,成为外国人旅居大理的温馨家园和在大理的集散地。
   洋人街东西走向,长1000米,宽7米,青石板铺面。夜色下,街两边林立着各类酒吧、茶舍、西餐厅、古董店、扎染店、画廊……风情万种,目不暇接。
   我走进一个叫“归去来兮”的小酒吧,酒吧名字很汉语化,装潢也有古风,清一色的黄木桌椅,铺着黑底碎黄花的桌布,墙上挂着许多水墨画和书法作品。这么一间古韵悠长的酒吧,老板与老板娘居然是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我自恃英语六级,对吧台上的老板娘说:“hi,how are you doing!”没想到眼睛蓝得像洱海湖水的老板娘说一口流利的大理话:“你好呀,喝点啥呢?”我口吐白沫晕过去三秒钟。
   酒吧里的客人大都是国际友人,喝着啤酒或普洱茶,有人上网,有人聚在一起聊天,有人伏在桌上写日记,有人将目光穿越过玻璃落地窗,静静观看街景。
   我要了三支大理本地啤酒——风花雪月,边喝边跟老板娘闲聊。
   老板娘的中国名字叫杨小丽(真够中国的),老板的名字更令人惊绝,叫虎国强。老板娘是英国人,老板是加拿大人,两个年轻人一年前游大理结识并相爱,因为实在喜欢大理,便双双留在大理并开了这间酒吧。
   当我得知酒吧名“归去来兮”是虎国强取的,又大吃了一惊。
   虎国强得意地告诉我:“我在加拿大就修了四年中文,我的中国老师说,我的中文有中国高中生水平了。”
   我问:“你们打算老死在大理吗?不想念自己的祖国或者亲人?”
   虎国强无限惬意地干掉一大杯啤酒,说:“为什么要回去呀,大理如此美妙,这样的生活,好阿斗啊。”
   我说:“阿斗?”
   虎国强说:“乐不思Canada。”
   欧买嘎得!这个典故他居然都知道,不由不让人折服。
   杨小丽说:“嘿嘿,低估咱们外国人了吧?我们还会听古典音乐。”说完起身找了一张CD,竟然是古筝曲《阳关三叠》。
   “不对不对,”我说,“2006年最具有中国情绪的音乐不是古曲。”
   两人瞪圆了眼睛问:“是啥?”
   我敲击桌子,教他俩唱《道德经》:“嗷嗷嗷,check out!道可道,非常道,独木桥,阳关道,桥上抹,花油胶,大风吹,摆摆摇……”
   其他金发碧眼的酒客围过来,又是敲桌子又是欢笑,一齐大唱“道可道,非常道……”
   他们问:“这是什么歌?”
   我答:“在你们西方,这叫小夜曲。在我们中国,这叫小令。”
   我干掉最后一杯啤酒,拨开夜色,长笑而去。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2:42:00  

  人恋爱时,总免不了风花雪月,你侬我侬。大理以四景著名——风花雪月,分别为:上关花,下关风,苍山雪,洱海月。在这四个自然天成的地方谈一场朦胧甜蜜的恋爱,应该算是真正的“风花雪月”了。
   苍山又叫点苍山,位于大理中部,海拔4122米,终年积雪,山上开满杜鹃花。我一向不爱杜鹃花,一见这仨字,便想起“杜鹃啼血”等景象,太过悲惨的东东,惹人黯然。大理东部的鸡足山,海拔3240米,方圆百里,寺宇众多,因山势前列三峰,后带一岭,酷似鸡爪而得名。点苍山与鸡足山遥遥相望,像一对脉脉相思的情人,因造物弄人而见不着面,经年累月,终于流下一汪眼泪。那汪眼泪,便是大理城内的洱海。大学时,有位男同学说,洱海是点苍山与鸡足山这对情人因气苦郁闷而撒的一泡尿,他被我们追了九条街,追上后被暴打了一顿。
   洱海不是海,我伸手抓了一把洱海水尝尝,并没有咸味(由此想到,洱海也不是点苍山与鸡足山流的眼泪)。云南十八怪——湖泊叫做海,说的就是滇池、洱海、阳宗海等等了。
   洱海湖水深蓝,鸟飞鱼跃。湖中一条三层大游轮,可容纳两三百人。
   买了票,上了船,才听说第三层不让人上去,因为关锦鹏和舒淇要在大理拍电影,这次来勘察外景,顺便游洱海,第三层被电影公司包租了。大家听了都很兴奋,纷纷挤到甲板上仰头看大导大星,脖子都仰酸了,大导和曾经的艳星始终没有出现,也不知道是不是游艇老板倒的鬼。但大家还是拼命挤,我的鞋子被踩掉一只,撅着屁股在甲板上爬行四处找鞋子。有个人很激动,说:“这可是舒淇!全香港最性感的啊!居然和咱们在一起,太牛B啦!”我气急败坏对他说:“知道为什么这么牛B吗?因为还有另外两个香港巨星在船上!”旁人急急问:“谁?还有谁谁?”我说:“张国荣和梅艳芳。”众人惊叫,哗啦啦散开。我一眼看见——我那只白色皮鞋远远地躺在甲板中间,怒发冲冠地看着我,仿佛我狼心狗肺将它遗弃了似的。
   穿好失而复得的鞋子,趴在大游轮栏杆上看洱海,看一朵一朵小小白白的浪花,反复翻卷,来去,顺便想一点渺小的心事。正想着呢,一朵金花过来叫我,说要喝三道茶了,让我进船舱去。
   云南与茶有着太深的渊源。云南不仅是茶树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最令人惊心动魄的道路之一——茶马古道的发源地。云南人爱喝茶,云南聚集的26个民族都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在酷爱、品饮着云南的茶。譬如昆明就出了一本杂志,叫做《普洱江湖》,看看,云南茶叶都上升到江湖的高度了。身为江湖中人,我却不爱喝茶,所以很想操刀子砍那些编辑——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呢。
   我们20几个外地游客围住一张条形矮桌团团而坐,观看一身白族服饰的金花妹妹泡制三道茶。三道茶是白族人节庆婚嫁时敬献宾客的饮品,也是一种礼仪。独特之处就在于每一道茶各有特点,概括为七个字:头苦二甜三回味。
   第一道是苦茶。金花妹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双手蝴蝶样飞舞:先把茶叶放入土陶罐中用文火烤,边烤边抖,直至茶叶微黄并发出清香味,后冲入开水,茶罐内即发出声响并冒出水泡。水泡沫散去后,陶罐内留下少许又苦又香的浓酽茶汁。每人盛一杯,那茶浓得像化不开的忧郁,喝一口,苦得我立马眦牙咧嘴,传说中的砒霜鸩汁鹤顶红兴许比这还好喝。
   第二道是甜茶。泡制过程就简单多了。金花妹妹把核桃仁片、烤乳扇和红糖放入茶杯,冲入些滚烫的茶水。我流着口水看那几片被茶水泡得稀烂松软的乳扇,心里默默对金花妹妹说,你这个疯妹妹,直接拿烤乳扇给我吃多好啊。
   第三道是回味茶。也挺简单。金花妹妹把蜂蜜、花椒、姜片、桂皮末等按比例放人细瓷杯,然后冲入热茶水即成。金花妹妹说,此茶集甜、麻、辣、茶香于一体,喝起来别有风味,令人回味,所以叫回味茶。又说,三道茶由于先苦后甜,再回味,颇具生活哲理。
   对此我持反对意见,我的生活哲理是要——甜甜甜!一甜到底,甜到死!忆苦思甜是一件特别愚蠢的事儿,是那些闲极无聊的鸟人才想得出来的。
   20几个人热热闹闹喝三道茶,有人凝神注目金花妹妹的茶艺演绎,有人仔细观察茶叶质地,有人捏一只茶杯闻来嗅去,更多的人在讨论研究云南茶叶的起源、栽种、采颉、制作。每个人似乎都是茶专家,是茶博士,甚至茶王茶圣。在风雅船舱内,大家都玩儿茶经:茶叶年代、茶叶籍贯、茶叶颜色,茶叶味道……我纵目四看,洱海湖面,妖言怒放,日薄西山。叫我这种俗子如坐针毡,叫我空洞的眼睛愈见泼烦,叫我抑郁的思维再起烽烟,叫我野蛮的灵魂无法无天。我操起一杯三道茶,轻饮浅酌间,嘴里淡出鸟儿翩翩。
   丢开茶杯,不顾旁人的惊愕,我从背包里掏出一罐可乐,一气喝了个底儿朝天。还是可口可乐、果汁、牛奶、汤力水好喝嘛,那些甜蜜的、浓郁的、奔放的味道,不是象征“幸福生活”这个命题么?一杯又苦又甜怪力乱神的三道茶,真的承载着人生、哲学、历史、命运等如此宏大的使命么?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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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17:15 | 只看该作者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18:56:00  

  (续二、人在大理)
  
   大游轮驶到南昭风情岛时停下来,游人纷纷下船上岛。我没兴致看人工“风情”,便坐在一个小吃摊前,买白族凉粉大吃。凉粉有两种,一种是黄生生的豌豆粉,像一碗黄金。一种是白生生的米粉,像一碗白银。各吃一碗黄金白银后,我鉴定,还是黄金豌豆粉好吃。吃惯了二十几年的米线,任何米制食物都不如它来得更爽。
   洱海蓝得可人,大朵的白云沉甸甸地压在湖面上,大风兴高采烈,将从水天交界处撒下来的阳光吹得丝丝缕缕。我极目远眺,突然看到不远处的水面有几艘小渔船,细细长长的船身,简约得像古人诗中写到的“轻舟”。遥遥望去,渔船上站着一排状如水鸭的鱼鹰。传说中的洱海鱼鹰!它们排列整齐,大风把鹰毛吹得翻飞如蝶,有几片顺势飘进湖里,美得很美得很。重于泰山轻于鸿毛,估计就是这样。
   半小时后回到游轮上,我告诉导游小姐,我不回城里了,我要去看鱼鹰。”
   导游小姐很生气,她说:“这是最后一班船,你难道要在南昭风情岛上风餐露宿一夜?”
   “过会儿我游回去。”
   导游小姐恶狠狠地说:“2000米,你游回去?”
   我严肃地告诉她:“我是游泳健将,曾经横渡金沙江四个来回。本来可以横渡五次的,可是衣服在这边岸上,没办法。”这是事实,我没有欺骗她。金沙江江面最窄仅只30米,在玉龙雪山下的“虎跳峡”。去年盛夏,我们几个朋友商量着,蠢虎都能跳跃的江面,睿智如我等,怎能示弱?于是绑上麻绳,对着激流一头跳下去,自由地来回横渡。渡完我还作过一首诗:金沙水泊云崖暖,四次横渡闹着玩,沧海一声向天笑,虎跳峡谷胆自寒。
   导游小姐呆了,杵在那儿木头一样。
   我伸手指戳戳她的脸蛋,软绵绵的,她仍旧木着没有反应。我就下船走了。
   2000米我是铁定游不回去的,减个零还成。洱海虽然不像真正的大海那么大,可是下关风随时肆虐,真要下海一游,一个白头浪足已将我葬身水底,便宜了那些大鱼小鱼和虾米。我早就想好了,如果小渔船不送我回城,我就找个人迹罕至的荒岛,像鲁宾逊那样漂流、流亡。很多年以后,等人们发现我时,荒岛已经在我的开垦之下,变成一个幸福的国度:猴子为我摘树果,山雀为我忙歌唱,燕子为我制燕窝,野鸡自由地飞翔。嘿嘿,我还是不要做春秋大梦了,赶快去找心仪神往的鱼鹰们吧。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18:57:00  

  我站在南昭风情岛临近湖面一块凸出的礁石上,苦巴巴地等小渔船经过。每有渔船顺风而来,我就把手拢在嘴边大喊:“停一停!载上我!”渔夫或者听见了,或者没听见,施施然摇着木浆驶远。半小时后,我终于想出一个毒招。又一艘小渔船经过时,我把长发披下来,站在礁石上,对渔夫大喊:“我不想活了!救命啊!”其实这两句话有语病,既然要自杀还求救干嘛呀?可惜那个渔夫并没听出来,哈哈!渔夫寻声望过来,见我长发披散状如女鬼,在海风中身影摇摇晃晃,就大吃了一惊,摇着摆着朝我飞快划来。船一靠上礁石,我一个鱼跃跳上去,姿势曼妙,想象里在空中应该有一道优美的狐线,为此我恨不得身外化身,拍着自己的肩膀赞曰:“老黎,您真行!”
   渔夫四十五六岁的样子,脸膛被高强度紫外线和海风改造得黑黝黝地发亮。他显然没料到一个凄凄绝绝的寻死者竟然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瞪着我说:“你是咋回事?”
