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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一个自立、自信、自强的女子——-读《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有感
- 最近读了一本由心理咨询师陈敏写的这本《呐喊——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看完了以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到心情很沉重,非常难受。一直拖到今天才下决心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关于家庭暴力,我们大家都不会很陌生,2002年,中国法学会反家庭暴力网络在浙江、湖南和甘肃三省进行了一般人群的家庭暴力现状调查,结果发现,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为34。7%,按我国13亿人口计算,受暴人数多达4。5亿。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有人说,家庭暴力不仅仅是男人打女人,也有女人打男人啊。是啊,说的没错,但是,国内外的调查研究发现,家庭暴力受害人90%以上是女性,遭受家庭暴力的男性,比例不到10%。女性施暴人数相对较少,这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观念上的。女性对丈夫施暴,首先在观念上缺乏传统文化的支持,绝大多数女性自己都无法接受妻子打丈夫的念头;其次是社会对女性打丈夫的不接纳。二时生理上的,一般女性找对象,都要求男性比自己高,认为这样走在一起才般配。可是在这样的身高比例状态下,一旦两人之间发生家庭暴力,女性的身高体力就回处于弱势,一般来说,夫妻比力量,妻子根本不是丈夫的对手。
即使是在一个男女双方互殴的家庭暴力案件中,由于男女生理和心理条件的限制,真正的受害人几乎都是女性。女性施暴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反抗家庭暴力。女性施暴的对象,往往是她的丈夫或男友。2006年度,联合国秘书长报告中指出,女性的以暴制暴行为,在所有的谋杀案中,所占比例很小。
家庭暴力的形式,它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控制。
身体暴力包裹推搡、扇耳光、拳打脚踢、皮带抽、棍棒打、烟头烫、沸水烫或硫酸毁容、刀砍、火烧、在身体上刺字、残害肢体等,这样的名词听起来似乎有点触目惊心,担心,如果你在互联网上一搜索,你会发现N个这样的报道。
精神暴力可以细分为情绪暴力和心理暴力。情绪暴力如:频繁的侮辱、谩骂、贬低等,或对他不理不睬,也不跟她离婚视她为物品,这种情况下,妻子就会感到自己活着没有价值,痛苦无比。这种情绪暴力,会迅速摧毁她的自我价值感。
心理暴力,是是指施暴人威胁要伤害受害人或当着她的面砸东西、折磨宠物、自虐或自杀等,使受害女性在心理上产生恐惧,进而被迫顺从施暴人。
精神暴力造成的伤害后果,一点也不比身体暴力造成的伤害轻。身体上的暴力还有暴力循环周期,在蜜月期(平静期——受害人还有幻想,精神暴力让受害人看不到希望而感到绝望。
性暴力是施暴人故意伤害受害女性的性器官、或强迫肛交或口交、强迫受害女性接受他认为诗贬低她的人格的性行为方式。作者提到他这几年接触的十几例以暴制暴的杀夫女性,她们无一例外的在案发前,都都长期承受着严重的让人毛骨悚然的性暴力。
经济控制之所以成为家庭暴力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因为一旦施暴人控制了受害人的经济能力,就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受害人的身心。在经济上受到严格控制的女性,要不到钱儿挨一顿臭骂或挨一段打的,司空见惯。这这种情况下,即使受害女性产生离开他的念头,也可能因为缺乏经济能力而被迫取消。当她在经济上完全依赖他时,就很容易被控制。
以上几种类型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伤害后果,往往是并存的,身体暴力必然会伴随者心理伤害,即人们常说的“打在身上,伤在心里”沮丧消沉,是妇女受暴后一种最常见的后果。受到暴力伤害的妇女,常常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或者处于焦虑状态,甚至患上焦虑症。