   我笑嘻嘻的把长发绾起来,说:“没事,我就想跟你去看鱼鹰捕鱼。”
   他朝我翻了个白眼:“不行!我是捕鱼又不是去玩,你在船上太碍事了,快下船!”
   “大哥,大叔,大伯,你就带我一回吧。”我哀求他,求了又求。
   他不答应,继续朝我翻白眼,翻得一个比一个大,我实在担心他把眼珠子给翻出来了。
   我说:“大叔,”然后非常恳切地对他唱,“你知道吗?来趟大理并不容易,还需要很多money,是天意吧,好多话说不出去,求求你带我捕鱼鱼……”
   大叔没有被我恳切的歌声打动,显然他不吃软。
   我嚯一声站起来,把脸扭成狰狞状,恫吓他:“你不带我去,我打你。”
   大叔乐了:“就你这小胳膊腿儿,你打不过我!”
   “其实我有内功,跟你们天龙寺的老和尚学的,祖师爷是段誉。”
   “段誉根本没有内功呀,你瞎编也得靠谱嘛。”
   我抓住话头,坐在船尾伸脚打水,撒泼:“士可杀不可辱!呜呜!你辱我师门!呜呜!”
   大叔无可奈何看着我,半响,骂骂咧咧,把船往湖心划去。
   我才静下来看渔船两侧呆立着的鱼鹰们,有十六七只。
   鱼鹰原名叫鸬鹚,因为会哺鱼且嘴形如鹰,被当地人称为鱼鹰。鱼鹰是一种体积很大的水禽,比水鸭大了很多,羽毛呈灰黑色。雄的威武漂亮,雌的远没雄的光鲜华丽,尤其是胸前那堆灰白夹褐色的毛,使雌鱼鹰看起来与水鸭无异。公孔雀也比母孔雀长得漂亮,据说是为了吸引母孔雀。唉,看看吧,动物与人类是多么不同啊。我们人类,男人往往歪瓜裂枣,不修边幅,而女人原本天生丽质还描黛装扮以求“悦己者容”。如果真有轮回投胎说,我去做母孔雀或者母鱼鹰,趾高气扬地检阅公鱼鹰们,看谁长得最漂亮小嘴最会撒娇,我就临幸谁。那日子——幸福像花儿一样开放。
   鱼鹰的眼睛,因为长年在洱海捕鱼,被湖水染成美丽的蓝色。可是仔细观察,发现它们的眼睛愚蠢而呆滞,像外国盲女的眼睛,毫无光彩,目空一切目中无物。我问大叔:“鱼鹰的腿上没系绳子,你不怕它们飞掉么?”大叔说:“它们已经不能飞翔了,翅膀都被人为修剪过。”原来如此。人类一旦失去理想,飞鸟一旦失去翅膀,就算再美丽的眼睛,又怎能具有灵动的光芒?
   我注意到,每只鱼鹰的脖子上都套着一根麻织细绳,我说:“你给它们戴项链呀?”
   大叔说:“又不是女人,戴啥项链。那是为了防止它们吞食大鱼的。”
   我拍案而起:“又是剪翅膀又是套麻绳!你太残忍了!”
   古云“食色性也”,食,显然是非常重要的生理需求。我一向认为,惩罚我最残酷的手段是:把我五花大绑,看着眼面前一桌未经简化的满汉全席,活活饿死。
   大叔瞪着眼睛说:“什么叫残忍,任由它们把鱼全部吃掉,我们一家子饿死那才叫残忍!”
   “哪里就至于饿死啊,大理早就全民温饱了,你骗不到我的。”
   “就算饿不死吧,在昆明念大学的儿子每月生活费六七百元哪里来?长年病患的老母亲医药费从哪里来?”
   “这些鱼鹰每月给你抓的鱼收入多少?”
   “顶多一千块。”
   “……”我沉默不语。
   大风又起,大叔双手用力,猛摇浆片,小渔船在波浪中颤巍巍地前行。
   大风起兮云飞扬,洱海碧水兮烟茫茫,安得鸬鹚兮捕鱼忙。
   大叔弓着背,看着浪头,骂骂咧咧。他骂得很起劲,骂贼老天,骂大风,骂鱼鹰,骂儿子,也骂祖宗十八代。老实说,我偶尔心情不好时也这么干,但比起他来,我只能算是业余。 我认为骂人对男人来说益处多多,骂人是“安全阀”,恶劣心情通过无毒无害的胡言乱语得以渲泄,骂人与众所周知的砸家具摔房门等方式相比,平息怒气的效果颇为相同,但是,骂人这种方法更便宜嘛。我就不敢找那种从不骂人,也不捶板凳踢椅子的男人做男朋友。无尽烦恼引发的愤怒,没有一个渲泄的出口,就容易在体内发炎并溃烂。这样的男人,长年压抑的郁闷、仇恨、报复的种子就会在恶毒的阴影下,生根发芽,蓬勃开花,到厚积薄发那一天,就相当可怕啦。
   渔船驶到湖心,捕鱼工作开始了。大叔停住船,把鱼鹰通统往水里赶。鱼鹰的嘴巴尖而长,像老虎钳,看准一条鱼,就一头扎进水里,张嘴一钳,鱼儿拼死挣扎,钳子稳如磐石,然后含大半截在嘴里跃回小船。
   不断有捕获成功的鱼鹰跃上船来,大叔熟练地伸手在它喉咙轻轻一挤,鱼就被吐射在一只专门装鱼的竹篓内。同样的过程一遍遍重复,鱼鹰忙,大叔更忙,我张着嘴巴,看得又辛酸又紧张。
   傍晚的时候,竹篓已经渐渐装满,大叔把右手举起来,做出一个杯形,示意鱼鹰们可以打徉收工了。那些痴呆家伙们呱呱呱叫着,陆陆续续回到船上,在船舱里撒着欢扑腾。大叔从竹篓子里捡出些品种不好的小鱼,一条一条高高抛起,痴呆家伙们张嘴接住,满足惬意地,一嘴吞下。
   鱼鹰没有好嗓子,不会像黄莺一样歌唱;没有了好翅膀,就不会像雄鹰一样飞翔;连好喉咙也被限制,更难以吃到肥美的大鱼……唉!理想被剪除,欲望被禁锢,辛勤工作只换来不对等的微弱酬劳,景况如此凄凉,却仍旧活着,可怜啊。想我们长年被圈在一格一格的工作间,为一份不多不少的薪水,为房子、车子、孩子、为吃喝拉撒,被老板榨干榨干再榨干,不也一样?抬头,看一片白云飘过天际,不禁哀然感慨:身体已经不自由了,那么心呢?
   归途,大叔问我:“吃过活水煮活鱼吗?”
   “只听过,大理著名美食嘛。”
   “去我家吃,今天有黄壳鱼。”
   我听见自己口水流得哗哗的,连忙捂住嘴。
   渔船渐渐减慢,最后停在靠进洱海边的一个安静小村落。大叔的家是典型白族“三房一照壁”的瓦木结构。进门是个小院子,种着什么什么红花绿树。院子正中竖着一面“照壁”——墙,大理风大,照壁起到挡风作用,使其不能直通通刮进厅堂。三间房子并列,一厨房两卧房。大叔姓杨,是白族大姓之一,大婶四十来岁,没戴包头,只穿了白族衣裤,笑呵呵地欢迎我。
   活水煮活鱼,顾名思义,是用流动的活水煮活着的鱼。白族人吃鱼讲究水活鱼鲜,这种煮鱼方法,盛行在渔船上或者洱海附近的村寨里。杨大婶把锅里的油煎滚,倒进一瓢活水——洱海水,水烧开后,把四条洗杀干净、掏心去肺的黄壳鱼放进锅,再放进酸木瓜、辣椒、葱、姜等(还有一些佐料我不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4 18:59:00  

  (还有一些佐料我不认识),然后用大火猛煮,煮一会再文火细炖。30分钟后,已是鱼香汤美惹人垂涎。连鱼带汤盛在四个大土碗里,每人一条,杨大叔给隔壁不能起床的老母亲端一碗去,我们三人就着夜色,坐在院子的石桌上美美大吃活水煮活鱼。黄壳鱼在活水的浸煮下保持了原汁原味,鱼肉娇嫩细腻,汤味鲜辣酸香,实在是难得吃到的美食。
   大家埋头呼呼地喝鱼汤,喝完,杨大叔再也不虎着脸骂骂咧咧,他舒展着胳膊大腿,仰天叹一口气:“舒服,舒服!”
   看来杨大叔跟我一样浅薄,吃一顿美食,连人生观都可以改变。
   哈哈。
   吃毕晚饭,我在院前院后到处观看。白族人十分重视照壁建筑,杨大叔家的照壁用石灰粉刷得雪白雪白的,上面是斗大的毛笔书法——旭日东昇。
   看半天,我问:“这字儿谁写的?”
   杨大婶说:“请人写的,咋啦?”
   我说:“圆润有余,苍劲不足。”
   杨大婶就很惊喜:“丫头,你还会毛笔字呀,给我们写几个,明天就挂上去。”
   随即铺纸研墨,我运运气,一气写下四字:真的好吃。
   字是小桃体,料峭灵动。
   我正得意呢,没想到杨大叔走过来一看,说:“这字怎么瘦精干巴的啊?一点不喜庆。”
   我欲哭无泪。(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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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17:42 | 只看该作者
作者:黎小桃  回复日期:2006-7-25 18:08:00  

  告辞时,见我频频回首,对“真的好吃”那幅书法作品大加怜惜,杨大叔心有不忍,就说:“丫头,看你是个文化人,这本天书就送给你,咱们算是结了个善缘。”杨大叔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本薄薄的、发黄的小册子递给我,我一看就喜欢——那样子,是古董吧?在昆明早就听说过,天南地北的盗墓贼,到云南最喜欢跑的地方就是大理啊!我连忙把小册子藏好,说:“要不,大叔,我再给你们题写一幅书法吧?”杨大叔的表情有点慌张,连忙说:“改天吧改天吧。”又说:“主要是没纸啦。丫头你也不要不好意思,那小册子上的天书我是不懂,但我儿子说,是诗。诗是什么呢?一大张纸,就几个字占着,把着茅厕不拉屎嘛,不值什么钱。”我听了有点失落。
   回到宾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小册子,里面果然是诗。小册子的前后几页都早就被损得不成样子,也不知是谁收录编辑整理印制的。从纸质上看,应该不超过百年,实在不像是值大钱的样子。但在中间某页,我发现了这样一首诗——
   唐将南征以捷闻,
   谁怜枯骨卧黄昏?
   唯有苍山公道雪,
   年年披白吊征魂。
   注释说:此诗写的是“天宝战士冢”,俗称“万人冢”,此诗出明代邓子龙之手,刻在现今大理天宝公园的万人冢墓碑上。
   我大喜过望,决定不睡了,等天一亮就去天宝公园,看“万人冢”。
   天宝公园座落在西洱河南畔,站在公园大门口,我双腿发软,几乎不敢跨进去,19万个亡魂啊,一瞬间我感觉身边鬼影飘忽,凄绝哀婉,却始终看不见逮不着。我还从没见过真正的鬼魂呢。对鬼片,我是又爱又怕,只需要一盏飘飘忽忽的红灯笼、一头浓密的长得无穷无尽的青丝、或者两只绣花鞋、再加上一段敲击在心尖上的鼓点,就足以让我魂飞魄散,苦胆汁儿四溢,数月都在梦魇里哀嚎。
   大理的“天宝万人冢”不是传说,是历史。故事是这样的:唐代初年,洱海地区形成了6个大的民族部落——“六诏”,其中的蒙舍诏因为在南面,所以叫南诏。南诏在唐王的支持下统一了六诏,首领皮罗阁被封为南诏王——南诏国正式建立,次年迁都太和城(今大理市境内)。?
   皮罗阁是彝族,他们家的名字像词语接龙似的,很有意思。皮罗阁的祖父叫罗盛,父亲叫盛罗皮,接下来是皮罗阁、阁逻凤、凤伽异、异牟寻……我在想,我叫黎小桃,我的儿子取名叫桃树,孙子叫树林……林场、场景、景色、色素、素质、质感、感性、性感(汗,我还是不要想了)。皮罗阁的儿子阁逻凤是个很牛B的人,不但会打仗而且是个“把妹高手”,他的妻子们个个美艳绝代。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冲冠一怒为红颜,阁逻凤也遭遇了这种经典的宿命。
   唐天宝九年,镇首云南姚洲(今楚雄姚安)的唐官张虔陀瞅准机会,把阁逻凤的一个美貌妻子和一个美丽女儿“一锅熟”了,阁逻凤暴怒之下,把张虔陀扁得奄奄一息逃回姚洲,这个淫棍不但不反思自己的罪行,反而向唐王奏本诬陷阁逻凤欲起兵反叛。妻女受辱加上莫须有的罪名,阁逻凤怒发冲冠,起兵攻占了姚洲37部。
   这事儿闹大了,唐玄宗召集大臣们开“战略研讨会”。杨贵妃的堂哥杨国忠说:“张虔陀实在是很不上道,淫人妻女,私生活太不检点了。”不料唐玄宗作情圣状,陶醉地说:“我们唐朝男人个个肤白俊朗,也许阁逻凤的妻子跟张虔陀是郎有情妾有意呢。”已经官拜国相的杨国忠立马想邀“平定边疆叛乱”之功,遂怂恿唐玄宗出兵南诏。唐玄宗对出兵不出兵兴趣不大,他一心只在杨贵妃身上,因此一挥手,说:“那你们就整吧。”
   于是,唐天宝十年,唐将鲜于仲通率兵6万征讨南诏。阁逻凤是一条吃水不忘挖井人的好汉,想到当初父亲是靠着唐王的支持才统一了六诏,因此先派人去和鲜于仲通谈判,表示愿意归还所占姚洲37部,并赔偿损失,希望继续与大唐相亲相爱。可惜神经少了一条的鲜于仲通认为阁逻凤只是边疆俗子一介莽夫,牛气冲天地粉碎了阁逻凤的和谈愿望。于是两军交兵,唐军大败,6万人一个不剩,全部挂了。鲜于仲通在亲信的拼死护卫下,惶惶如犬“仅以身免”逃回长安。
   天宝十二年,大唐出兵3万,再征南诏。阁逻凤神勇无比,在姚安又将3万唐军全部干掉。
   天宝十三年,唐玄宗遥对云南,喃喃曰:“阁逻凤还真成祸害啦?”遂“征天下兵十万”,叫唐将李宓率之南征。李宓说:“我不去。”唐玄宗很奇怪:“我要重用你,你居然不去?”李宓臭着脸说:“我们都挂了9万人,那个南诏王太厉害。”唐玄宗笑着说:“安啦!万一你整不过阁逻凤,我再派兵增援你。”“你说的喔。”有了这句保证,李宓才上路。面对10万浩浩荡荡的唐军,阁逻凤找了吐番相帮,联手对阵李宓。阁逻凤冰雪聪明,先来个据险守城,避而不战。熬了一月之后,李宓军队水土不服,营中瘟疫蔓延,粮草耗尽,还没交战就死了十之七八。李宓只好发鸡毛信向唐玄宗求救。可惜的是,从天宝十年到十三年,短短四年唐朝征兵19万,哪里还抓得到几个壮丁呢。眼看救兵无望,李宓只好黯然退兵。阁逻凤趁机追击,两军在西洱河摔开膀子大战,最终大唐全军覆没。可怜的李宓最后朝北望了一眼故土家园,泪眼朦胧,纵身跳入西洱河。长达四年的征战结束后,阁逻凤体恤无辜的征战唐兵,下令“葬而祭之”,在下关西洱河南岸修筑“大唐天宝战士冢”,并在大理城立大碑,碑上刻字:叛唐不得已而为之。
   这就是史书记载的“天宝战争”,西洱河南畔的万人冢见证了这一不幸的史实。“天宝战争”结束后,南诏与吐番深度合作30余年。唐贞元九年,因为吐番愈来愈可恶,唐德宗才采纳李泌的建议,“联合南诏,以断吐番其臂”,南诏国于是抛弃吐番,与大唐重修旧好,40年纷争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尘埃落定。还是罗贯中说得好啊,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就像小朋友过家家,今天我和张三联手捶王麻子,明天我又联手王麻子扁张三,后天,张三和王麻子联合踩我。打来打去,一地鸡毛。据说“万人冢”建成后,冢畔常闻冤鬼凄嚎,或声若游丝,或放声大哭,听者莫不心惊胆寒,扼腕长叹。
   走进天宝公园,绿树成荫,红花遍地,一座特大的古墓伫立在眼前,墓碑上刻着“大唐天宝战士冢”,这就是万人冢。万人冢坐北朝南,意味着唐军将士可遥望北方的故土。冢高4米,直径8米,用石料砌成圆形,中间覆以黄土。我走过去,轻轻抚摸冢沿。谁怜枯骨卧黄昏?此时的答案只有一个:黎小桃。旁边没人嘛。风声袅袅中,我独自想象一千多年前曾经鲜活灵动的那19万个灵魂,默默无语。上穷碧落下黄泉,向陈子昂借来一句话:念天地之幽幽,独怆然而涕下。
   走出天宝公园,已是华灯初上时分。公园大门口,周遭有许多小贩,卖烧烤的,卖冷炊的,摆地摊卖盗版书的,人气旺得很。一个叫“和尚”的大理网友昨天跟我推荐过这里的小吃,说是值得一尝。想想吧,连和尚都“佛跳墙”来饕餮的食物,我又岂能容许自己错过?我在一张小桌前坐下,要了一杯木瓜汁,一条烤鲫鱼,一盘韭菜炒虾米。街上人来车往,灯光华亮,太平盛世,朗朗乾坤。没有战争的和平世界,多么令人赏心悦目。
   离小桌子不到一米,就是街道,看着衣袂飘飘而过的人群,恍然有隔世之感,那些是人影还是鬼影?有没有从万人冢钻出来的大唐战士呀?有人说,用第三只眼看世界会有很奇妙的感觉,我觉得自己现在就是鸟瞰苍生的观音姐姐,一生的温情储备在这一刻默默释放。当烤鱼的香味弥漫到舌尖的时候,才想起来,观音姐姐与和尚一样,应该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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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18:05 | 只看该作者
、丽江
  
   丽江古称丽水,有古人赞其曰:玉壁金川。玉壁是玉龙雪山,金川是金沙江。我看那位古人一点不雅致,又是玉又是金的,俗了。踏进丽江前,我一直担心:丽江,千万不要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啊!
   有搞旅游开发的人宣称:丽江,是上帝遗留在世界上惟一的一块人间仙境。仙境?丽江人都是“仙人”?那我一定是上帝的私生女,受其眷顾,5小时的车程一帆风顺,我终于站在丽江的大研古镇街口,眉花眼笑。
   丽江市分新老城区,新城区与当今中国的大多数城市一样浅薄,了无生气。老城区有点意思,青石板,小桥,流水,木楼,原版的纳西服饰。像我这样的外地游客,来到丽江,如果选择住宿在新城区,扼杀怀古幽思,那叫有病,完全不可理喻。
   我在丽江没有熟人朋友,住宿必须自己搞定,于是背着沉重的背包,像盲流也像侦探,四处逡巡,希望找到一处既便宜又美好的旅店。背包又大又沉,压得我娇嫩柔弱的小身板弓如残月。旅行者像蜗牛,走哪儿都带着一个家。
   迎面一座荷兰风韵的大水车在阳光下风骚招摇,我连忙丢下背包,掏出数码相机喀嚓喀嚓一阵猛拍。我的摄影技术与书法一样——都是超一流的,比如拍人物时,我会冲被拍者大喊“POSE!POSE!”然后把自己的身体拧成麻花,扭成线团,俯拍、仰拍、蹲着拍、躺下拍……被拍者就很嫉妒,说:“你那些高难度POSE怎么摆出来的嘛?”我在荷兰大水车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拍得过瘾。渐渐围过来几个人,看我,顺便也看水车。等我惊觉,已经围了十几人,兴致勃勃地观赏我的麻花线团POSE,对水车反倒没啥兴趣。我尴尬得要死,连忙操起背包,撒腿跑了。
   在青石铺就的小巷里摸索,四周是古朴雅致的木楼小客栈。拖着沉重的双腿,两眼是酸楚的泪,天色已暗,我都没找到周星星同学说的那个“有间客栈”。最后决定一家“明月客栈”住下,店名还算不错,好歹有点“天涯·明月·刀”的意思。
   客栈老板是一对年轻夫妇,二十七八的岁的样子,都是纳西人,客栈是小两口的祖业,两层的小木楼,每层九间屋子。进了客栈大门,是被一道围墙圈起来的一个宽敞的院子,院里种着些看似不规则的青草绿树,却没有鲜花,所以一眼望去,是葱葱笼笼的绿,那绿里暗藏玄机。我怀疑这种布局有高人指点。
   老板姓曹,叫曹立人,黝黑皮肤,话不多,问他院子里的草木布局有和古怪,他只是一笑,特别憨实。我们咯吱咯吱上二楼,他拿钥匙给我打开房门后就站在门边,像个乖乖小学生。我逗他:“要给小费吗?”他把头摇得像寅次郎。
   房间很小,没有电话,也没有卫生间。还好,雪白的床单和被套看上去很舒服。
   我问:“卫生间在哪儿?”
   曹立人说:“在一楼,公用的。”
   我说:“要是里面有人怎么办?”
   他说:“门上有个小铃铛,进去前先摇一摇。”
   那么有趣!
   我立马下楼,在楼道左侧找到卫生间,门上果然挂着个小巧玲珑的小铃铛,我伸手就摇。
   里面还真有人。问:“谁呀?”
   我答:“我。”
   那人问:“我是谁?”
   我笑得打跌:“我怎么知道你是谁,开门!”
   那人说:“我、我、我还没完。”
   笑死我了。
   隔了一小会儿,又去摇。
   那人问:“谁?”
   “我。”
   那人聪明了:“你是谁?”
   我说:“冰山上的来客。”
   那人说:“啊?”
   几秒钟后,又摇动铃铛。
   那人气急败坏了:“谁呀?”
   我说:“我。”
   “又是你!”
   “不是我。”
   “不是我那是谁?”
   “是你。”
   那人久久没作声,估计傻了,他明明在里面,外面何来一个他?身外化身?无处不在的神仙?哈哈!
   我捧着肚子蹲在地上吱吱地笑,身旁几树绿叶也陪我笑得沙沙地抖。玩累了,也笑累了,才找了浴室洗洗睡去。
   下午六点悠然醒来,我神清气爽出了客栈,奔向四方城的酒吧街。
   一条小溪流淌在酒吧街中央,溪水清澈见底,水边齐刷刷站着细细的垂柳,柳梢顺势就抚摸溪水,飘飘扬扬的,看上去相当温情。酒吧街很长,左右是风格迥异的酒吧,店门都面临潺潺溪水,连接两岸的都是长条木板,木板下面的水势有些急,发出那声音蛮好听,像古镇跳动的脉搏,不紧不慢。
   酒吧规模都不大,但店名很有味道,如:纳西人家、布拉格咖啡馆、蓝木瓜古董店、浮图咖啡、古树吧、泸沽湖畔落水村……拙朴中透着精致,随意而又精心。门上挂着木刻招牌,用英文、中文和纳西文三种文字书写,两旁要么挂着串串金黄的玉米棒子和红艳欲滴的干辣椒,要么挂着破竹笠、旧蓑衣、老水瓢、草垫、甚至拴牛环之类,仿佛一不小心撞进了唐朝。
   我在“古树吧”找张桌子坐了下来。人挺多,男男女女都有,大多穿得奇特眩目。有个金发碧眼的青年男子穿一件藏袍,一半朱红,一半雪白,黑色长裤套长靴,中西合壁,惊艳无匹,令我久久注目。还有一个女人更拉风,她看上去年纪应该不小,留一头垂到腰际的长发,戴着宽边大沿帽,长裙飘飘,靠在椅背上,夹一支烟,袅袅婷婷地吸,风情万种。
   我看看自己,立马自惭形秽:洋红衬衫,牛仔帽,牛仔短裤,梳一条大辫子,像一个女扮男装的牛仔,只缺一匹马儿和一根雪茄。由于没吃晚饭,我要了一份黑椒牛排,一个蔬菜沙拉,两支贝克啤酒。老实说,牛排做得十分糟糕,硬邦邦的,我闭目息气,用了大力才把它嚼碎吞下。沙拉酱也不地道,像暴腌过似的。我叹了口气,惟有以贝克小啤酒解渺小之忧。
   喝着啤酒看小桥流水,那感觉还是很爽的。古镇的夜风缓缓地吹过来,又缓缓地吹过去,像纳西人缓慢得几乎无法察觉的生活节奏……
   有人说,接近酩酊的时候,很多人会变成哲学家。我只知道,自己一杯接一杯地喝,最终是会变成歌唱家。事实上,才第三瓶啤酒下肚,我就端起酒杯,拍着桌子大唱那首纳西民歌了——
   小阿妹,小阿妹,隔山隔水来相会,素不相识初见面,只怕白鹤笑猪黑,阿妹阿妹,玛达米。
   小阿哥,小阿哥,有缘千里来相会,河水湖水都是水,冷水烧茶慢慢热,阿哥阿哥,玛达米。
   情妹妹,情妹妹,满山金菊你最美,你是明月当空照,我是星星紧相随,阿妹阿妹,玛达米。
   情哥哥,情哥哥,人心更比金子贵,只要情谊深如海,黄鸭也会成双对,阿哥阿哥,玛达米。
   当我唱到第二段时,酒吧内有人高声喝采,大家敲着桌子乱七八糟大喊:“玛达米!玛达米!”