书中介绍了家庭暴力的特点
一、普遍性
二、隐蔽性
三、长期性和反复性
四、形式与后果多重性
五、缺乏救助性
这本书中,作者陈敏剖析了在家庭暴力方面总体认识上的一些误区,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会妇女问题,其实家庭暴力的发生,不是因为受害者有过错而应该挨打,而是因为社会文化默许男性对女性家庭成员施暴,而男性自己也允许自己对女性施暴。家庭暴力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国际上把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视为妇女的人权问题。
针对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琐事,没什么严重后果,作者通过一系列调查数据表明,家庭暴力造成哦人生伤害后果相当严重,不仅如此,家庭暴力还会导致受害人抑郁、焦虑、沮丧、恐惧、无助、自责、愤绝望和厌世等不良情绪,极端情况下,导致受暴女性自杀或者被折磨致死。
家庭暴力造成的伤害后果,不会止于暴力关系中的双方,它还会延伸到下一代身上。研究发现,50%-70%的成年施暴人,是在暴力家庭中长大的,童年目睹家庭暴力,会让孩子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家庭暴力是生活中的正常现象。在这种充满暴力的生活环境中,孩子渐渐对暴力习以为常,并在不知不觉中学会用拳头解决问题,因为这是他们的长辈解决冲突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暴力型的家庭就是这样培养出一代又一代的施暴人和受害人,使暴力婚姻在人类文明社会“生生不息”,循环不止。加拿大的研究显示,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出现严重行为问题的可能性,比其无暴力家庭中的孩子,男孩要高17倍,女孩要高10倍。
有人认为精神暴力不能算是家庭暴力,它没有伤害后果。实际上精神暴力虽然不会直接给受害人造成身体伤害后果,但是它对心理的伤害,远比身体上的暴力所能造成的伤害后果严重。这是因为身体上暴力后果是周期性的,每一个周期大致都要经过三个阶段:气氛紧张期(伴有经常性的轻微暴力)、暴力爆发期(施暴人动手打人,受害人受伤)和平静期(施暴人忏悔并保证决不再犯,两人和好)。平静期虽短,但可以使受害人对两人关系抱有希望,也是受害人与施暴人愿意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重要原因。精神暴力却会使受害人产生无价值感,觉得没有人需要自己,活着没有意义。这也就是为什么身体上的家庭暴力不会把人逼疯,而情绪和心理暴力能却做到这一点的原因。
国外的研究发现,家庭暴力受害人即使在摆脱暴力后,肉体的伤害容易治愈,心理伤害,最短的也要五年才能痊愈,严重的一辈子都无法痊愈。
有人认为知识分子家庭没有家庭暴力,针对这种误区,作者认为,一个人是否施暴或者是否受害,与他或她的文化程度没有直接关系。国内外的研究结果都证明,家庭暴力的施暴人和受暴人人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其中包括受过良好教育的硕士、博士。人们之所以误认为家庭暴力和文化程度有关,是因为文化程度高的施暴人,打妻子时对考虑到自己的面子问题,一般打外人看不见的地方,如:头部、背部、腹部、大腿、手臂以及隐私部位等。他们还会威胁受害人,如果她们胆敢告诉任何人,将有更严重的暴力“侍候”。这种施暴人的行为相对较为隐蔽。他们施暴的形式中,精神暴力所占比例较大,如:限制她的行动自由、恶意贬低、婚内强奸、损伤对方性器官等。
受害人呢?一方面害怕违背施暴人的意愿会招来更严重的暴力,另一方面觉得挨打时一件丢脸的事,让别人知道了自己以后不起头来,因此,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愿告诉别人。双方配合默契,不了解家庭暴力的人,就以为家庭暴力只与学历低的家庭有关。
在文化程度低的家庭中,暴力并不一定比文化程度高的家庭严重,只是因为文化程度低的施暴人中,很多人认为打老婆孩子天经地义,因此,根部不必藏着掖着,因而更公开。
总之,一个人之所以成为施暴人,不是因为他的学历低,而是因为他生活环境中的暴力文化,他原生家庭中的暴力行为以及因为他可以从中获益而不用承担任何力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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