   然后那个长头发女人过来,冲我微微地笑:“哈喽!玛达米。”
   然后她就并到我的桌上来,我喝贝克,她喝百威。
   她叫阿珠,北京人,到丽江居住快两个月了。
   阿珠问:“你叫什么?”
   我说:“黎小桃,昆明人。”
   她说:“好啊!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我大乐——为某报写专栏,栏目名称正是“桃之夭夭”。我感叹:“阿珠,你好漂亮啊,像金庸里的阿朱。”
   阿珠也笑:“你也像金庸笔下一个人。”
   “毁容后的游坦之?”
   “姓蓝,闺名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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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18:59 | 只看该作者
  
   清晨七点起来,洗蔌完毕,套上衣裤下楼,见曹立人坐在院子里,捧着一个大水烟筒呼噜噜抽。纳西男人很小就抽水烟筒,个个都慵懒得很有底气。我说:“早,老板。”他从烟雾袅袅中抬起头,笑:“早。”我走过去:“给我抽一口行不?”他把水烟筒递给我。烟筒很大,筒口有我半个脸大,我埋头大吸一口,随即呛得泪光盈盈。曹立人大笑。他问我:“这么早去哪儿啊?”“采天地灵气,”我说,“这么糙辣的烟,怎么不呛死你。”说完抹着眼泪打开院门出去。
   就算从来没到过丽江古城的人,也绝不会迷路。顺着小河水往下走,是出城,反之,则是回城。那条潺潺清流,不但可“濯我缨”,还是引路者。
   我沿着小河慢慢往下走,河水静谧,街道静谧,与慵懒的纳西人一样,似乎仍在睡梦中,不愿早醒过来。沿路青石铺地,木楼林立。许多楼檐下悬挂红灯笼,门楣上嵌着纳西族象形文字书写的对联。清晨中的古城,像一阙年代久远的词,或者一个温软缱绻的梦,除了“茶马时代”的马帮铃声,谁也不忍去打断它、惊扰它。
   走出城区,来到一片开阔的田地。踩一脚新鲜泥水,沾一身苍翠草香,心里泛出天人合一的感动。清晨的田野弥漫着厚厚的白雾,有点凉,我打了一个喷嚏,雾就在身边水一样四处流开,看到田埂上开着花,大的有小碗那么大,小的比指甲盖还小,猜半天,不知道那是什么花。突然从花间探出一只斑鸠,它有些吃惊地看住我,却并不逃走,一边吃惊一边用嘴梳理着翅下的羽毛。我一直觉得自己有鸟缘,也曾养过一只小黄莺,天一亮就啾啾地叫我起床,比闹钟还准。童年时,我们楼顶飞来一只黑漆漆的小乌鸦,呱呱呱噪,大人们拿竹杆捅、拿石块丢,怎么也赶不走它,我一出去,它就安静下来,歪着黑脑袋看我半天,“Piu”一声射向天空,飞走了。我爱死了那只只谋一面的小乌鸦,以至于成年后,但凡有人说到“天下乌鸦一般黑”,我都老大不爽。
   这只斑鸠羽毛鲜艳,比灰扑扑的麻雀漂亮多了。我感激这个丽江的清晨,它使我如芦苇丛里的萤火虫,夜里自带了一盏小灯。更感激这只不知道名字性别的漂亮斑鸠,它让我想到,我的本性是一只鸟,虽然被折翼,依旧向往飞翔。斑鸠把它的羽毛梳整得油光亮滑之后,拔开白雾飞走了。我冲它愈来愈远的鸟影大喊:“我拿蓝天做睡床!我拿白云做衣裳!借我一双好翅膀,我愿像斑鸠一样高飞翱翔!”
   情刚抒完,还没来得及陶醉,一个声音在身后冷不丁响起:“那你不成鸟人了么?”
   我被吓得一屁股坐到田里。回头看,一个二十六七岁的男子笑嘻嘻地站在那里。他身前支着个画夹子,左手捏一支画笔,右手抄在裤袋里。原来是个画家。我走过去看,油画纸上一大块草绿颜色。
   我说:“你画的什么呀?”
   “清晨的斑鸠与鸟人。”
   “切。”
   “你是谁?这么早在这里干嘛?”
   我指着绿汪汪一片田野,说:“我是绿野仙踪里迷失的仙女。”
   “噢,那我是蜚声世界画坛的青年梵高。”
   我们就都嘿嘿地笑。
   浓密的白雾渐渐散去,天地高远,风软云淡。
   画家说:“你站到那边田埂上,让我画幅画好不?”
   “模特呀,我要收费。”
   “喂喂,做我模特可是扬名立万的好机会。蒙娜丽莎知道吧?就因为做了达·芬奇的模特才流芳百世的。”
   “蒙娜丽莎?就是那个胖胖的外国中年妇女?”
   “看来我得给你好好补一课,给你增加点油画知识了。”画家顿足长叹,眼里满是哀其不幸。
   “我自个儿补吧,”我向田埂跑去,“站这行吗?记住了,一分钟一万元。”
   “绿野仙踪的仙女几时变成财迷了,”画家嘟囔着,“世风日下……”
   重新铺上一张油画纸后,画家遥看田野,埋头专心作画。
   不摇不动杵着真难受,像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我们都是木偶人,不会说话不会动。可惜我有血有肉爱动善动,一会抬头看天空,一会低头踢泥巴。一只红头小蜻蜓披一身金灿灿的阳光,围绕着我飞起来,又落在我胳膊上,薄如纱翼的翅膀亮晶晶,可爱得要命。我一挥胳膊,它飞起来,又落下去,飞起来,又落下去。
   画家说:“你别动呀,保持一个姿势!”
   “有只小蜻蜓,红的!是红的!”
   “知道啦,不要动嘛。”
   我偏要动,离开田埂跑过去:“我看看,画得怎样了。”
   一看,我很生气:“怎么把我画得那么胖?我没那么胖啊。”
   “油画里的姑娘,通常都是珠圆玉润的嘛。”
   “这幅画叫什么名字?”
   “田野里的女孩。”
   “看看吧,田野里一片郁郁青菜,你让村姑吃得这么胖,不合道理。”
   “你不是仙女么?”
   “仙女餐风饮露,更是窈窕!何况我本身没那么胖,我不干!”
   “这是油画,不是拍的照片,没那么写实!”
   “不管,画瘦点!”
   “不画瘦!”他很坚决。
   我更坚决:“瘦!”
   “……”
   “……”
   我们站在画夹子前大吵,面红耳赤,嗓子都嘶哑了。
   “哼哼!臭画家,你把每个女人都画成肥猪,画肯定卖不出去!”
   “哼哼!那倒不一定!一袋粮食摆在街口,吃海鲜的人不光顾,要减肥只吃蔬菜水果的不光顾,总有吃米吃面的主吧?”
   “你到底画不画瘦!”
   “无论如何不瘦!”
   为了坚持自己的审美观,我们怒目相向,几欲大打出手。
   太阳升得老高,热辣辣的开始刺人,看看手表,都中午11点了。我戴上帽子,他收起画夹,两人气呼呼地分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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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19:27 | 只看该作者
   逆着河水往上走,走到酒吧街,打算在那吃午饭,吃完后坐在酒吧喝点酒饮点茶,消磨掉早上那个臭画家带来的郁闷之气。
   走到古树吧时,意外地看到阿珠和几个男人坐在那儿,有说有笑地边吃边聊。阿珠对我招手,我大步走过去,把帽子摘下来,气呼呼地摔在桌子上。
   阿珠问:“咋啦?”
   “被一个恶贯满盈的臭画家欺负了。”
   我一五一十把早上的事说给她听。
   阿珠大笑:“别气了,咱们桌上有个真正的画家,叫他把你画得比野羊还瘦不就得啦。”
   “又是画家?怎么那么多画家!我讨厌画家!”
   “不单画家,还有作家,音乐家,”阿珠一一给我介绍,“这是画家,叫陆枫。这是作家,叫阿伦。这是音乐家,叫多来咪。”
   我看过去,三个中年男人,三四十岁的样子,古怪前卫的T恤衫牛仔裤,音乐家的裤子上甚至有长长短短的流苏,似乎就要登台演唱。据说,在丽江,有的是隐士和狂人,随便在街头遇到一个貌不起眼的人,都很有可能就是艺术家或者其他什么家。真有那么多狗屁“家”么?我怀疑。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年代,人们除开吃饭睡觉就剩狂吹散牛和自恋了。
   他们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说:“黎小桃,”随即眼珠一转:“我是诗家。”
   “诗家?”众人惊愕。
   “就是诗人。”
   我叫了一碗炸酱面,唏哩呼噜大吃,边吃边跟他们说:“阿伦你是玩文字,称为作家;陆枫是绘画的,称画家;多来咪搞音乐,叫音乐家。凡是称谓后带家字的,一听就大气,就庄严肃穆,怎么偏偏我们写诗的,就从男人和女人中分离出来,给定名为诗人了呢?我不服!相当非常极其强烈地不服!以后请叫我诗家!”
   作家阿伦啧啧赞叹:“这就是传说中的年少轻狂。”
   大家吃完饭,叫了一壶普洱茶,对着杨柳小风,轻饮浅酌。柔软丽江,艳遇之都,人人从来没有像这样闲散恬静,人人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表现儒雅、表现独立特行,对于远在千里的工作生活之地,惟有唾弃,惟有遗忘。
   阿珠问多来咪说:“你会玩几种乐器?”
   “二三十种,”多来咪说,“古筝弹得挺不错,可惜眼下没有。”
   我说:“好可怜喔,多来咪。精神寂寞方抚琴。”
   陆枫接过去说:“情到浓时始作画。”
   我想起那个臭画家,把我画成个胖婆娘,呜呜,不可饶恕。
   我指着风光如画的酒吧街说:“陆枫,你画个给我们看看。”
   陆枫长得眉清目秀,只是门牙往外凸了几厘米,有点儿破相。陆枫说:“没有工具怎么画嘛,”又说,“你是诗家,没啥限制,给我们现场来首诗。”
   我想都不想,脱口而吟:“古城河水清又清,我与祖国一条心,如果不是一条心,叫我患上白血病。”
   全部人大惊绝倒。
   陆枫都结巴了:“这、这、这是诗?”
   阿伦说:“严格意义上说,这是诗。四句,每句七个字,谁敢说不是诗?”
   还是作家厉害呀,我差点没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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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20:13 | 只看该作者
旅居丽江古城的人,基本分为三类。一类有钱还有闲,可以长年居住,每日看山阅水,悠哉悠哉,朋比类奸,清谈,扯淡,十三不靠,快乐无比;第二种用半年时间在自己的原籍工作赚钱,余下半年到古城小住,洗刷身心疲惫,顺便感叹人事世事两重天。第三类是年轻的兄弟姐妹,他们或者在古城盘下一间小店铺经营,或者打一份零工,半工作半居住。
   阿珠他们四个,都属于第二种,所以彼此之间早已熟悉。在原籍,他们可能真的是作家、画家、音乐家,也可能其实是工人、教师或者农民工。融合在丽江的美景美色之中,人们忙于交朋结友,忙于把盏推杯,忙于把自己变成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仙男。千万里之遥的那方故土,早已在风花雪月你侬我侬的时光中,化成了一张压在箱底再不翻阅的黑白照片。我没刨问人家原籍的真正职业,是因为去年在海南三亚,我曾遇到过一个昆明老乡,深海碧浪边,我们惊喜交集,握手言欢,结伴而行,在大排档吃海鲜,在沙滩上飙摩托,以一叶小舟在茫茫海天之间追波逐浪,开心得像两只瓢虫。可回昆明后不久,某日在东风路,我们猝然相遇,灰头土脑的他,先是一惊,随即装作不认识,低着头匆匆走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多么搞笑多么灰色的重逢场景!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把自己的心情交给一个陌生的旅途者——乔峰与段誉一见如故,随即“黄天在上后土在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那种佳话只在遥远的年代和电影中才能看到。
  
   普洱茶已经喝得淡而无味,阿珠提议玩游戏,于是要了一打啤酒,大家玩“江湖飘”。游戏很简单,两人各出一只手,五只手指头随意变化,五根赢四根,四根赢三根,三根赢两根,两根赢一根,一根又赢五根——人在江湖飘呀!谁能不带刀呀!几刀砍死你呀!N(指头数)刀砍死你呀!一根指头就是一刀。刹那间血腥江湖,刀光嚯嚯,大家都被砍得遍体鳞伤,也把别人砍得血肉模糊。
   作家阿伦简直就是我的克星,往往他砍中我十刀,我才砍到他一刀。我被灌酒次数多了,就气急败坏,就撒泼:“你改名叫大刀阿五好啦!”
   阿伦作无限陶醉状:“弃文习武,没准又可闯出一片新天地。”
   大家笑成一团,东倒西歪。
   傍晚,酒已喝够,我们相约去听“洞经古乐”。
   穿街绕巷,一条青石板路绵延幽长,忽然有感:古城里的姑娘们,不可以穿细高根鞋——石板凸凹,不小心鞋根陷进去,肯定会像陷入爱情,纵使费好大力终于拔出来,那鞋根或者爱情,注定将面目全非。哈哈。
   地上的青石板,据说是明代的。1644年,明亡,2006减1644等于362,362年的古董我的神啊!我谋划,等天黑了,穿一身夜行衣出来,撬一块扛回家,也不用来砌地砖,也不用来铺灶面,我把它金玉其外,装裱起来,挂在客厅墙壁中央,谁来都提醒一下:这古董也没什么,只不过三百多年前崇祯皇帝想用它砸头自杀,没砸死而已。
   老宣科搞的“洞经古乐”名头很响,但每天到场观看的人其实也不是很多。这种古乐,在浩瀚的东巴文化里,据说属于濒临绝种那一类。“东巴”在纳西文里是智者的意思,相当于汉人里的“大儒”。宣科就是一位东巴大儒,此人颇具传奇色彩,他幼年受教会教育,精通英语等数门外语,有语言天才之称。又曾入狱20年,出狱后下大力气整理和宣扬东巴文化,终于成为“洞经古乐”最牛的狂人大家。他曾经宣称,“没有我,就没有纳西古乐。”这话讨骂,却是事实。老宣科之颖悟超然,天秉独富,更难得的是他在饱经忧患之后,发奋振作,锲而不舍,终于大器晚成。光冲他这一点,我们就只有乖乖买票,鱼贯而入。
   演奏开始了。一群风烛残年的老头穿戴着早已搓洗陈旧的纳西服饰,用一件件同样陈旧、奇形怪状的乐器吹拉弹唱,一板一拍地演奏古老的乐曲,悠远深邃,恍若天籁,我们目瞪口呆。
   宣科曾说,对于“洞经古乐”而言,七十岁以下的都是年轻人。照此话说,台上似乎只有三四个“年轻人”了。
   一个老东巴颤魏魏地走出来,颤魏魏地拉开嗓子吟唱。不用麦克风,清唱。老东巴看上去80多了,繁复的纳西服饰将一张饱经风霜的老脸裹得愈见瘦小。他吟唱的曲调非常高亢,高到我无法想象,什么《青藏高原》什么《珠穆郎玛》,在如此高亢的曲调面前,完全是小儿科小case。虽然,老东巴脖子上的青筋,也暴露,黑黝黝的脸膛,也憋得发红,唱到某个非常非常高的音节时,也有点气若游丝,但他的声音总能峰徊路转,当你觉得他根本不可能再唱下去的时候,他一扬头,一跺脚,一抖脖子,把那个音又升了一个调,依然一路清晰……刺透肝肺的感觉啊!太震撼太感动了,我们,和不算太多的听众,眼睛都开始发潮,惟有死命狂拍巴掌。
   一曲终了,远远看去,发现台上那群老头太美,美得妖气,像一群老妖。久久注目老妖们紫黑的脸膛,会觉得生活之外有着深不可测的神秘。注目老妖们深陷的眼睛,会觉得那些混浊的瞳孔里,有着十分细密十分隐匿的光芒。我想用滚烫的目光去撬开老妖们的嘴,让他们告诉我,古老神秘的东巴文化,究竟藏着天地与人怎样的隐秘和玄机。
   演奏结束,我们披着薄薄的月光,踢踢踏踏踩在青石板上,谁都不说话,静得像五头小驴。别人想什么不知道,但我突然想,去年春晚,一个叫《夕阳红》的节目里,一群五十到七十岁描眉抹唇的老太太,穿着锦绣漂亮的绿袄红裤,在艳丽奢华的央视演播大厅跳来舞去。那些红润白亮的面孔,与刚才舞台上那些沧桑黑瘦的老头子相比,无疑就像贾母与刘姥姥——他爹,我坚信,他们,一个注定在养尊处优中浮肿腐烂,而另一个,则必将在雨雪风霜里仙风道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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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20:38 | 只看该作者
演奏结束,我们披着薄薄的月光,踢踢踏踏踩在青石板上,谁都不说话,静得像五头小驴。别人想什么不知道,但我突然想,去年春晚,一个叫《夕阳红》的节目里,一群五十到七十岁描眉抹唇的老太太,穿着锦绣漂亮的绿袄红裤,在艳丽奢华的央视演播大厅跳来舞去。那些红润白亮的面孔,与刚才舞台上那些沧桑黑瘦的老头子相比,无疑就像贾母与刘姥姥——他爹,我坚信,他们,一个注定在养尊处优中浮肿腐烂,而另一个,则必将在雨雪风霜里仙风道骨。
   到巷口,我要转左走回明月客栈。与阿珠他们分手时,我回头望了一眼已然望不见的演奏厅,目光像是被一条小溪割断。溪水丁冬,溪水温凉,溪水以一种令人寒心的飞速流向远方……洞经古乐就要失传了,据说纳西族年轻人都不屑于学那玩意儿,嫌其枯燥,嫌其赚钱少。老宣科啊,在这个月光黯淡的夜晚,小溪里有我慢慢流出的一滴泪,也有你的吗?
  
   上午,阳光灌进客栈小屋,劈头盖脑的明媚灿烂。我起床,打开门,趴在二楼的木栏杆上,眯着眼睛看天,看云,都很好看。转身回屋取了一本书,拖一把木椅,稳稳地安放在栏杆下,坐上去,美美地打几个哈欠,翻几页书,看一眼天空,感觉惬意极了。这么一种形态,这么一种生命,这么一种无因无由,倦倦如风,拥着空气中那一点清新,心动得无以复加,便去拿了MP4来挂在耳朵上,半躺于木椅,欣赏像泡泡糖一样滚圆绵软的云朵,听那曲《高山流水》,顺便想舒婷“也许我们的心事,总是没有读者”的诗句,居然把自己给煽哭了。
   正哭得兴高采烈,曹立人他老婆,也就是老板娘,吉玛,从楼下走过。她抬头一看大惊,咚咚咚跑上楼,问:“咋啦?谁欺负你啦?”
   吉玛叉着腰,像个小悍妇,好玩得很。
   我抬起泪眼婆娑的眼睛:“一个杂志社的主编,老压着我可以获诺贝尔奖的稿子不发。”
   “就这点事呀,我跟你说,诺贝尔有毬用,女人,最重要的是趁早找个好老公,结婚生子。”吉玛把叉在腰肢上的双手放到大腿上,啪啪啪地拍着,大声说。
   “你不懂,文字就是我的老公。”
   “你才不懂呐!走,去我屋子里看我们的结婚照。”吉玛拖着我便走,我连鞋都来不及穿,光着脚被她拖下楼。
   吉玛和曹立人住一楼正中的三间屋子,左边那间是卧室,右边是厨房,正中间是客厅兼饭厅,收拾得整齐亮堂。吉玛去卧室捧了一本厚厚沉沉的大相册给我看,头挨着我的头,热烈地介绍,这张是在什么什么时候拍的当时什么心情,那张是在什么什么地点拍的当时什么心情。我观赏过很多朋友们的婚纱照,都大同小异,不外新郎西装笔挺,新娘纱羽飘飘,脸上都抹着一笑能抖下三吨的白粉,活像衣冠禽兽与倩女幽魂,就是不像本人。吉玛和曹立人的像册中,有一组照片很拉风——都穿着纳西民族服饰,吉玛还握把锄头,背个竹篓(虽然竹篓里插的是塑料花,但也足以令我啧啧惊叹。)相册后半部分,是他们婚前婚后的生活照,有与父母的合影,也有亲戚朋友的,极有味道。翻到最后,发现一张照片,左边曹立人,右边吉玛,中间那个男人裂嘴笑着,笑得很欢,像挖到一座金山似的。我愈看愈眼熟,指着那人问吉玛:“这个人是不是叫刘金山?”
   “是的呀!你认识他?”吉玛惊喜地叫。
   刘金山其人,46岁,原籍昆明,16岁随家人迁居香港。此人性格暴开朗,能说又会唱,对昆明故城热爱得不得了,爱吃米线,一吃就是两大碗,爱唱花灯,一开口就是“小乖乖来小乖乖,我们说你来猜,哪样团、团上天?哪样团团水中间?什么团团街前卖?哪样团团妹身边?”这么一个有趣的人,认识他已经好几年了。
   我问吉玛:“你们是亲戚吗?”
   “不是。原先曹立人的爸爸是他的小学老师,他回云南就会到丽江来看我们。我们家的小院子,还是他帮忙给设计的呢。”
   这样啊!开始我就觉得那小院子藏着玄机,原来是雀神怪鸟的刘金山设计的,那就不怪了。刘金山不错嘛,还懂得尊师重道。我立马拨电话给刘金山,通了,我嘿嘿笑:“喂!姓刘的,那什么,唱个小曲给大爷我乐呵乐呵。”
   那边一听我声音,放开就唱:“小乖乖来小乖乖……”
   我和吉玛都要笑疯了。我说:“好了好了别唱了,猜猜我在哪里?”
   “你不会是来香港了吧?”
   “丽江丽江!刚好住在吉玛他们家客栈,看到你的照片啦!哈哈!”
   “还真是有缘哪!问吉玛和嘈耐人好。”
   嘈耐人?我没听错吧?“嘈耐”一词,在昆明话里是“讨厌,恶心”的意思。吉玛说,刘大哥就是这样,叫曹立人都是叫“嘈耐人”的。
   这老小子。
   中午,曹立人回来,听说我是刘金山的朋友,也非常高兴,要我一定与他们一起吃饭,还叫吉玛去买了好多牛羊鱼肉,做了满满一桌。纳西人真是好客,凡是沾点亲带点情的,恨不得把心肺都掏出给对方。曹立人说:“都是朋友,到了丽江,吃饭住宿,就不准你付一分钱,你倒是给我记好咯!”
   那怎么行?我坚决不答应,直到曹立人和吉玛真的生了气。
   旅途中,什么意外都会发生,真的!你比如说,因为一张照片,我就凭空拣了个“御用导游”——那天,吉玛把院子打扫完毕后,开始带我在丽江城里城外东逛西逛,我颠儿颠儿跟在吉玛屁股后面,乐滋滋的。几天下来,连城外几十公里的小寺庙小村镇,都被我们都去逛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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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20:54 | 只看该作者
算算行程,得告别丽江古城了。
   晚饭后,我直奔酒吧街,去找阿珠他们道别。
   酒吧街依旧被大红灯笼照得喜气洋洋。
   不出所料,阿珠他们四个果然像四棵老树,盘踞在“古树吧”临溪的那张小桌子前。
   阿珠一见我就叫起来:“这几天你去哪儿了?还以为你走了!”
   我笑笑,走过去坐下:“明天走,早上九点的车,到泸沽湖。”
   “古城这么好,多呆一段时间嘛。”
   “我也想,但前面的路还长啊。丽江美则美矣,但艳遇都是你们的,我还是不如走吧。”
   “胡说八道!”阿珠看看阿伦他们,说,“你们,谁艳遇了?”
   大家就暧昧,就开心,就笑,就喝酒。
   十点钟时,我站起来,跟他们说再见,因为明天得早起。
   阿珠挥挥手:“有空再来古城吧,我们从现在开始留意,帮你搞个艳遇备着。”
   离开“古树吧”,我顺着酒吧街往回走。街道两旁有许多出售民族工艺品的小店,诸如东巴木刻、纳西服饰、扎染、头巾手帕什么的,我挑选了红黄蓝三条头巾,准备带回昆明送几个闺中好友。等着找钱时,身后一个男人轻轻说:“明天真的要走吗?”声音很轻,幽灵似的,吓了我老大一跳。
   回头看,竟然是那个臭画家。
   我说:“票都买好了。”然后上上下下掏口袋,感觉在搜罗证据。结果发现,车票被放在明月客栈的房间里了。
   画家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警惕地看着他:“干嘛?想雇凶杀我?”
   “切!杀你还要付费雇凶?我单手就能立毙你于掌下。”
   “那问我名字干嘛?”
   “喂?好歹做过我的模特吧?雁过留痕,人过留名,懂不懂啊你?”
   “嘿嘿,我就是传说中的,拳打三山五岳,脚踢南七北六一十三省,惊天动地玉玲珑,万花之艳,万艳之娇,万娇之圣,万圣之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幽幽,独沧然而奸笑的昆明第一超强无敌小狂人——黎小桃。”
   我脸不红心不跳,一气呵成,画家却听得眼看就要晕倒。我拎着三条头巾,挟夜风长笑而去。
  
   早上八点,我把背包甩在背上,告别可爱的吉玛和曹立人,走出古城(古城不允许车辆进入,自行车也不可以),然后拦一辆出租车,直奔长途公共汽车站。
   去宁蒗的车9点出发,现在才8:30,准载38人的大巴士上,稀稀落落地只坐着十来个人。放好背包,我下车去买了几瓶矿泉水,一包水果,半斤饼干,准备在漫漫旅途中打发空虚的肚子。
   回到汽车门口,几个人挥着手冲我大呼小叫:“小桃!桃子!”
   竟然是阿珠他们——美女阿珠,作家阿伦,画家陆枫,音乐家多来咪。他们四个估计已经等我有几分钟了,一见我,就叫起来。
   阿珠递给我一个纸包,笑咪咪地说:“送给你,做个纪念。”
   打开看,是四个精致的泥塑娃娃,一女三男,都穿着纳西服饰。那个女娃娃,面容特别娇好,穿整套的纳西服饰,肩上竟然还绣着纳西女服的“披星戴月”。我抱着泥娃娃,给阿珠脸颊一个狠狠的吻,同时鼻子一酸,差点流下泪来。
   8:55分,驾驶员给发动机预热了。我打开车窗,伸出头,一眼一眼地看阿珠他们四个,想要把她们再记牢些。一次偶然的短暂相遇,竟然如此美好,这辈子,还有下次么?我真的不知道。
   突然远远飞跑过来一个人——脚丫趾朝天,真的是飞跑。跑得近了,却是那个臭画家。他跑到车窗前,垫着脚尖把一卷画纸递给我,然后退开几步,冲我很柔软地笑。我展开画纸,上面是一片嫩汪汪的田野,田野里火星一样盛开着小花朵,十分细密地盛开着,而田埂上,站着一个苗条瘦削的姑娘,姑娘的一头长发被晨风吹得翻飞如蝶。
   我惊喜地问:“这个苗条的瘦姑娘,是我吗?”
   “你不是要瘦吗?连夜重画的,早上八点才收工。”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阿珠笑着问我:“这就是那个恶贯满盈的臭画家吧?”
   臭画家转头问阿珠:“我?恶贯满盈?”
   阿珠他们四个冲我挤眉弄眼,大笑。
   臭画家大叫:“黎小套!好你个恶丫头!把画还给我!”
   汽车徐徐启动,我从车窗里探出头,扬着画卷:“打死你我也不还!”
   汽车慢慢驶离站台,阿珠、阿伦、陆枫、多来咪,臭画家(我至今不知道他的名字),五个人站在那里,默默地挥手。他们的身形渐渐变小,渐渐模糊,终于成为丽江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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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21:30 | 只看该作者
 车到宁蒗县城,我下车到车站附近的一个小饭馆吃午饭,鸡蛋炒韭菜、虎皮青椒,味道极好。吃完午饭,问了很多人,终于找到去“三锅庄”的路。在我打算来宁蒗时,有位叫“狼烟”的北京网友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我:“替我去看看啊,看看啊。”三锅庄是当年他“支教”时的村庄,可能还有他的父老乡亲旧情人吧。到了三锅庄,才想起来,我不知道“狼烟”的真名字啊,怎么跟他的父老乡亲说呢?还好我草草几笔,就在纸上把“狼烟”的脸型轮廓勾画了个大概——初看只猫儿,仔细看又像一只狗儿。村民里一位老大爷看了,歪头想了又想,叫起来:“噢噢,是他呀!那个北京小子!”随后跟我说了“狼烟”的许多逸闻趣事。比如,他们一帮支教的老师,春天,帮农民插秧,顺便就抓住跑到田里某只倒霉的水鸭,一把将脖子扭断,踩在泥田里,再插上一株秧苗做记号,半夜再抠出来,带回住处包上泥巴烧了吃。再比如,他们常常几个人在山上围追一头肥猪,追到之后,割下一条猪尾巴;明天再追,割下一对猪耳朵……老大爷边讲边笑,说:“这帮臭小子,搞得我们村的屠夫恼火死啦,都不知道怎么杀猪了,四肢光秃秃的圆猪,抓不住呀。”我听得很仔细,激动得热泪盈眶。“狼烟”啊,你也有今天啊,看我怎么借此要挟收拾你!嘿嘿!
   由于时间关系,我在三锅庄只能呆两个小时,便匆匆返回宁蒗县城,转乘去泸沽湖的车。临走时,村民们问我“狼烟”的近况,我说:“好着呢,白了胖了,脑满肠肥了。”
   班车行驶在宁蒗县郊,屋宇渐渐稀少,路边都是田野,长着大片大片我不知名的青苗,绿得一塌糊涂。偶有河泽,一汪一汪地静默着,仿佛已经存在了千年百载,老得已经懒得动一动涟漪。车速比较快,不断有飞虫一片一片扑向车窗,溅出斑斑点点壮烈的绿汁。然而就两三眨眼的工夫,这一切都戛然而逝,前后左右,只剩下黑乎乎大得无边无际的山。不但大,而且险绝,令人透不过气。感觉汽车在大山里绕着圈子爬上爬下,就像蠕动在某种史前动物肚子里的活物。
   终于从大山乌鸦鸦的重围里冲出一个豁口,泸沽湖恍然浮现,蓝得要命的湖水和晚霞相拥于天际,简直就像一个美丽的、朦朦胧胧宁静祥和的梦。也像一幅出自莫奈笔下的油画,色彩浓郁、意蕴绵长。当黄昏如血的光芒照射在我脸上的时候,我被这个梦弄得神魂颠倒。那波光粼粼的湖面,那被微风吹得轻响的树叶,还有那艳若桃李的天边云霞……我的心一下子温暖起来。提心吊胆的漫漫车程带来的劳顿困倦,在那一刻全部虚无缥缈。
   下了山道,车在“小鱼坝”、一个泊着几条猪槽船的小码头,刚停稳,几个乘客就大呼小叫拎着行李下车划船去了。车子继续前行,十几分钟后,一个美丽的半岛就浮动在湖面上,那是“里格岛”。我下了车,背着大背包,挽着夜色慢慢地东看西瞧。岛上的旅馆都是木结构,像建在大地上的鸟巢,一只一只,极具风情。我选中一家叫“天上”的旅馆,正是一家地地道道的摩梭人开设的。一个憨憨的中年妇女迎上来,我问有住处吗?她答,有。于是带我看房间,房费是每晚15元,便宜得令人不敢相信。上下两层的木屋,地板墙壁走廊的木纹清晰,被单是我没有料到的雪白——它使我的疲倦最终战胜了美景,我以最快的速度洗完澡,再以更快的速度把自己丢到床上,倒头便睡。
   这一夜睡得很熟。早上被一阵尖锐的鸟叫声惊醒,才发现自己原来睡在一片树林之中。房间从屋梁到墙壁到地板到家具,没有一样东西不是原木造就的。是那种只上了一层清漆的木头,木纹年轮甚至虫眼,都纤毫毕现历历在目。木门和木窗上,都雕刻了图案,或者草木、或者鸟兽、图案线条简明,刀锋粗砺,似乎无一不是在飞翔跳动。屋顶开了两个天窗,阳光像一条宽大的金带汹涌而下,照得一屋雪亮。想起小时候读过的外国童话书,里面那些插图里的森林小屋,就是这样。
   吃早餐时,我见到了女主人曲姆拉乌的两个孩子,兄妹两个,哥哥叫李志明,17岁,妹妹叫李红歌,16岁。摩梭人现老相,才十几岁的兄妹俩,看上去像近三十了。兄妹都如惊人地黑,我以为我算长得黑的了,没想到跟他俩一比,自己就是稍黑了一点的白雪公主啦。他们的那种黑,基因影响不大,最主要是由高原的紫外线塑造的,非常健康非常好看,似乎伸一根手指在他们脸蛋上弹一弹,便能弹出几滴阳光。
   早餐是鸡蛋西红柿面,女主人曲姆拉乌做的,因为是家养的土鸡,鸡蛋格外鲜美。西红柿也只自家种的,有一股清甜的味道。我吃了很大一碗,这可是完全无污染纯天然的原生态面条啊,在城里绝不可能吃得到。那一大碗面条,把我撑得直翻白眼,兄妹俩就瞅着我悄悄直乐。
   吃完早餐,跟曲姆拉乌谈好费用,李志明和李红歌就带着我往湖边走,去划猪槽船。
   泸沽湖的美,在于湖水的清澈,能见度竟然有11米之深,水色随云色变幻。一上猪槽船,便被一片湛蓝击倒,闭了会儿眼睛,才适应了那惊艳的蓝。兄妹俩一前一后站在船头船尾,奋力撑船,我坐在船身中间,拿出相机,不知拍了多少张,张张可以当做明信片寄给朋友们炫耀。
   我边拍边跟他俩聊天,我们没有语言障碍,他俩说丽江话,我说昆明话。丽江话很好玩,嗓门压得低,某些字音却吐得很重,我学了大半天的成果,是咱一开口,他俩就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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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22:07 | 只看该作者
(丽江完)
   船近湖心,兄妹俩丢了船浆,任船儿自由飘荡,他们一挺嗓子,就对着湖水唱起歌来。兄妹俩唱得很投入很忘情,可惜用的是摩梭语,歌词我听不懂,但那旋律很美,歌声时而高亢嘹亮,时而婉转幽怨,我听得如痴如醉。
   李红歌告诉我,一次,一位外国男子逛集市,看到一个摩梭妇女,背着一只有竹盖的大竹篓,竹篓里突然冒出几股浓烟,外国男子大惊,不容多想,挤过去,抄起水壶就朝竹篓浇。竹篓里一声怒吼,钻出来一个摩梭男人……一场误会,外国男子以为摩梭妇女的竹篓着火了,原来却是妇女的情人坐在竹篓里抽烟筒。摩梭女人多好啊,除了种田锄地,还会背情人逛街。做摩梭男人真是幸福。
   我问她:“这故事发生在哪一年?”
   “前几年。”
   “现在的摩梭女人,不会再背了吧?”
   “不会了,但还是勤劳,也疼自己的情人。”
   我啧啧惊叹。
   “你们汉人呢?也这么疼男人吗?”李志明问我。
   “不会!汉人老婆打老公,一不遂意就打,打到死。”我说。
   李志明吓着了,喃喃说:“真‘黑’人。”
   皮肤黝黑、黑发卷曲的李志明简直太淳朴太可爱了。
   傍晚六点多,我们才慢慢回到岛上的旅馆,李志明和李红歌兄妹俩的手心都被竹蒿磨出血丝,我很过意不去。晚饭时,我点了一份鲫鱼汤,女主人曲姆拉乌煮了整整四条,收费才十元。我建议她以后鱼煮少一些,不要亏本。
   李红歌家的房子和村子里所有摩梭人家的房屋结构一样,母亲曲姆拉乌住在楼上“祖母房”,最舒适最“豪华”,妹妹李红歌的房间也在楼上,叫“花房”或者“女儿房”,贴着梁朝伟的照片,布置得也挺温馨,最特别的是开着个比较大的后窗,便于“走婚”之用。哥哥李志明的房间则在楼下,简陋不说,还没光线。李红歌穿着鲜艳的摩梭衣裙,在屋子里梳那一头黑漆漆的长头发,涂了红色的唇膏,眼睛闪闪发亮。我看她像是要出门的样子,问她:“你要出去?”
   她说:“今晚轮到我家去跳舞。”
   原来这个村子近几年形成了一个规矩,几家一组轮流几天,每晚每家出一个人,集齐了在村子的小广场上为外地游客表演摩梭歌舞。
   李红歌穿戴完毕走了,我百无聊赖,去祖母房找女主人曲姆拉乌。曲姆拉乌给我泡了一杯茶,边喝边漫无边际瞎聊。然后李志明进来,盯着我看了半天,突然说:“我可以和你走婚吗?”
   我大吃一惊,仿佛淳朴的李志明一到夜间,就变成了“色狼”似的。
   曲姆拉乌捂着嘴笑。
   我对李志明说:“你也太小了吧。”
   曲姆拉乌说:“17岁不小了,他都走了好几年婚了。”
   李志明又对我说:“我可以和你走婚吗?你打我我也不怕。”
   他还真以为汉族女子都会打人了。哈哈!
   我说:“对不起,我不能和你走婚。这种方式我接受不了。”
   “你们汉人不也有一夜情吗?”
   “是有,但也没这么直接的。”
   “那他们要怎么整呢?”
   我眼珠一转,一本正经跟他说:“我们汉人,是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含蓄民族。比如说吧,男孩首先约女孩共进晚餐,女孩若不接受约会,此事便休了;她若去,这便成功一分;晚餐后,男孩请女孩去看电影,女孩若说要回家,此事便休了;若去,这便成功二分了;看完电影,男孩请女孩去吃宵夜,女孩若说太晚要回家,此事便休了;若去吃,便成功三分了;吃宵夜的过程中,男孩故意把筷子碰落在地上,俯身拾筷子时,捏了女孩的脚,女孩若勃然大怒,此事便休了;若装作若无其事,便有成功四分了;随后男孩说,这么晚啦,别回家啦去我那儿住吧,女孩若坚持要回家,此事便休了;若女孩默许了,便是五分——大功告成了。”
   “十分才是满分吧?”
   “是呀,说到底,一夜情是不好的行为,它并不完美健康,所以最高分只能是五分。”
   李志明叹了口气,说:“汉人真麻烦。”
   我大笑,拍拍他肩膀说:“有空多看看书,譬如《水浒传》。”
   李志明羞涩地笑,转身出了门。
   曲姆拉乌说:“又找姑娘们去了。”
   泸沽湖的夜静谧如茶,月光成片,却被树剪成丝丝缕缕的带子,在枝叶之间吹挂下来,照得地上斑斑点点。我打了个哈欠,跟曲姆拉乌道晚安,回屋睡去。
   在泸沽湖住了四天,我每天看湖看云,散步划船,顺便记录一点关于泸沽湖的心情日记。对那些有着湛蓝湖水、奇特婚俗,简洁直率而又充满诗意、活在天堂与世俗夹缝里一般的摩梭人,实不知该如何品评,也不知该怀着怎样一种期待。
   那就让心情如风。(丽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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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24:05 | 只看该作者
四、香格里拉
  
   大巴又像一只巨大的蜗牛,盘旋在不断升高的大山上了。邻座是一位脸色阴郁的外籍男士,他要求调换我靠窗的座位,可怜巴巴的样子,蓝眼珠里满是深深的恳求,我不忍拒绝一个游荡在异域他乡连上帝也不照管的孩子,便把座位换给了他。
   10分钟后,我终于明白了他调换座位的原因——他把鼻子贴在窗户上,不停目测车轮与悬崖之间的距离,偶尔,脸色苍白全身筛糠,像一只随时会晕倒孤独的羔羊。就算是寻找刺激,也用不着这样吧?
   大巴到站,阴郁男士突然阳光,一脸喜气地从行李架上取行李,说:“谢谢您换座位给我啦,小姐。”
   我说:“不谢,我本来就不喜欢坐靠窗位置的。”
   他很惊讶:“为什么?”
   我想了想,严肃地告诉他:“窗口风大,会吹乱我的发型。”
   说完,我把背包甩在肩上大踏步走开,留下他独自呆若木鸡。
   香格里拉县城的阳光比昆明毒辣多了,而且又是夏天,太阳像一个沉溺于第二春的寡妇,把全部热量在这个时节释放出来。那千条万缕的阳光,像一根根金针扎在身上,火辣辣地痛。我连忙打开背包,掏出事先购买的52度防晒霜,像涂墙般抹在脸上胳膊上。我已经够黑了,再晒黑的话,怕回昆明后连老妈都认我不出来。
   从长途车站大的到预订的酒店,一路康庄大道,两旁散漫着穿藏袍的老人、孩子、以及僧人,感觉比云南任何地方都更具民族风情。
   嘉化酒店的大堂门口挂了无数条鲜艳的彩带(彩色的哈达?),大风吹过彩带哔剥作响,像一群翩然翻飞的蝴蝶。我背着大背包站在门口,心情好得像个傻瓜,冲穿制服的门童甜甜地笑。
   登记入住的时候,进来一个背包比我还大还沉的非籍黑人青年,虽然我早就知道黑人的眼睛贼亮,是因为黑皮肤的衬托,跟鲜花插在牛粪上看过去特别娇艳是一个道理,但我还是忍不住惊叹了一声。黑人青年闻声转头对我也惊叹了一声,我们互看对方的脸半分钟,最后达成共识——还是他比我比较黑一点。
   我住十楼,进房间后,推开窗户看风景,楼下是笔直但不很宽的街道,藏人全然不惧怕毒辣的太阳光,散漫地在行游。我翻出望远镜,把倍数调到最大,朝远处的最高点看去——蓝天白云,隐约可见一座尖顶上积雪的高山——啊!梅里雪山!是梅里雪山吗?我看得高兴,大声唱:“蓝脸的窦二墩啊盗御马,红脸的关公啊战长沙”,我的“沙”字余音未了,镜头里突然出现一张黑里泛红的大麻子脸,千坑万壑地在我眼前晃动……原来是望远镜又扫到大街上了。我骇倒在床
   次日一早,简单梳洗之后,我迫不及待地上街晃荡。街道上人挺多,这么热的气候,男人们居然还穿着藏袍,蹬着长靴,看得我一头一脸的汗水为他们而流。我见街口就转,见巷子就钻,后来走到一个很偏僻的小巷子,巷尾有个卖烤面粉饼的小摊。我打算买个饼饼当早餐,急人的是,卖饼的大叔不懂普通话,而我除了“扎西德勒”不会说第二句藏语。我指指大面粉饼,再伸出一根食指在他眼前晃啊晃,他终于点头,明白了我是要一个饼饼。我又掏出钱包在他面前晃啊晃,他见了,伸出两根手指,我也明白了——两元。烤面粉饼有我三个脸大,使我疑心那是一只千年妖饼,几乎不敢对它下口。
   我啃着两元钱换到的烤得香喷喷、巨大无比的面粉饼,很想问这饼是不是与武大郎烧饼有关,想想“武大郎”这仨字的手语难度太高,只得作罢。
   一边啃大饼一边走,慢慢地逛到一个饰品小店,我买了两条木质手链,一条淡红,一条粉蓝,都是夏天的颜色。又看中一条大头巾,大到半个床单那么大,亮亮的明黄色。这条头巾马上就派上了大用场,大太阳的时候,我用它包住头发,等太阳赢弱了,就把它当成上衣,往身上一裹,再涂上银色唇膏,嚣张地在城里招摇过市。
   到香格里拉旅游的外国人很多,金发碧眼的白人跟皮肤漆黑的当地人形成非常强烈的对比。我把黄头巾包在头上,只露出鼻子以上半张脸,由于头巾太大,一直垂到腰际,以致于走在路上,总有外国友人过来问:“嗨,印第安?”我只好一百次回答他们:“不,中国昆明。”
   晚上,我躺在床上打电话给赵敏,赵敏与我从穿开档裤一直玩到大,她现如今还干着导游,来过香格里拉N多次。我说:“我在香格里拉,快滚过来陪我。”
   赵敏:“去不了,忙。”
   我说:“还在为中华之崛起而努力工作?”
   “为丧尽天良的老板做牛做马而工作。”
   我俩在电话里吱吱吱笑,像两只小老鼠。
   她问:“你下一站哪儿?”
   “怒江,怒江大峡谷。”
   “OK,怒江的时候,我去陪陪你,顶多五天。”
   “谢谢谢谢。你现在给我讲讲香格里拉,我一个小女子独闯大滇西,孤苦伶仃,多可怜!”
   赵敏用鼻音鄙视我:“哼,哼哼哼。”
   “别哼了,快讲。”
   赵敏说:“现在的香格里拉,应该是秋意初来,大地金黄,草儿柔软细嫩,踩上去,像踩在云端,并没有绿色的汁儿会染上你的裙边,只有雄健的飞鹰翱翔于蓝天。”
   我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喂!喂喂!你饶了我吧!”
   “别说话!听我说!”
   “……”
   “草地上,漫步着小牛和羊糕。五颜六色的小花开在枯败的丛林,古树的枝叶追着风,逐着烟,辗转在木栅栏的边际。落霞在浅蓝的天空里游走,白云是仙子最纯洁的衣裳,鸦啼声声悠闲,归雁正在南飞。善良的藏人在夕阳下挤着牛奶,雪白的藏袍在风中飞扬。”
   这个变态的女人啊!你到底在说什么?
   “藏人的梅里雪山顶上终年白雪皑皑,山泉缓缓流过冰雪覆盖的山路,时而叮叮咚咚,时而静谧无声。果子狸、白眉猴等小动物在山涧一闪而过,看得清楚的只是它们美丽的尾巴。康巴人家的帐篷彻夜温暖如春,精致的手织毯铺满了圆形的墙壁,镶着瑰丽饰品的腰刀上闪烁的是柔和的光芒,胡琴在青稞酒和奶酪的香气里来回地拉出欢乐的曲调,藏人的眼睛里无欲则刚……喂!你在吗?喂喂!”
   我早已趴在枕头上,两眼翻白,像个无辜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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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25:15 | 只看该作者
县城到碧塔海的路修得不错,宽宽阔阔,40公里,车都开得哗啦啦的。
   下车后要走一段栈道,才能到达碧塔海。栈道由原木铺就,一根一根硬邦邦凸起的木头,硌得我的脚板疼痛不堪。栈道尽头,一汪蓝得撩人的湖泊,那就是传说中的碧塔海了。
   一生痴绝处,寻梦桃花源。
   碧塔海俨然就是我梦里的桃花源。蓝汪汪的湖水,像上帝的眼睛,浓密的眼睫毛,就是围绕湖泊的草坪与树林。草地葱绿,树林或脆或黄,偶尔几片树叶飘零在地上,黄色蝴蝶似的。极目远眺,天地湖水之间,竟无一舟一人。我忍不住,朝水面哇哇大喊,也没见水鸟拍翅惊飞。
   扯一把青草在手,轻轻捣碎,团成一团扔进湖里,湖水只是浓稠,竟砸不出一丝波纹。掌心有了一丝绿汁的清凉,从掌心一直渗透到心里去。我很想仰面躺在湖边,拥着她,甜甜睡去。
   碧塔海?碧塔海!碧塔海……
   碧塔海宁静美丽得仙境一样。凝视她,抚摸她,所有的俗世纷扰,竟都远去。
   在这样的地方,女孩应该长发披肩,长裙飘飘,着“淑女屋”“素衣坊”之绸衫,缀着蕾丝花边和百皱千褶,嘴角微微上挑,笑不露齿,举止优雅,言语明净,安恬祥和,就算突然看到一只狰狞的水兽从湖面跃出,也只是惊奇地瞪大眼睛,用纯真无辜的眼神让它因羞而愧。可惜打小,我就是敲碎花瓶的行家和爬墙跳窗的高手,架也打得凶猛,整日漫天过海地撒谎,无事生非地找茬,小桥流水地花钱。不到天黑绝不回家——若哪天没有灰头土脸回家,父母都会大惊失色……奇妙的是,今天我毫无意识,竟穿了一条桃红色的飘飘纱裙!结果,挣扎在草地树丛间,我被裙裾拌得一走三倒,纱裙几乎改造成条状的草裙。
   太阳依旧毒辣得很。在一处较为宽敞的草地,我逡巡四周,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没牛羊,而且没人。没人没牛羊没有关系,没有厕所那可糟糕。强忍憋闷仔细观察自己的草裙,让山风吹抚局部裸露的肩和腿,渐渐发现一个真理:裸着是舒服的,完全的裸有着完全的舒服,局部的裸有局部的舒服。难怪眼下的人民,那么喜欢回归大自然。那我干嘛要强憋着折磨自己?到了这蓝天碧海树绿草青的碧塔海,不回归大自然一把更待何时?我一猫腰,钻进旁边较深的草丛……活着,多么美好!
   我躺在青草地上,不管清风撩我的裙。必须承认,我很少穿短短的裙甚至短短的裤,以至于平日里总被遮盖的腿,突然被晾出来,感觉娇惯久了的它像是受了惊吓,怯生生的,羞答答的。幸好只在空气中羞怯了一小会儿,它就领略到了碧塔海的友好和热情,慢慢开放毛孔,与空气开始交流和呼应,然后,更激烈一些,它与空气相互问候、拥抱、舞蹈、狂欢……我索性给它放会儿假,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撩起裙裾当扇,为它绵绵不绝送上小风。
   突然听到不远处有声音传来,我刚刚蒸发的汗刷的一下又全都回来了。我放下裙裾飞身趴倒在草丛里,一动也不敢动。两男一女三个游客朝这边慢慢走过来,一个男的说:“咦,刚才明明看到一个人影在这里,怎么不见了?”
   另一个男的说:“莫不是山妖?”
   “人妖我见过,山妖?好刺激啊!”那女的说,声音里有着抑制不住的向往。
   我五体着地趴在草丛里,想笑不敢笑,都快憋死了。
   草丛里,盛开着零星的小花朵。从花瓣里滚下来一只小飞虫,豌豆那么小的小身体,扇着金黄颜色的小翅膀,落在我胳膊上。它完全把我的胳膊当做是飞机跑道,在上面起飞,降落,再飞,又降落,然后顺着我的胳膊一路往下,滑翔到我的手掌,再把我娇嫩的手掌当作它舒适的大床,在上面翻跟头,倒立,叉开四肢仰面躺下,一瞬间又爬起来,扭个秧歌,顾盼自雄,玩得兴高采烈,我的手心弄得酥痒无比,却不敢吱声,直到那四个游客渐渐走远,我才爬起身来,伸出两根手指轻轻捏住小飞虫,把它放到一枝花朵上,轻轻对它说:“小小乖乖,再见。”
  
   碧塔海边的一大惊喜是,返回车站可以选择骑马。这么刺激的交通工具,我当然不容自己错过。
   十几个藏人,几十匹马儿,在那儿待价而租。我左挑右看,马儿太多,并且匹匹英俊,反倒不知选哪匹好。思前想后颇为踌躇,深为自己不是伯乐而痛苦。
   最后,我相中一匹黑色小马,据马主人介绍,它才半岁。小黑马小巧,活泼可爱。关键是它不如其他的马那么高大——林志玲在大连从马背上那“惊天一摔”,令人心有余悸。
   小黑马通体乌黑,鬃毛柔软润泽,眼珠灵动有神,透着孩子的淘气与天真。
   我本来想给它取名叫“小青龙”的。想一想吧,唐僧有小白龙,我有小青龙,多么牛B!可是再一想,很怕有人说我“指马为龙”,只好作罢,它于是被我俗不可耐地叫成了“黑马王子”——我一向有“黑珍珠”,“黑牡丹”,“黑牛粪”,“黑无常”等等美誉,与“黑马王子”难道不也堪配?
   我抱着“黑马王子”的嫩脖子,跟它耳语:“小王子乖,不要走太快,不要把我摔下来,我买糖糖给你吃。”没料它毫不理会我的“语贿”,打个响鼻儿,喷了我一脸马口水。我一边哇哇惊叫一边擦拭,它却马眸漆黑,一派“咱又不是没见过美女”之色,得意洋洋。
   马主人骑在一匹枣红大马上哈哈大笑,他提醒说,“黑马王子”训练有素,速度很快,只要我轻拍马屁,它就疾步如风,轻轻一抖缰绳,它就会立刻停下。
   果然如此!真正的跑如风,停如钟。我怀疑“黑马王子”的前生是头豹子。
   像快意江湖的侠客一般,一骑绝尘,疾风迎面,带来一股迪庆高原特有的气味。我轻闭双目,让玫瑰、茉莉、雏菊、茶花、兰花、梅花和郁金香的气味,在脸上肆意铺垫。
   莫道不消魂,与尔共暗香。
   绕过山麋,踏草越水,经过一片平整的草地,草地长满高及足髁的青草,野花孤独地灿烂自如。
   我已经气喘如牛,抚摸着纵横驰聘的小黑马的鬃毛,郑重相告:“我决定,做一个——女土匪。”
   小黑马目光如刀,望着天边几朵白云,眼神飘渺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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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26:20 | 只看该作者
 小黑马把我带出草地,拐一道弯,见前面有藏民牵一头牦牛悠然走过。那牦牛通体黝黑,全身垂披着的长毛,活像女人裙裾上长长的流苏,风一吹,瑟瑟扬扬,把憨憨笨笨的牦牛也弄出了一点妖娆的意思。妖娆的牦牛在我和“黑马王子”与它擦肩而过时,突然抬头哞叫一声,声音低沉苍远,可把我吓得不轻。我遂拿定主意:晚餐,一定要吃牦牛肉。这辈子,焚琴煮鹤是没希望了,弄只“妖娆的牛”吃吃又待如何?
   回酒店收拾停当,我走进一家小餐馆,问:“有牦牛肉吗?”
   老板答:“有。”
   我大喜过望:“来一盘!”
   “红烧的?黄焖的?油炸的?清汤的?”
   “随便。”我突然想,做一条牦牛真可怜,纵然全身都是宝,包括皮毛,骨头甚至血肉,被人敲诈一辈子,末了,却连选择被红烧、黄焖、油炸还是清汤的权利都没有。唉!
   悲伤归悲伤,当红烧牦牛肉香喷喷地被端上桌来,我还是抚掌而笑。
   有好肉,必须有好酒,那样才能展现“女土匪”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爽和惬意。
   我叫了一瓶青稞酒,就着红烧牦牛肉,也不敢真的大口吃喝,只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看街上的人走来走去,恍若土匪里的神仙。
   吃饱喝足,回酒店,但不想就回房间,便坐在酒店的台阶上,找一件外套披了,沐着有点凉的晚风,我举起手中的一朵格桑花(服务台小姐送的),眼睛渐渐模糊起来——浅紫的花瓣,像一位纤尘不染的仙子,淡雅清香……我站起身,把格桑花插上背包,茫茫然行走在夜色中,茫茫然听一街藏语。
   彳亍到工商局门口,我看到一个铺席而卧的小男孩,十三、四岁的样子,在夜色中拥着一条破薄的毯子。我蹲下问他怎么不回家,他告诉我他是从很远地方来的。他说他在香格里拉的一家小饭馆洗碗洗菜,老板一个月给他八十元钱还不管住宿,所以他只好睡在大街上。
   我问小男孩:“这里好睡吗?吵不吵?有没有人赶你走?”
   他说话像个懵懂学者:“这都不重要。”
   我问:“什么才重要?”
   他相当严肃认真地作了一番思考,然后回答:“爱情。爱情才是人这一生最重要的。”
   我无言以对……上帝啊,你的女儿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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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06-8-10 23:26:53 | 只看该作者
 在下一个街口,我差点和一根腐朽的电线杆子撞个满怀。电线杆子上挂着一盏街灯,并不怎么明亮,可电线杆下,却斜靠着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正捧一本厚厚的书埋头痴看。昏黄暗淡的灯光照在身上,使他的藏袍显得更破更脏。他长长的头发沿着耳际垂下,碎碎地飘在他轮廓非常清晰的脸上……我认定他是一个流浪艺术家,否则不可能对一本厚厚的书如此着迷。当然令我更加难以想象的是,一本什么书,能够让个状如乞丐的流浪艺术家读得如此专注神往——那书不是一朵花,不是一个大饼,也不是一叠大票子,无论我从哪个角度看,它都是一本书的样子——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不行。
   我走过去站在他面前,非常友好非常温暖地说:“hi,你好。”
   实话说,在旅途中,我这么友好主动地跟一个男孩打招呼,已经算是给对方很大的面子了,我想他应该受宠若惊才是。
   没料那男孩抬起头,有些茫然地看着我,丝毫也没有宠、惊之意。反倒是我,微微地发了一小愣:穿得如此邋遢肮脏的人,偏偏有两条浓黑的眉毛和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对,就是亮晶晶的,像两颗耀眼的星。他用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我,见我不再吭声,就很快乐地冲我一笑,淡淡地说:“你好。”然后又一头扎进书里,再不理我。
   好奇心就这样被大大地勾起来,我伸出脖子,把头颅扭转了90度角,想要看清楚书名,却听“哗”的一声,男孩他合上书,把书递给了我。
   那书皮上骇然写着:《FLASH 5.0教材》。
   我吃了一惊,问:“你是大虾?还是闪客?”
   他快乐地说:“我是叫多吉次但。”
   我问:“你看得懂这个?”
   他肯定地点头,说:“如果有机子,我现在就能做出很优秀的FLASH。”停顿了一下,他指给我看不远处正在施工的工地:“我在那里往板砖上抹泥灰。”
   “…………”
   多吉次但挺能说,用词还很灵活、生动,好像天生就有演说家朗诵家的天赋,却更多些真实可亲,更少些骄揉造作。这个快乐的少年,在日益颓废、消沉、郁闷的钢筋水泥城市里,像一朵鲜艳的花。
   我请多吉去一个酒吧听歌喝酒,他掏出一盒已经很少能见到的没有过滤嘴的香烟,抽出一支叼嘴上点着,很随意地靠在音乐厅柔软的靠椅上,散漫地打量衣着与他格格不入的音乐厅和听音乐的人。一位女歌手正在台上扭动柔软的腰肢,唱台湾著名歌曲《王昭君》,时而缠绵悱恻,时而高亢有力,听者莫不动容。
   我问多吉:“知道这歌吗?”
   “《王昭君》。”
   我很惊讶:“这歌不通俗也不流行呀。”
   多吉并不看我,对着遥远的舞台:“你小看我?”
   我:“没。没有。”我连忙说,“看你长发以为你很时尚,这种歌,想象中你不该知道。”
   多吉突然凑过来,对着我耳朵轻声哼《阳关三叠》的调子,居然字正腔圆。我对他做了个佩服的手势。
   女歌手演唱完后,我请服务生过来,要她转告,就说我请那歌手喝酒。马上,女歌手穿着露背裙子来了,她的唇膏涂得比我所能想象的更厚,冷艳而妖娆。她来了就坐下,并不多说话,只是埋头喝酒。
   我问她:“你有心事?”
   女歌手说:“心情不好。”
   我说:“咋啦?”
   女歌手突然叹了口气,望着舞台上迷幻璀璨的光束,说:“也没啥,唱了好多年。很……寂寞。”她说完笑一笑,走了。
   连水银灯下的歌手也在说寂寞,还说得如此沉重,看拉“寂寞”果然拉风。我只有闭嘴。
   多吉望着那个袅袅娆娆的背影,说:“不懂寂寞,学会寂寞;学会寂寞,就得寂寞。”
   我大笑,难以置信这么酸的话,会从这个少年嘴里冒出来。我摇头:“你多大?你也说寂寞?”
   多吉说:“我十七,我很快乐。我从来不给自己寂寞的理由和空间。”
   这话有点意思了。我鼓励他:“好。说说,说说你不寂寞的快乐生活。”
   多吉朝空中吐了一个眼圈,嘴角露出一丝讥笑:“你是记者?采访我这种小人物值得吗?如果我考虑要收费呢?”
   我再次大笑:“我不是记者,也不是作家,也没啥钱,不知道你开什么价?”
   多吉说:“千金难买一笑。冲你这笑,清账了。”
   抽着没有过滤嘴的香烟,在烟雾缭绕中,我静静聆听一个快乐少年的叙说——
   “……我出生在德钦一个偏僻的乡村,我们村叫西坎村。你绝对没去过西坎,对吧?那里偏僻得鸟都不拉屎,外地人不发疯是没人去的。我五岁时,父母就来香格里拉的建筑工地打工了。在西坎村,家里就我跟爷爷两人。我奶奶?她很早就死了。我爸妈在这起早摸黑打工,挣的钱,除吃、穿、用,一毛也剩不下。后来,我爸一狠心,回老家找穷亲戚们借了两万块钱,自己在工地揽活儿干,居然就发了。发了,好事啊,可我爸有了钱,却背着我妈包了一个妖女人。我妈性子烈,逮个机会就下毒,结果我爸和那女人双双死毬了。我妈没等公安局的人找上门,自己把剩下的毒鼠强泡水喝,也死毬了。父母死了,他们留下了一笔巨款,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我和爷爷衣食无忧了一段时间之后,伤透了心的爷爷也死了,这回我哭干了眼泪,然后揣着剩下的一大笔钱就到香格里拉来了。我在县城闲游浪荡,各处风景都看遍了,各种酒吧娱乐场所都玩过了……特没劲,就花钱请大学毕业回来的老师教我电脑,也读点唐诗宋词元曲什么的。晚上就和父母以前的工友也是我的老乡们挤在一地睡。工友们知道我有钱,就约我打牌赌博。我知道他们骗我钱,但我还是每次都笑嘻嘻地陪他们玩。人家也不容易,老家一大堆孩子和老人要养呢,反正钱对我来说,跟牦牛粪一样,把钱输光给他们,也没什么不好。然后,我就跟着他们在工地干活。砌砖,和水泥,我样样都会……”
   多吉慢慢地诉说,很平静。偶尔停下来,他就狠狠吸烟。在无数道烟雾的团团围绕之下,我看不清他的脸,和他的眼睛。或许,他根本就是一个模糊的孩子?
   香格里拉的孩子,本该像这里的天空一样洁净才对,凌晨时分,我想,究竟是什么使他们改变,以致模糊?
   离开酒吧的时候,我们握手。他的手瘦削有力,握着,感觉像最初看他的长发,那就是一个艺术家。
   一转身,走出酒吧,我默默地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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